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金融支持与区域经济发展关系:金融发展与经济发展

来源:导游资格 发布时间:2020-03-13 点击:

  浅谈金融支持与区域经济发展关系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金融在经济中的核心作用越来越明显,地方金融生态环境的优劣,成为区域经济发展的关键因素。在当前城镇化及工业化发展过程中加强和改善金融生态环境,有利于为地方经济发展吸引更多的资金流入;有利于优化区域经济资源配置和产业结构调整;有利于提高金融机构信贷资产质量,增强区域金融业的竞争力,为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持与优质的金融服务。

 加强和改善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不仅是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推动金融业发展的重要内容,也是促进经济金融协调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之一。但是,目前在金融生态建设中,由于存在多方认识不足、征信体系不完善、法制体系不健全、金融生态链缺位等诸多不利因素的制约,严重阻碍了金融生态建设工作的深化,这些“壁垒”急待消化。

 一、 当前金融生态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1、诚信意识淡薄,社会信用体系不健全。一是社会信用意识淡薄,借款人逃债、赖债现象仍不同程度的存在。二是部分借款人在获得银行信贷资金后任意改变贷款用途。三是企业财务制度不健全,造假账,甚至违法行为在有些企业中仍然存在,这使得银行对企业的效益分析、贷款风险预测等无法正常进行。

 2、政府、银行、企业之间关系淡化。一是现阶段金融机构自上而下自成系统和资金经营权上收的管理模式,减少了金融部门对当地经济的融资力度,支持地方的资金少了,发挥的作用就减弱,沟通的机会也相对减少,地方对金融部门的看法也随之改变,这样逐渐淡化了政府、银企之间联系。二是随着人行改革的深入,特别是监管分离后,基层央行调控引导职能明显不足,只能通过利率管理、窗口指

 导、支农再贷款等政策工具和手段进行调控引导,对辖内金融机构的贷款投向和投量也只能是出台一个原则性的指导意见或搭建合作平台,其作用不是那么强而有力,对支持县域经济金融协调发展起到的影响也就不那么明显。

 3、金融债权难以维护。由于政府职能转换不彻底以及法院执行难等问题的存在,维护金融债权任务艰巨。在一些地区现有的不良资产中有相当一部分是由于政府的直接或间接干预所形成。同时,由于司法不能真正独立,法院判决执行难仍然存在,银行在依法维护债权过程中经常陷入“赢了官司输了钱”的窘境。

 4、金融机构的深化改革加重了一些地方的区域金融生态的不平衡程度。一是国有商业银行大力收缩机构设置,使不少区域出现农村信用社“一农支三农”的局面,而且,部分农村信用社也正在依照商业银行的模式开始撤站并社,缩减农村金融机构,县域和农村金融机构的大幅减少,导致区域金融服务功能弱化,在部分乡镇甚至出现了金融服务的“真空区”;二是国有商业银行信贷审批权上收,加大了地方中小企业的融资难度,加剧了基层地区贷款难的矛盾;三是随着金融机构资金管理权的集中,造成大量地方资金外流,金融信贷投放当地的总量减少,制约地方经济的快速发展。

 5、社会中介服务体系不健全,加之相关的社会中介服务机构向社会提供服务的水平普遍不高,有的咨询评估机构的服务道德有待规范和提高。

 解决金融生态建设中存在问题的对策思路:

   全面提高地方政府对区域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地方政府尤其是金融生态环境较差的地方政府部门要从“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这一高度重视金融业的发展,进而提高对加强和改善生态环境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利用地方行政主管这一权力优势,主动承担起建设区域金融生态环境的领导职责,将区域生态环境建设列入政府的主要工作之中,认真安排、周密部署,指定专人抓好各项建设措施的落实。要制定长远建设规划,明确建设目标,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协调金融机构、司法机关、工商、税务等部门共同加强和改善金融生态环境,形成“以政府为主导、人行(或银监部门)为主体,相关各方共同参与”的建设格局。

   依法明确管理主体并赋予其相应的管理协调手段。途径有:将人民银行作为区域金融生态环境的管理主体或将银监部门作为区域金融生态环境的管理主体。国家应出台专门的管理法规明确区域金融生态环境的管理主体,赋予其相应的管理、协调和手段,增强其一定的权威性和执行力。

