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政府采购四川省广安市前锋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询价采购公告3960

来源:普通话 发布时间:2020-10-17 点击:

 招标编号:前区采 QQC[2017]168- -2 2 号

 广安市前锋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询

 价

 通

 知

 书

 四川·广安(前锋)

 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前锋区分中心印制

  二 二 0 0 一八年一月

 项目名称: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招标编号:前区采 QQC[2017]168-2 号

  目

 录

 第一章

 询价采购公告

 ……………………………………………………………………1 1

 第二章

 供应商 须知

 ………………………………………………………………………3 3

 第三章

 响应 文件格式 ……………………………………………………………………11 1

 第四章

 采购详细要求………… …………………………………………………… ……22 第 五 章

 评审 办法 ………………………………………………………………………… 24

 第 六 章

 政府采购 合同 ( 样 本)… ……………………………………………………… 26

  第 1

 页 共 32 页 第一章

 询价采购公告

 广安市前锋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委托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前锋区分中心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以询价的方式采购。欢迎国内符合资质的潜在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2、资金来源:债券

 3、采购预算总价:39 万元。

 招标项目简介: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三、供应商资质条件

 (一)一般资质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

 2、有效经营期内的《营业执照》。

 3、税务登记证 (国税或地税) 。

 4、组织机构代码证。

 5、列出投标产品(属于强制节能范围的产品,不属于的本项不提供)在招标文件报名开始之日前最新一期节能清单中的文号、页码,并在投标文件中附该页(指正式公布版)复印件(复印件要求投标人清楚标注所投产品型号)。

 (二)特定资质 1、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和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

 注:①供应商若是事业单位,则不须提供税务登记证和营业执照,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②若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只需提供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③若医疗器械注册证和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二者证件合一,则只需提供该投标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证件。

 四、报名方式及询价通知书的获取时间、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2

 月

 27

 日

 00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至 2018 年

  3

 月

 1

 日

 23

 时 59 分,登录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http://www.gasggzy.com/),点击“投标登录” 进入广安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报名获取询价通知书,并打印报名回执。投标资格不能转让。报名获取询价通知书的依据,以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供的报名获取询价通知书情况汇总表为准。未按照本项规定的方式、时限报名获取询价通知书的,其投标将被拒绝。询价通知书获取方式:四川政府采购网、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

 项目名称: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招标编号:前区采 QQC[2017]168-2 号

  第 2

 页 共 32 页 备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下载中心- - 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单位操作手册- - 广安市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请按说明操作,否则责任自负。

 五、询价时间及地点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8 年

 3

  月

 6

 日 14

 时

 00

 分。

  2、响应文件递交:供应商按询价通知书的规定递交响应文件,法定代表人参加须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将响应文件送达至开标地点;授权代表参加投标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询价通知书第三章第三节)将响应文件送达至开标地点。不按询价通知书要求递交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3、询价地点: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前锋区分中心开标二室。

  4、询价时间:2018 年

  3

  月

 6

  日 14 时 00

 分。

  六、发布媒体

  本询价通知书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七、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广安市前锋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15378439777

  2、采购代理机构: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前锋区分中心

 受理股

 联系人:傅女士

  联系电话:0826-2883075

  编审股

 联系人:兰女士

  联系电话:0826-2883263

  监督股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826-2883265

  评审股

 联系人:何女士

  联系电话:0826-2883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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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3

 页 共 32 页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方式

  询价

  2

  评标方法

  最低评标价法

  3

  采购预算价

  采购预算总价:39 万元。

 本项目总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总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4 供应商报价 报价是供应商响应询价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报价含成本、运输费(采购人指定地方)、税收、材料、安装、利润以及运输途中不可预见费用等大包干价。

 供应商根据本询价通知书要求自行报价,供应商应提前填好报价,并装入报价文件中,本次询价为一次性报价,现场不再进行报价。报价超过采购预算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5 低于成本报价 (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在评标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的50%或低于所有合格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的40%,询价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不少于60分钟,最多不超过120分钟)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询价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询价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6

  询价保证金

  金额:7800 元

  收款单位:广安市前锋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服务办公室

  询价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8 年

  3

  月

 1

  日 23 时 59 分,请登录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http://www.gasggzy.com/),点击“保证金缴纳虚拟子账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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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4

