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调研报告

来源:执业药师 发布时间:2020-09-15 点击:

 司法行政调研报告 3 3 篇

 本文目录 1. 司法行政调研报告 2. 新化县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调研报告 3. 司法行政队伍中建设现状调研报告

  近年来,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以社会管理创新为契机,抓住中央高度重视“两所一庭”建设这一历史机遇,抓基层、打基础, 司法所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格局发生了根本性变化,有力地推动了基层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开展,但是制约基层司法行政发展的关键因素并没有得到根本性解决,这已成为基层司法行政发展的“瓶颈”。作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笔者拟从制约基层司法行政发展的突出问题几谈点粗浅看法。

  一 、存在问题及原因

  (一)司法所日益突显的的重要性与尴尬的社会地位不相适应

  司法所是构建基层和谐的重要力量,对基层政权建设、民主法制建设、维护社会稳定起着基础性、先导性和服务性作用,具有潜移默化、厚积薄发的“治本”功能,但却长期得不到各层面的认可,造成这种结果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司法行政职能被边缘化。司法行政工作是政法战线的“幕后”工作者,短期内很难体现出明显的工作成效,这与公检法三家“立杆见影”工作性质截然不同,大多数人认为公安工作是“硬”的,法检工作是“实”的,司法行政工作是“虚”的,认知观念的落后,造成司法行政职能得不到应有的重视,更难说如何理解与支持司法行政工作了。

  2、司法所工作职能较弱。司法所与政法其他成员单位相比自身职能较弱,除社区矫正工作外,其它各项工作的工作和责任主体都是乡镇政府,司法所在各项工作中只是起到“指导”、“协调”、“参与”作用。其中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教育等工作都具有长期性,短期内看不到效果,更不具备强制性的特

 点,加之上级部门的指导性和规范性文件少,可操作性差,致使司法所给人一种工作务虚多、成绩少的错觉。

  3、司法所自身定位迷失。司法所做为县区司法局的派出机构,实行“乡镇和县局双重领导,以司法局管理为主的管理模式” 。很多司法所片面追求“有为有位”, 过于注重遵守和服从乡镇党委政府的管理,工作人员大多还身兼乡镇多个职务,如综治办副主任、信访办副主任等,把过多的精力投入到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乡镇工作中,顾此失彼荒了自己的“责任田”,严重影响了司法所业务工作的扎实开展,制约了司法行政职能的充分发挥。

  (二)基层司法行政干部队伍建设与司法所新时期的发展要求不相适应

  从总体上看,司法行政队伍的主流是好的,是一支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吃苦、特别能奉献的队伍,为稳固基层政权,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但是,由于历史的和现实的原因,我们这支队伍也存在着一些迫切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归纳起来,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司法所人员编制紧缺。近年来,基层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一些成效,但是人员编制仍旧十分紧缺,至今普遍达不到司法部乡乡建所和每所最少应有 3 人的建所标准,多数挂牌的司法所多为 1 人所或由乡镇工作人员兼职。现行机制难以满足新时期司法所发展的客观需求,人手不足的突出问题严重制约了基层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开展。目前,司法所工作人员担负九项职能,虽然基中不少工作司法所只是参与部门之一,但在实际操作中往往只有司法所“一个人在战斗”,如普法、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等工作,做为工作和责任主体的乡镇政府,实际上最多也只是发文时挂个名,开会时来个人,事后基本不干事。司法所除了承担九项职能,还要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繁杂的乡镇工作进一步挤压了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时间和精力,严重影响和制约了基层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的有效发挥。

 “一个人在战斗”的司法所两头都要顾及,但因工作纷繁复杂、千头万绪难免顾此失彼,县局和乡镇两头都得罪的情况时有发生,忙的三头六臂却时常处于双方都不理解的尴尬境地。

 2、司法所队伍有待加强。司法所队伍能力素质整体不高,影响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司法所队伍要么“半路出家”,虽有丰富的基层工作经验,但是缺乏相应的专业法律知识,缺乏创造性和开拓进取精神,难以推动工作的深入发展;要么就是才招录进入队伍的新人,虽有专业知识但缺乏基层实战经验,造成工作被动难以打开局面的情况长期得不到解决;同时,司法所的业务培训和用人机制不尽完善,与新形势下司法所承担的职能任务不相适应。优化人员结构,提高队伍整体素质成为新时期司法行政工作迫在眉睫的内在需要。

