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垣中恒加油站建设项目

来源:执业药师 发布时间:2020-11-03 点击: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需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 30 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为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域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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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 表 1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 建 设 项 目 长垣中恒加油站建设项目 建 建 设 单 位 长垣中恒加油站 法 法 人 代 表 王伟周 联 联 系 人 王伟周 法人身份证号 410728197210073551 通 通 讯 地 址 河南省新乡市长垣市武邱乡河自上村北

 联 联 系 电 话 15560223335 传真

 邮政编码 453400 建设地点 河南省新乡市长垣市武邱乡武桑路河自上村段路北 立项审批部门 长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代码 2019-410728-52-03-058556 建 建 设 性 质 新建 改扩建 技改 行业类别及代码 F5265

 机动车燃油零售 占 占 地 面 积 (平方米)

 992

 绿化面积( 平方米) /

 总 总

 投

 资 (万元)

 80 环保投资 (万元)

 27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33.75% 评 评 价 经 费 (万元)

 / 预期投产日期 2020.10 1 、项目由来 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居民出行、货物运输等采用的交通工具多为客车、汽车等,为了给居民出行等提供便利服务,长垣中恒加油站拟投资 80 万元,在河南省新乡市长垣市(即原长垣县,已于 2019 年 08 经国务院批准(豫政[2019]17 号),设置县级长垣市,下同。)武邱乡武桑路河自上村段路北利用自有土地建设长垣中恒加油站建设项目。

 该项目已于 2019 年 08 月在长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备案证明详见附件 2。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国家发改委令 29 号),本项目不属于其中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属于允许类,故本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的产业政策要求。

 长垣中恒加油站位于河南省新乡市长垣市武邱乡武桑路河自上村段路北,主要从事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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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油、柴油的销售活动,年销售汽油 100t、柴油 150t。本项目总投资 80 万元,占地面积为 992m 2 。根据长垣县自然资源局出具的证明(见附件 3)可知,该项目所在位置为建设用地,即本项目所在区域用地性质符合长垣市及武邱乡的土地利用要求及总体规划;根据河南省商务厅《关于确认长垣中恒加油站建设规划的通知》(豫商运行[2019]102 号)(见附件 4)以及长垣市商务局《关于长垣中恒加油站项目备案的函》(长商[2019]20 号)(见附件 5)可知,本项目属于规划确认的加油站,符合相关规划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本项目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为此,长垣中恒加油站于2020 年 07 月委托我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本项目为机动车燃油零售项目,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令第 44 号,2018 年修改)的规定,本项目属于“四十、社会事业与服务”中的“124、加油、加气站”,其中“新建、扩建”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其他”应编制环境影响等级表;本项目为新建加油站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受长垣中恒加油站委托,我公司承担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通过现场勘察调查和资料收集,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编制完成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供建设单位上报环保部门审批。经现场勘查,本项目为新建项目。

 2 、工程内容及规模 ( (1 )厂址及周边环境概况 根据现场勘察和收集到的资料可知,本项目位于河南省新乡市长垣市武邱乡武桑路河自上村段路北,地理位置图详见附图 1。本项目东侧临靠水塘(一般水塘,无养殖),东北侧为盛世雨服装有限公司,南侧为武桑路,西侧为林地(一般林地,无食用、药用、经济林木等),北侧为一般耕地。距离本项目较近的环境敏感目标主要有:东南侧 52m 处的河自上村。距离本项目最近的地表水体为厂界西北侧 1160m 处的天然文岩渠。本项目周边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详见附图 2。

 ( (2 )建设内容和规模 本项目为长垣中恒加油站建设项目,基本建设内容见表 1-1;本项目建设内容组成见表1-2;厂区平面布置图详见附图 3。

 表 表 1-1

  本项目基本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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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项 项

 目 详 详

 细

 内

 容 备 备

 注 1 项目名称 长垣中恒加油站建设项目 / 2 建设单位 长垣中恒加油站 地方私企 3 建设性质 新 建 不存在未批先建情况 4 建设地点 河南省新乡市长垣市武邱乡武桑路河自上村段路北 建设用地 5 占地面积 992m 2

 / 6 建筑面积①

 258m 2

 / 7 总 投 资 80 万元 企业自筹 8 劳动定员 5 人 均不在厂区食宿 9 工作制度 365d/a,1 班/d,8h/班 均为白班 注:①-- 根据长垣市商务局关于本项目 备案 对市发改委的函( 文号:长商函[2019]20 , 号,件 见附件 5 )可知,为 本项目建筑面积为 120m 2 件 ;根据本项目备案证明(见附件 2 )可知,本项目总建筑面积为 400m 2 ;为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可知,本项目实际建筑面积为 258m 2 。

 。

 表 表 1-2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一览表 工程组成 建筑名称 主要工程内容及功能用途 主体工程 加油站罩棚 占地面积 198m 2 ,建筑面积 198m 2 ,单层,钢结构。

 站房 占地面积 60m 2 ,建筑面积 60m 2 ,单层,砖混结构。

 油罐区 占地面积 110m 2 ,采用混凝土防渗结构,内置双层储油罐 4 个。

 辅助工程 值班室 占地面积 12m 2 ,建筑面积 12m 2 ,位于站房内。

 营业室 占地面积 24m 2 ,建筑面积 24m 2 ,位于站房内。

 站长室 占地面积 12m 2 ,建筑面积 12m 2 ,位于站房内。

 公用工程 供

 水 市政供水 排

 水 雨污分流 供

 电 市政供电 环保工程 废气 1 套一次油气回收系统,1 套二次油气回收系统。

 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进行肥田,不排放。

 固废 生活垃圾 厂区设置垃圾桶集中收集,定期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危险固废 设置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噪

