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财政局网络设备采购招标文件

来源:教师资格 发布时间:2020-11-08 点击:

 慈溪市政府采购中心集中采购项目

  公 开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NBCXZFCG2020036 项目名称:网络设备采购 采 购 人:慈溪市财政局 代理机构:慈溪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二〇年十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 3 第二部分

 招标需求 ....................................... 7 第三部分

 商务条款 ...................................... 12 第四部分

 投标人须知 .................................... 15 第五部分

 开标、评标和定标 .............................. 31 第六部分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 40 第七部分

 慈溪市政府采购合同 ............................ 43 第八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 48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慈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慈溪市财政局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就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NBCXZFCG2020036 二、采购组织类型 :政府集中采购

  三、 采购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慈溪市财政局因工作需要拟购置一批网络设备(含安装调试)。有关的具体配置等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招标需求》。

 四、 本项目预算金额:1 31 万元。

 五、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 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zc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zc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及地点等 :

 1.招标文件发售/获取截止日期:2020 年 11 月 6 日上午 9:30时止。

 2.招标文件发售/获取截止时间之后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

 商,视为未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投标时将被拒绝。

 3.招标文件发售/获取地址:gz://login.zcy.gov.cn(政府采购云平台)

 4.招标文件发售/获取方式:政府采购云平台→“政采云用户”登录→【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

 5.招标文件获取条件:已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注册登记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的。如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

 6.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7.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将以“澄清公告”的形式发布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上,供应商应及时登录政采云平台查看和下载,未及时查看和下载的责任自负。

 六 、投标说明:

 1.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操作指南详见gz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W1EtGwBFdiHxlNd6I3m/6IMVAG0BFdiHxlNdQ8Na,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400-881-7190 或政采云服务专员电话 0574-63917219)。

 2.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完成 CA 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

 gz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m2eqWwBFdiHxlNd_otq/4W9822wBFdiHxlNdQ5Xp,如遇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400-881-7190),用于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3. 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gz://zczjzfcg.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6.html)。

 七、 投标截止时间、地点及要求 :

 1.投标截止时间:2020 年 11 月 6 日上午 9:30 时止。

 2.投标地址:浙江省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五开标室(慈溪市白沙路街道南二环东路 1355 号)

 3.1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

 3.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以 U 盘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密封送交/邮寄至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五开标室(慈溪市白沙路街道南二环东路 1355 号),逾期送达/邮寄到达或未密封将被拒收。

 3.3 投标人仅提供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未提供备份投标文件,造成项目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下去的,投标无效,相关风险由

 投标人自行承担。

 3.4 投标人至多可派 1 名持甬行码绿码的本项目授权代表参与备份投标文件的现场提交及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等活动,各投标人授权代表需在开标室内隔位就坐。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

 2020 年 11 月 6 日上午 9:30 时整。

 2.开标地址:浙江省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五开标室(慈溪市白沙路街道南二环东路 1355 号)

 九、 投标保证金 :无 十、 本次招标有关信息公告媒体:

 浙江政府采购网(gz://zczjzfcg.gov.cn)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慈溪市分网(gz://cixi.bidding.gov.cn/)

 十一 、本项目 公告期限: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十二、 联系方式:

 采购人:慈溪市财政局,周锋,0574-63837061 采购代理机构:慈溪市政府采购中心,邹利魏,0574-63037955 同级监管部门: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赵淑军,0574-63032252

 第二部分

 招标需求

 特别说明:

 1、根据浙财采监字[2007]2 号文件规定:除采购文件明确的品牌外,欢迎其他能满足本项目技术需求且性能与所推荐品牌相当的产品参加。

 2 2、 、 需求中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 “★” 号标明,如投标人未响应的,将被视为无效。

 3、本项目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核心交换机、虚拟化电缆、模块、系统集成。如果出现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完全相同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情形,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以下原则确定:(1)报价最低的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2)报价相同时,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3)均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集体决定。

 招标内容及技术参数要求

 一、招标内容 二、技术需求

  2.1 核心交换机技术要求 指标项

 技术规格要求

 ▲设备性能 支持交换容量≥19Tbps 支持包转发率≥2800Mpps (同时提供产品官网截图及链接为证明材料)

