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白玉县林业和草原局白玉县2020年省级财政草原监测体系建设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1868

来源:软件水平 发布时间:2020-09-23 点击: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述

 白玉县有天然草原 855.22 万亩,其中:可利用草原面积 800.5 万亩,占天然草地的 93.6%。常见牧草 40 余科 300 余种,其中以莎草科为主。可食牧草 60余种,以垂穗披碱草、莎草、苔草、蒿草、早熟禾和野苜蓿等为主。草地主要生态类型有:高寒草甸草地、高寒灌丛草地、高寒沼泽草地和亚高山草甸以及亚高山灌丛草甸等。草原和森林构造了全县生态系统的主体。

 从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白玉县在上级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加大了草原建设的力度,进行了草场承包到户、人草畜“三配套”建设,退耕还林还草和天然草原退牧还草工程建设工作。工程区内植被以禾本科、莎草科牧草为主,有毒有害植物明显减少,提高了草原生产力,阻止草原退化,恢复了草原良性生态系统。

 近年来,由于人口、牲畜数量增加,草原基础设施滞后以及气候变化等因素的综合影响,项目区草原处于放牧退化过程中,天然草原出现一定程度退化,草地功能逐渐降低,地表有少量裸露,植被盖度在 60%~70%之间。

 本项目通过草原监测体系的建设,将采集监测点的草原地面样地监测数据,全面、及时、准确的获取监测区域草原资源与生态环境的动态信息。同时,通过逐步完善监测点的布局,实现全面监测全县草原资源存量、利用状况、草原植被生长、鼠虫危害变化等状况,监控草原利用情况,掌握草原生长状况等动态信息,科学分析与评估草原生态现状及变化状况,发布全县草原监测报告,为制定切实可行的草原治理措施提供基础资料,推动草原生态治理工作更加精细化;也为政府制定更加完善的宏观政策和科学的管理措施提供基础依据。

 二、采购清单及技术服务要求

 说明:带★技术条款为实质性技术条款,负偏离作无效投标处理。

 序号

 货物 名称

 技术指标和配置要求

 单位

 数量

 备注

 1 便携式土壤养分速测仪 1、土壤水分、温度、盐分三合一便携式速测仪; 2、水分测量精度±2%; 3、温度测量精度±0.5℃; 4、盐分测量精度±3%; 5、支持液晶显示屏显示测量结果; 6、传感器材料抗电解、抗酸碱、抗腐蚀; 套 2

 2 野外数据采集装置 1、8 核或 8 核以上处理器; 2、内存≧4GB,存储容量≧128GB,支持最大 512GB 扩展; 3、支持 GPS 和北斗定位导航; 4、支持 IPS 屏,尺寸≧9 英寸,屏幕分辨率最大支持 2560x1600; 5、支持 wifi、蓝牙、4G 全网通; 6、★前置摄像头≧800 万像素,后置摄像头≧1300 万像素,高精度自动对焦; 7、电池容量≧5500mAh; 套 2

 3 数据采集软件 1、产品测量模式支持距离测量,高度测量,角度测量多种测量模式; 2、测量距离范围≧1000m; 3、测量误差:±0.5m+Dx0.2%; 4、防护等级≧IP54; 套 2

 4 烘干箱 1、数显智能温控仪; 2、箱门为保温材料门封,内胆采用不锈钢材质,发热部件及风机采用耐高温材质; 3、内部容积≧130L; 4、温控范围:50~300℃,温度波动范围:±1℃; 台 2

 5 PH 计 1、解析度:±0.01PH,温度±0.1℃; 2、测量范围:0.00~14.00pH; 3、支持液晶显示屏读数; 4、防水设计; 套 2

 6 资料柜 1、尺寸:深≧400mm,宽≧1500mm(可支持 2 台拼接),高≧1800mm; 2、采用≧0.6mm 冷轧钢板,柜面光洁美观,防腐蚀性好,抽屉推拉顺畅; 台 2