 声 选用低噪声、振动小的设备,合理布置噪声设备位置,基础减震,并利用建筑物及建筑、装饰材料隔声、吸声等措施降噪 3 、经营范围、油品储存量及销售量案 根据本项目备案证明及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可知,本项目销售的油品主要为汽油、柴油,具体情况详见下表所示。

  表 表 1-3

 本项目经营范围、油品储存量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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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名称 油品 种类 储罐容积 (m 3 ) 储罐 数量 油品密度 (g/cm 3 ) 充装 系数 储存量 t 销售量 t/a 1 汽油 95# 30 1 个 0.737 0.95 21.0 100 2 汽油 92# 30 1 个 0.725 0.95 20.7 3 柴油 0# 30 1 个 0.835 0.95 23.8 150 4 柴油 -10# 30 1 个 0.84 0.95 23.9 根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2014 年版)》(GB50156-2012 )表 3.0.9 规定,本项目属于三级站,具体见下表所示。

 表 表 1-4

 加油站等级划分 序号 级别 标准规定 本项目情况 总容积(m 3 )

 )

 单罐容积(m 3 )

 )

 1 一级 150<V≤210 ≤50 本项目共设置 2 个 30m 3 的汽油罐,2 个30m 3 的柴油罐, 根据折算结果,总容积为90m 3 ,综上可知,本项目加油站为三级站。

 2 二级 90<V≤150 ≤50 3 三级 ≤90 汽油罐≤30,柴油罐≤30 注:V 为油罐总容积;柴油储罐容积可折半计入油罐总容积。

 4 、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可知,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量见表 1-5 所示,主要原辅材料理化性质见表 1-6 所示。

 表 表 1-5

 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一览表 序号 名称 单位 年 消耗量 厂内 最大 暂存量 备注 1 汽油 t 100 41 外购成品 2 柴油 t 150 47.7 外购成品 3 水 m 3 /a 146 / 市政供水 4 电 kWh/a 20000 / 市政供电 表 表 1-6

 主要原料理化性质 名称 理 理 化 性 质 燃 燃 爆 性 危 危 险 特 性 汽油汽油 熔点(℃)

 -60℃以下 闪点(℃)

 -50℃~10℃ 极易燃烧,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极易燃烧爆炸,与氧化剂能发生强烈反应,其蒸气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明火会引着回燃。

 沸点(℃)

 40~200℃ 自燃点(℃)

 415~530℃ 相对密度 「水=1」:0.7~0.79 「空气=1」:3.5 爆炸极限 1.3%~6.0% 稳定性 稳定 最大爆炸压力 0.813MPa 溶解性 不溶于水,易溶于苯、二硫化碳和醇,可混溶于脂肪 接触限值 300mg/m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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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毒性 低毒 火灾危险类别 甲 外观 无色或淡黄色液体,具有挥发性和易燃性,有特殊气味 爆炸危险组别/类别 T3/ⅡA 柴油柴油 相对密度 「水=1」:0.84~0.9 闪点(℃)

 ≥65℃ 柴油遇明火、高热或与氧化剂接触有引起燃烧爆炸的危险,若遇高热,容器内压增大,有?裂和爆炸的危险。柴油对皮肤粘膜有刺激作用,皮肤接触柴油可引起接触性皮炎、油性痤疮,吸入柴油雾滴可引起吸入性肺炎。

 稳定性 稳定 自燃点(℃)

 350~380℃ 外观 稍有浅黄色的液体 火灾危险类别 乙或丙 用途 用作柴油机的燃料 爆炸危险组别/类别 T3/ⅡA 5 、主要生产设备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可知,本项目建成后,主要生产设备见表 1-7 所示。

 表 表 1-7

 本项目主要设备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号 单位 数量 备 备 注 1 汽油储罐 30m 3

 个 2 双层,埋地 2 柴油储罐 30m 3

 个 2 双层,埋地 3 自吸加油机 双枪加油机 个 2 每种油品配置 1 个加油枪 4 高液位报警装置 / 套 4 每个储油罐配置 1 套 5 双层油罐泄漏检测仪 / 套 4 每个储油罐配置 1 套 6 手提式干粉灭火器 MF2 个 4 分散布置在罩棚下 7 推车式干粉灭火器 MF35 个 2 分散布置在罩棚下 8 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 MT2 个 4 分散布置在罩棚下 9 灭火毯 / 块 4 位于消防柜 10 消防柜 / 个 1 位于消防沙池旁 11 消防沙池 2m 3

 个 1 储存消防沙,位于油罐区南侧 12 消防铁锹 / 把 4 位于消防沙池旁 13 视频监控装置 / 套 1 位于营业厅 14 卸油箱 / 个 4 位于储罐卸油口上方 6 、公用工程 ( (1 )给排水 1. 给水 ① ①. 生活用水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可知,本项目建成后生活用水包括本站职工用水以及来站加油的司乘人员用水,本项目职工定员共计 5 人,均不在厂区食宿,生活用水根据《工业与城镇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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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活用水定额》(DB41/T385-2014),不在厂区食宿的人员办公生活用水量以 40L/(d·人)计;参考同类建设项目,司乘人员约为 20 人/d,司乘人员用水量以 10L/(人)计,则本项目营运期生活用水量总计为 0.4m 3 /d(146m 3 /a)。

 2. 排水 ① ①. 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排污系数按 80%计,则本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为 0.32m 3 /d(116.8m 3 /a),生活污水经化粪池(10m 3 )处理后,定期清掏进行肥田,不排放。

 本项目建成后,全厂水平衡图见图 1-1。

  ( (2 )供热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可知,本项目建成后,职工办公采用分体式空调。

 ( (3 )供电 本项目建成后,总用电量为 2×10 4 kWh/a,由长垣市市政电网提供。

 7 、工作制度和劳动定员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可知,本项目自动化程度较高,建成后本站职工定员为 5 人,且均不在厂区进行食宿,工作制度为 365d/a、8h/d。