 ▲业务槽位 主控引擎≥2;整机业务板槽位数≥6 ▲硬件要求 设备支持模块化风扇框,可热插拔,独立风扇框数≥2,提供设备真实图片,并标记出风扇框位置证明 设备机箱(包括业务板卡区)采用后出风风道设计,提供设备散热气流流向截图 设备高度≤10U,提供官网链接及截图证明 支持独立的硬件监控模块, 控制平面和监控平面物理槽位分离,支持 1+1 备份,能集中监控板卡、风扇、电源、环境,调节能耗,提供设备真实图片,并标记独立监控模块位置证明 支持颗粒化电源,整机电源槽位数≥3,提供设备真实图片,并标记出系统电源槽位的位置证明 虚拟化技术 支持横向虚拟化技术,将多台设备虚拟为一台设备,支持长距离集群,且本次项目用于虚拟化的板卡与业务板卡物理槽位分离,提供 8 个万兆端口用于虚拟化,为保证虚拟化可靠性,要求这 8 个万兆口分布在两块板卡上。

 为了简化管理,支持纵向虚拟化技术,支持把交换机和 AP 虚拟为一台设备,支持两层子节点,且子节点接入交换机支持堆叠,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无线管理 支持业务板集成 AC 功能,业务单板+AC 只占用 1 个业务槽位,实现对 AP 的接入控制、管理、有线无线用户的统一认证管理,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三层功能 支持 IPv4 路由转发 FIB 表项≥512K,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支持静态路由、RIP、RIPng、OSPF、OSPFv3、BGP、BGP4+、ISIS、ISISv6 MAC 支持整机 MAC 地址≥1M;MAC 学习速率>8000/s

 ARP 支持整机 ARP 表项≥256K;ARP 学习速率≥1000/s

 MPLS 支持 MPLS L3VPN、MPLS L2VPN(VPLS,VLL)、MPLS-TE、MPLS QoS 访问控制 支持整机 ACL 表项≥256K 序号

 产品

 技术参数

 数量

 1 核心交换机 详见技术参数要求 2 2 虚拟化电缆 QSFP+-40G-高速电缆-3m-(QSFP+38 公)-(CC8P0.32黑(S))-(QSFP+38 公)-室内用 8 3 模 块 光模块-eSFP-GE-多模模块(850nm,0.55km,LC) 40 4 系统集成 包括相关设备网络配置、优化、虚拟化配置、应急处置等服务,并对机房防雷系统进行检测,将此次设备接入该系统,并含主机防御与监测,详见招标技术要求 1

 ▲支持对执行程序、脚本程序的完整性保护,防止被非授权篡改。(提供截图证明加盖公章)

 QoS 支持 SP, WRR,DWRR,SP+WRR, SP+DWRR 调度方式; 支持双向 CAR; 支持基于本地代理方式进行基线检查、基线还原。系统提供安全基线模板,支持批量配置。(提供截图证明加盖公章)

 提供广播风暴抑制功能; 风暴控制支持 shutdown 端口或拒绝转发的安全策略下发; 支持 WRED; 支持 GE/10GE 端口 200ms 大缓存 支持 5 级 H-QoS

 安全性 支持 DHCP Snooping trust, 防止私设 DHCP 服务器; ▲针对 RDP、SSH、FTP、MY SQL、SQL SERVER 等,提供防暴力破解功能,锁定攻击源。(提供截图证明加盖公章)

 支持 DHCP snooping binding table (DAI, IP source guard), 防止 ARP 攻击、DDOS攻击、中间人攻击; 支持 BPDU guard, Root guard 支持 802.1X、MAC、Portal 等认证方式 ▲可拓展支持对关键进程的保护,包括防杀、防止内存注入、防止消息 HOOK 等。(提供截图证明加盖公章)

 ▲可靠性 支持真实业务流的实时检测技术,秒级快速故障定位,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支持 G.8032 标准环网协议,要求倒换时间≤50ms 支持硬件 BFD/OAM,3.3ms 稳定均匀发包检测,提高设备的可靠性,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通过修改了操作系统的 EXEC 系统调用,增加了对程序的启动校验,只有符合管理策略的程序才能启动(提供截图证明并加盖公章)