 7 数据输出终端 1、★喷墨彩色多功能一体机,支持彩色打印、复印、扫描; 2、标配网络功能,支持 IPV4,IPV6 协议; 3、打印速度≧32ppm,打印分辨率≧1200x1200dpi; 4、复印速度≧15cpm,复印分辨率≧600dpi; 5、扫描速度≧8ppm,光学分辨率≧1200x1200dpi; 6、接口支持 USB2.0、RJ45; 台 2

 8 移动式草原监测数据输出设备 1、★处理器支持 intel i7/10510 及以上; 2、内存≧8GB; 3、硬盘容量≧1000GB; 4、支持独立显卡,显存≧2G; 5、显示屏≧14 寸; 6、预装正版操作系统; 台 2 核心产品 9 GPS 接收机 1、手持式 GPS 定位仪; 2、支持卫星天线快速定位,支持直连电脑,导出数据,支持车载使用,罗盘校正,显示屏幕支持阳光下清晰可见; 3、防水,防尘,防摔; 台 2

 10 草原监测图像采集工具 1、★镜头支持 CMOS 传感,有效像素≧2400万; 2、支持 4K 全高清摄像; 3、镜头焦距:f=18-55mm; 4、带触摸屏显示功能; 5、接口支持 USB 接口,HDMI 接口,3.5mm接口; 6、支持 SD,SDHC,SDXC 存储卡扩展,本次配置≧64G 存储; 台 4 核心产品 11 便携式电子天平 1、最大秤量≧6kg; 2、精度可读性≤0.2g; 3、最小称重≤40g; 台 2

 12 固定式草原监测数据输出设备 1、★处理器支持 intel i7/9700 及以上; 2、内存≧8GB; 3、硬盘容量≧1000GB; 4、显示屏≧22 寸,含鼠标键盘,预装正版操作系统; 台 2 核心产品

 13 野外取样工具 1、1 平方米铝制样方框×1 个; 2、可折叠不锈钢铲×1 把; 3、100 米手摇皮尺×1 把; 4、10m 钢卷尺×1 把; 5、枝剪×1 把; 6、500mm 土钻×1 把 7、100ml 环刀×1 套; 8、60*60mm 铝盒×100 个; 9、便携式收纳箱×1 个; 套 2

 14 菱形网 1、表面热镀锌菱形网; 2、网孔边长≦75mm,丝径≧3.0mm,高度≧1600mm; m 2000

 15 水泥柱 1、水泥钢筋浇注; 2、规格:≧120mm×120mm×(H)2200mm; 根 400

 16 门柱 1、材料:金属材料,防锈处理; 2、高度为≧2.2m,规格:≧90mm×90mm×8mm; 根 4

 17 门 1、材料:金属网门、表面防锈处理; 2、规格:≧2.0m×1.6m(宽*高); 3、按规范安装; 扇 4

 18 围栏安装 1、人工、机具; 2、按规范施工; m 2000

 19 围栏安装工具 含扳手×1、紧线钳×1、断线钳×1、铁锤×1、钢钎×1、门支撑杆×1、标件等; 套 2

 20 大标示牌 1、户外铝合金板标识牌; 2、★≧2000mm×1360mm,高≧2.0m,埋深≧100cm; 块 2

 21 小标示牌 1、户外铝合金板标识牌; 2、★≧1000mm×680mm,高≧1.2m,埋深≧100cm; 块 8

 22 隔离桩(水泥柱)

 ≧120mm×120mm×2000mm;按规范安装。

 根 20

 23 定位拍照标识(水泥柱)

 ≧140mm×140mm×1000mm;按规范安装。

 根 8

 二、项目要求 1. 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 30 个日历天内(含安装)。

 2.: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白玉县昌台种畜场、白玉县纳塔乡纳塔村)。

 3. 履行方式:中标供应商需负责项目清单中的货物的全部运输、装卸、现场搬运、交货前的暂行保管及安装、调试,直至项目验收合格,达到采购人使用要求;所产生的长短途运输、安装、人工、辅材等完成项目所必须的相关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采购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再追加任何费用;项目完成后,中标供应商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等,移交采购人。

