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政府采购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泸定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人民医院妇产科、儿科医学装备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1849

来源:普通话 发布时间:2020-10-17 点击:

  1 采购项目编号:

 5133222017000 188

 泸定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县人民医院妇产科、儿科医学装备政府采购

 (LDCJ[2017]32 号)

  谈

 判

 文

 件

  中国·四川(泸定)

 泸定县人民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泸定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共同

 印制

  2017 年12 月 月

  2 目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邀请 ··························································· 8 第二章

 竞争性谈判须知 ··························································· 9 第三章

 证 供应商、产品及服务的资格条件和应提供的证 明材料 ······· 14 第四章

 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采购需求)

 ·························· 15 第五章

 报价要求 ·································································· 19 第六章

 谈判程序 ·································································· 21 第七章

 评审程序、方法、标准和成交 ······································ 22 第八章

 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 25 第九章

 质疑投诉 ·································································· 27 第十章

 供应商响应文件相关文书格式 ······································ 28 第十一章

 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 40 第十二章

 采购项目履约验收标准和要求 ··································· 44 第十三章

 最终报价单 ···························································· 45

 供应商竞争性谈判须知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人

 项目联系人

 :吴先生

  联

 系电

 话

 :18783654197

  采购人地址

 :

 泸定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泸定县人民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地址:泸定县泸桥镇红军路324号县委大楼一楼采购中心 3 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 总预算:20 万元, 最高限价:0 20 万元。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投标。

 4 参加谈判供应商来源 公开征集供应商 5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考察现场、标前答疑会 本项目不举行标前答疑会 7 供应商对谈判文件提出质疑的时间 报名成功并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8 构成谈判商文件的其他文件 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9 竞争性谈判采购有效期 响应文件开启之日后 90 天

  4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0 谈判保证金 金 金

  额:4000元 元(投标保证金的数额不能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

 交款方式:1.银行转账形式。2.银行电汇形式。3.+网上银行转账形式。不接受以现金及个人名义汇款交纳的投标保证金。(通过网上银行转帐的,所提供的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上必须有银行的相关凭证)且转帐的投标保证金应在2018年1月8日下午17:00(以银行下账时间为准)前到达招标文件规定的帐户,并将打款凭证发送至邮箱304198685@qq.com。(因本单位进入年底决算,投标保证金请于2018年1月3日后进行缴纳)

 收款单位:泸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开 开 户 行:农行泸定县支行 银行账号:22-574101040005573 退款方式:供应商应提供以下材料:加盖公司财务印章的票据、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地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提交保证金的银行帐户、账号后。(供应商在投标时,必须将以上资料一并交采购中心,完标后予以退还保证金,不按要求办理的供应商,将不能即时退还谈判保证金,一切责任自负)(中标供应商除外)

 联 联 系 人:侯先生 联系电话:0836-3122812 邮 邮

 箱:304198685@qq.com 地 地

 址:泸定县泸桥镇红军路324号县委大楼一楼采购中心 注:①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或者投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协商可以延迟退还的,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②供应商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有关部门处理认11 谈判 响应文件份数 见第八章 12 交货时间、地点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内 交货地点:泸定县人民医院 13 履约保证金

 合同总金额的10% 。

 交款方式:1.银行转账形式。2.银行电汇形式。3.+网上银行转账形式。不接受以现金及个人名义汇款交纳的履约保证金。(通过网上银行转帐的,所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交纳凭证上必须有银行的相关凭证)

 收款单位:泸定县人民医院 开 开 户 行:农业银行泸定支行 银行账号:22574101040004816 交款时间:按谈判文件要求 退款方式:凭“质量验收合格证明书”和加盖公司务印

  5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章的往来票据到采购单位处办理。

 联系电话:18783654197

 联 联 系 人:

 吴先生 14

 谈判文件编制及咨询

 联系人:侯先生

 联系电话:0836-3122812 15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 视同小微企业 )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实质性要求)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2%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4、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5、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1、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 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标,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投标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