  3、司法所考核机制滞后。由于司法所工作在乡镇、司法局对基层司法所的管理鞭长莫及,只能将日常管理工作委托给乡镇。而乡镇部分领导对司法行政工作认识存在误区,认为司法所业务开展并不重要,对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视程度上远不如派出所和国土所等部门。加之我国改革现在进入深水区,基层各类矛盾纠纷凸显,维稳压力很大,乡镇迫于基层人手不足的情况,便让司法所承担了许多与本职业务无关的工作;而基层司法所受制于工作经费的匮乏,加之对“有为有位”存在认识上误区,造成工作重心向乡镇工作倾斜,把与本职无关的工作当做主业,而本应认真开展的本职工作却成了应付差事的副业。对于‘不务正业“的司法所只靠定期或不定期下乡指导和每月召开工作例会是很难发现其存在的问题的,客观上造成局机关无法及时全面掌控基层的具体工作情况。从目前来看,基层单位绩效管理虽都实现了目标管理和具体的量化标准,但执行监督和督导机制并不完善,考核结果没有得到很好的运用,年终考核名次也没有起到奖勤罚懒的作用。对基层司法所管理上的缺位,使基层司法行政的总体效能不能得到充分发挥。

  (三)司法所匮乏的经费保障体系与新形势下的日趋加重的工作职能不相适应

  基层司法所自开展规范化创建以来,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在软硬件建设上取得了明显的实效,司法所的经费保障和以前相比,有不同程度的改观。但因司法所工作经费并没有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经费保障采取县司法局定额包干,不足部分由司法所向所属乡镇临时申请经费的方式来解决,司法所经费保障并未形成长效机制。由于各乡镇司法所受重视程度不同以及各乡

 镇经济发展存在差距等因素,司法所工作经费的保障与新形势下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要求存在一定缺口。近年来,司法所又新增加了社区矫正、大调解等工作职能,工作经费缺口进一步增大,这个问题一直影响着司法所职能的发挥,困扰着司法所能否持续、稳定、深入、高效地开展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司法所的业务经费投入不足,制约了司法所工作的整体发展,是当前需要重视并切实加以解决的现实问题。

  二、工作措施及建议:

  (一)加大工作宣传力度,从不同角度展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特色和亮点,扩大社会知名度

  1、.在转变社会对基层司法行政固化观念上下功夫。一是让各级党政领导看到司法行政部门工作的重要性,看到司法行政部门在维护基层稳定,保障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中基础性、先导性和服务性作用,转变他们对基层司法行政工作重视不够,支持力度不大的被动局面,使他们重视和支持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千方百计想办法改善司法行政机构和工作人员的发展环境。二是改变本系统同志对本职工作的片面认识,要让大家看到本系统工作的重大意义,增强自信心和自豪感,同时要下定决心以自身的作为争取更好的地位,增强干事业的源动力。

  2、不断拓展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履行职责,服务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紧紧围绕群众法律需求开展工作,及时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紧紧围绕形势发展需要开展工作,使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的发展变化。

  3、.要正确处理“为”与“位”的关系。要认清当前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大环境下司法所的工作职能以及司法所在解决人民内部矛盾中所具备的独特优势。牢固树立立足本职岗位,以为求位的作为意识,发挥职能作用,充分体现司法所在维护基层稳定,促进社会发展的特殊作用,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肯定,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拥护,不断提升司法所的地位。