 4.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 7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50%,验收合格后10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50%。

 5. 质保期:

 5.1 项目整体质保期为全部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 1 年。

 5.2 中标供应商提供的硬件和软件必须是原装正品。其型号、规格必须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其质量需达到原产地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无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达到生产厂家优级产品出厂时的标准。

 6. 技术培训:

 6.1 中标供应商应派专业技术人员到采购人指定的地点对采购人的技术人员进行使用操作、设备维修、保养等现场培训,直至采购人的技术人员能熟练独立工作,同时能完成一般常见故障的维修工作为止。

 (实质性要求)(提供书面承诺函原件并加盖投标人 公 章,格式自拟)

 7 7 、售前服务(实质性要求)

 7.1 中标供应商在组织项目实施前必须根据采购人工作需求确定关键工作点,经采购人审核签字确认后,方可实施项目服务。

 7.2 中标供应商在发货之前,应对货物的有关内在和外观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进行准确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其货物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质量合格证书。该证书将作为提交给使用人付款单据的组成部分,但不视为是对质量、规格、性能、数量的最终确认。

 7.3 设备进场后,设备由中标供应商保管并安装调试完毕,在货物验收并交付使用人后,若因使用人管理不善或安全设施原因造成设备(包括整机、部件、

 零配件)丢失、被盗、更换等,供应商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7.4 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如发现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本合同规定不符,或证明货物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原材料或器件等,使用人保留向中标供应商提出索赔的权利。

 5 7.5 交货时应提供的技术资料:

 7.5.1 提供主机及配套设备的说明书、维护手册; 7.5.2 备件手册、零件及易损件的相关资料; 7.5.3 相关操作培训手册。

 8. 售后服务

 8.1 服务响应时间:质保期内应每季度定期对项目实施内容进行维护,质保期内如果出现非人为或非其他不可抗拒的外部环境引起的破损、故障、质量问题及基础设施损坏,中标供应商需在 1 小时内电话响应,48 小时内派遣技术人员到达现场,72 小时完成处理,处理的前中后须留照片作为佐证,并承担维修过程的全部费用。

 8.2 质保期内均提供保修服务,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对于人为损坏或其他不可抗拒的外部环境损坏部分,由中标供应商提供维修,只收取材料成本费。

 8.3 如项目实施完毕后,交付采购人使用过程中发生因质量问题造成的一切安全事件,由中标供应商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

 8.4 质保期后,中标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及时的、优质的、价格优惠的技术服务和备品备件供应。

 9. 验收

 9.1 中标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必须经过自验、到货验收,并协助安装调试后由采购人组织验收。验收过程中如发现缺破损,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供应商补发、免费更换和赔偿损失;由于产品质量造成某些指标达不到招标要求时,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供应商赔偿损失或退货,并保留进一步的追溯权。

 9.2 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四川省财政厅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 号)等相关要

 求进行验收。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以及合同条款。

 三 、其他要求

 1.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时间:投标人中标后,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服务或其他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 (提供书面承诺函原件并加盖投标人 公 章,格式自拟)。

 3.中标供应商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应定期且及时向采购人通告本项目进度及开展过程中出现的重大事项。

 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采购人的监督。

 5.在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7.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直接损失均负有赔偿责任,同时需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签订合同时约定)。

 (2)如因乙方在履行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注:此违约责任中的甲方指本采购文件中的采购人,乙方指本相关文件中的中标供应商。

 (3)采购方付款前,中标供应商应出具同等金额的发票。

推荐访问:白玉县 甘孜藏族自治州 草原
上一篇:城管局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整改方案
下一篇:教育社会学视角下知识教育与道德教育-社会学论文-管理论文

Copyright @ 2013 - 2018 优秀啊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优秀啊教育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