 资质 提供工信部入网证书 实配要求 双主控,双冗余交流电源,万兆光口数≥24 个(与电端口物理分离),千光口数≥24 个(与电端口物理分离),千兆电口≥48 个(与光端口物理分离);配置虚拟化用端口≥8 个 10G 光口(与业务用端口物理分离)并分布于 2 个槽位,配置 4 根 10G电缆;实配 20 个千兆多模光模块;IPv6 功能授权;配置无线控制器功能或板卡,实际配置无线授权≥16 个 2.2 虚拟化电缆

 指标项 技术规格要求 虚拟化电缆 QSFP+-40G-高速电缆-3m-(QSFP+38 公)-(CC8P0.32 黑(S))-(QSFP+38 公)-室内用 2.3 模块

 指标项

 技术规格要求

 模块 光模块-eSFP-GE-多模模块(850nm,0.55km,LC) 4 2.4 系统集成

 序号 技术要求

 相关设备配置 须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及与上级各单位网络及系统联调联试及互联互通,并保证单位各业务系统正常安全可靠稳健运行。

 系统实施方案应明确实施步骤及具体时间和可能存在的风险分析。实现短时间内(比如 30 分钟的硬件升级更换)的计划性维护切换以支持日常运行涉及时间比较长的运行维护操作,保证生产系统回退机制。

 在线实施,实施期间生产系统不得停机,业务不能终止。对于系统程序错误、误操作以及入侵破坏等操作,比如:truncate table,drop table,drop tablespace 等提供快速的恢复能力,并要求零数据丢失。

 主机监测与防护

 具有自我保护机制,对产品自身的执行程序、策略文件、配置文件进行保护,禁止对其进行非授权修改;具备防卸载能力。管理平台支持对登录的 IP、时间进行控制,同时提供登录密码策略设定。

 系统支持集中管理,集中管理平台能够监控系统的时时状态,能够汇聚系统的软硬件资产信息,能够集中对系统的功能进行开关,支持对主机软硬件资产进行统一管理,包括:主机硬件资产信息、主机账户信息、主机网络信息、主机进程信息、主机服务信息等。其中硬件资产信息包括:CPU、内存、磁盘等信息,支持设定阈值告警;账户信息包括账户名、属主及权限;网络信息包括对外开放端口、连接会话等;进程信息包括活跃进程、进程路径等;服务信息包括服务列表、服务启停状态等。(提供截图证明加盖公章)

 ▲操作系统的 PAM 模块经过国产化自主改造,增加了基于智能卡的认证机制,支持本地和远程的强身份认证(提供截图证明并加盖公章)

 利用 RDP、SSH 或者本地登录主机时,支持硬件 USB-KEY 的双因素身份认证功能,认证因子包括操作系统密码、USB-KEY 的 PIN 码。(提供截图证明加盖公章)

 支持对主机操作系统账户保护,监控账户的增删改,支持账户锁定状态。

 对通过操作系统的账户管理机制进行改造,能够锁定账户,能够阻止针对账户的暴力破解攻击

 ▲基于 TC 技术,增加了对操作系统内核、动态库、静态度、ELF 执行体校验机制,校验机制支持系统的 PreLink(提供截图证明并加盖公章)

 ▲支持对执行程序的黑白名单控制,仅允许白名单程序执行;系统内置白名单库,自动识别系统中程序的可信度;白名单控制不仅判断程序的路径,而且校验程序 hash 值,校验不通过拒绝启动。支持驱动程序、应用程序、动态链接库、静态链接库等执行体的控制。(提供截图证明加盖公章)

 支持对脚本程序的执行控制,仅允许在白名单中的脚本执行。脚本类型包括 shell、bat、python、perl、java、php 等。

 ▲通过扩展了操作系统的 LSM 机制,增加了基于 DTE 的权限控制机制,支持对用户、进程进行细粒度的权限控制(提供截图证明并加盖公章)