 (二)加强基层队伍建设,适应新时期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的根本需求

  1、加强司法所队伍建设。全面加强司法所建设,切实巩固“一乡一所”的司法所设置格局。要进一步充实司法所工作力量,用好中央下达的政法专项编制,继续采取争取地方编制、购买公益岗位等行之有效的做法,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力量;人员配置要向基层倾斜,避免“头重脚轻”状况的出现。要打破“一人所” 瓶颈,充分利用司法所现有人员编制,打破人员编制、行政地域限制,试行“中心所”工作模式。在处理重大疑难纠纷等工作中,实行中心所联动机制,由过去“一人敲锣”向“众人打鼓”转变,充分发挥集群作战的优势。要加强领导班子队伍建设,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班子是队伍建设的核心,要在队伍建设中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促发展”的工作思路,配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领导班子队伍,充分发挥班子在队伍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

  2、.把好人员准入关。要注重年轻化、知识化,切实解决人员老化和专业人才缺乏的问题,通过公开招录或者选调的形式,将具有法律本科专业知识的人才录入司法行政队伍,输入“新鲜血液”,解决人员老化、青黄不接的问题。建立完善工作人员培训的长效机制,结合工作需要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训,通过宗旨意识教育、素质能力教育、法律知识教育等,不断提高队伍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基层工作队伍。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多关心和爱护工作在一线的基层工作人员,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和生活上的困难,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要建立健全良好的选人用人机制,使基层工作人员有盼头、有奔头,让优秀的人才脱颖而出,真正形成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用人机制。

  3、.完善绩效考核体系。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内部制度化管理和社会舆论监督相结合,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呼声,及时采纳合理化建议,并将群众的满意度纳入工作考核。考核工作要注重实绩、客观公正,要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奖惩机制,避免照顾性和轮流性的奖励以及形式性惩罚的情况出现,要用好考核结果,以考核结果为依据开展司法所长轮岗交流,要把工作踏实,作风优良的干部交流到工作条件较好的基层所任职,让作风飘浮、成绩低劣的干部去条件艰苦的环境接受锻炼。通过客观、公正的考核奖惩机制,激发司法所工

 作活力。引导全局形成能者上,庸者下,人人争先的浓厚竞争氛围,激发干部的工作热情,带动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健康发展。

  (三)加大基层司法行政经费保障力度,助推司法所工作有序开展

  要牢固树立基层稳则全局稳,基层活则全局活,基层强则全局兴的意识,切实做到经费保障向基层倾斜。司法局在持续增加司法所公用经费的同时,要加强与乡镇党委政府的联系,积极为基层司法所争取和协调充足的工作经费,形成经费保障长效机制,确保司法所工作的正常开展。统筹兼顾,因地制宜,最终将司法所的公用经费、专项经费、业务经费等纳入财政预算,并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做相应调整,形成切实有效的长效保障机制。同时,司法行政机关自身也应加强资金监管,做到规范、安全、有效使用每一笔经费,为基层司法行政事业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新化县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调研报告 司法行政调研报告(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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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研报告不同于调查,调查报告是因为发生了某件事(如案件、事故、灾情)才去作调查,然后写出报告。

  司法行政机关是政法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促进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维护稳定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对法治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司法行政工作能否适应新时期新任务的要求,能否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中不辱使命,不断作出新的贡献,队伍建设是关键,是根本,也是保证。因此,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司法行政队伍成为当务之急,我们必须深化对队伍建设重要性的认识,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强化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司法行政队伍,为司法行政工作的改革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持。根据司法部政治部、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调研的通知,我局高度重视,对全县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新化县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概况

 全县队伍包括司法局机关工作人员、乡镇司法所工作人员、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目前全县司法局机关工作人员 40 人;乡镇司法所 29 个,工作人员 74 人;律师事务所 3 个,执业律师 60 人;公证处 1 个,执业公证员 3人;我县现有法律服务所 8 个,其中乡镇 4 个,有法律工作者 64 人,其中本科学历 21 人,大专学历 40 人高中(中专)1 人,中共党员 37 名,从年龄结构来看,1930 后出生的有 2 人,1940 后出生的有 4 人,1950 后出生的有 11 人,1960 后出生的有 22 人,1970 后出生的有 28 人,1980 后出生的有 9 人。

