邪教工作总结_加强统筹协调反邪教工作总结

来源:入党申请书 发布时间:2020-03-13 点击:

  加强统筹协调  整合社会资源 健全完善防范治理邪教工作机制 xx区委xx办公室副主任 xxx

 防范治理邪教工作是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关系组织建设、宣传教育、打击处理、社会治理、宗教信仰、群众工作等诸多层面,涉及到组织、宣传、综治、公检法、国家安全局、司法、民宗、教育、文化、体育、卫生、财政、民政、人社等诸多部门团体组织。中共中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明确要求,建立健全党委和政府领导、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协同参与的防范治理邪教工作机制。因此,整合社会资源,统筹协调关单位、团体和社会组织参与反邪教工作,是推动新时代防范治理邪教工作深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一个值得深入探讨的重要课题。 一、统筹协调推进防范治理邪教工作的实践 我区多年没有发生危害性涉邪案件,法轮功痴迷人员转化率100%,思想不稳定人员反复率几乎为零,反邪教形势持续稳定。先后获得省、市授予的诸多荣誉,各项主要指标均走在全市乃至全省的前列。这些成绩的取得,各成员单位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从组织协调层面看,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形成了区委xx办公室牵头、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反邪教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联合开展形式多样的反邪教活动。印发了《区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主要成员单位工作职责任务》,区委xx办、联合区政法委等10家发出了《无邪教区创建工作倡议书》,与组织部、宣传部等6部门一起下发了《关于在全区开展反邪教宣传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与房管局等3个单位共同发出《关于加强进出人员管理的通知》。同时将反邪教工作纳入综治与平安创建和文明创建活动,制定目标责任体系,加以考核,加以推进。组织部门将无邪教工作列入《xx区基层党组织建设百分考核细则》,下发了《关于将反邪教宣传教育纳入党员干部教育活动的意见》,利用党员冬训、“三会一课”,组织党员学习反邪教知识和观看反邪教警示教育专题片。宣传部门把反邪教宣传教育纳入全区宣传教育整体部署,利用政府网站宣传报道反邪教工作。司法局结合每月18日广场普法活动、12.4全国宪法宣传日、“农民工学法宣传周”等普法活动,以“送法进社区”、“法律门诊进社区”、“法制讲座进校园”等形式对居民及学生进行法律法规教育,向广大群众普及反邪教法制知识,将涉邪教人员纳入社区矫正工作。区委xx办、区司法局、文教体局联合开展了反邪教知识“一卷一评”活动。文教局以法制教育课、主题班会、板报展等形式使反邪教进校园、进课堂,区委xx办、区文教体局、区反邪教协会联合组织各中小学校校开展了“迎六一反邪教板报大行动”。区委xx办、区文教体局、团区委、区妇联联合开展了防邪教知识进家庭活动。区委组织部、xx办、文教体局、反邪教协会联合开展了“迎七一、反邪教”书画大赛活动。xx办与国家安全、公安、旅游部门联合开展出国(境)人员行前反邪教警示教育。区委xx办、民族宗教事务局联合开展庙会反邪教宣传活动,每年联合民族宗教事务局、基督教两会举办抵邪防渗专题讲座。从监管层面看,积极与公安部门进行工作沟通、协调与对接,适时进行情报分析研判,实行信息共享、联合办案,并每年组织联合防邪演练活动。把反邪教防范控制工作纳入到公安机关“六张网”建设,坚持重点排查、专项排查和定期排查相结合,定期对出租房屋、中小旅店、网吧和流动人口进行清理、清查,对各居民小区、路口、重要场所、重要部位、重要区域进行视频监控和巡查,及时掌握辖区内邪教人员和邪教活动信息,实时监控有上网条件邪教人员动态。从教育帮扶层面看,依托“金色海岸”回归社会工程工作平台建立的困难家庭档案,强化对弱势群体的帮教帮扶。与人社局协作,积极开展职业培训和就业指导,帮助落实社会保障措施。与民政局建立了办理低保的“绿色通道”,符合低保条件的第一时间落实低保政策;与卫生部门合作开展心理和身体健康服务;和工会联合建立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将生活困难的已转化人员纳入基金帮扶对象,有效化解了涉邪人员的困境,促进涉邪人员回归社会。    二、当前影响相关部门职能作用发挥的主要因素   1、思想认识上的误区。部分成员单位对反邪教工作重要性还存在模糊认识,没有意识到反邪教工作是党的政权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不能认识到做好反邪教工作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民生工程。有一部分成员单位的领导对反邪教工作并不熟悉,对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成员单位的职责任务等方面的知识比较欠缺,对反邪教重要性认识不到位,甚至认为反邪教工作只是xx一家的工作,导致有些成员单位对这项工作重视不够,支持有限,配合不力。   2、部门联动的不默契。