 系统自带对主机可信配置的校验机制,能够及时发现本机配置被修改的行为

 支持对主机网络环境的微隔离,默认主机之间不能相互访问。支持基于工作组、服务器类型等配置微隔离策略。

 支持将高风险服务程序加入到权限容器中,限制服务的访问权限。

 可支持移动介质授权管理,提供移动介质注册上报接口,移动介质在使用前须经过授权。

 ▲通过改造了操作系统的设备 Mount 机制,只允许符合策略的外设挂载(提供截图证

 明并加盖公章)

 支持对操作系统、中间件、数据库的弱口令检测。

 支持对主机上恶意的 Webshell 进行检测,包括 JSP、ASP 等脚本类型。

 可拓展支持统一收集主机账号,托管账号,收回账号,支持账号自动改密。

 可拓展支持对应用维护、数据库维护、操作系统维护的细粒度权限控制。

 提供用户登录审计、程序控制审计、访问控制审计、注册表审计、移动存储审计、时间变更审计、进程防护审计。

 管理平台自身支持基于 OTP 动态口令的身份认证,同时支持对访问源的 IP 地址、访问时间段进行控制。管理中心支持配置密码策略,防止暴力破解。

 管理平台支持单机部署、私有云部署、级联部署。

 ▲支持通过管理平台集中自动化部署,支持一键完成自动化检测环境、自动化安装,管理平台可直接对保护服务器进行配置管理(提供截图证明并加盖公章)。

 中标后三天内测试。

 ▲ 设备防雷接入 对业主机房建筑防雷系统进行检测,并将此次设备接入该系统,因涉及强电,要求实施工程师具有电力经验,拥有充足的灾备知识,有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电工),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和投标人为其连续缴纳 3 个月以上社保证明复印件,两者缺一不予认可, 特别说明 :

 1、投标人必须进行详细的点对点应答,不能简单应答满足或不满足,技术标书中的任何偏差都必须详细说明。本技术规范书经供、需双方确认后作为订货合同的技术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产品到货验收、最后验收时,发包人可能对重要技术指标进行现场实测,若实测结果与投标人在投标书中的承诺不符,则投标人将承担退货风险及相关全部责任。

 2、 供应商可自行进行了解项目相关信息及查阅有关资料,不另行统一安排,未进行了解项目相关信息所造成的一切风险由投标方自行承担。采购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详见招标公告。

 第三部分

  商务条款 一、付款方式 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 15 日内,招标方向中标方支付合同金额 30%的预付款。货物送达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后 5 个工作日内支付余款。款项支付时中标方需提供合法票据。合同总价的 5%作为履约保证金,由甲乙双方在合同中自行约定退回的方式和时间。履约保证金可以现金或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交。

 二、质量保证期 供应商提供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满 3 年,如中标方对质保期有延长承诺的,以中标方投标文件中承诺的质保期时间为准。

 三、售后服务基本要求 1、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含部件)均应为全新、正宗原装的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的行货产品,并须提供相关产品的产品合格证、销售许可证、产品说明书和安装说明等资料,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在安装调试完成后,应构成一个完整的系统,能按照技术要求连续运行。

 2、中标人在交货时提供有关货物的相关检测报告(如有)。

 3、中标人须负责提供相关产品的安装调试、培训等服务。

 4、所有产品(均含部件)质保期符合国家规定(若投标产品或投标人另有超过质保期的规定或承诺,按其规定或承诺执行)。

 5、售后响应时间:提供 7×24 小时的上门售后服务,服务响应时间 15 分钟,1 小时内上门服务。一般问题在 8 小时内解决,严重问题及时提出可接受的解决方案和服务承诺。免费维保期内提供7×24 小时上门服务及技术支持,并提供服务实施方案,对本项目涉及的软硬件设备进行日常维护、检测、排错等工作。免费维保期内由于设备本身质量原因造成的任何损伤或损坏,投标人须免费负责修理或更换。以上所有服务的相关费用均需计入投标总价。

 四、交货、安装调试 1、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完成交货。如在规定的时间内由于投标人的原因不能完成交货,投标人应承担由此给用户造成的损失(如遇特殊情况,根据双方另行约定执行)。

