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省辖高速公路扣留车辆流程图

来源:自考 发布时间:2020-07-23 点击:

 省辖高速公路扣留车辆

 承办机构:××公安厅高速公路交警支队 服务电话:×××-×××××× 监督电话:×××-×××××× 制作行政强制措施凭证 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应当由当事人签名、交通警察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印章;当事人拒绝签名的,交通警察应当在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上注明 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拒收的,由交通警察在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上注明,即为送达 依法扣押涉案车辆 对依法扣押的涉案车辆妥善保管,在法定期限内做出处理决定 口头告知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拟作出的行政强制措施的依据及其依法享有的权利 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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