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政府采购四川省广安市邻水县邻水县人民法院邻水县人民法院办公办案和档案扫描设备采购项目(第三次)询价采购公告5289

来源:心理咨询 发布时间:2020-10-21 点击:

  招标编号:邻水交易采购 [2017]173- -3 3 号

 邻水县人民法院办公办案和档案扫描设备采购项目(第三次)

 询 询 价 价 采 采 购 购

  邻水县人民法院

 广 安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邻 水 县 分 中 心

 印制

 二 二 O 一七年十二 月

  2

 第一部分

 采购邀请函

  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邻水县分中心受邻水县人民法院的委托,拟对邻水县人民法院办公办案和档案扫描设备采购项目(第三次)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编号:邻水交易采购[2017]173-3 号 二、采购项目:邻水县人民法院办公办案和档案扫描设备采购项目(第三次)

 三、最高限价:25.75 万元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二)具有生产或经营与招标项目相关的供应商; (三)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且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五、完成时间及地点:合同签订之日起 40 日内在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完成。

 六、验收及付款方式:货物安装调试完成后 10 日内由采购单位组织验收,验收完成后,支付合同金额的 90%,余下作为质保金一年后无质量和售后问题无息支付。

 七、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12 月 15 日 8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至 2017 年 12 月 19 日 17 时 30 分,登录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http://www.gasggzy.com/),点击“投标登录” 进入广安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并打印报名回执,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报名获取招标文件的依据,以《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供的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情况汇总表为准。未按照本项规定的方式、时限报名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

  3

 被拒绝。

 备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中心-业务下载-广安市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请按说明操作,否则责任自负。

 联系方式:

 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邻水县分中心:

 招标文件联系人:

 刘老师

 联系电话:

 0826-3215660 评审结果咨询人:

 唐老师

 联系电话:

 18982627653

  保证金退还联系人:肖老师

 联系电话:

 0826-3215682

  邻水县人民法院:

 周老师

 0826-3223254 八、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时间及地点:本次招标不提前接收投标文件,统一在投标当日(14:30-15:00)现场接收(逾期恕不接受),即 2017 年 12 月 21 日 15 时 00 分在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邻水县分中心本项目开标室投标且开标,递交标书的同时须出示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 授权委托书((递交人为法人的出示 法人身份证明)(盖鲜章)、 身份证复印件(盖鲜章)及 网上报名回执单(盖鲜章)、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盖鲜章),否则不予签到和接收投标文件。

 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邻水县分中心

  2017 年 12 月

  4

 第二部分

 项 目内容及要求

  一、 项目 概述 :

 根据采购人的要求,此次对邻水县人民法院办公办案和档案扫描设备进行提档升级,需要满足本院办公办案及案卷档案扫描日常工作需求 。

 二、 采购项目清单数量、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清单 序号

 采购设备清单

 主要技术参数及要求

 单位

 数量

 1 台式计算机 商用台式品牌整机,I3 7 代处理器,8G 内存,500G硬盘,集成显卡,DVD 光驱,≧19.5 英寸显示器,主机需自带提手。

 台 25

 2 针式打印机 票据针式打印机(平推式),击打式点阵打印,打印宽度 106 列,针头,24 针头,并口+USB; 台 5

 3 激光彩色打印机 彩色激光一体打印机,内存≧64M,A4 幅面,打印复印分辨率 600*600,自动双面打印,支持有线网络打印,鼓粉分离,打印速度≧16 页/分,自动供纸器。

 台 19

 4 高速扫描仪 1、光学分辨率:600dpi,24 位彩色,256 灰度等级; 2、扫描速度(A4 200dpi 彩色):单面 30PPM,双面 60PPM; 3、CMOS 扫描元件,LED(红、绿、蓝)光源; 4、馈纸式自动双面扫描,自动进纸器 20 页; 5、支持:跳过空白页预扫描,自动纸张尺寸检测,歪斜校正,文本方向识别,继续扫描。

 台 5

 5 档案数字化扫描仪 平板式 A3 幅面扫描仪,CCD 扫描元件,光学分辨率 600*1200,扫描速度彩色 2.48 秒,灰度/黑白1.65 秒;色彩位阶彩色:输入 48bit,输出 24bit灰阶:输入 16bit,输出 8bit,黑白:1bit。扫描范围 304.8×431.8mm。

 台 2

 6 碎纸机 碎纸效果优于 4mm*10mm,同时碎纸纸张 6 ,2个入纸口,能碎光盘,容积 24L,入纸口宽度220mm。过热保护、过载保护、自动进纸功能、手动进纸/退纸功能,自动防卡纸功能。