   加大金融监管力度,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基层金融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好自己的监管职责,认真把好制度关、操作关,消除“人情”、“地情”观念,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严肃查处辖内金融违法违规行为,净化金融生态环境。

   合理稳步推进金融机构改革。各商业性金融机构应从保持辖区金融生态平衡的角度合理调整经营网点的设置和撤并,不能搞“一刀切”,以免金融生态的“链条” 断裂。在业务经营方面,要针对基层地区的实际需求,积极开展业务创新,适当下放信贷发放权限,努力缓解中小型企业的融资困难,支持地方经济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改善区域信用环境:一是加强社会征信体系建设,重点加快中小企业和个人信用体系建设步伐;二是加大对逃废银行债务行为的打击力度,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决不姑息迁就,使失信者无处可逃,难于立足,净化社会信用环境;三是扎实开展多种形式的“信用工程”创建活动,使守信者真正享受到诚信所带来的附加值效应;四是开展“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人人争当诚信模范”的浓厚氛围。

 培植中小企业信用能力

 为进一步推进信贷诚信体系建设,加速培植优质银行信贷载体,切实增强中小企业融资吸引力,解决当前中小企业贷款难和银行难贷款的矛盾,促进中小企业做大做强,有效促进当地经济建设和经济金融快速健康发展。

 1、政府部门要充分发挥中小企业信用培植的主导、推动作用,切实加强对中小企业信用培植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统筹规划,精心安排,调动各方形成中小企业信用培植的合力。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中小企业信用培植优惠政策,尤其是在政府采购、公共事业基础设施建设招投标、企业技改贴息、科技三项费用扶持、软环境重点保护等方面优先向信用企业倾斜,加快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扶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中小企业发展。

 2、各级金融部门要切实加强银行信贷、市场融资的辅导和信用引导,对开户企业开展经常性的银行信贷辅导活动,宣传企业信用评级条件和标准,介绍信贷政策、信贷产品、信贷流程,促进企业提高信用管理水平,逐步达到A级以上信用企业等级;要逐步扩大对中介机构外部信用评级结果的采信,将中介机构的信用评级、信用调查成果纳入信贷管理流程之中,建立并完善“贷款必先授信、授信必先评级”的信贷管理机制;要建立并实施与企业信用等级相关联的贷款利率定价机制,按信用等级实行有差别的利率浮动;要充分发挥银行信用工具的作用,积极争取上级行的优惠和倾斜政策,支持企业增信并做大做强。

 3、要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不断增强诚信意识,切实把信用作为一种重要资源来累积,以良好的信誉赢得银行信贷支持。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进行规范运作,逐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企业内部管理,规范企业财务报表,切实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盈利能力,不断增强企业发展后劲。要积极配合金融机构、中介评级机构开展信贷、信用评级调查和检查,严格按信用评级标准进行自我规范和运作,努力提高信用管理水平。

 城镇化及工业化进程中城乡居民收入差距

 城乡居民之间存在着收入差距,是目前工业化进程中普遍存在的现象。在当前我国城乡居民之间收入差距逐步扩大的事实下,根据其产生的原因,提出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对策,探讨建立中国农民可持续的收入增长机制。

 1、农业发展缓慢、非农收入减少是近年来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的直接原因。

     首先,从农业内部来看,最近几年农产品的供给格局发生了根本性变化,长期以来农产品供给制约已演变为需求制约。此外,农业生产成本上升导致农业效益下降。农产品需求下降,生产成本上升,减少了农民来自农业的收入。

     其次,农村非农产业发展不足也间接影响了农民的非农收入。从九十年代中期以后,乡镇企业开始走下坡路,吸纳农村富裕劳动力的能力下降,乡镇企业就业不足,间接影响了农民的非农业收入。

