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质环督办跟踪管理规定》

来源:执业药师 发布时间:2020-11-05 点击:

  安质环督办跟踪管理规定

 目

 录

  1, 目的 2, 适用范围 3, 上游和参考文件 4, 定义 5, 职责 6, 督办工作管理规范 6.1 督办任务范围 6.2 督办任务原则 6.3 督办任务方式 6.4 督办任务期限 6.5 督办任务程序 7, 附件 8, 附录

  1 1 .目的 为完善监督机制,切实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防止出现工作积压、延误、遗漏,使本部门 的各项重要工作事项能够按规定期限和质量得以落实完成,特制定本规定。

 2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安质环各项重要工作的跟踪、检查和督促办理。

 3 3 .上游和参考文件

  4 4 .定义 无。

 5.

 职责 5.1

 部门经理 5.1.1 负责领导和下达部门的重要督办工作任务; 5.1.2 负责对督办任务的分派、延期和关闭进行审批,并对督办任务提出指导意见。

 5.2

 承办人 5.2.1 督办任务的主要责任人,承担督办任务的主要完成责任; 5.2.2 负责牵头和协调各岗位完成督办任务,对督办任务的完成效率和质量负主要责任; 5.2.3 提交督办任务延期申请。

 5.3

 检查人 5.3.1 负责对督办任务的完成时间和质量把关,提出改进及修改意见。

 5.4

 督办人 5.4.1 负责对督办任务的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5.4.2 负责督办信息的整理、录入、监督与反馈。

 6 .督办工作管理规范 6.1

 督办任务范围

 主要是部门经理交办的各项督办工作任务,具体包括:

 6.1.1 集团、板块和太阳能公司年初确定的安质部重要工作; 6.1.2 集团和板块的重要批示、重要文件、重要会议决定的事项及临时交办的需要安质部办理的 重要工作; 6.1.3 公司领导批示、总经理部办公会议,周、月例会及其他会议决定需要安质部办理的重要工 作; 6.1.4 集团公司、板块公司要求上报的月报、季报及其他材料; 6.1.5 部门内部需要督办的工作。

 6.2

 督办任务原则 6.2.1 实事求是。全面、准确、客观地反映有关工作的督查督办情况,尤其是要了解和反映工作 督查督办过程中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6.2.2 讲求速度、注重实效。及时贯彻落实有关事项,并按承办时限督促检查,跟踪反馈。紧急 事项及时催,难度大的事项反复催,办结时间长的事项定期催。对列入督促检查的事项,做到 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

 6.3

 督办任务方式 实行专人督办,督办人每周对督办任务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督促,每周五以邮件方式将各 项重要工作的进展情况通知督办任务的相关责任人,任务结束前三天邮件提醒并询问工作完成 情况及计划完成时间。

 6.4

 督办任务期限 各责任人所承办的督办任务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经理明确要求的或者上级文件有明确 要求的,以经理或文件确定的时限为督办任务的完成期限;未明确要求的,督办任务完成期限 原则上不超过 3 个月。

 6.5

 督办任务程序 6.5.1 登记。

 督办人接到领导交办的重要督办工作任务后,要及时进行任务登记,添加《安质部重要工 作跟踪督办一览表》,写明来文单位(集团公司、板块公司、太阳能公司、还是安全质保部)、 来文编号、收文日期、任务内容、责任人、检查人、完成时间以需要及上报的归口部门和负责

 人等。

 6.5.2 督办。

 (1)督办人要正确了解领导对督办事项的工作思路、工作部署和任务要求,确保督办质量。

 (2)督办责任人要对督办事项定期检查,定期与责任人联系,负责按督办工作的要求督促、跟 踪重要事项的进展,及时掌握督办事项的办理情况,加快办理速度,对未按期完成的督查事项 进行催办,督促责任人及时办理。规定办结期限的,必须如期办结;未规定期限的,也要抓紧 办理,尽早办结;对办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导致督办事项确实难以办结或难以按期办结的, 督办人应将工作进展情况和不能按期办结原因及时向部门领导汇报,促使督办事项的落实。

 6.5.3 延期。

 对情况特殊需要延长办理时间的督办事项,责任人必须在任务到期前一周,向部门经理 提交延期申请,写明延期原因和预计完成时间,经领导审核同意后,邮件通知督办人员。由于 主观因素造成无法按期完成的工作原则上不能延期。

 6.5.4 关闭。

 (1)督办任务到了规定时限的,责任人应如期办结,并于规定时限结束前,将工作完成情况 通过邮件告知督办人。督办人要进行认真核查,核查是否按照交办时所提出的要求及时间上报 相关部门和人员; (2)

 督办事项办理完毕后,责任人应将形成的书面材料上传公司内网,督办人内网检查核实 后进行任务的关闭。

 6.5.5 考核。

 重要工作的完成关闭情况将作为部门对员工年终绩效考核的依据。

 7. 附件 无。

 8. 附录 1)安质部重要工作跟踪督办一览表

 2)安质部定期报送材料督办情况一览表

 附录 1:

 安质部重要工作跟踪督办一览表 表格编号:

 版本: 1 记录编号:

  序号 任务 类型 任务内容 来文编号 发邮日期 完成日期 责任人 任务进展情况 关闭情况 备注 是否放 内网

  记录编号规则:四位年号加三位流水号。

 附录 2:

 安质部定期报送材料督办情况一览表

  表格编号:

 版本: 1 记录编号:

  上报材料

 上报单位及人员

 规定上报时间

 责任人 完成情况 备注 月份 上报时间 月份 上报时间 月份 上报时间 月份 上报时间

 XXX 月报

 1 月

 4 月

 7 月

 10 月

  2 月

 5 月

 8 月

 11 月

  3 月

 6 月

 9 月

 12 月

  XXX 月报

 1 月

 4 月

 7 月

 10 月

  2 月

 5 月

 8 月

 11 月

  3 月

 6 月

 9 月

 12 月

  XXX 月报

 1 月

 4 月

 7 月

 10 月

  2 月

 5 月

 8 月

 11 月

  3 月

 6 月

 9 月

 12 月

  XXX 季报

 1 季度

 2 季度

 3 季度

 4 季度

  记录编号规则:四位年号加三位流水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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