  6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6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

 竞争预防措施

  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报价低于采购预算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投标人报价算术平均价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17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

 现场递交响应文件(含样品)参加谈判的代表须为参加谈判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授权代表,并在供应商签到表上签字确认。

 18 供应商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技术指标、参数,资质要求,评分办法以及其他采购需求提出的询问和质疑 向采购单位提出,并由采购单位按相关规定作出答复。

 提出质疑时间:报名成功并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19 对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的询问和质疑

 受理单位:泸定县人民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联 联 系 人:侯先生 联系电话:0836-3122812 地 地

 址:泸定县泸桥镇红军路324号县委大楼一楼采

 购中心

  :

 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时间: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

 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时间:为中标结果公告发布次日后七个工作日内。

 注:采购单位无正当理由不按照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以外确定中标供应商的项目质疑由采购单位受理。

  7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20 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泸定县 财政局 联 联

  系

  人:王山 联 联

 系 电 话:0836-3123065 21 评审情况 公告

  所有供应商 谈判 (响应)文件资格性审查情况、 报价、 评审结果等 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

 22

  成交通知书领取方式

 :

 成交通知书的领取方式:成交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请成交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中标公司介绍信或授权书、身份证复印件)到泸定县红军路324号县委大楼一楼采购中心处领取中标通知书。

 23 政府采购合同 公告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向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8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邀请 泸定县人民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受泸定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委托,拟以竞争性谈判方式对县人民医院妇产科、儿科医学装备进行政府采购,欢迎贵单位前来参与采购。

 一、 参加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征集方式 :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取公开征集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的方式进行 。

 二、项目编号:

 LDCJ[2017]2 32 号

 三、项目名称:

 泸定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县人民医院妇产 科、儿科医学装备政府采购 购

 四、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方式:

 ( ( 一) ) 报名时间:自 7 2017 年 年 2 12 月 月 9 29 日至 2018 8 年 年 1 1 月 月 8 8 日每日上午 0 9:00 至 至 12:00 ;下午 午 0 14:00 至 至 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二) ) 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邮箱:304198685@qq.com 。

 1. 报名供应商将谈判保证金按谈判须知表要求进行交纳,将保证金交纳凭证银行回执 单 传 至 邮 箱 (304198685@qq.com, 作 为 参 加 政 府 采 购 项 目 的 报 名 依 据 ). 并 电 话告知:0836-3122812

 联系人:侯先生. 2. 银行回执单上须注明: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联系电话、联系人. ( 三) 谈判文件获取: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进行下载(网址:http://www.sczfcg.com )

 五、有效报名资格确定

 1. 网上报名成功(以银行回执单为证)。

 2.报名资格不能转让。

 3.报名供应商名称、报名项目编号和分包编号(如有分包)与参加竞争性谈判采购供应商名称、竞争性谈判项目的项目编号和分包编号必须一致,不一致的其递交的响应文件评审小组可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六、供应商签到及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18 年 1 月 23 日 14:30(北京时间)。

 七、供应商签到 及递交响应文件 地点 :成都市武侯区高升桥一环路西一段二号高升大厦九楼(泸定县驻成都办事处会议室)现场递交谈判文件。

 八、响应性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必须于截止时间前签到并递交响应文件,逾期送达恕不接受。本次竞争性谈判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性文件。

 九、 本次竞争性谈判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 www.sczfcg.com )以公告形式发布。

  9 第二章

 竞争性谈判须知 (一)总则

 1. 适用范围

 本次竞争性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邀请中所叙述的货物和服务采购。

 2. 有关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2.2 “采购代理机构” 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是泸定县人民政府集中采购中心(简称“采购中心”)。

 2.3 “竞争性谈判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2.4 “供应商”系指报名成功拟参加和竞争性谈判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供应商。

 3. 竞争性谈判方式

 3.1 由采购代理单位组织有关专家和用户代表组成的谈判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谈判。