 页 共 32 页 缴纳保证金,采用其他方式缴纳的保证金无效。

  必须以公司基本账户转出,个人名义转款无效。(询价保证金不换取收据。保证金的缴纳依据,以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供的保证金缴纳情况汇总表为准。未按照本项规定的方式、金额、时限缴纳保证金的,视为保证金缴纳无效。)

  7 询价保证金 的退还

  未成交供应商的询价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无息);成交供应商的询价保证金,在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将采购合同(原件1份)交分中心受理股工作人员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无息)。

 注:1.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或者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协商可以延迟退还的,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

  2.供应商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时限之内。

 8 询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供应商交纳的询价保证金:

 (1)在询价通知书规定的询价截止时间之后至评标结束前供应商中途放弃投标的; (2)在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撤回投标的; (3)在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以前放弃成交候选资格的; (4)在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以后放弃成交资格的; (5)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6)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 (7)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8)响应文件弄虚作假,虚假响应询价通知书的; (9)供应商报名后未按时参加投标导致无法开标而给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造成经济损失的。

 9

  履约保证金

  金

 额:根据国务院令第 658 号第四十八条规定,成交供应商应在与采购人签到政府采购合同前向采购人缴纳政府采购合同金额 10 %的履约保证金。

 交款方式:转账

 收款单位:各个采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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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5

 页 共 32 页 交款时间:合同签订前交采购人

  10

  履约保证金的 退还

  采购人在与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成交供应商按照合同条款要求如约完成供货或服务并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全额退还(无息)。

  11

  履约保证金 不予退还的情形

  供应商不能履约或验收结果不合格的,采购人将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12

  询价通知书 咨询

  1.供应商若对询价通知书涉及除资格条件、技术参数、商务要求等非程序性内容外的咨询方式:

 编审股

 联系人:兰女士

  联系电话:0826-2883263 2.供应商若对询价通知书的资格条件、技术参数、商务要求等非程序性内容的咨询方式:详见“采购人”联系方式

  13

  开标、评标 工作咨询

  评审股

 联系人:何女士

  联系电话:0826-2883266

  14 成交通知书 领取 成交结果公示后,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7日内,成交供应商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身份证领取成交通知书。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的,视为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

 咨询方式:

 受理大厅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0826-2883075 15

  供应商询问

  根据本项目集中采购委托代理协议书约定,供应商对涉及询价通知书的资格条件、技术参数、商务要求等非程序性内容及供应商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询问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16

  供应商质疑

  1.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时间:在规定时间内。

 2.供应商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时间:在规定时间内。

 3.质疑答复:根据本项目集中采购委托代理协议书约定,供应商对涉及招标文件的技术参数、商务要求、评分细则等非程序性内容及供应商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招标程序提出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

  17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广安市前锋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0826-2889379。

 地址:广安市前锋区弘前大道122号(东阳区政府一楼)。

 邮编:638019。

  18

  响应文件的组成和份数

  一、响应文件的组成:响应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技术及服务性响应文件和报价文件两部分构成。资格证明文件、技术及服务性响应文件为响应文件的第一部分,报价文件为响应文件的第二部分。第一部分单独装订成一册,第二部分单独装订成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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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6

 页 共 32 页 册。

 1.资格证明文件、技术及服务性响应文件 1.1 供应商提供下列资格证明文件: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 (2)在有效经营期内的营业执照; (3)税务登记证 (国税或地税) ; (4)组织机构代码证;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6)询价通知书第一章第三条规定特定资质。

 注:供应商若是事业单位,则不须提供税务登记证和营业执照,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若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只需提供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1.2供应商提供下列技术及服务性响应文件:

 (1)所投产品的品牌、型号规格、配置等; (2)所投产品本身的详细的技术指标和参数(尽可能提供检测报告、产品使用说明书、用户手册等材料予以佐证); (3)所投产品技术参数偏离表; (4)所投产品的彩页资料(根据项目实际尽可能提供); (5)商务应答表; (6)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2.供应商提供下列报价文件:

 (1)报价单; (2)分项报价明细表。

 二、响应文件的份数:每册正本 1 份,副本 2 份。响应文件副本由其正本复制(复印)而成。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但副本和正本内容不一致造成的评标差错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9