 台 10

  5

 7 摄像机 主机类型,闪存式,传感器尺寸 1/4.85 英寸,有效像素 328 万,光学变焦 32 倍,数码变焦 52 倍 ,支持高清拍摄,3 英寸触摸屏。支持光学防抖,电子防抖。支持无线 wifi,支持麦克风端子接口。

 配置 32G 内存,摄像机提包,原厂电池 2 块,电池充电器,三角架,读卡器。

 台 2

 (二)项目要求

 1 1 、工期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部分第五点。

 2 2 、验收及付款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一部分第六点。

 3 3 、质量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全新、原装、未拆封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每台货物上均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

 (2)货物质量出现问题,中标供应商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负担,采购人有权到供应商设备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

 4 4 、服务要求:供货商提供不少于 3 年的售后服务,并承诺能够 4 个小时内上门处理故障。

 5 5 、其他要求:供应商在运输和安装过程中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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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部分

 采购须知

 一、投标文件组成

 1、报价书;

 2、投标函; 3、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 4、技术参数要求响应偏离表; 5、项目要求应答表; 6、投标人的基本情况表及项目实施方案等; 7、招标文件规定和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二、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 1、项目相关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4、非法人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鲜章); 5、法定代表人和投标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6、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7、承诺函原件; 8、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盖鲜章)。

 注: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和税务登记三证合一的,提供三证合一的证照复印件; 2、以上所列资料及报价书须全部装入投标文件中,经评审,缺失的、无效的及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一律作无效投标处理。

 三、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投标文件应准备正本 1 份,副本 2 份。在每一份投标

  7

 文件上要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须用 A4 纸打印或复印并 胶装订成册,投标文件的封面由投标人的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

 3、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分别封装于两个密封袋内,在密封袋上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同时密封袋上还须注明采购编号、采购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年月日和投标人的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亲自签署。密封袋的密封处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文件部分格式详见附件,其余格式自拟。

 四、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

 金额:5000 元。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7 年 12 月 20 日 15:00,请登录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http://www.gasggzy.com/),点击“保证金缴纳虚拟子账户信息”缴纳投标保证金,采用其他方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必须以公司基本账户转出,个人名义转款无效。(投标保证金不换取收据。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依据,以《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供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汇总表为准)。未按照本项规定的方式、时限缴纳保证金的,视为保证金缴纳无效。

 未中标供应商保证金于招标会议结束五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项目签订合同完成后凭收款票据、合同及缴款书票据复印件到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邻水县分中心四楼综合股办理无息退还手续。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投标商在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的; 2、投标商在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8

 3、成交投标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 4、成交投标商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5、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履约保证金

 1、中标单位缴纳履约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入。

 2、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的 10%,开户名称:

 邻水县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开户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安邻水支行,账号:

 118517559574,在备注栏中须注明:x xx 项目履约保证金或 邻水交易采购 [201x 7]xx 号履约保证金。

 3.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后,凭业主单位的合同履行验收证明(验收依据)和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邻水县分中心出据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原件在 5 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出据的履约保证金收据原件在 5 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

 五、定标原则和方法

 1、评审工作由招标人负责组织,具体评审事务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委员会的组成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川财采〔2014〕3 号)和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抽取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采[2010]78 号)确定。

 2、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投标人。

 3、本次采购项目按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审。即在完全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所有条件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评标价,以提出最低评标价的前三名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评定方法。若最低评标价相同,由评审委员会组织供应商抽签确定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

  9

 评标价= = 有效投标报价-符合法律法规及本项目招标文件小微企业规定应当扣除的价格。

 注:1 1 、评标价大于政府采购预算(最高限价)的按照无效 投标处理。

 2 2 、评标价仅在评审过程中适用,本项目的合同执行价格第 仍以投标报价为准(除本章采购须知第十二条第 3 3 项规定除外)。

 4、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产品价格扣除规定: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 %(范围为 6%-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属于财库[2011]181 号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属于财库[2014]68号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狱企业应当提供证明文件;属于财库〔2017〕141 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同为小微企业的和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不累加。

  注:属于小微企业的提供本项第(2 2 )条要求的资料且需提供小微企业产品价格扣除明细表,不属于本款规定的小微企业的,不需提供采购文件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小微企业产品价格扣除明细表。

 5 5 、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报价低于采购预算 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投标人报价算术平均价 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 90 分钟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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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6、确定中标供应商办法: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 5 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六、开标报价若出现下列情况,评标时按以下原则处理:

 1、报价书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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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投标文件属于下列情况的,在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和要求密封、装订、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要求的; 4、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编制的; 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6、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 7、采取零报价或变相零报价、低于成本价、诋毁其他供应商及其他不正当手段竞争的; 8、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