  近几年来,我县司法行政系统在上级领导部门的重视与支持下,按照新时期队伍建设的总体要求,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为目标,采取重学习、严制度、抓整建、造氛围等措施,为打造一支政治上坚定、业务上精通、作风上优良、纪律上严明、执法上公正的司法行政队伍作了不懈努力。具体来说,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了司法行政队伍的政治和业务学习。几年来,在机关干部队伍中,先后开展了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党员先进性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大学习大讨论等为主要内容的学习教育活动,大大地提高了司法行政机关干部队伍的政治思想素质。同时,在全体司法行政队伍中还针对不同人员,开展了多种类型的业务练兵和学习培训活动,使司法行政队伍的业务水平、业务能力得到了不断提升。

  二是建立了规范司法行政队伍行为的各项规章制度。我们按照“依法建制、以制治警”的指导思想,把建章立制作为加强队伍建设的一个重要环节。几年来,在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先后建立了《思想政治建设学习制度》、《司法行政干警联系群众工作制度》、《律师参与涉法信访接待、化解重大矛盾纠纷值班制度》等。今年我局认真做好了制度的废、改、立工作,制定了《制度清理目录表》和《新化县司法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制度建设计划表》,制订了 27 项制度和方案,明确了完成时间和责任部门。通过建章立制,规范了司法行政队伍的行为,使队伍的纪律和作风都有了较大改善。

 三是开展了司法行政队伍的教育实践活动。今年,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委的重要精神,围绕“为民务实清廉”的具体要求,我局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整顿中通过采取集中学习讨论、查摆存在的问题、批评与自我批评等形式,边整边改,以整促改,达到了队伍建设的目的。针对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开展了“坚决纠正涉法涉诉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行动”和“坚决反对司法不公司法腐败专项整治”活动,集中 6 个月的时间进行专项整治,对照“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和整改责任人,对接任务,自查自纠,让广大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变化。

  四是营造了争先创优的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氛围。我们在重学习、严制度、抓整建三管齐下抓队伍建设的同时,把学先进、比先进、赶先进、争先进、创先进、促先进作为队伍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通过表彰队伍中涌现出来的各种先进性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在队伍中树立弘扬正气、爱岗敬业、克己奉公、无私奉献、清正廉洁、服务为民、执法公正的好思想、好作风,促进队伍建设取得实效。

  通过加强队伍建设,使全县司法行政队伍在政治素质、纪律作风、业务水平、社会形象等方面都有了提高。

  二、当前新化县司法行政队伍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原因及对策

  虽然近几年新化县在加强队伍建设上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使得我县司法行政队伍中仍然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在司法行政机关干部队伍中,部分干部身上存在着工作的责任心不强、积极性不高,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思想,对本职工作缺乏应有的热情,意志消沉,精神萎靡。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一是由于有少数机关干部本身不能严格要求自己,在队伍建设中消极应付、敷衍塞责,或存在着“船到码头车到站”的思想,不思进取;二是由于在部分司法行政机关的领导班子成员间存在着不团结的现象,从而导致领导班子不能发挥出应有的凝聚力、号召力、向心力、战斗力,班子软则队伍散;三是由于有的司法行政机

 关领导干部自身不能以身作则,对工作缺少诚心,对单位缺失爱心,对同志缺乏关心,奉献精神不足,导致机关干部人心涣散、信心丧失。因此,要改变机关干部队伍中存在的这种状况,就必须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加强领导干部自身的建设,只有这样才能重聚人心,重树信心,重塑司法行政机关干部队伍的形象。

  二是在基层法律工作者队伍中,有部分基层法律工作者素质不高、能力不强、纪律不严、作风不正。有的在代理案件时不能依法办案,甚至存在着违法办案的行为;有的对所代理的案子不负责任、不尽职守、消极应付、敷衍了事;有的超标准收取代理费,或者对当事人敲吃敲喝,假借他人甚至法官名义索取财物;有的在办案中不注意自身形象,说话粗野、态度粗暴、不讲文明,缺乏应有的道德修养。出现这些现象的原因主要是少数基层法律工作者在政治素质、大局观念、服务意识、业务水平、执业纪律等方面比较淡薄或欠缺,没有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没有遵守国家相关的政策、法律、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因此,要解决这些问题,就要按照“政治建警、制度治警、素质强警”的指导思想,加强对基层法律工作者的教育、培训和管理,提高他们的政治、业务、道德素质,强化他们的政治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建设一支合格的基层法律工作者队伍。