 3、中标人免费提供中标设备的调试服务。

 4、中标人应派经采购人认可的有经验和能力、具有相应资质的技术人员,负责系统设备调试工作,在设备安装期间应充分了解设备安装进度要求,解决安装中出现的技术问题。

 4.1 中标人负责设备的安装、调试。

 4.2 调试所需专用工具设施物料由中标人自备、自费运到现场,完工后自费搬走。

 4.3 安装完成后,由中标人进行调试,按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国家无验收规范标准的按双方合同规定的要求)进行。

 4.4 设备的拆箱、通电、调试等各项工作由中标人负责,但必须在采购人指定人员的参与下进行。在实际实施前必须先经采购人同意方可进行。调试的原始记录须经各方签字后作为验收的文件之一。

 五、验收 1、中标人应提供设备的有效检验文件,经采购人认可后,与合同的性能指标一起作为设备验收标准。采购人对设备验收合格后,双

 方共同签署验收合格证书,验收中发现设备达不到验收标准或合同规定的性能指标,中标人必须更换设备,并负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直到验收合格为止。

 2、投标人应于投标文件中提供设备的验收标准和检测办法,并在验收中提供采购人认可的相应检测手段,验收标准应符合中国有关的国家、地方、行业的标准,如若成交,经采购人确认后作为验收的依据。

 3、验收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4、验收在安装方完成安装,中标方完成货物调试后进行。

 六、技术培训 1、中标人须对采购人的技术人员培训。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的培训计划,包括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费用等。

 2、中标人提供的负责培训的人员应具备同类设备三年以上的经验。

 3、技术培训费用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4、技术培训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

 4.1 原理、构成和功能的描述。

 4.2 常见故障的处理或排除。

 4.3 各系统部件(设备)的检查、调整和维护。

 4.4 对使用者关于设备基本操作技能的培训。

 六、项目实施人员费用 中标方应自行承担选派专业人员的住宿、就餐和交通等费用。

 第四部分

  投标人须知

 前

  附

 表 序号 项

 目 内容与要求 1 采购人 慈溪市财政局 2 项目名称 网络设备采购项目 3 招标编号 NBCXZFCG2020036 4 项目交货及安装地点 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5 供货期限(含安装调试)

 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 6 投标保证金 无 7 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

 一、(1)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 (2)以 U 盘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制作的备份文件。

 二、投标文件均由资格证明、商务技术和报价三部分组成。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 CA 签章。

 8 投标文件的接收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以 U 盘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密封送交/邮寄至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五开标室(慈溪市白沙路街道南二环东路 1355 号),逾期送达/邮寄到达或未密封将被拒收。

 投标人仅提供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未提供备份投标文件,造成项目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下去的,投标无效,相关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 投标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详见采购公告 10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 详见采购公告 11 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详见采购公告 12 开标地点 详见采购公告 13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 90 日历天。

 14 质量保证期 详见采购文件 15 评标办法及标准 综合评分法 16 信用记录 根据财库[2016]125 号文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zccreditchina.gov.cn )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zcccgp.gov.cn)信用查询,以开标当日采购人或由采购人委托的评标委员会核实的网页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

 17 政府采购节能 环保产品 投标产品若属于节能产品的,提供有效期内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属于环境标志产品的,提供有效期内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提供上述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18 小微企业有关政策 1、根据财库〔2011〕181 号的相关规定,在评审时对小

 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报价给予 6 %的扣除,取扣除后的价格作为最终投标报价(此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价格分计算)。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注:未提供以上材料的,均不给予价格扣除)

 2、根据财库〔2017〕141 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属于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财库〔2017〕141 号文件第一条的规定,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19 本次招标有关信息公告媒体 浙江政府采购网(gz://zczjzfcg.gov.cn)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慈溪市分网 (gz://cixi.bidding.gov.cn/)

 请供应商随时关注本项目自发布采购公告后后续可能出现的修改通知,澄清说明等等,如有错过,后果自负。

 一、总则 (一)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项目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定义 1、“招标方”系指组织本项目采购的慈溪市政府采购中心。

 2、“投标人”系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3、“采购人” 系指委托招标方采购本次项目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4、“货物”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材料、设备、机械、仪器仪表、工具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文字材料。

 5、“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6、“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需求总称。

