对于基础教育领域问题思考

来源:环球网校 发布时间:2020-07-28 点击:

 为推进全市教科研工作的开展,提高教师参与教科研活动的积极性,提升教师教科研能力,促进全市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南京市教育局教育科学学术委员会、南京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和南京教育学会决定在 在 2019 年 年 9 月开展优秀教育论文的评选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文要求 1.内容要求 (1)关于基础教育领域问题的思考; (2)关于课程改革及课程建设的认识及实践; (3)关于学科教学方法的实践及探索。

 2.形式要求 (1)研究报告; (2)经验总结; (3)教学随笔。

 3.写作要求 (1)教育论文应具有科学性、创新性和实用性,贴近日常教育教学工作; (2)主题突出,层次清晰,文风朴实,逻辑严密,言简意赅,表达生动。

 二、论文分类 为了便于教育论文的登记、归档、查阅和评审工作,参评教育论文分为以下类别:

 中学语文、小学语文、汉字学习研究、中学数学、小学数学、英语、思品教学、德育(包括班主任工作)、心理、化学、物理、历史、地理、生物、科学、幼教、职教、信息技术教学、音乐、体育、美术、教育科研、教育管理、卫生保健、小班化、做中学、特殊教育、综合实践活动、教师教育、其他(以上类别未涵盖的论文均包括在内)。

 三、论文的征收与文本的要求 1.教育论文征收 2019 年教育论文统一委托各区教师发展中心(教科所)负责征收,市直属学校教科室负责征收本学校的参评论文。

 2.文本的要求 此次评审为匿名评审,资料不能出现个人的姓名、单位等信息。如违反此项规定,责任将由其个人自负。

 3.注意事项 (1)不接收教师个人的直接报送; (2)参评文章尚未发表或获奖; (3)参评文章作者只限一人; (4)每位老师只可参评一篇文章。

 按照南京市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相关规定,同一人同一时间参加同一部门的征文评选,只能有一篇文章获奖,以最高等次为算。

 四、论文评审的程序和方法 本次评审采取逐级报送、匿名评审、择优评奖的方式,为确保申报工作顺利进行,现将程序通知如下:

 1.校级论文的申报、评比

 各参评教师在以下时段进行网上申报论文:2019 年 9 月 18 日 10 点—2019 年9 月 30 日 16 点和 2019 年 10 月 8 日 10 点—2019 年 10 月 21 日 16 点。请各参评教师提前做好准备,错时提交,避免提交阶段后期网络发生拥堵现象。具体操作步骤详见:,网报成功后,打印《封面》和文稿,并上交学校教科室。学校教科室组织专家根据教育论文评分标准(附件 1)进行评审,并依据各区教师发展中心(区教科所)关于各校论文申报数量的要求,向区教师发展中心(区教科所)上报优秀校级论文,并填写上报目录(附件 2)。

 市直属学校组织专家根据教育论文评分标准(附件 1)遴选出优秀的文章,并填写上报目录(附件 3)。其中,一等奖不超过上报到市级参评文章总数的 20%,二等奖不超过上报到市级参评文章总数的 30%,三等奖不超过上报到市级参评文章总数的 50%。如南京市第一中学上报市级参评文章总数为 20篇,则上报文章中一等奖 4 篇、二等奖 6 篇、三等奖 10 篇。

 2.区级优秀教育论文的申报、评比 各区教师发展中心(区教科所)于 10 月 22 日——10 月 24 日,接受各校的优秀教育论文。并在 10 月 25 日——10 月 31 日期间根据论文评分标准(附件 1)评审论文,遴选出优秀的论文报送至市教科所教师发展研究室。各区上报市级总数见附录,其中,一等奖不超过上报到市级参评文章总数的 20%,二等奖不超过上报到市级参评文章总数的 30%,三等奖不超过上报到市级参评文章总数的 50%。如鼓楼区上报市级参评文章总数为 590 篇,则一等奖 118 篇、二等奖 177 篇、三等奖 295 篇。

 3.市级教育论文申报、评比 各区、市各直属学校于 11 月 1 日——11 月 2 日按要求向市教科所推选本区域优秀论文(各区、市各直属学校上报论文的具体数目见附录),各家上报论文总数不得突破上限数。同时,请将所有上报论文的电子目录(附件 3)传送至市教科所(邮箱地址:xxx),并按照得分情况对论文进行降序排列。市教科所将于 11 月——12 月开展市级优秀论文的初评、复评、总评工作。

 五、评选结果公布

 评审工作结束后,评选结果将在 2019 年 12 月 31 日上网公布,各区或直属学校统一于 2020 年 5 月到南京市教科所教师发展研究室领取获奖证书。

 六、联系方式 网络操作问题请联系技术支持电话:xxx 服务 QQ:xxx 七、其他注意事项 采取网络评审方式,不需要纸质文稿,请参评教师自留底稿。

 注意网络登录密码的保存。

 相关证书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

 请各区教师发展中心(区教科所)、市直属学校接通知后,广泛宣传发动,认真做好有关工作,并将本通知及有关附件复印转发至有关学校和单位。

  南京市教育局教育科学学术委员会 南京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南京教育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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