  三是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发展,律师队伍中也出现了不少新情况、新问题。主要表现在:有的律师价值取向发生偏离,拜金主义严重,在办案中存在着一切向钱看、因钱办案、为钱办案、先给钱后办案、不给钱不办案、钱给少了乱办案的现象;有的律师脱离组织的领导,一心赚钱,不讲奉献,不参加组织生活,不接受组织管理,在思想上、行动上远离党的组织;有的律师作风不整,自由散漫、纪律松驰、工作拖拉,把办公室当菜园,想来则来,想走就走,认为“到不到办公室无所谓,只要能办到案、收到费、完成上缴就行了”;有的律师在办案中不讲政治、不顾大局,为帮当事人打赢官司不择手段,甚至违法违纪也在所不惜。出现这些情况的原因,一方面是部分律师在思想上产生了错误认识,认为律师是自由职业,应当充分体现“自由”;另一方面是部分律师由于从“国家干部”的身份变成了“个体户”,政治上无指望,精神上有失落感,产生了消极抵触情绪;第三方面是部分律师受到不良思想的影响,出现了

 理想信念动摇、大局观念淡薄、执业理念错位,一味追求金钱,忽视经济效益与政治效益、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因此,要解决这些问题,就要在律师队伍的教育上下功夫,要坚持不懈、深入持久地在律师队伍中开展党性政治教育、理想信念教育、思想作风教育,增强他们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以维护社会主义法制为己任,做到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国家负责、对法律负责、对自己负责。

  四是在基层司法行政队伍中也存在着一些现实问题,主要是乡镇司法所工作人员中有的不熟悉工作、有的不安心工作、有的不尽心工作,形成了“有事没人干、有人没事干、有人不干事”的局面,影响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职能的发挥。出现这种状况的原因主要是司法所工作人员业务不精,缺乏培训学习;有的乡镇司法所“天高皇帝远”,形成不受乡镇管制,局机关又管不着的局面,基层司法员存在慵懒松垮的现象。因此,要解决这支队伍目前存在的问题,就需要多方联动、上下配合,与有关部门进行协调,尽量争取把能干事的、会干事、想干事的的选进来,充实基层司法行政队伍的力量,充分发挥好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另外加强社区矫正、人民调解等专业培训,提高基层司法员的业务能力。

  三、关于改进和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几点探讨

  领导班子、机关公务员和法律工作者是县级司法行政队伍的三个重要分支。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就要根据这三支队伍的不同特点,采取针对性强的不同措施,不断提高三支队伍的战斗力,从而实现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目标。

  按照“政治坚定、开拓创新、业务精湛、公正廉明、团结和谐”的要求,加强领导班子建设

  一是贯彻民主集中制。领导班子的每位成员,特别是“一把手”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要求,不搞“一言堂”,凡“三重一大”事项(研究重大决策、干部任免调动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均应采用集体讨论、会议决定的方式,确保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另外,领导班子要坚持政务财务公开制

 度,定期向在职干部、退休干部和行风监督员通报全局重大事项,以此赢得全体干部的支持。

  二是开展中心组理论学习。领导班子将开展中心组学习,作为提高领导班子成员领导水平,带领全体干部开创全县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的有效载体,不断完善局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每月举行一次中心组学习,及时学习传达上级的有关方针政策和重要文件、会议精神,或围绕重要政治理论、事关司法行政改革发展大局问题,展开有针对性地学习和讨论,每次学习会都要确定一人作中心发言,另一名人作主评。同时将中心组学习与建设学习型机关相结合,适时扩大参加学习对象范围,安排中层干部、一般干部,或邀请退休干部、外来干部上课,不断丰富中心组学习形式。