 3.2 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

 3.3 谈判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前三名)。

 4. 参与竞争性谈判供应商数量规定

 4.1 报名供应商不少于 3 家。(法律法规有规定的除外)

 4.2 参加报价供应商不少于 3 家 (法律法规有规定的除外)

 5. 谈判有效期

 5.1 本项目谈判有效期为响应文件开启之日后 90 天。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5.2 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谈判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拒绝延长谈判有效期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同意延长谈判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其响应文件。

  6. 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 1 6.1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投标人提供的部分或所有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本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详见第六章。

  10 2 6.2 提供相同制造厂商不同品牌产品处理。制造厂商有二个以上品牌,制造厂商与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投标产品为不同品牌的,制造厂商投标产品所属品牌为该品牌的有效投标人,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制造厂商有二个以上品牌,只有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投标产品为不同品牌的,所投品牌产品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检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 6.3 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4 6.4 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6.5 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2 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7. 中小企业价格扣除

 7.1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2011]181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7.2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见第十章格式)

  8 . . 联合体投标

  8.1 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与谈判。以联合体形式参加谈判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8.2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谈判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代理单位。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谈判,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谈判。

 8.3 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谈判的全权代表,负责参加谈判的一切事务,并承担谈判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11 8.4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8.5 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2%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8.6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9. 失信企业报价加成

 9.1 对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 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审。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可以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9.2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见第十章格式)

 10.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10.1 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计算机设备(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输入输出设备(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空调设备、生活用电器(空调机、电热水器)、照明设备(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和高压钠灯)、电视设备等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非清单内产品不能参与谈判。(附投标产品节能清单)

 10.2 采购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台式计算机产品,其产品性能参数必须与当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附件 2 一致,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10.3 采购人需购买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但在谈判文件发布之日前最新一期节能清单中无对应细化分类或节能清单中的产品确实无法满足工作需要的,允许在节能清单之外采购。

 11.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11.1.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优先采购清单中产品。

 11.2 凡与谈判文件发布之日前最新一期环保标志产品清单附件 2 性能参数不一致的台式计算机,不得作为环保产品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及加分。

 12. 进口产品采购

 采购进口产品必须具有相关审批手续,否则只能用国内产品报价;谈判文件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的,若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 国内产品的质量、技术和服务均能满足

  12 需求,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可以参与竞争。

 13. 知识产权

 13.1 参加谈判的产品,必须是合法生产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产品涉及到第三方知识产权的,必须是已依法获得了该知识产权,不得存在侵犯知识产权的问题。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提供产品的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13.2 若投标产品为需要安装软件才能正常工作的,供应商必须提供正版软件安装使用,不得安装使用盗版软件。

 13.3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13.4 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13.5 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响应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二)谈判文件构成

 谈判文件是供应商准备谈判和参加谈判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据。本项目谈判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谈判邀请; (2)谈判须知; (3)供应商及货物、服务的资格条件要求及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4)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5)采购项目价格构成及报价要求; (6)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7)谈判程序 (8)评审程序、评审办法、评审标准和成交 (9)质疑投诉 (10)响应文件相关文书格式 (11)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12)采购项目履约验收标准和要求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没有按照谈判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三)谈判文件的发布和修改

 1.谈判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3 个工作日。

 2.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13 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3 个工作日前,以信函、电子邮件 、网站公告提示等其中至少一种书面方式通知所有报名成功的供应商(需要纸质文件的供应商自行到泸定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项目负责人处领取),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不足 5 日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4.在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变更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时间。

 (四)

 履约保证金

 1.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单位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为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十。

 (五 )付款

 付款方式: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10 日内,支付中标金额的 95%,另 5%作为质量保证金,待质量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无息退还。

 合同履行完毕,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质量验收合格,采购单位签署《质量验收合格证明书》。采购单位凭《质量验收合格证明书》及收据在五个工作日内退履约保证金。如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质量验收不合格或未按照规定履行合同,采购单位将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六)

 验收

 1.中标人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2.货物(设备)按照采购合同中规定的试用期满后无质量问题,采购人与供应商应签署《质量验收合格证明书》。

