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政策调整的意见] 职工医保生育险怎么报销流程
来源:入团申请书 发布时间:2020-03-19 点击:
关于XX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
生育保险政策调整的意见
XX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我局于2014年11月13日收悉贵局下发的征求意见稿后,第一时间召集业务经办部门和定点机构以及部分参保单位集中开会研究意见稿内容。现就我县实际情况对意见稿内容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个人账户划入比例的调整
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划入个人账户45周岁以下划入1%,45周岁以上(含45周岁)至退休划入1.5%,退休人员划入2%。
2、住院起付线标准的调整
1、在一级医院住院治疗为200元/次;在二级医院住院治疗为400元/次;在三级医院住院治疗为600元/次。
2、转诊转院(转出统筹区外)省内三级医院800元/次,二级专科医院700元/次;省外转诊三级医院800元/次,二级专科医院700元/次。
3、取消年度考核对定点医院起付线的浮动。
3、生育保险缴费时限的确定
1、纳入参保范围的女职工,连续缴费满12个月后生育的,方可享受生育津贴待遇。连续缴费不足12个月生育的,其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支付,足12个月后,津贴剩余部分由生育保险基金承担。
2、纳入参保范围的在职职工,连续缴费满6个月后生育的(包其配偶),其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方可由生育保险基金承担。连续缴费不足6个月生育的,其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
XX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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