 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根据现场勘察可知,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不存在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环境问题。

 图 图 1-1

  本项目水平衡图

  单位:m 3 /d 新鲜水 0.4 生活用水 0.32 化 粪 池 0.32 0.08 定期清掏,进行肥田,不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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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 表 2 、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及社会环境概况 :

 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

 1 、行政区划 长垣市处于黄河下游、河南省东北部、新乡市东部,东临黄河,与山东省东明县隔河相望,东北与濮阳接壤,西北连接滑县,南临封丘。地处东经 114°29′~114°59′,北纬 34°59′~35°23′之间,全境南北最大距离为 45km,东西最宽距离为 35km,总面积为 1051km 2 ,大体呈现为三角形状。市中心西距离新乡市为 90km,西南距河南省会郑州市为 136km。

 根据现场勘察,本项目位于河南省新乡市长垣市武邱乡武桑路河自上村段路北,具体地理位置见附图 1 所示。

 2 、地形、地貌、地址 ( (1 )地形地貌 长垣市系黄河流域冲积平原的一部分。东临黄河,境内无高山,地势平缓,为豫北平原地区。虽然太行山余脉部分伸入境内,但是由于黄河的多次沉积,现已变为平地。境内中部有临黄堤,长约 43km,将全市自然划分为东西两大区域,堤东为临黄区,堤西为背黄区。堤东比堤西高约 2m~4m,黄河河床比市中心高 7m~8m,临黄区属于天然文岩渠水系,地势东南高西北低。纵横比降,以三千之一到八千之一从东南向西北倾斜,该区多缓坡、平洼、沙沟。土地面积为 535342 亩,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 34%;堤西背黄区属金堤河水系。地势比较平坦,南部以城关为中心,东、西、南三面以四千分之一到六千分之一向城关倾斜,自城关以八千分之一到一万二千分之一向东北倾斜,个别地段有缓坡现象,土地面积为 1040966亩,占全县总面积的 66%。

 ( (2 )地质构造 长垣市地质构造属于新华夏系,呈现北北东向构造和北西西向构造带,这两组构造管近正交。长垣西 100km 处有清丰—汤阴地堑,中有内黄隆起,东为相距 50km 的聊(城)~兰(考)大断裂,本身正处于东濮凹陷地带内。该凹陷呈现北北东向长条带,长约 100km。长垣市则位于凹陷带南段西部。凹陷有三条落差较大的正断层通过,长垣断层正位于凹陷的西部,中部有黄河断层,东有聊(城)兰(考)断层,长垣市处在中部和东部断层西侧,长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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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断层纵贯全县。

 3 、气候气象 长垣市属于暖温带大陆性季风性气候区,日照、气温、降水、风有着明显的季节性变化,主要气候特征是:春季干旱,风多雨少,气温回升快;夏季炎热,雨水集中,气温高;秋季凉爽,气温日差大;冬季寒冷少雨雪。

 根据长垣市气象站资料统计,长垣市全年气象参数见表 2-1 所示。

 表 表 2-1

  长垣市主要气候参数 序 序

 号 项 项

  目 参 参

 数 1 年平均气温 14.2℃ 2 极端最高气温 40.6℃ 3 极端最低气温 -15.6℃ 4 年平均无霜期 211d 5 年降雨量 606.0mm 6 6~8 月降雨量 356.9mm 7 年平均日照时间 2030.3h 8 历年最大风速 23m/s 9 年平均风速 2.2m/s 10 年平均蒸发量 1487.1mm 11 年平均气压 101.5hPa 12 年主导风向 NNE 4 、水文水系 ( (1 )地表水 长垣市属于环河流域天然文岩渠水系,市内以临黄河大堤为界,分为东西两个水系,堤西为金堤河流域、堤东为天然文岩渠流域,长垣市主要河渠除黄河以外,还有天然文岩渠、文明渠和丁栾沟等。

 ① ①. 黄河:中国的第二大河,在长垣市东部自恼里镇东南入境,偏东北流向,流经恼里镇、芦岗乡、苗寨乡、武邱乡东部,至武邱乡东北流入楼阳境内,是长垣市东部与山东省东明县的天然界河。长垣市内的黄河流域总面积为 1051km 2 ,河段总长度为 50km。除黄河生产堤以东的 109km 2 为黄河干流控制,占总流域面积的 10.4%。其余分为两大水系,临黄大堤以西为金堤河水系,控制流域面积为 700km 2 ,占流域面积的 66%;临黄大堤以东、生产堤以西为天然文岩渠水系,控制流域面积 242km 2 ,占流域面积的 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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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② ②. 天然文岩渠:境内天然渠、文岩渠在大车村汇为一体后交天然文岩渠。该渠上起大车集,下至濮阳渠村,全长 46km,流域面积 2514km 2 ,长垣市境内长度为 42.2km。设计防涝标准为 3 年一遇的洪水,流量为 151m 3 /s。该渠在长垣市境内共有桥梁 18 座,涵洞 24 座,堤排站 9 座。

 ③ ③. 文明东支渠:全长 8km,文明东支渠部分水体汇入丁栾沟,部分水体汇入文明渠,最终汇入黄庄河。其水质功能区划为Ⅴ类水体。

 ④ ④. 丁栾沟:丁栾沟从县城北关虹桥起,流经学堂岗、前后满村、官路西、丁栾、曹沙丘、葛寨、新起寨北地流入滑县境内,最终汇入黄庄河,全长 27.8km,流域面积为 298km 2 。

 ⑤ ⑤. 吕村沟:从邱村起,经徐楼、丹庙、小岗北、单寨南入丁栾沟,起点高程为 59.80m,止点高程为 58.50m,设计防涝标准为 5 年一遇的洪水,底宽 4m,纵坡 1/5000,边坡 1:3,现延伸至翟瞳东。