 2、工业化进程的加快是造成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的主要因素

     从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以来,我国工业化进入“增长加速”阶段,一方面,大量的资本、土地、劳动力投向非农产业,农业继续为工业化提供积累;另一方面,较低的劳动力成本、土地成本和实际税收成本也促使形成了中国工业化的高增长和高效率。如参与工业化的农民工工资较低,社会保险程度低,农村土地征用补偿标准偏低等等。其最终的结果是城市非农产业劳动生产率比农业劳动生产率增长更快。2009年,农业占GDP份额已下降到14.5%,而农业的就业份额仍高达50%。2009年,工业产值增长12.5%,农业增长仅2.5%,两大产业增长速度竟相差10个百分点。农业与非农业相对劳动生产率的差距,从1990年的3.93倍扩大到2000年的5.29倍。劳动生产率的差异,决定了城镇居民收入比农民收入增长更快。

     3、工业化进程中政府行为选择是影响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的根本因素

     影响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的因素很多,但最根本的原因还在于在工业化过程中,由于经济发展阶段性对应的二元经济结构,国家的投资政策,分配政策和一系列旨在促进经济增长的制度变革对城乡居民收入的影响。也就是说,政府行为的选择对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的影响非常大。在过去一个较长时期内,在工业化进程中,由于多年二元经济社会结构的根深蒂固,我国政府在对农业发展的目标选择中,无论是在理念,还是在行为选择上,相对于确保农产品供给、推进工业化发展的政策目标,农民收入增长目标始终是第二位的。比如,长期以来,一些保障农民收入的收入支持、农民转产转业补贴、农业保险、农村社会保障等措施比较薄弱,政府在就业、教育、卫生、文化、公共设施等方面投入不足。

 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对策思路

     1、观念创新

     一要树立可持续的发展观。就是要在当前继续推进工业化进程中,实现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同时发展。二要树立统筹兼顾的发展观。就是要给予三农问题以更多的关注,象发展城市和工业那样来发展农业,象经营城市和工业那样来经营农业,通过为农民增收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努力提升中国农业的竞争力。三要树立以人为本的发展观。就是要让更多的农民有参与发展的愿望,有参与发展的能力,有参与发展的机会,有参与发展的岗位。

     2、制度创新

     一要实现就业机会平等。首先,要彻底消除农民工的歧视性待遇,简化各种手续,防止乱收费;其次,要逐步构建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就业市场,为农民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再次,要逐步建立促进农民工就业和维护其权益的服务体系,比如提供就业信息与培训、就业管理与监督等等。二要实现教育权利平等。三要实现医疗保障制度平等。四要实现国民待遇平等。要逐步建立以农民为主体的利益表达机制,通过给予农民承包土地占有、使用、收益、转让和处置的完整权益,使农民享有稳定的财产权利;通过保障农民享有基本的生存权和发展权,使其享有平等的公民权利;通过改革户籍制度,给予农民自由迁移的权利。

     3、分配调节

     一是加大各级政府对农业和农村增加投入的力度,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推进新农村建设。首先要扩大对农业的投入来源以及增加对农业的投入总量,建立农业投资稳定的增长机制,为农民增收建立可靠的资金及物资保障。其次是加大农业基础设施投资。二是加大对农业和农民的支持和保护力度。三是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确立城乡一体化的社会化服务体系。

     4、职能转变

     一是经济调节职能。通过改革和稳定土地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土地流转制度、征地制度、农村税费制度、农产品补贴制度,加大对农业技术研究和推广以及农村基础设施的财政资金投入等方式,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重要一点是要加快政府由投资型财政向公共型财政转变,加强财政对经济结构的调节作用。

     二是市场监管职能。要注重发挥政府的市场监管职能,通过监管,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创造平等竞争的环境;要大力规范和整顿市场经济秩序,打破部门、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清除市场分割的体制障碍和政策规定,加快全国统一市场的形成;要加强对垄断行业的监管,通过拆分、重组等手段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对投资、分配、服务等环节的监管,促进其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和改进服务,进而实现行业间、产业间的均衡发展。

     三是社会管理职能。它为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提供了必要的组织保障,鼓励、引导和支持农村发展各种新型的社会化服务组织。推动农产品行业协会发展并搞好信息服务来进一步促进农民增收。

     四是公共服务职能。在缩小城乡收入差距上,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应强化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要加强对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培训,并在提高农民整体素质,培养新型农民方面给予更多的财政支持和制度安排;二是扩大农村社会保障的覆盖面,加快建设和完善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三是加大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建立健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进一步减轻农民的教育负担,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四是加强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创造城乡均衡发展的物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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