  三是实施谈心谈话制度。领导班子坚持“六必谈”(鼓劲谈、警诫谈、安慰谈、帮助谈、廉政谈、勉励谈)制度,经常主动地、经常性地找中层干部、一般干部和法律服务人员谈心,以加强沟通、增进理解、增强信任,提高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每年每人找干部谈心不少于 10 人次。谈话形式包括个别谈、集体谈、会议谈,谈话内容包括谈工作、谈学习、谈生活。在谈心过程中,领导班子成员虚心听取谈话对象提出的好建议、好意见或好主意,尽力帮助谈话对象解决思想上、工作上、生活上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按照“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要求,加强机关公务员队伍建设

  一是教育管理出人才。以培养复合型人才为目标,大力开展学习型机关创建活动,建立定期学习和不定期学习相结合,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岗位培训和学历教育相结合的学习制度,引导全体干部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重视学习,善于学习,自觉向书本学习,向先进学习,向实践学习,不断提高干部学习创新、沟通协调、为民服务和自我调节四种能力,鼓励干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人人参与写作投稿。同时研究出台全局绩效考核办法,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从完成司法行政本职工作、完成县委政府中心工作和开展创

 造性工作三个方面对机关公务员进行全面考核,为奖惩、提干、评优、调动等提供依据。

  二是廉政教育警人才。按照“一要干活、二要干净”的要求,大力倡导真抓实干、务求实效的作风,加强警示教育,在思想上为干部打一剂“预防针”和“强心针”。严格约束履职行为,以铁的纪律管理队伍,切实解决好新形势下执法不公、执法不严和服务态度“冷硬横推”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树立司法行政队伍的良好形象。领导干部要起好表率作用,多干好事、少干错事、不干坏事,对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要从严要求,严格自律,要从纪律上加强约束,从制度上从严管理。要针对行政、执法、执业活动中的薄弱环节,特别是对影响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重点难点问题以及危害群众利益的不诚信执业等突出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进一步推进队伍履职行为的规范化建设。

  按照“坚持信念、精通法律、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要求,加强法律工作者队伍建设

  一是开展主题教育活动。结合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统一要求,紧密联系本地实际,分别在公证员、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中开展集中教育整顿、办案质量抽查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等活动,指导各法律服务单位不断完善内部管理机制,明确服务内容,公开办案程序,建立承诺制度,提高工作效率,提高服务质量,争创文明单位,引导公证员介入经济建设主战场,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律师参与处理涉法信访突出问题和群体性事件,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做好群众工作;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开拓农村法律服务领域,满足广大村民对法律服务的需求。

  二是强化跟踪监督管理。通过随机抽查、派员旁听、听取当事人反映、走访公检法机关征求意见等形式,加强对法律服务质量的监管;开通投诉电话,聘请机关、群团、企业等单位的相关人员担任法律服务监督员,加强对全体法律服务人员的行风监督。

 司法行政队伍中建设现状调研报告 司法行政调研报告(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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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法行政机关是政法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三大职能,在促进我县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社会稳定中发挥的作用是其他部门不可替代的。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更加体现出司法行政部门的重要性。党的 xx 大的召开确定了新的战略思想和方针,同时也对司法行政部门提出了更远、更高的目标和要求,司法行政工作能否适应新时期新任务的要求,能否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中不辱使命,不断作出新的贡献,队伍建设是关键,是根本,也是保证。因此,在新时期用科学发展观的思想查找司法行政系统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办法,发展和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司法行政队伍成为当务之急。

 一、当前我县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随着我县经济不断发展,司法行政队伍也在不断壮大,干警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得到了较大提高,工作作风得到明显改善。但从适应新时期司法行政工作要求的高度,用科学发展观认真审视司法行政队伍,发现还存在很多的缺点和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专业知识缺乏。司法行政机关肩负普法依法治理、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管理、人民调解等与法律运用密切相关的工作职能,决定了我们的队伍必须是一支对法律掌握的比较透彻的队伍。然而长期以来,我县司法行政队伍普遍存在法律专业知识匮乏的问题,系统在编干部中具有法律大专以上学历 9 人,局机关 90%是大学专科学历,但多数是成人教育半路出家,学的知识不系统,不细致,运用到工作中都显示出明显的不足,严重影响了各项工作的进一步开展。个别乡镇的工作人员书写法律文书都相当困难,因此要在人员准入、业务素质培训等方面狠下功夫。