 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三)合格的投标货物或服务 应该是中国境内提供的投标货物或服务。

 若投标货物或服务属于国家实行许可证制度或生产注册证制度的货物或服务,则应具备相应有效的证书。

 (四)合格的投标人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符合本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中规定的资格要求。

 (五)投标委托有关说明 1、供应商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须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正本用原件,副本可用复印件,格式见附件),金融、保险、电信等分支机构可提供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书。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除单一来源外,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

 动。

 4、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六)投标费用 无论投标过程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与投标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

 二、招标文件的说明 (一)招标文件的组成 1、招标公告; 2、招标需求; 3、商务条款; 4、投标人须知; 5、开标、评标和定标; 6、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7、慈溪市政府采购合同; 8、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各方面的要求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

 (二)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

 求的,投标人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方提出。招标方如认为有必要对已经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上发布更正公告。逾期提出招标方将不予受理。

 2、招标方主动进行的澄清、修改:招标方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主动对招标文件中的相关事项,用补充公告等方式进行澄清和修改。

 3、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内容为准。

 4、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将以“澄清公告”的形式发布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上,供应商应及时登录政采云平台查看和下载,未及时查看和下载的责任自负。

 三、投标文件 (一)投标文件的形式和效力 1、投标文件分为电子投标文件以及以 U 盘介质存储的备份投标文件:

 (1)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

 (2)以 U 盘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制作的备份文件。

 (3)投标人仅提供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未提供备份投

 标文件,造成项目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下去的,投标无效,相关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文件的效力 (1)投标文件的启用,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投标文件、以 U 盘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

 (2)电子投标文件、以 U 盘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二者内容应保持一致。由于备份投标文件内容与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无法通过政采云平台自动进行的内容比对的,投标无效。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二)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均由资格证明、商务技术和报价三部分组成。其中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 CA 签章。

 1、资格证明文件包括:

 1.1 封面; 1.2 目录; 1.3 投标函(格式见附件,含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1.4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1.5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 格式见附件,注意按要求签署盖章。如供应商代表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即可); 1.6提供有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1.7 提供有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

 单位公章; 1.8 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1.9 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zc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zcccgp.gov.cn)信用查询,以开标当日采购人或由采购人委托的评标委员会核实的网页查询记录为准; 1.10 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承诺函,格式自拟); 1.11 提供招标公告中符合投标人特定条件要求的有效的其他资质复印件及需要说明的资料(如果招标公告中有投标人特定条件要求的必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1.12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说明和资料(如有请提供)。

 2、商务技术文件包括:

 2.1 封面; 2.2 目录; 2.3 评分索引表(格式见附件,主要用于评标委员会对应评分内容); 2.4 投标项目明细清单(格式见附件,含货物、服务等);

 2.5 技术响应表(格式见附件); 2.6 商务响应表(格式见附件); 2.7 投标产品说明、产品性能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制造商官网截图、检验检测报告、产品手册、相关资质证书等)(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8 项目实施方案(按评分标准内容); 2.9 服务于本项目的工程技术人员具有电子类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资质的(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和投标人为其连续缴纳 3 个月以上社保证明复印件,两者缺一不予认可,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10 技术服务、售后服务方案(按评分标准内容); 2.11 派遣驻场工程师信息安全保障人员认证证书(要求该名实施工程师具有电子类中级以上工程师认证和信息安全保障人员认证证书(CISAW),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和投标人为其连续缴纳至少 3 个月社保证明、身份证复印件,三者缺一不予认可,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 2.12 投标产品为节能产品,提供有效期内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投标产品为环境标志产品,提供有效期内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提供上述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13 2017 年以来,单个同类项目合同复印件(如有请提供); 2.14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说明和资料。

 3.报价文件包括:

 3.1 封面; 3.2 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 3.3 小微企业声明函(若有,格式见附件); 3.4 残疾人福利企业声明函(若有,格式见附件); 3.5 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函、投标报价明细表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正确签署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资质文件、技术及商务文件中不得出现项目报价信息。否则将作无效标处理。

 (三)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方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简体字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投标文件中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部分视同未提供。