  响应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响应文件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响应文件报价部分需打印,手写无效。在规定“签字”处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所有同一人签名笔迹必须一致;在规定“盖章”处加盖印章。响应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2. 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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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7

 页 共 32 页 印鉴。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响应文件可能视为无效投标。

 3.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一律用A4复印纸(图、表、证件、说明书等佐证材料可以除外)编制和复制。

 4.响应文件应根据询价通知书的要求签署、盖章,内容应完整真实。

  20

  装订要求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采用左侧胶装方式装订并逐页编码,不得采用活页夹页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不得有零散页。

 响应文件若同一册的内容较多,可装订成若干分册,并在封面标明次序及册数。

  21

  响应文件的包装和密封

  1.供应商应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注明招标编号、项目名称、所投包数(若采购项目有分包时,注明所投包数,并按包单独包装)和供应商名称。

 2.“资格证明文件、技术及服务性响应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2 份(正、副本分开密封包装),密封袋上应分别标上“正本”、“副本”“资格证明文件、技术及服务性响应文件”、并注明招标编号、项目名称、所投包数(若采购项目有分包时,注明所投包数)和供应商名称;报价文件正本 1 份,副本2份(正、副本分开密封包装),密封袋上应分别标上“正本”、“副本”“报价文件”、并注明招标编号、项目名称、所投包数(若采购项目有分包时,注明所投包数)和供应商名称。

 3.以上提及副本由其正本复制(复印)而成。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但副本和正本内容不一致造成的评标误差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每一个包装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并密封完好。

 5.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2

  递交响应文件 地点

  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前锋区分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23

  是否退还响应 文件

  否

  24

  询价时间和 地点

  询价时间:同询价截止时间 询价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25

  询价小组的 组成

  在四川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 3 人组成

  26

  评审程序

  推荐评审小组组长→熟悉和理解询价通知书→根据需要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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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8

 页 共 32 页 招标采购单位对询价通知书作出解释(如需)→清点响应文件→资格性审查→出具资格审查报告→询价(对供应商技术参数和服务响应进行全面书面审查)→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如需)→评比(对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进行比较)→复核→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出具询价报告。

 备案的询价通知书是询价小组开展评审工作的唯一依据,询价小组不得违背询价通知书内容进行评审,也不得违反评审程序进行评审,在上一程序未完成下不得进行下一步评审。

  27 报价修正

  询价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出现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不需要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也不需要征求供应商的同意,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其修正后的价格作为供应商的报价:

 (1)报价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 (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出现本条第(2)项规定情形,单价汇总金额比总价金额高,且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单价汇总金额比总价金额高,但未超过政府采购预算,应以单价汇总金额为准。

 28

  是否授权询价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否

  29

  询价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数

  3人

  30

  确定成交供应商

  1.根据本项目询价小组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采购人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在指定媒体四川政府采购网、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结果公告,并由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发放成交通知书。

 2.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顺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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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9

 页 共 32 页 3.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位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与之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依次类推。

  31

  成交价

  1.以成交供应商在报价文件中的报价为准。若按询价通知书规定对报价进行修正的,以修正价格为成交价。

 2.评标价不作为成交价,虽采用最低评标价法,但都不保证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成交。

 32

  合同价款支付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在合同中另行约定。

  33

  合同履行过程中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

  不可以调整。在履行合同时,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因物价波动而调整,风险和收益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单价或总价进行支付(因法律法规变化引起的物价调整除外)。

  34

  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

  本项目一律严禁转包。

 凡询价通知书未明确可以分包的,成交供应商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分包。但经采购人同意分包的除外。

  35 合同备案 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36 询价通知书内容冲突的解决及优先适用次序 1.招标采购单位已发出的询价通知书内容如与法律法规冲突,优先适用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2.招标采购单位发出的询价通知书(包括修改、澄清或补遗文件)与备案的询价通知书不一致的,以备案的询价通知书为准,并对不一致的地方进行修改。没有备案的询价通知书(包括修改、澄清或补遗文件)不作为评标的依据。

 3.询价通知书中的内容前后有矛盾或不一致,有时间先后顺序的,以时间在后的修改、澄清或补正文件为准;没有时间先后顺序的,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若仍无法解决冲突的,则按公平的原则进行处理,即询价小组成员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