 二是进取心不强,动力不足。司法行政部门职能相对公检法比较弱,部分干警受经济大潮的影响,对现状不满,没有理清有为与有位、务虚与务实的关系,总是埋怨司法行政记挂在政法系统中地位低、职能软,缺乏一种以有为争有位的思想基础和争创一流业绩的工作干劲,对待工作存在应付了事的现象;有些务虚职能例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还需要进一步虚功实做,避免流于形式,

 有些职能例如人民调解工作还缺乏务虚之功,缺少在实践基础上的经验总结和理论探索,这都影响了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个别干警存在有“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思想,不想学习新知识、新技术,靠吃老本渡日;工作缺乏积极性、主动性,在工作上存在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思想,明哲保身,“不求有功,但求无过”,事业心、责任感不强。

 三是思想闭塞,开拓意识不强。由于司法行政部门工作环境的特殊性,与外界接触较少,思想相对较封闭,特别是乡镇司法所的工作人员,长期工作在一线上,经常起早摸黑,整天泡在农村村屯,经常加班加点,节假日不能正常休息,整天面对的都是一些生活琐事,娱乐和放松心情的时间很少,使思想逐渐变的闭塞,局机关干部和乡镇司法所普遍存在一个创新意识不强的问题。加之,经费紧张,组织干部走出去请进来学习课开阔眼界一直很少,也可以说没有,局机关和各乡镇所至今办公电脑配不齐,上不了宽带,最现代快捷的信息工具至今没有用上,这在一定程度上也束缚了干部创新意识,导致了干部缺乏开拓创新意识,固步自封,在原地打转转,很难有所创新。

 二、解决问题的主要思路

 作为司法行政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 xx 大精神, 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本质要求,紧紧抓住科学发展这条主线,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工作,把 xx 大确立的目标任务作为开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集中解决突出存在的问题,全面提高队伍素质,把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成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队伍,更好地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应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用科学发展观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班子建设是队伍建设的关键。

 强化司法行政队伍的领导干部政治能力建设,是履行司法行政部门“三大职能“的政治基础和能力保障,必须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政策水平和领导能力,才能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和敏捷的思维,充分理解掌握指导司法行政工作的路

 线、方针、政策,时刻把握大局,准确运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司法行政工作实践,服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1、率先垂范,用榜样的力量激励人。俗话说,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领导干部既是领导者又是服务者,既是决策者又是实践者,要以身作则,与时俱进,不断加强自身修养,深炼内功,率先垂范,敢于向广大干部树旗帜、立标杆,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冲锋在前,退却在后,用正确的言论引导人,用模范行动教育人,用榜样的力量激励人。

 2、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集体智慧和积极性。班子成员应自觉树立服从大局的意识,从大局工作要求出发,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制,坚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精诚团结,相互信任,相互沟通,相互支持,形成整体合力,发挥集体的智慧和力量,突破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瓶颈,共同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司法行政队伍建设。

 (二)用科学发展观加强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以民为本、执政为民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司法行政机关作为法制建设的重要力量,必须坚持执法为民、服务于民,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1、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全面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使广大司法行政干部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理念, 切实在头脑中树立一切工作服从和服务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大局的意识,时刻想着大局,随时了解掌握新形势新任务下对政法工作的新要求,自觉地把各项工作融入大局中谋划和部署,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文明服务,把执行党的政策与执行法律服务、相结合,更好地承担起保障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历史使命和政治责任。

 2、利用典型引路,发挥舆论导向功能,深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典型是方向、典型是标杆。我们要在系统内开展学习典型活动,学习他们立场坚定,旗帜鲜明的政治觉悟,增强顾全大局意识;学习钻研业务,永无止境的学习态度;增强崇尚科学的意识;学习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的精神,增强工作的责任意识;学习清正廉洁,不循私情的自律能力,增强拒腐防变的意识;学习执法