 3.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招标货物的技术、标准、质量等有特殊要求的,所供货物必须满足。

  14 第三章

 供应商、产品及服务的资格条件和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一)供应商条件

 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 :

 1. 企业法人: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均为复印件); 事业法人: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均为复印件);其他组织: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均为复印件); 个体工商户: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均为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投标人为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供应商需提供近三年任意一年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017 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5.投标人非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6.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 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承诺函原件;(见附件格式 5)。

 8.该投标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和注册登记表;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企业许可证;

  注:

 1. 以上证明材料复印件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 ( 原件备查) )

 2. 以上证明材料缺一不可,证明材料不齐或未按规定加盖鲜章为无效投标。

  15 第四章 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采购需求)

  (一)项目清单 装备名称 数量 备注 监护仪 2 台

 辐射台 1 台

 输液泵 1 台

 雾化器 2 台

 胎儿心电监护仪 1 台

 经皮黄疸仪 1 台

 妇科综合治疗仪 1 台

  (二)技术要求 编号

 名称

 技术参数

 1 1

  监护仪

  1 :监护仪外形结构:

 1.1:插件式监护仪,可用于监护成人,儿童,新生儿患者,全年龄阶段患者。

 1.2:不小于 8 寸彩色 LED 背光显示,彩色高分辨率达 800*600,7 通道波形显示。

 1.3:360 度报警灯,保证任何方向都可观察到报警信息,可选配触摸屏 1.4:整机采用无风扇设计,为临床提供更加高质量的治疗环境 2 :监测参数:

 2.1:标准配置参数:标准配置可监测心电、呼吸、无创血压、血氧饱和度、脉搏和体温,3/5 导心电测量。

 2.2:心电采用 ASIC 芯片技术,功耗更低,稳定性更高 2.3:具备智能导联脱落监测功能,个别导联脱落的情况下仍能保持监护。

 2.4:无创血压监测,可选择初始充气压力,提升测量的准确性和患者舒适性 2.5:选配参数:可选 Nellcor 血氧算法 2.6:支持不少于 20 种心律失常分析算法 2.7:血氧监测标配支持 PI 参数 2.8:可升级有创血压监测、呼吸末二氧化碳监测,可选主流、旁流、微流监测,适用于成人、小儿、新生儿患者,还可以升级热稀释法心排量C.O.监测。

 3 :系统功能:

 3.1:支持中/英文字符输入 3.2:具备血液动力学、药物计算功能,可选氧合计算,通气计算,肾功能计算

  16 3.3:具备 120 小时趋势图表、99 个报警事件、99 个心律失常、999 组NIBP 测量的数据存储和回顾功能,48 小时全息波形回顾. 3.4:他床观察功能,无需中央站即可进行隔床跨室观察其他联网床位监护信息 3.5:具备趋势共存界面、呼吸氧合图界面,大字体显示界面,及标准显示界面等多种显示界面 3.6:低功耗,锂电池供电时间: 4h 3.7:支持有线、无线、混合遥测联网,可接入同一品牌中央监护系统,为临床节约成本 3.8:支持 3 通道记录仪,可支持外接打印机 A4 打印 2 2

  婴儿辐射保暧台

  一、产品功能:

 1.具有预热、手控、肤温三种温度控制模式; 2.设置温度与皮肤温度分屏显示;独立的超温保护系统; 3.辐射箱水平角度与婴儿床的倾斜角度可调; 4.婴儿床四周的有机玻璃档板可向下翻转或拆卸; 5.产品具有自检功能,多种故障报警提示;前面板具有温度校正功能; 6.具有肤温传感器脱落报警提示功能; 7.婴儿床下可放置 X 光射线拍片盒; 8.具有温度数据储存功能; 9.具有 APGAR 评分计时功能;具有 RS-232 接口。

 10.产品使用期限:大于或等于八年。

 二 、 基本配置:辐射箱,控制仪,皮肤温度传感器,婴儿床,托盘,输液架,机架,可选配置:升降式机架。三、主要技术参数:

