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流感防控应急预案

来源:公务员考试 发布时间:2020-09-22 点击:

  学校流感防控应急预案

 为确保我校能够及时、有序、高效地应对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工作,提高甲型H1N1流感的防控和应对能力,控制疫情在学校、幼儿班的输入、传播、蔓延,保障师生、儿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教发2009(219)号和227号文件和10月16日晚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校师生员工。

 二、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建立健全防控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落实国家、省、市和县、镇的各项防控工作要求。

 2.研究制定甲型H1N1流感防控与应急工作预案、方案和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防控、停课的应急预案;强化报告制度(日报告和有情况随时报告);防范甲型H1N1流感在学校发生传播。

 3.开展甲型H1N1流感基本常识和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学生、教职工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

 4.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大对学校及周边环境的综合整治力度。

 5.做好全校生病学生的疫情监测最追综和管理。

 6.负责协调、解决学校防控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对学校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三、工作原则:

 (一)预防为主

 加强对甲型H1N1流感防控,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采取措施,切断传播途径,迅速控制疫情,严防疫病在学校的传播和蔓延。

 (二)联防联控

 疫情防控实行属地管理、条块结合、校镇、学生、家长联动、教育卫生一体、联防联控、分工负责,共同落实防控措施。

 (三)及时处置

 对学校、确诊病例、临床诊断病例、疑似病例、观察病例应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同时,对其密切接触者按规定进行医学观察。其要求是:

 1、学校从10月19日起严格实施凡进校师生在门卫室进行体温检测,外来人员未经允许或体温检测,不得进入校园。学生进校到班后,各班主任再次对学生进行晨检。九年级住校学生从18日开始实施晚检,由班主任负责,检查结果于每晚9:30报告值班教师或领导。其余年级均实施晨检、午检、晚查。班主任负责晨检、午检、晚查,检查结果在早、午自习下后在接待室进行登记。村级学校分别于每日上午9:00前、下午4:00前由主教将本校点的情况汇总报告行政办。特殊情况要向余校长或学校领导随时报告。做到“四早”

 2、18日上午组织人员对学校设备设施、教学用房、辅助用房进行再次消毒。村级学校18日下午分校点进行消毒。

 3、对进校学生进行红外线体温检测,检测人员:胡明永徐彬。每天早上7:30按学校行政值周轮次两位同志到校门口协助门卫做好学生入校体温检测,维护检测纪律和安全。村级学校按学校要求进行晨检、午检和晚查。学生一旦有发热、咳嗽等流感症状、体温达37.2度以上,要立即通知班主任送医院检查。根据医生的检查情况,立即报告相关部门,同时按要求作好记录登记。

 4、凡检测体温达到37.2-38度学生属重点监控对象,必须在门卫室登记,并送医院检查,按医院要求上报并通知监护人,根据各级要求进行医学观察。

 5、学生进校后,全体教师要密切观察学生情况。学生一旦有发热、咳嗽等流感症状,要立即通知班主任或送医院检查。根据医生的检查情况,立即报告学校领导。

 6、凡检查出有疑似发热、咳嗽的患者,安排校门观察室作进一步检查,待经医生检查后,学校严格按医生要求进行处理。

 四、学校工作职责

 按照镇党委、政府和县教育局的安排、部署,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并落实防控甲型H1N1流感措施,做好全校师生、儿童的防控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儿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病能力,学校全面实施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登记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广泛发动师生做好室内外的教学、生活场所卫生,加强食堂、小卖部管理和寄宿生管理、强化饮用水卫生;主动配合、协助当地政府和卫生部门、疾控中心和其它部门快速处置学校内发生的甲型H1N1流感疫情,在因甲型H1N1流感疫情原因实施停课时,做好停课期间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工作,严防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扩散和其他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病例报告和应急响应

 (一)病例报告

 学校发现符合病例定义的观察病例时,应立即送医,并在2小时内报告医疗支撑机构,同时报学校和镇党委、政府。

  (二)应急响应

 1、四级响应

 学校开展形式多样的预防甲型H1N1流感宣传教育;全面实施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登记制度;实行学校中层以上干部全天24小时值班制度。

 2.三级响应

 在四级响应的基础上,学校进一步落实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登记制度;教育师生儿童减少外出,外出时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停止举办大型聚会活动。

 3.二级响应

 在三级响应的基础上,停止举办聚会活动。

 4.一级响应

 在二级响应的基础上,取消或推迟师生赴疫区交流、学习;取消或推迟疫区学校师生赴非疫区学校的交流、学习。根据县政府决定或卫生、疾控部门的建议,必要时实施停课。

 (三)现场处置

 1.病例管理

 列为医学观察病例者,对其进行7天医学观察(根据病情可以居家或指定医院隔离)。疑似、临床和确诊病例应送至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为期至少7天的隔离治疗,若7天结束后仍发热,应继续隔离直至体温正常。隔离治疗期间,疑似、临床和确诊病例要分开管理。

 2.密切接触者管理

 按照密切接触者的判定原则,对疑似、临床和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进行登记,并对其进行7天医学观察,尽量减少外出活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镇卫生院负责对密切接触者进行随访,每日测量体温和健康询问,做好登记。对医学观察期间出现发热或呼吸道症状者,在采取有效防护条件下,立即送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隔离治疗。医学观察期间,如果无出现发热或急性呼吸道症状,负责医学观察的单位开具解除医学观察的书面健康证明。

 3.消毒

 学校出现甲型H1N1流感病例后,应在卫生、疾控部门的指导下及时对可能污染场所的环境和物品进行严格消毒处理。

 六、奖励与处罚

 对在甲型H1N1流感疫情处理过程中有突出贡献的各校点和相关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在疫情调查、控制、医疗救治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责令其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对有关部门的调查不予配合,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阻碍、干涉调查的,对相关责任人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对在疫情处理过程中未依照规定履行报告职责,对疫情进行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造成甲型H1N1流感疫情传播、流行或者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其他严重危害后果的,追究学校相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开除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附则

 本预案如与上级政府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相异者,以上级政府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本预案从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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