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司法局2020年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

来源:三支一扶 发布时间:2020-09-27 点击:

  - 1 -

 中山市司法局 2019 年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根据《关于开展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2019年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现有事项及办理情况。本单位现有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13 项,主要集中在基层法律服务类别、律师(律师事务所)类别、司法鉴定类别以及公证管理类别,分别为基层法律服务类别 1 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变更、注销许可;律师(律师事务所)类别 8 项--律师事务所(分所)设立、变更、注销许可;律师执业、变更、注销许可;法律职业资格初审、复审;港澳台律师事务所驻内地或大陆代表机构派驻代表执业、变更许可;港澳台律师事务所驻内地或大陆代表机构设立、变更、注销许可;台湾居民申请在大陆从事律师职业许可;香港、澳门律师事务所与内地律师事务所联营核准;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居民申请在内地从事律师职业核准;司法鉴定类别 3 项--司法鉴定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登记初审;司法鉴定人登记初审;司法鉴定机构及司法鉴定人变更登记;公证管

  - 2 -

 理类别 1 项--公证员职业审查初审。本单位现有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除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变更、注销许可、港澳台律师事务所驻内地或大陆代表机构派驻代表执业、变更许可、港澳台律师事务所驻内地或大陆代表机构设立、变更、注销许可外,其余均进驻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无取消、转移事项。

 全年行政许可审批的申请量共 799 宗、受理量为 799 宗、办结量为 799 宗,未出现未受理、未按时办结事项。

 (二)依法实施情况。在基层法律服务、律师(律师事务所)管理方面,本单位全年均按照《律师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管理办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所规定的审批权限、范围、程序和条件实施行政审批。于 2014 年已全面优化审批流程和简化审批程序,并创新完善网上审批方式。此外,对照上级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本单位对行政许可配套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无修改情形,均继续保留使用。同时,通过权责清单和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明确审批标准、规范自由裁量权等,并均在局门户网站公示。

 司法鉴定、公证管理方面,本单位全年均严格按照《司法鉴定机构管理办法》、《司法鉴定人管理办法》和《公证法》所规定的审批权限、范围、程序和条件实施行政审批。暂未开展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审批程序及创新审批方式工作。无取消事项制定

  - 3 -

 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和转移事项与承接机构签订委托合同的情况。

 (三)公开公示情况。根据市编办《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许可事项标准化编制和录入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对本单位所有的行政审批事项的实施主体、依据、程序、条件、期限、裁量标准、申请材料及办法、收费标准、申请格式文本、咨询投诉途径等信息进行了梳理和录入,为下一步规范公示审批程序及信息做准备。通过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以及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示相关行政许可实施和结果。

 (四)监督管理情况。一是机关内部的监管。制定了重大行政许可法制审核目录,接受内部法制机构及监察机构的监督。我局行政许可实行网上受理审核审批,经办人的审查审核过程及办理意见均相应通过网络系统向有关科室开放。同时,部分网络审批进度等内容向申请人公开,接受申请人的实时监督。二是设立各种咨询投诉渠道接受社会的来信投诉,接受社会的监督。三是实施上级网络监管系统,我局大部分的行政审批系统均与省司法厅或者司法部网络审批系统对接,行政审批的受理、审查、审批等全过程接受省司法厅、司法部的监督。四是举报投诉及处理情况。我局优化行政许可和其他服务事项的程序,不断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群众的满意度。

 (五)实施效果。在实施行政许可工作过程中,我局通过不断优化内部流程,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不断提高服务

  - 4 -

 企业、服务群众的服务水平,受到企业和群众的一致好评,达到设立行政许可时预期的目的。审批服务质量得到行政相对人的普遍认可,满意程度较高。全年没有接到行政相对人的投诉举报。

  二、存在问题和困难

  一是近年来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的相关配套制度不断完善和优化,各项业务办事指南变动较频繁,本单位窗口部分信息更新及时性还有待加强。

 二是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一批省级权责清单事项的通知》(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 270 号)有关规定,省级司法行政部门将行政许可以及行政处罚审批权委托下放市局,各项系统设置以及审批程序要对应作出调整。

 三是对负责行政许可工作的人手相对不足,人员的培训工作有待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及有关建议

  一是根据省厅的相关工作指引,进一步补充完善办事指南 和有关的信息公开。积极推行政务公开,电子证照应用推广,严格审批流程,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办理时限承诺制等制度。

 二是进一步强化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结合工作实际,加强对审批人员的监管风险和廉政风险教育,提高审批人员的责任意识和廉政意识,注重行政审批行政服务的合法性、合理性,依照法

  - 5 -

 定程序办事,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强化服务效率,更好为群众服务。

 中山市司法局

 2020 年 3 月 31 日

推荐访问:司法局 中山市 行政许可
上一篇: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相结合制度
下一篇:两会驻京信访维稳总结

Copyright @ 2013 - 2018 优秀啊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优秀啊教育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