 ⑥ ⑥. 黄庄河:位于滑县东部,因流经老爷庙黄庄村而得名,该河自长垣市东角城流入滑县境内,在秦寨村汇入金堤河。

 根据现场勘察情况及与收集的相关资料对照,距离本项目最近的地表水体为厂界西北侧1160m 处的天然文岩渠。本项目建成后,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进行肥田,不排放。因此本项目建成后对项目周边地表水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 (2 )地下水 长垣市西部地区,包括樊相、常村、张寨、城关、满村和佘家、丁栾乡的西部地区为富水区,地下水储量较大。地下水含水层厚度一般为 10m~20m,补给条件也较好,单位涌水量为 10d/(t·s)~20d/(t·s)。中部地区,包括孟岗、方里、魏庄、赵堤和张寨、城关、满村、丁栾、佘家等乡东部为中等富水区,地下水储量较小,地下水含水层厚度一般为 5m~20m,补给条件也较好,单位涌水量为 2d/(t·s)~10d/(t·s)。东部地区,包括黄河滩区 4 个乡为弱富水区,一般浅层含水不发育,地下水储量贫乏,深层含水层较好,但开采利用较为困难。区域地下水流向为从南向北。

 5 、土壤 长垣市地处黄河流域冲积平原,由于黄河多次泛滥冲积,形成了多种土壤。境内主要有潮土和风沙两大土系,黄潮土、盐碱化潮土和冲积性风沙土三个亚类。沙土、两合土、淤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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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盐碱土、风沙土和灌溉土六种土壤。

 6 、动植物资源 长垣市植被情况主要为人工栽培植被为主,缺乏天然植被,常见人工植被有泡桐、杨树、旱柳等以及常规的农作物小麦、大豆、玉米和棉花等;长垣市地处豫北平原地区,无高山密林,野生动物较少,无老虎、狮子、大象等大型动物,常见动物主要为兔子、伯劳、喜鹊、猫头鹰、布谷鸟等。

 根据现场勘察可知,本项目周边 500m 范围内无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和《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动植物。

 7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划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的通知》(豫环办[2016]23 号)等的有关要求,并依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338-2018)划定长垣市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第一批),具体如下:

 ( (1 )区划对象 对全市 10 个乡(镇)、街道办事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划定了 10 个一级保护区。

 ( (2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 1. 长垣市恼里镇恼里水厂地下水井群(共 4 眼井)

 长垣市恼里镇恼里水厂地下水井群位于恼里镇政府东,占地面积为 4.5 亩。一级保护区范围:水厂厂区及外围东 26 米、西 26 米、南至宏远大道、北 23 米的区域(1~3 号取水井),4 号取水井外围 30 米的区域。

 2. 长垣市芦岗乡芦岗水厂地下水井群(共 4 眼井)

 长垣市芦岗乡芦岗水厂地下水井群位于芦岗乡政府西,占地面积 2.2 亩。一级保护区范围:取水井外围 30 米的区域。

 3. 长垣市苗寨共 镇于林水厂地下水井群(共 3 眼井)

 长垣市苗寨镇于林水厂地下水井群位于苗寨镇高庄村北,占地面积 2.4 亩。一级保护区范围:取水井外围 30 米的区域。

 4. 长垣市赵堤镇赵堤水厂地下水井群(共 2 眼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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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垣市赵堤镇赵堤水厂地下水井群位于赵堤镇政府北,占地面积 2.6 亩。一级保护区范围:水厂厂区及外围南 20 米、北 60 米至长济高速、西 34 米至长济高速的区域。

 5. 长垣市方里镇方里水厂地下水井群(共 3 眼井)

 长垣市方里镇方里水厂地下水井群位于方里镇方南村南,占地面积 4.5 亩。一级保护区范围:取水井外围 30 米的区域。

 6. 长垣共 市丁栾镇丁栾水厂地下水井群(共 3 眼井)

 长垣市丁栾镇丁栾水厂地下水井群位于丁栾镇祥和社区西,占地面积 4.5 亩。一级保护区范围:水厂厂区及外围东 25 米、西 40 米、南 30 米、北 15 米的区域。

 7. 长垣市满村镇盛和水厂地下水井群(共 3 眼井)

 长垣市满村镇盛和水厂地下水井群位于满村镇陈墙村东北,占地 4.2 亩。一级保护区范围:水厂厂区及外围东 35 米、西 20 米、北 30 米的区域。

 8. 长垣市樊相镇樊相水厂地下水井群(共 3 眼井)

 长垣市樊相镇樊相水厂地下水井群位于樊相镇樊相社区南,占地面积 3 亩。一级保护区范围:水厂厂区及外围东 30 米、西 20 米、南 40 米、北 20 米的区域。

 9. 长垣市蒲北办事处蒲北水厂地下水井群(共 3 眼井)

 长垣市蒲北办事处蒲北水厂地下水井群位于蒲北办事处蒲苑社区南,占地面积 3 亩。一级保护区范围:水厂厂区及外围东 24 米、西 27 米、南至崇礼路的区域。

 10. 长垣市常村镇常村水厂地下水井群(共 2 眼井)

 长垣市常村镇常村水厂地下水井群位于常村镇常村小学南,占地面积 3 亩。一级保护区范围:取水井外围 30 米的区域。

 根据现场勘察情况可知,本项目位于河南省新乡市长垣市武邱乡武桑路河自上村段路北,距离本项目最近的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为项目南侧 3.9km 处的长垣市苗寨镇于林水厂地下水井群(共 3 眼井);其一级保护区范围:取水井外围 30 米的区域。即本项目不在其一级保护区范围内,因此本项目对长垣市苗寨镇于林水厂地下水井群(共 3 眼井)影响较小。

