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A市卫生局集中开展卫生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总结

来源: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0-09-17 点击:

 AA 市卫生局集中开展卫生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总结 根据 AA 市委办公厅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呼党办发电[2013]49)文件精神,结合 6 月份期间相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我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卫生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现将我局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层层落实,责任到人 我局始终坚持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与卫生工作一起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加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管力度,做到了目标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具体,工作常抓不懈。我局根据自治区卫生厅文件要求,坚持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紧紧围绕市安全委员会的具体要求和卫生系统全力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等中心工作,突出加强消防安全、治安安全、医疗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四个重点,结合我市当前工作实际,我局制定下发了《AA 市卫生局关于集中开展卫生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呼卫字[2013]165 号),确定了工作总体要求和目标、检查范围、检查内容、进度安排;确定了以刘长顺局长为组长的“全市卫生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同时根据各业务科室工作情况分别又成立了医院安全检查领导小组、乡镇卫生院安全检查领导小组、妇幼保健机构及市直相关卫生单位安全生产检查领导小组、卫生监督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以及局机关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 5 个专业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检查小组,详细分工,以提高安全生产的预防与应对能力,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相关工作环节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年度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为目标,真正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安全措施到位,责任落实到位,执法监督到位,明确了具体措施和事件要求,在卫生系统内部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工作。

 二、狠抓落实,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我局组织全市卫生系统深入开展卫生系统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各项制度和工作机制,明确责任,查找隐患,开展各类隐患排查及安全生产检查工作,保障我市卫生系统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一)开展卫生系统安全隐患大排查治理“百日”大检查行动 我局组织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百日”大检查行动。一是以单位公务车辆、急救车辆、院内接送班车为重点的交通工具和安全运行排查;二是以在建项目或装修期间的工地安全管理和防坠落、防跨塌措施落实为重点的工程安全隐患治

 理;三是以各单位的电梯、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运行及使用及用电设施为重点的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四是医疗单位及有关实验室医疗废弃物处置流程环节的安全隐患;五是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毒麻药品、血液及生物制品的管理;临床氧气及储备场所,液氧罐等安全使用运行情况;六是以防火为重点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落实情况;七是各医疗单位的医疗质量安全管理、食品安全管理要检查内容。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我们又着重地检查了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和日常管理是否符合安全规范,安全规程、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安全要求、岗位责任是否落实到位等情况,以及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

 (二)卫生系统安全隐患大排查行动 为了进一步加强全市医疗卫生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保障卫生系统无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我局开展了医疗卫生单位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专项行动,并下发了《关于开展卫生系统安全隐患大排查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呼卫办字[2013]167 号),对此次专项行动的工作目标、重点排查内容、实施步骤及工作要求等做出了具体的安排和部署,制定了“安全隐患排查登记表”、“安全隐患排查检查表”和“AA 市卫生系统安全生产检查标准”。此次专项行动,我们采取了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和综合考核等形式进行。

 (三)不断加强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我局不断加强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在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活动的同时,积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明确安全生产一把手责任制。我局在年初下发了《关于各市直医疗卫生单位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呼卫办字[2013]29 号),对局机关和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相关制度、应急救援预案和演练等提出了七点要求。

 我局抽调市直医疗单位主管领导组成检查组,对海地区市直医疗卫生单位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针对各单位相关制度是否健全、节前各个环节安全隐患排查整顿情况、食物中毒和公共突发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应急准备情况以及节假日期间各单位值班值宿安排情况等工作进行检查,并对存在问题和不足及时提出了整改意见。

 (四)开展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安全隐患排查活动 在全市卫生系统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中开展隐患大排查专项行动,不断落实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

 突出问题,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继续保持卫生行业安全生产良好态势。一是重点加强对医疗机构消防工作检查。各地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请有电气消防安全检测技术资质的公司深入医疗机构重点消防部位,对配电室、用电线路、电气设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栓、灭火器、消防通道等进行全面检查;同时加强病房管理,禁止病人和家属携带煤油炉、电炉等加热食品。确保消防安全,严防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二是针对医疗机构的门诊、住院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消防车道、安全出口畅通,同时对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等设施是否处于正常运行状态进行详细检查;三是各项安全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安全责任是否明确,执行是否认真;水、电、气、热等后勤保障系统的安全运行及维修、保养情况;放射源、剧毒化学品、毒菌种及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情况;财务部门、收费处、计算机房、病房、集体宿舍等要害部位人防、物防、技防等安全防范设施的落实和管理情况。

 (五)继续抓好宣传教育和培训 我市各地各单位积极开展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知识为主要内容的宣传等活动。通过宣传教育,普及安全生产法律知识,提高全体职工和医护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自防自救意识。同时组织各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相应的安全生产资格培训和技术培训。

 (六)做好信息报送和处理工作 我局要求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健全完善安全生产信息工作体系,疏通各种信息渠道,规范事故信息的收集、报送和处理。一旦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要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上报相关管理部门。

 (七)强化医疗卫生单位消防安全 抓好消防安全。严格用电、用气管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完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演练、防火检查、火灾隐患整改等制度。对电、气设备定期维护,保持良好性能。消防器械配套、齐全,紧急疏散通道畅通无阻,各类设施、设备符合技术规范要求。要及时修改完善消防、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突发事件应对处置方案对照预案定期组织演练。

 我市通过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落实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防范和遏制重

 特大事故的发生,继续保持我市卫生行业安全生产良好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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