 为公,体恤民情的工作作风,增强为民服务的意识。充分利用典型的榜样、示范作用,影响、带动全体干部,培养干部甘于清贫不埋怨、力扛重担不叫苦、成绩突出不邀功、乐于奉献不索取的精神,以争创“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争当“人民满意的政法干部”、争当“文明标兵”、创建“五型机关”等活动为载体,激发干部争先创优的热情,培养干部良好的工作作风,使每名干部都能通过创建活动的开展不断地充实自我,完善自我,展示自我,提高自身的思想观念和工作作风,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为群众排忧解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三)用科学发展观加强队伍业务素质能力建设

 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着力点在于司法行政队伍的业务素质能力。我们要内强素质,不断提升内在动力,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排头兵,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1、创新机制,强化干部教育培训。坚持培训与使用相结合,把业务培训作为上岗、任职、晋升的必要程序,按照“重要干部重点培训、优秀干部优先培训、年轻干部全面培训”的原则,更新理念和强化能力意识培养,实施人才培养工程。一是以职业培训为平台,广泛开展继续教育。鼓励干部善学、好学、博学,进行高层次的自学考试和函授培训,同时,扎实开展创建“学习型”司法行政机关活动,实行传帮带教育,新老结合,在工作实践中言传身教、互助、互补,形成全员学习、终身学习的良性机制,使年轻干部得以快速提高、进步,培养更多的高、精、尖人才。二是强化重点人员培训。把业务骨干和一线司法干部作为重点,全力培养优秀司法干部。三是加强专题培训。根据司法行政业务内容和工作实践中遇到的难点、热点,进行专题培训和专题讨论、分析,开展好“分类分批分层次”的业务知识培训,重点在干部工作实践技能培训上下功夫,努力提高队伍的专业素质。

 2、搭建平台,广泛开展岗位练兵。坚持在实践中培养人才,通过开展轮岗锻炼、实战训练和岗位练兵,培养大批业务能手和岗位标兵。一是搭建横向交流平台。本着“学以致用”的原则,制定不同岗位的司法干部岗位练兵计划

 明确训练内容、方法及标准,形成钻研业务的浓厚氛围。二是搭建自我展现平台。通过不同岗位交叉挂职煅炼等活动,加强对司法干部业务能力的实战训练,为司法干部搭建增长阅历、锻炼自我、施展才华的平台。三是搭建公平竞争平台。建立以工作实绩为核心的考核奖惩体系,完善竞争激励机制,营造“干事有舞台,发展有空间”的和谐工作环境,充分调动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拼搏、创新、进取的良好氛围。

 3、鼓励协作,增强团队精神建设。为了最大限度地发挥职能作用,必须强化司法行政三支队伍建设,分工协作、互助共进,综合调控。一是强化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按照“以人为本”的要求,把好人才的引进、教育、输送等关口环节,敢于“压担子”,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切实提高机关干部的依法行政能力。二是强化司法所队伍建设。采取多种形式,努力提高基层司法所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主要是法律知识和业务能力的培训,完善规划、增加投入、合理安排,把司法所队伍建设成为一支思想正、业务精、作风实、勇于开拓、善打胜仗的过硬队伍。三是强化法律服务队伍建设。法律工作者队伍建设重在“服务”。采取教育和惩处相结合,管理与服务相结合,督导与自律相结合,严格对律师队伍依法管理,完善自律机制、行业评价机制和监督惩戒机制,规范执业行为,提高律师的职业道德素质。提高基层法律服务所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全面落实公证员队伍的诚信建设,规范公证内部运行机制,规范公证业务操作,规范公证服务秩序,提高公证服务质量。三支队伍互相依存,互相维护,互促互进,充分发挥司法行政队伍“一专多能”的团队优势,服务社会经济发展。

 4、突出考评,发挥激励考核成效。

 细化和量化考核标准和细则,实行分类分级考评,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综合考评体系,贴近实际,环环相扣,形成队伍管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网络,形成“人人身上有指标、个个身上有压力”,健全优胜劣汰机制,通过竞争上岗、末位淘汰增强人才管理机制,激发人才队伍的活力。着力解决干好干坏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的不良现象,充分激发队伍的内部活力,形成人心思干,人心思上,人心思进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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