 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将作无效标处理。

 (四)投标有效期 1、投标有效期为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 90 日历天。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

 2、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

 (五)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包装 1.电子投标文件部分:

 投标人应根据“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

 2.以 U 盘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部分:

 以U盘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部分应以U盘形式存储,并单独密封递交。外包装封面上应注明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名称(以 U 盘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项(如有多个标项)及“开标时启封”字样, 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六)投标报价

 1、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报,该投标报价应与明细报价汇总相等,且不允许出现报价优惠等字样(明细出现“0”元,视同赠送)。

 2、投标报价应包含项目所需全部货物、服务,不得缺漏,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含货款、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等一切税金和费用)。

 3、投标报价总价金额到元为止,如投标报价总价出现角、分,将被抹除。

 (七)投标文件的提交 1、投标文件的提交:

 在开标现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小时内接受备份投标文件,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的备份投标文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邮寄到达,未尽事宜详见招标公告。招标方将不予接受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2、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须在封装物上写明“开标时启封”字样;如投标人未加写标记,招标方对投标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不负责任。

 3、投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 电子投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详见招标公告。

 (八)串通投标认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九)投标无效的情形 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投标方未能提供合格的资格文件、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2、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 3、仅提供备份投标文件的,或未提供备份投标文件,造成项目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下去的; 4、由于备份投标文件内容与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无法通过政采云平台自动进行的内容比对的; 5、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6、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7、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未满足带“★”号实质性指标的; 8、资质文件、技术及商务文件中出现投标价格信息的、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9、标项以赠送方式投标的、对一个标项提供两个投标方案或两个报价的; 10、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且在评标现

 场合理的时间内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11、投标人不接受报价文件中修正后的报价的; 12、未按本章“三、投标文件”第六点投标报价要求报价的; 13、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4、投标人被视为串通投标的; 1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十)错误修正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一)投标文件中报价明细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明细表为准; (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明细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经投标人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四、开标、评标和定标 开标、评标和定标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部分内容。

 五、合同的授予 1、授予合同的依据 (1)中标通知书;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修改及补充文件; (3)投标文件和询标时投标人作出的澄清、说明、纠正、承诺; (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

 2、签署合同的要求 (1)采购人与中标人按照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签订书面合同; (2)签订合同的时间必须在自中标通知书收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 (3)所签订的合同内容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4)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3.合同签订 (1)采购人与中标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依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书面合同。

 (2)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各项工作,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

 六、质疑 1、投标人认为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方提出质疑。

 2、质疑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应明确阐述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否则,招标方将不予受理。质疑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a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以及被质疑人名称及联系方式; b 被质疑采购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及采购内容; c 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依据; d 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 e 提出质疑的日期。

 3、招标方会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 7 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作出答复,并通知质疑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涉及商业秘密的除外。若质疑涉及招标制度或程序,会被转交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审查。招标方接收质疑的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等详见招标公告中载明的信息。

 4、质疑投标人对招标方的答复不满意或招标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投诉。

 七、保密和披露 1、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招标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招标获得的信息向第三方外传。

 2、招标方有权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其他政府部门或有关的非政府机构负责评审标书的人员或与评标有关的人员披露。

 3、招标方有权在认为适当时,或在任何第三者提出要求(书面或其他方式)时,无须事先征求中标人同意而披露关于已订立合同的资料、中标人的名称及地址、中标的有关信息以及合同条款等。

 八、特别声明 1 1 、最高限价:本次公开招标设有最高限价,最高限价是 1 31 万元整,超出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标。

 2、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投标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应当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

 第五部分

  开标、评标和定标

 一、开标程序 招标方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组织开标,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开标现场。投标人如不派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会的,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

 1、电子招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 1.1 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起半个小时内。

 1.2 评标委员会对资格和商务技术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1.3 在系统上公开资格和商务技术评审结果; 1.4 在系统上公开报价开标情况; 1.5 评标委员会对报价情况进行评审; 1.6 在系统上公布评审结果。

 特别说明:政采云公司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

 2、本项目原则上采用政采云电子招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若投标方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市政府采购中心将开启投标方递交的以 U 盘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模块,以完成开标,电子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3、采购过程中出现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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