一是虽然中央和省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一些指导性文件规定了反邪教工作“四个纳入”、防范处置法轮功等邪教突发事(案)件各部门职责、“回归社会工程”的组织分工,对反邪教工作组相关成员单位的工作也提出了明确要求,但仍有不少成员单位未将反邪教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与本部门的其他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考评,致使该项工作被淡化,工作职责未能较好地履行。二是虽然反邪教工作已纳入区综合治理的范畴,也层层签订了责任书,但综治协调、监督的力度不够,部门协调、履职考核、责任落实等单靠xx部门有些勉为其难。三是反邪教工作在部门配合上还存在一些问题,职能部门开展反邪教工作主动性不强。 3、法律制度上的不完善。处理邪教问题主要依据是《刑法》第300条和《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反邪教工作配套法律滞后,缺乏必要的法律支撑和制度约束,缺乏必要的考核奖惩激励机制,制约了反邪教工作的效果,影响了成员单位作用的发挥。 三、健全完善防范治理邪教工作机制的建议 一是建立工作协调机制。整合社会资源,动员组织、宣传、综治、公检法、国家安全局、司法、民宗、文化、体育、教育、卫生、财政、民政、人社人社、卫生、民政、宗教、工青妇等众多部门参与反邪教工作,定期召开联席会,组织成员单位学习中央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的基本方针、政策,党和政府防范和打击邪教违法犯罪活动基本原则,及时通报反邪教斗争的形势和任务,进行反邪教教育,强调开展反邪教工作的重要意义,使职能部门充分认识到开展反邪教斗争实质上是一场维护党的执政地位、巩固国家政权,坚持社会主义制度,反对“西化”、“分化”的政治斗争,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从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以人为本”的高度,持续做好反邪教工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积极贡献。建立联合办公机制,建立联络沟通机制,坚持跟踪问效,形成配合顺畅的整体合力。xx办作为反邪教工作机构,要认真履行组织协调、指导职能,主动做好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及时与成员单位领导和联络员进行协调沟通,联合开展各项反邪教活动。 2、 建立和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结合当地实际,建立和完善成员单位的目标管理责任制度。党委、政府每年要坚持与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成员单位签订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进一步强化成员部门抓落实的责任意识,增强各部门的参与度,进一步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各成员单位要按照目标管理责任的要求,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制定相应履行职责的细化方案和计划,认真抓好本单位、本部门、本系统的反邪教工作,并认真按照责任制的要求,组织力量,积极参与分管领域的反邪教工作。反邪教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制订要与当年反邪教工作的要求同步,并具有实际的可操作性,切忌模式化,要明确考核办法,标准及奖惩细则。责任书的内容即有对每个单位的共性要求,又有根据各单位特别是成员单位的职能特点专门提出要求,使各单位都有明确的工作任务和具体的目标要求。对成员单位目标管理责任书落实情况每半年检查一次,年度进行综合考评,并对成员单位参与情况和发挥作用情况进行通报反馈,总结经验,肯定成绩,找出不足,提出改进意见,每年进行奖惩兑现。对工作不力的成员单位要追究责任,构成综合治理一票否决的要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同时,对高度重视反邪教工作,认真负责,很好地履行职责的成员单位的领导干部或具体从事反邪教工作人员,以党委、政府名义表彰奖励。对不重视反邪教工作,严重失职,导致发生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的重点涉邪事件的领导干部,要根据其应承担的责任,按照纪检和监察工作的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3、 建立成员单位领导述职报告制度。成员单位每年要向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进行述职报告一次。xx办公室要严密组织实施,一是要提前下发工作述职的通知,对述职报告的内容、主题、字数、格式、提交书面的工作述职报告时间等提出统一的要求;二是要对各成员单位报送来的工作述职报告由组织专人进行评审;三是要为领导小组组长准备好讲评报告;四是协调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由各成员单位的分管领导进行述职。领导小组组长要对每个成员单位领导的工作述职报告情况,进行现场反馈和点评总结。通过推行这项制度,增强成员单位特别是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参与反邪教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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