 1.工作电源:AC220V/ 50HZ,输入功率:≤700VA 2.控温方式:预热、手控、肤温三种控制

 3.肤温控温范围:32℃~37.5℃ 4.肤温显示范围:5℃~65℃ 5.控温精度:≤0.5℃,皮肤温度传感器精度:±0.2℃内 6.床面温度均匀性:≤2℃ 7.辐射箱水平角度:0°、30°、60°、90°双向转动 8.婴儿床倾斜角度:无级可调 9.APGAR 评分计时:运行至 50″~1′、4′50″~5′、9′50″~10′时发出声光提示 10.故障报警:断电、传感器、偏差、超温、设置、检查和系统等 11.产品通过 CE、TUV、ISO9001、13485 质量认证 12.使用环境要求:环境温度:18℃~30℃环境风速:< 0.3m/s 3 3

  输液泵

  1、外形最大尺寸:120*140*190mm(长*宽*高)

 2、最大重量:〈2.0 公斤 3、屏幕:2.7 英寸 LCD 4、无门结构:大液晶屏,中文界面,使操作更容易,简便,杜绝了卡泵及漏液现象 5、双芯片控制:使输液过程更加安全可靠 6、具有 Bolus 功能:(快速)输液功能 7、可设定的输液速度范围:1-600ml/h 8、快速输液速度:600ml/h 9、预置输液范围:1-9999ml 10、输液精度:±5%(机械精度±3%)

 11.KVO 流速:1ml/h(静脉开放 KVO 输液速度)

  17 12.滴数传感器(选配):1-666 滴/分钟 13.输液增量:1ml 14.防水:IP21 15.等级分类:Ⅱ类

  BF 16.电源要求:100-240V AC,50/60Hz 17.外壳材料:ABS 塑料 18.最大功率消耗:25VA,充满电后可以 25ml/h 的速度连续正常工作运行不小于 4h 19.适用输液管:各种国家标准输液管 20.电池:可充电锂聚合物电池,7.4V,1600mAh 21.保险丝:T 2A 250V~ 22.电池充电:当输液泵连接在交流电源并开机时,电池可以自动充电 23.无线联网:独特的输液监护功能,在护士站的输液监控管理系统就可以同步显示该床号病人的输液状态或报警信息 24.面板显示信息:速率、预置量、累积量、床位号、AC 电源连接指示、电池容量、电池充电指示 25.报警功能:完成、阻塞、气泡、输液管错误、运行异常、无交流、电压电池电量低、电池耗尽、通信异常、滴速异常、拉柄打开 26.工作环境:环境温度 5-40℃,气压 86~106kPa, 湿度 20~80%、非冷凝 4 4

  雾化器

 采用无润滑油一体化气泵,使用寿命更长; 颗粒小,治疗效果明显,雾粒直径 2-5um 的雾粒所占比例≥72%; 根据患者的症状不同,可适当调节雾化量; 设计新颖,结构紧凑, 医用不锈钢插头,安全耐用; 最大气流量:>9L/min; 工作噪音:≤55dB(A); 功率:120VA; 额定电源:a.c220V/50Hz; 5 5

  胎儿心电监护仪

  一、监护参数:胎心率(FHR),宫缩压力(TOCO),自动胎动(AFM)

 二、选配:

 1.内置充电锂电池,可不间断监护; 2.外接胎儿刺激器,刺激标识与胎心宫缩曲线同步显示并描记打印,胎儿振动刺激节奏可通过旋钮调整; 3.支持挂墙、台车、挂墙支架放置。

 三、工作环境:

 1.工作电压:

 100-240V~ 工作频率:

 50/60Hz 2.温度:+5ºC~+40ºC 3.湿度:25%~80%(无冷凝)

 4.大气压:860hPa~1060hPa 四、产品性能:

 1. 整机 1.1:一体化探头架设计,支持挂墙放置探头、移动放置探头; 1.2:飞梭和硅胶按键操作; 1.3:易装纸打印结构设计,一键式纸仓开关; 1.4:隐藏式提手,方便移动; 1.5:双胎心率重合报警(SOV); 1.6:回顾报警功能,可回顾最近的 100 条报警信息;

  18 1.7:60 小时 CTG 存储、回放,打印,掉电数据存储; 1.8:模块化结构,方便升级; 1.9:内置通讯接口,可与中央站组成网络系统; 1.10:具有查找监护记录功能; 2. 显示:

 2.1:5.6 英寸高清晰彩色液晶屏,90 度角度内任意翻转 2.2:良好的人机对话界面,多种界面可选; 2.3:胎心率 110-160bpm 正常范围区域标识(可调); 2.4:可同步显示和打印胎儿活动图曲线; 2.5:多种监护界面,显示胎儿监护曲线及数字;支持大字体显示 2.6:监护曲线:胎心率(FHR)曲线,宫缩压力(TOCO)曲线,自动胎动(AFM)曲线; 3. 探头:

 3.1:全新探头外观设计,更符合人机工程学原理 3.2:新式探头防水设计; 4. 胎儿监护指标:

 4.1:胎心:多晶片 1MHz 宽波束脉冲多普勒防水探头,自适应追踪,胎心信号扑捉稳定 超声技术:

 脉冲多普勒及自相关 超声频率:

 1 MHz 胎心率范围:

 30 bpm ~ 240 bpm 4.2:宫缩压力:

 宫缩压 范围:

 0% ~ 100% 归零方式:

 自动/手动 4.3:胎动:手动/自动胎动检测,显示并打印胎儿活动图; 5 .打印:

 5.1:内置 150/152mm 国际标准宽行打印,连续准确记录胎心率、宫缩压曲线及胎儿活动曲线; 5.2:打印机走纸速度 1、2、3cm/min 可调,支持最高速度 15mm/s 高速回放打印; 5.3:支持缺纸缓存打印,选段打印和定时打印功能 6

  经皮黄疸仪

  1 、技术参数 (1)检测方法:绿、蓝光比较

 (2)示值误差:

 00~15±1;16~25±1.5 (3)显示方法:三位数码显示(两位整数,一位小数)单位为 mg/dl (4)光源:氙闪光灯

  (5)开启准备时间:小于 10 秒 (6)电源:4.8V 可充电电池组;

 (7)重量 g:约 245

  (8)体积 mm:163*66*37 (9)充电器:输入 220V50Hz.3W;输出 6V0.3ADC (10)校验盘:对白色屏(“00”)显示 00.0 或 00.1;对黄色屏(“20”)显示 20.0±1 2 、主要特点:经皮黄疸仪应用光纤、光学技术、电子及信息处理技术、体积小、重量轻、适用于新生儿经皮胆红素值的检测。只要将探头轻压新生儿前额,瞬间即可直接、准确测定出与血清胆红素浓度相关的经皮胆红素值。

  19

  备 注:

 1. 以上参数为实质性需求,不允许有负偏离,否则为废标。

 2. 谈判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条款:(技术要求、服务要求、合同草案条款。)3 、基本配置 1)主机;2)充电器;3)色屏校验屏;4)螺丝刀;5)说明书;6)产品合格证;7)保修卡。

