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聊城市税务局税务文化展馆装修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1404

来源:普通话 发布时间:2020-09-08 点击: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聊城市税务局税务文化展馆装修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SDGY-GK20200801-308/G、LCQTCG-2020-493(聊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内系统内编号)

 标讯区域:中央 行政区域:聊城市东昌府区 项目联系人:张建伟 项目联系电话:15906357176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聊城市税务局 联系人:张建伟 联系电话:15906357176 联系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 一级预算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三、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山东冠宇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荣飞 联系电话:15725565253 联系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利民东路 26 号水利科技推广中心 507 室(剧院路口东50 米路南)

 四、标讯信息:

 (一)基本情况 标题:国家税务总局聊城市税务局税务文化展馆装修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采购品目:

 B07 装修工程 行业划分:E509-其他未列明建筑业 预算金额:150 万元(其中设计编辑费控制价为 7 万元)

 (二)采购项目的名称、项目基本概况介绍、服务期限:

 采购项目的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聊城市税务局税务文化展馆装修改造项目 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国家税务总局聊城市税务局税务文化展馆装修改造项目工程的场景美工、装饰装修、电气工程、中控系统、设计编辑、声光电系统等。

 服务内容:工程施工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 60 天内竣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其他特定资格条件:

 ①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项目负责人持有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证),且不得有在建工程。

 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等: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0 年 8 月 29 日 9:00 至 2020 年 9 月 4 日 17:00。

 (节假日除外)。

 获 取 招 标 文 件 的 方 式 :

 网 上 报 名 , 在 聊 城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站(http://www.lcsggzyjy.cn/lcweb/)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电子评标项目招标文件格式为.lczf)。

 供应商入库类型:施工类 售价:0 元 注 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逾期将无法获取。逾期未获取的视为放弃报名,如参与投标,将被拒绝。

 2)获取文件应在获取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逾期获取者不予接收,不视为潜在投标人,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等:

 投标截止时间:2020 年 9 月 18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四开标室(地址:聊城市昌润南路 153 号聊城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在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版的电子报价文件传送至聊城市公共资源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lctf 格式),并将非加密版文件(.nlctf 格式)及系统内下载的电子签章后的 PDF 版报价文件以 U 盘或光盘的形式密封后递交至指定地点。

 开标时间:2020 年 9 月 18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四开标室(地址:聊城市昌润南路 153 号聊城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见招标文件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设定的最高限价:150 万元(其中设计编辑费控制价为 7 万元)

 2.本公告期限:5 个工作日。

 3.中标服务费按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

 4.质疑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在法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见本公告第二、三项。

 5、电子评审事宜:

 (1)投标企业首次在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投标的,报名前须办理企业诚信入库手续,办理程序详见(http://www.lcsggzyjy.cn/lcweb/)《采购类业务诚信入库及常见问题解答》。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后果自负。各投标企业务必安排好专人对各自诚信库信息进行更新、维护,并对因诚信库信息不合法、不真实、不完整、不清晰、无效、错误或编辑待验证状态等造成的一切后果负责。电子标书中从诚信库内的获取的所有扫描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

 (2)本项目实行电子评标,投标人需办理 CA 证书,办理要求详见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悬浮框“CA 办理须知”。因未及时办理 CA 证书而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3)招标文件一经在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登录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和各类澄清答疑,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最终文件以答疑澄清后的为准。电子评标的,制作投标文件需将答疑文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4)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请到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政府采购-新

 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

 投标人如遇交易系统软件操作技术问题,请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或交易平台维护室。联系电话:400-998-0000;0635-8902702; 联系人:张工、黄工。

 6、重要说明:

 (1)各投标企业按标段在系统内分别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各标段招标文件均可下载。

 (2)网上报名的成功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资格后审为准。

 (3)本项目采用电子明标评审。

 山东冠宇招标有限公司

 2020 年 8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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