 37 失信企业 报价加成 1、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10%的报价加成,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直至超过采购预算价。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诚信档案失信行为记录表”中进行如实填写(格式详见询价通知书第三章)。

 38 小微企业(监狱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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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10

 页 共 32 页 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标价。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3、询价小组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认定依据。若投标产品为一项的,则该项产品的生产厂家应满足小微企业认定标准并提供生产厂家属于小微企业的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定并加盖生产厂家鲜章);若投标产品为多项的,则每项产品对应的生产厂家都应满足小微企业认定标准并提供各生产厂家属于小微企业的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定并加盖各生产厂家鲜章)。否则将不予认定为小微企业,实现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39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 1.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对符合本文件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时投标价格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标价。

 2.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40 询价通知书的其他内容 询价通知书的澄清、补遗、更正及有关补充通知为询价通知书的有效组成部分。澄清、补遗或更正均在指定媒体四川政府采购网、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采购单位不再另行通知。请所有获取询价通知书的潜在供应商在询价截止时间前自行登录四川政府采购网、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查看并获取该项目相关的澄清、补遗或更正内容,供应商未及时上网查阅、下载相关内容造成的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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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11

 页 共 32 页

  第三章

 响应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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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12

 页 共 32 页 一、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

  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前锋区分中心:

 本公司作为参加本次询价的供应商,郑重承诺具备以下条件(《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如取消投标及成交资格、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法定时间内禁止参与我区政府采购投标活动等)。

 承诺单位: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承诺书必须按照格式要求签字、盖章,否则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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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13

 页 共 32 页 二、询价采购承诺函

 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前锋区分中心:

 根据贵方前区采 QQC[2017]168-2 号询价通知书,我单位作如下保证:

 1、我方在获取询价通知书后,认真阅读了该询价通知书(包括全部附件),在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我单位未对询价通知书内容提出澄清和质疑,表示完全接受该询价通知书(包括全部附件),无论询价结果如何均不得对询价通知书内容提出质疑。

 2、我方承诺愿意向采购单位提供可能另外要求的,与采购项目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3、我方响应文件等资料在询价采购及项目实施全过程中保持有效,并对我单位今后履行合同具有法律上的约束。

 4、询价会议结束如我单位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我单位不得主动放弃,不得拒签合同和不按本询价通知书要求供货和服务。若出现上述任一情况,我方将不要求退还询价保证金,并愿意承担相应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若产品设备配置及技术参数等不符合本询价通知书要求,我方无条件接受并承担由此给采购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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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14

 页 共 32 页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前锋区分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授权声明: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 项目(

  项目编号)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附: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意:(1)法定代表人只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营业执照复印件,不需提供本节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授权代表须提供本节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两份,每份授权书原件后应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鲜章。其中一份装入响应文件正本中,另一份随身携带,用于递交响应文件时进行投标身份确认。

  第 15

 页 共 32 页 四、诚信档案失信行为记录表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 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 [2015]3 33 号)的规定,被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须在本记录表中如实反映;须在本记录表中如实反映,若未被记入诚信档案或者虽被记入诚信档案但已超过有效期的供应商,在本表中填写“无”或者“/ / ”。

 2.行 询价小组根据本记录表对失信供应商实行 10% 的报价加成,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直至超过采购预算价。

 序号 被记入诚信档案时间 项目名称 处罚部门 事由 被记入诚信档案有效期 备注

 项目名称: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招标编号:前区采 QQC[2017]168-2 号

  第 16

 页 共 32 页 五、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非中小企业的不填此声明函。

 项目名称: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招标编号:前区采 QQC[2017]168-2 号

  第 17

 页 共 32 页 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填此声明函。

 项目名称: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招标编号:前区采 QQC[2017]168-2 号

  第 18

 页 共 32 页 七、报价单

 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前锋区分中心:

  我单位已详细审查前区采 QQC[2017]168-2 号询价通知书,并完全响应询价通知书内容,经仔细测算,现慎重总额报价(人民币)为¥

  元,大写:

  元。

  注:1.供应商应准确无误地打印(手写无效)报价单,规定“盖章”和“签字”除外。

  2.将此节“报价单”和本章第八节“分项报价明细表”按照要求提前填写完整,并一同装入报价文件中。

  报价单位(盖章):