 7 妇科综合治疗仪 1、基本脉冲输出频率:800Hz±8%; 2、调制波脉梯形波:0.5-10Hz,三角形波 1-20Hz,钟形波 0.5-10Hz; 3、治疗仪最大输出时的有效值不大于 39V,在 500 欧姆的负载电阻下,输出电流应不超过 80MA; 4、治疗仪输出幅度为最大时,每个电脉冲的电量应大于 8μC; 5、皮肤电极单个脉冲最大输出不超过 300mJ; 6、治疗仪开路测量时,输出的电压峰值不大于 500V; 治疗仪皮肤电极的输出脉冲宽度为 0.4ms±25%; 治疗仪的输出脉冲占空比不大于 0.4; 能量强弱调级,电脑控制; 时间设定:25 分钟、50 分钟、不定时; 治疗波形:矩形波、梯形波、三角形波、钟形波(注册证注明的),可有效避免患者产生机体耐受性,达到最佳治疗效果; 治疗系统:含有盆底治疗系统、产后复旧治疗系统、催乳治疗系统、妇科病系统、形体恢复治疗系统; 治疗处方:每通道分别设有十九个电子处方,开展病症包含妇科和产科所有常规病症; 输出通道:四个独立通道(绝对意义上真正独立输出,由四个主机芯片逐一控制,独立运行互不影响); 输出连接器:插拔式电极贴片,可有效避免使用损坏; 安全性:仪器通过电磁兼容检测

  20

 第五章

 报价要求 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进行最后报价,参加报价供应商不少于三家(法律法规有规定的除外)。

  21 第六章

 谈判程序

  (一)供应商签到并递交响应文件,谈判小组依据响应文件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

  (二)采购代理机构当场宣布通过和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同时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其未通过的原因; (三)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抽签确定谈判顺序; (四)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按抽签顺序分别进行谈判; (五)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六)谈判小组确定谈判轮次及最后报价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进行最后报价,密封递交评审委员会。供应商报价单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

 (七)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如有保证金的应退还退出谈判的供应商的保证金。

 (八)谈判小组按顺序推荐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22 第七章

 评审程序、方法、标准和成交 一、评审程序、方法和标准

 谈判小组按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 658 号)《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国务院第令 74 号)、《四川省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实施办法》和谈判文件的规定履行职责和义务,不得违法评审、违反评审工作纪律。

 (一)谈判小组需对谈判文件进行确认,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谈判。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谈判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

 (二)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 3 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竞争性谈判小组成员总数的 2/3。

 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或者服务采购项目,或者达到招标规模标准的政府采购工程,竞争性谈判小组应当由 5 人以上单数组成。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 1 名法律专家。

  (三)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谈判的主要内容:见第四章“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谈判达到供应商响应文件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谈判小组应要求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供应商响应文件满足或者高于谈判文件规定的采购项目最低要求时,即视同供应商响应文件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

  (四)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 3 家。

  (五)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 3 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23 (六)谈判小组成员应独立评审,评审报告应当由评审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谈判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谈判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谈判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七)排在前面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谈判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

 (八)谈判小组发现谈判文件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事项,可提请采购代理单位书面解释说明。发现谈判文件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可以拒绝评标,并向采购代理单位书面说明情况。

 (九)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谈判小组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谈判组成员签字)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书面澄清。供应商应当书面澄清,并加盖公章或签字确认(投标人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否则无效。有效的澄清材料,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应当具备响应文件基本符合谈判文件书要求、不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不实质改变响应文件的内容、不影响供应商公平竞争、不导致响应文件从不响应谈判文件变为响应谈判文件的条件。

 (十)复核。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被淘汰的进行重点复核。

 (十一)

 告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成交

 谈判小组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按照供应商的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推荐 3 名成交候选人。供应商报价相同的,由评审委员会组织供应商抽签确定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并编写评审报告。

 (三)成交结果公告

 1.所有供应商响应文件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情况、评审结果、成交供应商名单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sczfcg.com)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公布,采购中心同时发出“中标

  24 通知书”;

 2.成交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后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采购合同由泸定县人民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办公室进行统一编号。

 ( 四 )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 3 家的(法律法规有规定的除外)。

 (五)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一)遵行《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及财政部关于回避的规定。

 (二)评标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招标采购单位统一保管。

 (三)评标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四)评标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标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评标因素和评标标准,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标格式评分和撰写评标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标意见签字确认。

 (五)在评标过程中和评标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标资料,除因规定的义务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标内容。

 (六)服从评标现场招标采购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标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

 (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组织单位的请托。

  25 第八章

 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一、响应文件总体要求

 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

 二、响应文件编制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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