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司法机关几种特殊情况下群众工作方法

来源:公务员考试 发布时间:2020-09-16 点击:

 公安司法机关几种特殊情况下的群众工 作方法

 群众工作方法千变万化,不可能有固定的模式,但是, 这并不是没有规律可循。下面介绍几种特殊情况下的应付技 巧,只要灵活娴熟的掌握,定能挥洒自如,如虎添翼,获益 良多。

 (一)当群众遇到某种伤害报案时 一般来说,

 群众受到某种伤害时,为了维护自己的权利和尊严,第一个 想到的就是公安机关,他不管你是份内还是份外,总觉得公 安局是说理、论理的地方,是为好人撑腰的地方。遇到这种 情况,你首先要热情接待,无论事情该不该你管。倒一杯水, 请对方坐下,问清原委,如果是归你分管的范围,一定要详 细询问,做好记录。如果不属你分管,千万不能拒绝接待或 一推了之,要耐心听对方的陈述,然后告知对方应该怎么办。

 方便的话亲自领他找具体分管的同事,定会倍增对方对你的 感激之情。 (二)当群众由于误会而起哄、围攻、殴打民警时也许你和同事或多或少地都遇到过这种情况,在你 执行职务的时候,有人总是硬碰硬。群众越是起哄,你就越 是坚持;群众越是要围攻,你却非要处理;群众敢殴打我, 我就敢掏枪。其实,这种处理问题的方法,并不是十分明智 的。

 通常情况下,导致群众起哄、围攻、殴打民警有以下 几个原因:一是警察没有认真地做好解释工作, 群众不理解,

 有误会;二是问题的处理结果群众认为不公平、不满意;三 是警察本人行为不检点,态度生硬,说话难听,群众有反感; 四是有人故意煽动不明真相的群众;五是地方保护主义或家 族保护主义作祟。 明白了上述五个原因,处理起来也就不太犯难了。如果你在执行职务时,有人故意挑衅或不明真相 的群众起哄时,你一定要头脑清醒,克制感情。要讲明情况, 宣传法律,以情动人,因势利导,争取群众的同情和支持。

 必要的时候,可以等围观的群众散尽后再行处理。 实践证明,这种片刻的冷处理方法,在许多情况下,不失为一种上乘之 策;遇到群众围攻时,处理起来就要比前一种情况要困难很 多。除了要保持冷静之外,要反省自己的工作方法是否有失 偏颇,是否由于自己态度生硬、 乱加训斥,导致了矛盾激化。

 如果属于上述错误,要勇于承认错误,主动向群众道歉,以 求谅解。只要心平气和,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就没有解决 不了的问题;遭遇群众殴打的情况多发生在以下两种情况: 一是民警本人语言粗鲁,态度蛮横,激怒了群众,二是地方 保护主义、亲友保护主义。遇到这些情况,一方面对群众的 激动情绪表示同情和理解,另一方面讲清楚法律的严肃性以 及殴打民警应负的法律责任。如果对方在多次劝说仍然无效 的情况下继续殴打民警,这时候你要做的只能是一、保护好 武器;二、不要还手;三、必要时鸣枪警告;四、及时向外围的同事报告,请求解围需要说明的是,有些地方的公

 围的同事报告,请求解围

 需要说明的是,有些地方的公

 安机关在处理群众围攻、殴打民警的事件中,采取一种息事 宁人的态度,对事件的主要责任人,事后不做任何处理,无 形中助长了歪风邪气,伤害了民警的感情,这是不足取的, 但又是现在绝大多数地区的公安机关领导所采取的最常见 的处理此事的方法。 (三)遇到国家公务、军警人员违法违纪时 在你执行职务当中,如果遇到国家公务人员或军警 人员违法违纪时,要心平气和地进行批评教育: “您是党的干部、国家公务人员,应当自觉遵纪守法,现在,您的行为 已经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希望您能进行自我批评, 写出检查,接受处罚。” (四)办案中遇有群众说情送礼时 不该要的不要,不该拿的不拿,要了、拿了、收了就 要栽大跟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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