 报价人(签字):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第 19

 页 共 32 页 八、分项报价明细表

 采购编号:

 采购项目:

 序号 产品 名称 品牌 生产厂家 型号 /规格 单位 数量

 单价 总额

  分项报价合计:

 (大写:

  )

 注:1.此表可以相同格式进行扩展。供应商必须按“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详细报出投标总价的各个组成部分的报价。

  2.“分项报价明细表”各分项报价合计应当与“报价单”投标价相等。

  3.本项目总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总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4.按询价项目及需求依序编制。

  5.将本章第七节和此节“分项报价明细表”按照要求提前填写完整(只能打印,手写无效,规定“盖章”和“签字”除外),并一同装入报价文件中。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第 20

 页 共 32 页 九、投标产品技术参数偏离表

 采购编号:

  序号

  产品名称 询价通知书要求 投标产品技术参数 正负偏离 偏离影响

  注:1. 此表可以相同格式进行扩展。

  2. 供应商必须把招标项目的全部技术参数列入此表。

  3.按照招标项目技术参数要求的顺序对应填写。

 4.供应商将询价通知书要求的所有技术参数列入此表,并根据所投产品本身参数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虚假响应,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成交资格,并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处理。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十、商务应答表

 项目名称: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招标编号:前区采 QQC[2017]168-2 号

  第 21

 页 共 32 页

  采购编号:

  采购项目: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第四章

 采购详细要求

 序号

 询价通知书要求

 投标应答

 项目名称: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招标编号:前区采 QQC[2017]168-2 号

  第 22

 页 共 32 页

  一、数字式骨密度骨龄测定仪性能、技术指标(数量:1 1 台)

 序号

 条款号

 原

 理

 功

 能

 特

 性

 1 测试原理 X 射线 一次曝光即时成像 曝光时间短,速度快 2 测试部位 前臂(非受力)尺、桡骨远端 1/3处 骨质疏松敏感区 3 测试项目 骨密度测定 1、骨密度测定:对人体骨矿物质密度(BMD)的测量。

 骨龄测定 1、骨龄测定:对青少年儿童人体进行骨成熟度(骨龄)的评价。

 2、预测身高:预测青少年儿童成年后的身高参考值。

 骨科成像 1、手骨及前臂的骨科成像(诊断用)。

 4 测试范围 骨密度测定 不同性别的 2 岁以上所有人群 骨龄测定 女性:2~17.3 岁;男性:2~18.4 岁 骨科成像 所有人群 技

 术

 参

 数

 5 X-线管焦点 0.3mm 固定阳极 6 影像增强器 6 英寸 分辨率 12~14LP/cm 7 精确性误差 <1% 8 准确性误差 不大于体模块标定示值±0.05。

 9 有效剂量 <0.2mGy 10 影像采集卡 医用 11 有效像素 752H×582V 12 成像时间 <0.5 秒 13 曝光时间 0.05 秒/次 14 病案管理 病历存储 存储图像 30 万张 15 骨密度测定 管电压:42Kv±10%;管电流:0.75mA±20% 16 骨龄测定 管电压:35Kv±10%;管电流:2mA±20% 17 放射防护 免防护(提供证明材料) 封闭式投照 X-线泄漏辐射剂量小于自然环境本底有效剂量(0.2mgy)

 项目名称: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招标编号:前区采 QQC[2017]168-2 号

  第 23

 页 共 32 页 18 图文工作站 品牌电脑 19 显示器 17 寸液晶 20 彩色打印机 品牌激光打印机 21 数据接口 可连网,实现院内内部资源共享。

  二、其他要求

 1、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30 日内。

 2、付款方式:设备验收合格后付 60%,设备正常运行 1 个月后付 30%,设备正常运行至 3 个月时付 10%;履约保证金作为质保金,12 个月后设备无异常无息退还。

 3、质量要求:供应商提供的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和出厂标准,且为全新现货,商品表面无划痕、碰撞现象,机器工作正常、无异响。