 8 、与相关文件相符性分析 ( (1 )关于印发《2020 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 》的通知 该方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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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化油品储运储运销监管,实现减污降耗增效 程 加大汽油、石脑油、煤油以及原油等油品储运销全过程 VOCs 排放控制,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重点推进储油库、油罐车、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加大油气排放监管力度,并要求 企业建立日查、自检、年检和维保制度。储油库应采用底部装油方式,装油时产生的油气应进行密闭收集和回收处理,处理装置出入口应安装气体流量传感器。7 月 月 15 日前,对储油库油气密闭收集系统进行一次检测,任何泄漏点排放的油气体积分数浓度不应超过0.05% 。运输汽油的油罐汽车应具备底部装卸油系统和油气回收系统,装油时能够将汽车油罐内排出的油气密闭输入储油库回收系统,往返运输过程中能够保证汽油和油气不泄漏,卸油时能够将产生的油气回收到汽车的油罐内,除必要应急维修外,不应因操作、维修和管理等方面的原因发生油气泄漏;运输汽油的 铁路罐车要采取相应措施,减少装油、卸油和运输过程的油气排放。加油站卸油、储油和加油时排放的油气,应采用以密闭收集为基础的油气回收方法进行控制,卸油应采用浸没式,埋地油罐应采用电子式液位计进行液位测量,除必要的维修外不得进行人工量油,加油产生的油气应采用真空辅助方式密闭收集,加油站正常运行时,地下罐应急排空管手动阀门在非必要时应关闭并铅封,应急开启后应及时报告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做好台账记录。6-9 月,各地组织开展一轮储油库、汽油油罐车、加油站油气回收专项检查和整改工作。

 他 重点区域、苏皖鲁豫交界地区及其他 O3 污 污 染防治任务重的地区城市鼓励采用更严格的汽油蒸气压控制要求,6-9 月对车用汽油实施 42-62 千帕的夏季蒸气压要求,全面降低汽油。

 蒸发排放;鼓励采取措施引导车主避开中午高温时段加油,引导油库和加油站夜间装、卸油。

 本项目卸油、加油均设置一次、二次油气回收系统,并预留三次油气回收系统接口,营运期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管理,综上所述,本项目可以满足该文件要求。

 ( (2 )《关于印发<“ “ 十三五 ”案 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的通知》(环大气[2017]121 号)对 VOCs (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有如下要求:

 全面实施石化行业 达标排放。石油炼制、石油化工、合成树脂等行业应严格按照排放标准要求,全面加强精细化管理,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全面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建立健全全管理制度,重点加强搅拌器、泵、压缩机等动密封点,以及低点导淋、取样口、高点放空、液位计、仪表连接件等静密封点的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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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漏管理。严格控制储存、装卸损失,优先采用压力罐、低温罐、高效密封的浮顶罐,采用固定顶罐的应安装顶空联通置换油气回收装置;有机液体装卸必须采取全密闭底部装载、顶部浸没式装载等方式,汽油、航空汽油、石脑油、煤油等高挥发性有机液体装卸过程采取高效回收措施,使用具有油气回收接口的车船。强化废水处理系统等逸散废气收集治理,废水集输、储存、处理处置过程中的集水井(池)、调节池、隔油池、曝气池、气浮池、浓缩池等高浓度 VOCs 逸散环节应采用密闭收集措施,并回收利用,难以利用的应安装高效治理措施。加强有组织工艺废气治理,工艺驰放气、酸性水罐工艺尾气、氧化尾气、重整催化剂再生尾气等工艺废气优先回收利用,难以利用的,应送火炬系统处理,或采用催化焚烧、热力焚烧等销毁措施。

 加强非正常工况排放控制。在确保安全前提下,非正常工况排放的有机废气严禁直接排放,有火炬系统的,送入火炬系统处理,禁止熄灭火炬长明灯;无火炬系统的,应采用冷凝、吸收、吸附等处理措施,降低排放。加强操作操作管理,减少非计划停车及事故工况发生频次;对事故工况,企业应开展事后评估及时向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

 ( (3 )《关于印发< 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 的通知》(环大气[2019]53 号)对 对 VOCs (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有如下要求:

 业 石化行业 VOCs 综合治理。全面加大石油炼制及有机化学品、合成树脂、合成纤维、合成橡胶等行业 VOCs 治理力度。重点加强密封点泄漏、废水和循环水系统、储罐、有机液体装卸、工艺废气等源项 VOCs 治理工作,确保稳定达标排放。重点区域要进一步加大其他源项治理力度,禁止熄灭火炬系统长明灯,设置视频监控装置;推进煤油、柴油等在线调和工作;非正常工况排放的 VOCs,应吹扫至火炬系统或密闭收集处理;含 VOCs 废液废渣应密闭储存;防腐防水防锈涂料采用低 VOCs 含量涂料。

 深化 LDAR 工作。严格按照《石化企业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指南》规定,建立台账,开展泄漏检测、修复、质量控制、记录管理等工作。加强备用泵、在用泵、调节阀、搅拌器、开口管线等检测工作,强化质量控制;要将 VOCs 治理设施和储罐的密封点纳入检测计划中。参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有关设备与管线组件 VOCs 泄漏控制监督要求,对石化企业密封点泄漏加强监管。鼓励重点区域对泄漏量大的密封点实施包袋法检测,对不可达密封点采用红外法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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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强废水、循环水系统 VOCs 收集与处理。加大废水集输系统改造力度,重点区域现有企业通过采取密闭管道等措施逐步替代地漏、沟、渠、井等敞开式集输方式。全面加强废水系统高浓度 VOCs 废气收集与治理,集水井(池)、调节池、隔油池、气浮池、浓缩池等应采用密闭化工艺或密闭收集措施,配套建设燃烧等高效治污设施。生化池、曝气池等低浓度VOCs 废气应密闭收集,实施脱臭等处理,确保达标排放。加强循环水监测,重点区域内石化企业每六个月至少开展一次循环水塔和含 VOCs 物料换热设备进出口总有机碳(TOC)或可吹扫有机碳(POC)监测工作,出口浓度大于进口浓度 10%的,要溯源泄漏点并及时修复。