 八、废标的情形:

 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九、投标有效 期

 1、投标有效期为开标后 60 天。投标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2、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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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其投标文件,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有关规定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十、中标通知书

 1、中标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应当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4、中标通知书的领取 中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告后,请中标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和履约保证金缴纳凭证(中标单位凭银行转账回单到四楼综合股换取凭证)到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邻水县分中心三楼交易受理股领取中标通知书。

 联系人:舒老师 联系电话:0826-3367696 十一、合同签订:中标人在收到招标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由于中标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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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十二、其他规定:

 1、成交供应商参加此次招投标活动,截止成交候选时近 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否则取消其中标资格。

 2、成交候选人在成交候选期间应当提交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和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和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以便采购人向检察机关查询是否有行贿犯罪记录。

 3、如果成交候选人因此被取消中标资格,则由该项目排名第二的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人。经招标人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的,确定该供应商为中标人;若排名第二的供应商报价高于排名第一的供应商,则以排名第一的供应商报价做为最终成交价;若排名第二的供应商报价低于排名第一的供应商,则该供应商报价为最终成交价,以此类推。若供应商不接受此价格的,该项目废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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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项目

 (第三次)

 投

 标

 文

 件

  采购文件编号: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15

 投标函

 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邻水县分中心:

 1、我公司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了贵中心邻水交易采购[2017]

  号招标文件,决定参加投标报价。

 2、我公司报价总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元)。

 3、一旦我公司中标,我公司将严格履行招标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按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投标文件承诺完成本项目,并交付验收。

 4、我公司同意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贵中心缴纳人民币

 元(大写:

 )的投标保证金,并承诺:如有违约,不要求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邻水县分中心退还投标保证金。

 5、我公司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所提出的付款方式。

  6、我公司为本项目提供的投标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 1 份,副本 2 份。

 7、我方愿意提供贵中心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8、我方承诺本次投标文件有效期为开标后

 天。

 9、我方完全理解采购人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的行为。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日

 期:

  16

 报价书 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邻水县分中心:

 我方完全愿意参加

  (项目名称、编号)

  的投标报价,承诺以下全部实质性响应招标所有要求。报价及承诺如下:

 一、报价一览表

 序号 采购设备清单 投标品牌及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投标单价 (元)

 投标总价 (元)

 备注 1

 2

 报价合计:大写:

 小写:

 完成时间:

 注:1、以上报价包含设备、运输、上下车、安装调试费、辅材、售后服务、税费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一切费用。

 2 2 、以上表格内容必须采用机打,禁止手填,否则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二、投标报价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17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参加投标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的

  (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参加

  (项目名称、编号)

 的投标。代理人在参与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均予以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特此委托。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18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招标编号:

 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投标人 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19

 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20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21

 小 微企业产品价格扣除明细表(如有)

 采购项目编号:

 投标产品名称 产品生产厂家名称 企业类型 (小型/微型/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投标产品价格总额(元)

 规定扣除的价格(元)

  规定扣除的价格总额(元)

 备注:

 1、进行价格扣除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规定扣除的价格=投标产品价格总额×采购文件规定的小微企业产品价格扣除比例。

 3、此表只需列入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小微企业产品并按规定进行价格扣除,不符合的不需列入此表, 若属于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小微企业产品,未提供本表的视为放弃价格扣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按照相关政策文件规定执行。

 5、此表可以相同格式进行扩展。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X。

 投标日期: XXXX。

  22

 主要规格及技术参数响应偏离表

 采购项目编号:

 序号 货物名称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响应 正偏离、负偏离、无偏离 偏离对货物性能的影响

 注:1 1 、本表中填写投标文件中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偏离情况(包括正偏离、无偏离和负偏离),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对技术规格及指标响应情况逐项进行应答。

 2、此表可以相同格式进行扩展。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投标日期:

  23

 项目要求应答表

  招标编号:

  序号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的应答

 说明

 1

 2

 3

 4

 5

 注:1、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项目要求逐一应答,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日期:

  24

 承诺函

  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邻水县分中心:

 本公司作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投标的供应商,郑重承诺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生产或经营与招标项目相关的资格,有专业的技术服务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投标前三年内,在政府采购及招投标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如我公司中标,我公司将在本项目结果公告上网后 5 个工作日内来贵中心领取中标通知书,并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我公司若未按本条承诺的时间履行,我公司愿意承担由此带来的不诚信后果,贵中心可以不退还我公司在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如取消投标中标资格、没收保证金、法定时间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投标等)。

  承诺人(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日期:

  注:承诺函必须按照格式要求签字、盖章,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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