 4、质量保证:(1)质量保证期原则上以产品质保卡载明为准,不足一年的以一年为准(验收合格后)。(2)质量保证期结束后,卖方有责任对买方的设备提供良好的维修服务。

 5、售后服务:(1)卖方负责派合格的工程师到用户现场进行设备安装、调试,达到正常工作要求,买方验收、签字认可。(2)安装验收期间,在用户所在地对用户进行仪器操作和日常维护的现场培训,包括仪器原理、使用方法和维护方法等。(3)卖方承诺在保修期内,若发生质量问题,将免费负责更换或维修(同一产品、同一质量问题连续三次维修仍无法正常使用的,卖方必须更换相同型号设备)。在保修期外,以最优惠的价格提供维修。(4)设备如有配套软件系统,在设备使用期间,由卖方免费负责维护及升级。

 第五章

 评审办法

 1. 评标方法 :最低评标价法 2. 评审程序

 项目名称: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招标编号:前区采 QQC[2017]168-2 号

  第 24

 页 共 32 页 1 2.1 熟悉和理解询价通知书

 询价小组正式评标前,应当对询价通知书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询价通知书中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标方法和标准以及可能涉及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内容等。

 2 2.2 资格性审查

 询价小组应依据法律法规和本询价通知书的规定,对响应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属于禁止参加投标的供应商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符合本项目规定的资格。

 3 2.3 出具资格审查报告

 询价小组资格审查结束后,根据资格审查情况应及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出具资格审查报告。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根据询价小组出具的资格审查报告,当场向所有供应商宣布资格审查情况,并宣布不合格的具体理由。

 2.4 询价

 供应商资格审查结束后,询价小组依据本询价通知书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书面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本询价通知书的实质性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审查事项仅限于询价通知书的明确规定。响应文件是否满足询价通知书的实质性要求,必须以本询价通知书的明确规定作为依据,否则,不能对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询价小组不得臆测符合性审查事项。供应商响应文件未实质性响应询价通知书的,询价小组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并写明具体理由。

 5 2.5 评比

 询价小组对供应商响应文件审查结束后,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规定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询价小组对供应商的报价按照供应商须知对供应商的报价加成、扣除或者修正,再根据加成、扣除或者修正后的价格进行评比。

 2 26 .6 复核。

 供应商报价结束后,询价小组应当进行评审复核,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被无效处理的重点复核。

 7 2.7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成交候选供应商应当排序。询价小组复核结束后,应当按照供应商的报价或者评标价由低到高排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供应商的报价或评标价出现相同的情形,由询价小组组织供应商采用 现场抽签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

 8 2.8 出具询价报告。

 评审委员会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当向采购组织单位出具询价报告。

 询价小组成员应当在询价报告中签字确认,对评标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询价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未写明不同意见或者未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拒不签字又未另行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评标结果。

 项目名称: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招标编号:前区采 QQC[2017]168-2 号

  第 25

 页 共 32 页 3. 评标争议处理规则。

 询价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对于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对供应商投标文件做无效投标处理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但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询价通知书规定。有不同意见的询价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询价通知书规定的,应当及时向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反映。招标采购单位收到书面反映后,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

 4. 废

 标

 4.1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1)参加报名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3)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4)通过询价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5)供应商报价均超过政府采购预算; (6)法律法规、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应予废标的。

 4.2 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告,并公告废标的情形。投标人需要知晓导致废标情形的具体原因和理由的,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询问招标采购单位。

 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样本)

  合同编号:前区采 QQC[2017]168-2 号。

 项目名称: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招标编号:前区采 QQC[2017]168-2 号

  第 26

 页 共 32 页 签订地点:XXXX。

 签订时间:XXXX 年 XX 月 XX 日。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 XXXX 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X)的《询价通知书》、乙方的《投标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询价通知书、投标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合同货物

 货物品名 规格 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万元)

 总价 (万元)

 随机 配件 交货期

  二、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即 RMB¥

 元;该合同总价已包括货物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三、质量要求

 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2、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

 标准,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

 3、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送交货物成品样品给甲方确认,在甲方出具样品确认书并封存成品样品外观尺寸后,乙方才能按样生产,并以此样品作为验收样品;每台货物上均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

 项目名称: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招标编号:前区采 QQC[2017]168-2 号

  第 27

 页 共 32 页 4、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有权到乙方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

 5、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理,但费用由甲方负担。

 四、交货及验收

 1、乙方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的 XX 日内,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XX 天内交货到甲方指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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