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降雨天气_关于做好强降雨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
来源:入团申请书 发布时间:2020-03-19 点击:
关于做好辖区强降雨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村(居)民委员会、各安全生产成员单位:
最近,重庆主城区与全区部分乡镇地区出现强降雨,按照区政府安委办《关于做好强降雨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请各村(居)、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高度重视强降雨天气防范应对工作,认真落实好应急值守和安全检查,及时有效处置灾情险情,现将近期强降雨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强化红线意识
全乡各村(居)民委员会和各安全生产成员单位要提高思想,高度重视强降雨等灾害性天气的安全防范工作,充分认识强降雨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深入查找分析强降雨期间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对强降雨等灾害性天气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部署落实。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行业必管安全”的要求,严格落实责任,强化防范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切实把近期强降雨等灾害性天气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坚决杜绝以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地质灾害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事故。
二、加强领导,强化组织保障
根据当前强降雨天气过程中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经安委会决定,成立灾害性天气安全生产防范应对工作小组,由乡安委会主任杨伟同志组长,乡安委会副主任李强同志为副组长,乡安监办、乡应急办、经发办、规建所、旅游开发办、卫生院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并下设办公室在乡应急办及乡安监办,负责辖区强降雨等各类灾害性天气的信息收集及报送工作。各村(居)、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安全监管行业(领域)实际,落实相关行业(领域)防范应对强降雨等各类灾害性天气的组织领导。
三、突出重点,强化责任落实
各村(居)、各安全生产成员单位或部门要以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等原则,突出以危旧房屋以及建设施工工地、道路交通、地质灾害等行业(领域)为重点,进一步加大强降雨等各类灾害性天气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反复拉网排查,坚决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
(一)安监办:负责辖区强降雨等各类灾害性天气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统筹协调,全面督促各行业部门及各村(居)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负责辖区隐患排查治理统收集工作。
(二)应急办:负责辖区强降雨等各类灾害性天气的受灾统计、信息报送及应急物资准备及应急值守工作。
(三)经发办:负责辖区辖区强降雨等各类灾害性天气道路交通及天燃气管道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会同乡安监办制定道路交通隐患治理方案,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
(四)规建所:负责辖区强降雨等各类灾害性天气危旧房屋、建筑施工、道路建设等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联系国土所,加强辖区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建立相关信息台帐,落实专人监控危房隐患动态,并制定相关预案,确保群众安全。
(五)旅游开发办:负责强降雨等各类灾害性天气过程中辖区旅游项目建设、场镇建设工程及电力工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强与建设施工方沟通协调,营造良好的旅游建设安全环境。
(六)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强降雨等各类灾害性天气过程中辖区水利工程建设、农机等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时监测辖区降雨过程,并根据情况,及时向应急办报送相关情况。
(七)卫生院:负责辖区因强降雨等各类灾害性天气的医疗救护工作,并加强医疗救护应急值守工作。
(八)各村(居):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本辖区内强降雨等各类灾害性天气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根据需要,向乡级相关部门报送相关隐患情况,并配合进行隐患治理工作。
请各村(居)、各相关单位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开展近期强降雨天气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将具体隐患及治理情况及时报安监办备案。
四、加强监测监控,强化应急值守
各村(居)、各安委会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强降雨等各类灾害性天气的应急值守制度,发现重要险情要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及时处置、准确上报。要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构建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部门联动工作机制,严格落实预测、预报、预警制度,切实提高事故预防能力。要认真分析本地区气象地理环境及主要灾害风险,密切监测监控强降雨等灾害性天气过程和各类隐患及自然灾害灾情变化,及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要进一步完善预警预报手段,充分利用微博、政府网站、手机短信平台等手段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并
进一步完善强降雨等各类灾害性天气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各项应急预案,要对各类应急物资储备情况进行复查,统筹各方资源,及时补充必要的物资装备,建立完善紧急调配机制,切实做好各项应急保障工作。要组织各类安全生产应急队伍保持战备状态,确保一旦发生突发险情或事故时,能得到及时、有力、有效处置,把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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