 强化储罐与有机液体装卸 VOCs 治理。加大中间储罐等治理力度,真实蒸汽压大于等于5.2 千帕(kPa)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控制措施。鼓励重点区域对真实蒸汽压大于等于 2.8kPa 的有机液体采取控制措施。进一步加大挥发性有机液体装卸 VOCs 治理力度,重点区域推广油罐车底部装载方式,推进船舶装卸采用油气回收系统,试点开展火车运输底部装载工作。储罐和有机液体装卸采取末端治理措施的,要确保稳定运行。

 深化工艺废气 VOCs 治理。有效实施催化剂再生废气、氧化尾气 VOCs 治理,加强酸性水罐、延迟焦化、合成橡胶、合成树脂、合成纤维等工艺过程尾气 VOCs 治理。推行全密闭生产工艺,加大无组织排放收集。鼓励企业将含 VOCs 废气送工艺加热炉、锅炉等直接燃烧处理,污染物排放满足石化行业相关排放标准要求。酸性水罐尾气应收集处理。推进重点区域延迟焦化装置实施密闭除焦(含冷焦水和切焦水密闭)改造。合成橡胶、合成树脂、合成纤维等推广使用密闭脱水、脱气、掺混等工艺和设备,配套建设高效治污设施。

 ( (4 )《省 河南省 2015 年度油气回收综合治理专项方案 》( 豫气联办[2015]5 号 号)

 )

 该方案要求:

 (1)所有加油站必须完成一次(油罐车卸油到加油站储油罐的过程)、二次(加油枪加油到汽车油箱的过程)油气回收治理,其中厂界 50 米内有居民点、学校、医院等敏感点的加油站应预留油气回收后处理装置接口;年销售汽油量大于 8000 吨(含)的加油站或位于大气臭氧浓度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城市且年销售汽油量大于 5000 吨(含)的加油站应建设油气回收后处理装置,并预留油气排放在线监测系统接口。

 (2)所有储油库应建设配套的油气回收后处理装置,并按照《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0-2007)要求设置处理装置进、出口采样位置和操作平台。

  15

 (3)所有在册运输汽油的油罐车完成油气回收系统的改造。

 (4)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储油库和加油站未按要求落实油气回收治理的,环保部门不予通过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环保“三同时”竣工验收,商务部门不予许可成品油零售经营资质或不予通过成品油经营企业年度检查。新登记油罐车未配套建设油气回收系统的,交通主管部门不予发放道路运输证。

 本项目年销售汽油量、柴油量分别为 100t、150t,加油站 50m 范围内没有居民点、学校、医院等敏感点,且加油站按照要求建设一次、二次油气回收治理系统,并预留三次油气回收后处理装置接口,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河南省 2015 年度油气回收综合治理专项方案》(豫气联办[2015]5 号)的要求。

 ( (5省 )《关于印发河南省 2020 年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豫环攻坚办 办[2020]7 号)对 VOCs (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有如下要求:

 建立健全 VOCs 污染防治管理体系,强化重点行业 VOCs 污染治理,完成 VOCs 排放量减排 10%的目标任务。

 ① ①. 制定标准要求。2020 年 04 月底之前,印发河南省印刷、工业涂装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制定化工、制药、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污染控制技术指南。各地加大宣传力度,引导企业对标升级,严格按照标准实施时间,全面完成提标治理。

 ② ②. 实施源头替代。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低 VOCs 含量涂料产品的技术要求,大力推广使用低 VOCs 含量涂料、油墨、胶黏剂,在技术成熟的家具、集装箱、整车生产、船舶制造、机械设备制造、汽修、印刷等行业,全面推进源头替代。企业采用符合国家有关低 VOCs 含量产品规定的涂料、油墨、胶黏剂等,排放浓度稳定达标且排放速率、排放绩效等满足相关规定的,相应生产工序可不要求建设末端治理设施。使用的原辅材料VOCs 含量(质量比)低于 10%的工序,可不要求采取无组织排放收集措施。

 ③ ③. 加强废气收集和处理。推进治污设施升级改造,通过采用全密闭、连续化、自动化等生产技术,以及高效工艺与设备等,减少工艺过程无组织排放。提高废气收集率,遵循“应收尽收、分质收集”的原则,科学设计废气收集系统,将无组织排放转变为有组织排放进行控制。采用密闭空间作业的,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应保持微负压状态,并根据相关规范合理设置通风量;采用局部集气罩的,距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的 VOCs 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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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风速应不低于 0.3m/s,有行业要求的按相关规定执行。车间或生产设施收集排放的废气,VOCs 初始排放速率大于等于 2kg/h,应加大控制力度,除确保排放浓度稳定达标外,还应实行去除效率控制,去除效率不低于 80%。

 加大煤气发生炉 VOCs 治理力度,酚水系统应封闭,产生的废气应收集处理,其他区域采用直接水洗冷却方式的,造气循环水集输、储存、处理系统应封闭,收集的废气送至三废炉处理,吹风气、驰放气应全部收集利用。

 ④ ④. 强化设施运行管理。企业应系统梳理 VOCs 排放主要环节和工序,包括启停机、检维修作业等,制定具体操作规程,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健全内部考核制度。加强人员能力培训和技术交流。建立管理台账,记录企业生产和治污设施运行的关键参数,在线监控参数要确保能够实施调取,相关台帐记录至少保存三年。

 有条的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等,推广溶剂集中回收、活性炭集中再生、集中喷涂、共享喷涂等,加强资源共享,提高 VOCs 治理效率。鼓励郑州市、安阳市、洛阳市、许昌市于2020 年 10 月底前,试点建设活性炭集中再生处置中心。

 ⑤ ⑤. 深入实施精细化管理。各地应围绕当地环境空气质量改善需求,根据 O 3 、PM 2.5 来源解析,结合行业污染排放特征和 VOCs 物质光化学反应活性等,确定本地区 VOC 控制的重点行业和重点污染物,兼顾恶臭污染物和有毒有害物质控制等,提出有效管控方案,提高VOCs 治理的精准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对采用 RTO、RCO 等高效处理效率的治理设施可适当放宽管控要求。

 各地应加强对企业帮扶指导,对本地污染物排放量较大的企业,组织专家提供专业化技术支持,严格把关,指导企业编制切实可行的污染治理方案,明确原辅材料替代、工艺改进、无组织排放管控、废气收集、治污设施建设等全过程减排要求,测算投资成本和减排效益,为企业有效开展 VOCs 综合治理提供技术服务。2020 年 06 月底前,各地完成 VOCs 排放量较大的企业“一企一策”方案编制工作;适时开展治理效果后评估工作,各地出台的补贴政策要与减排效果紧密挂钩。鼓励地方对重点行业推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 (6 )《河南省 2019 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方案》(豫环文[2019]84 号)对 VOCs (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有如下要求:

 推进石油炼制、石油化学行业全 面达标排放治理。2019 年 8 月底前,全省石油炼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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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油化学企业全面完成 VOCs 深度治理和 LDAR(泄漏检测与修复)治理。有机液体储罐应采用压力罐、低温罐、高效密封的浮顶罐或安装顶空联通置换油气回收装置的拱顶罐。有机液体装卸采取全密闭、液下装载等方式,并使用具备油气回收接口的运输车辆。强化废水处理系统等逸散废气收集治理,废水集输、储存、处理处置过程中高浓度 VOCs 逸散环节应采用密闭收集措施,并回收利用,难以回收的应安装高效治理设施。加强有组织工艺废气治理,工艺驰放气、酸性水罐工艺尾气、氧化尾气、重蒸催化剂再生尾气等工艺废气优先回收利用,难以利用的,应送火炬系统处理,或采用催化焚烧、热力焚烧等销毁措施。非正常工况排放的有机废气送火炬系统处理。石油炼制企业 VOCs 排放全面达到《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特别排放限值要求,石油化学企业 VOCs 排放全面达到《石油化学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 (7 )《长垣市 2019 年工业企业治理方案》(长环[2019]13 号)对 VOCs (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有如下要求:

 推进化工、医药行业综合治理。强化源头控制,严格过程管理,推广采用先进的干燥、固液分离及真空设备,以连续、自动、密闭生产工艺替代间歇式、敞开式生产工艺,并采取停工退料等措施,加强非正常工况的过程控制。深化末端治理,在涉及 VOCs 排放环节安装集气罩或密闭式负压收集装置,采取回收或焚烧等方式进行治理。参照石化行业 VOCs 治理要求,全面推进化工企业设备动静密封点、储存、装卸、废水系统、有组织工艺废气和非正常工况等源项整治。现代煤化工行业全面实施 LDAR(泄漏检测与修复)治理,制药、农药、炼焦、涂料、油墨、胶粘剂、染料等行业逐步推广 LDAR(泄漏检测与修复)治理工作。反应尾气、蒸馏装置不凝尾气等工艺排气,工艺容器的置换气、吹扫气、抽真空排气等应进行收集治理,低浓度有机废气或恶臭气体采用低温等离子体技术、UV 光催化氧化技术、活性炭吸附技术等两种或两种以上组合工艺,禁止使用单一吸附、催化氧化等处理技术。

 综上所述,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以及工程分析可知,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会产生挥发性有机废气(以 VOCs 计),本项目设置一次、二次油气回收系统对卸油、储油、加油过程中产生的油气进行回收处理,即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对 VOCs 的收集、处理可以满足上述文件的要求。

 ( (8 )《河南省 2019 年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方案》(豫环文[2019]84 号)对无组织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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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放污染防治有如下要求:

 根据备案及建设单位提供资料可知,本项目为卫生材料及医药用品制造行业,应与该文件中其他行业无组织排放治理标准相对照,本项目与该文件相符性分析见表 2-2 所示。

 表 表 2-2

  本项目与相关文件相符性分析一览表 序号 文件内容 本项目情况 相符性 类别 详细要求 1.1 (一)

 料场 密闭 治理 所有物料(包括原辅料、半成品、成品)进库存放,厂界内无露天堆放物料。料场安装喷干雾抑尘设施。

 本项目不涉及。

 / 1.2 密闭料场必须覆盖所有堆场料区(堆放区、工作区和主通道区域。

 本项目不涉及。

 / 1.3 车间、料库四面密闭,通道口安装卷帘门、推拉门等封闭性良好且便于开关的硬质门,在无车辆出入时将门关闭,保证空气合理流动不发生湍流。

 本项目不涉及。

 / 1.4 所有地面完成硬化,并保证除物料堆放区域外没有明显积尘。

 本项目厂区内地面均已硬化。

 相符 1.5 每个下料口设置独立集气罩,配套的除尘设施不与其他工序混用。

 本项目不涉及。

 / 1.6 厂房车间各生产工序须功能区划,各功能区安装固定的喷干雾除尘装置。

 本项目不涉及 / 1.7 厂区出口应安装安装车辆冲洗装置,保证出场车辆车轮车身干净、运行不起尘。

 本项目不涉及。

 / 2.1 (二)

 物料 输送 环节 治理 散装物料采用封闭式输送方式,皮带输送机受料点、卸料点应设置密闭罩,并配备除尘设施。

 本项目不涉及。

 / 2.2 皮带输送机、物料提升机需在密闭廊道内运行,并在所有落料位置设置集尘装置及配备除尘系统。

 本项目不涉及 / 2.3 运输车辆装载高度最高点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 40 厘米,两侧边缘应当低于槽帮上缘 10 厘米,车斗应采用苫布覆盖,苫布边缘至少要遮住槽帮上沿以下 15 厘米,禁止厂内露天转运散装物料。

 本项目不涉及。

 / 2.4 除尘器卸灰不直接卸落到地面,卸灰区封闭。除尘灰采用气力输送、罐车等密闭方式运输;采用非密闭方式运输的,车辆应苫盖,装卸车时应采取加湿等措施抑尘。

 本项目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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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 (三)

 生产 环节 治理 物料上料、破碎、筛分、混料等生产过程中的产尘点应在封闭的厂房内进行二次封闭,并安装集气设施和除尘设施。

 本项目不涉及。

 / 3.2 在生产过程中的产生 VOCs 的工序应在封闭的厂房内进行二次封闭,并安装集气设施和 VOCs 处理设施。

 本项目?油、加油均设置油气回收装置。

 相符 3.3 其他方面:禁止生产车间内散放原料,需采用全封闭式/地下料仓,并配备完备的废气收集和处理系统,生产环节必须在密闭良好的车间内运行。

 本项目不涉及。

 / 4.1 (四)

 厂区、车辆 治理 厂区道路硬化,平整无破损,无积尘,厂区无裸露空地,闲置裸露空地绿化。

 本项目厂区均硬化,裸露空地已绿化。

 相符 4.2 对厂区道路定期洒水清扫。

 本项目厂区定期进行洒水抑尘。

 相符 4.3 企业出厂口处配备高压清洗装置对所有车辆车轮、底盘进行冲洗,严禁带泥上路。洗车平台四周应设置洗车废水收集防治设施。

 本项目不涉及。

 / 5.1 (五)

 建设 完善 监测 系统 因企制宜安装视频、空气微站、降尘缸、TSP(总悬浮颗粒物)等监控设施。

 建议企业安装监控设施。

 / 5.2 安装在线监测、监控、空气质量监测等综合监控信息平台,主要排放数据等应在企业显眼位置随时公开。

 建议企业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并在显眼位置公开。

 / ( (9 )《长垣市 2019 年工业企业治理方案》(长环[2019]13 号)对无组织排放污染防治有如下要求:

 根据备案及建设单位提供资料可知,本项目为卫生材料及医药用品制造行业,应与该文件中其他行业无组织排放治理标准相对照。

 。

 其它行业无组织排放治理标准。(1)料场密闭治理。一是厂界内所有物料(包括原辅料、半成品、成品)入库存放,厂界内无露天堆放物料。二是所有堆场料区(堆放区、工作区和主通道区)必须密封密闭。三是车间、库房四面密闭,通道口安装卷帘门、推拉门等封闭性良好且便于开关的硬质门,在无车辆出入时将门关闭,保证空气合理流动不产生湍流。四是所有地面完成硬化,并保证除物料堆放区域外没有明显积尘。五是每个下料口设置独立集气罩,配套的除尘设施不与其他工序混用。六是库内安装固定的喷干雾装置。七是厂区出口应安装车辆冲洗装置,保证出场车辆车轮车身干净、运行不起尘。(2)物料输送环节治理。一是散状物料采用封闭式输送方式,皮带输送机受料点、卸料点应设置密闭罩,并配备除尘设施。二是皮带输送机或物料提升机需在密闭廊道内运行,并在所有落料位置设置集尘装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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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配备除尘系统。三是运输车辆装载高度最高点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 40 厘米,两侧边缘应当低于槽帮上缘 10 厘米,车斗应采用苫布覆盖,苫布边缘至少要遮住槽帮上沿以下 15 厘米,禁止厂内露天转运散状物料。四是除尘器卸灰不直接卸落到地面,卸灰区封闭。除尘灰采用气力输送、罐车等密闭方式运输;采用非密闭方式运输的,车辆应苫盖,装卸车时应采取加湿等措施抑尘。(3)生产环节治理。一是物料上料、破碎、筛分、混料等生产过程中的产尘点应在封闭的厂房内进行二次封闭,并安装集气设施和除尘设施。。二是在生产过程中的产生 VOCS 的工序应在封闭的厂房内进行二次封闭,并安装集气设施和 VOCS 处理设施。三是其他方面:禁止生产车间内散放原料,需采用全封闭式/地下料仓,并配备完备的废气收集和处理系统,生产环节必须在密闭良好的车间内运行。(4)厂区车辆治理。一是厂区道路硬化,平整无破损,无积尘,厂区无裸露空地,闲置裸露空地绿化。二是对厂区道路定期洒水清扫。三是企业出厂口和料场出口处配备高压清洗装置对所有车辆车轮、底盘进行冲洗,严禁带泥上路。洗车平台四周应设置洗车废水收集防治设施。

 综上所述,本项目为加油站建设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卸油、加油过程中汽油挥发产生的 VOCs,建设单位拟在卸油、加油过程中设置一次、二次油气回收装置进行收集,并预留三次油气回收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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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 表 3 、环境质量状况 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问题(环境空气、 地面水、地下水、声环境、生态环境等)

 1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执行二类区标准;参考《长垣市 2019 年空气质量分析报告》,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达标情况见表 3-1 所示。

 表 表 3-1

  长垣市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

  单位:μg/m 3

 污染物 评价指标 现状浓度 标准值 占标率/% 超标倍数 达标情况 PM 10

 年平均质量浓度 103 70 147.1 0.471 不达标 PM 2.5

 年平均质量浓度 59 35 168.6 0.686 SO 2

 年平均质量浓度 12 60 20 / NO 2

 年平均质量浓度 29 40 72.5 / CO 24 小时平均 第 95 百分位浓度 1700 4000 42.5 / O 3

 日最大 8 小时滑动平均值 第 90 百分位浓度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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