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障卡制卡服务公开招标采购公告5050

来源:证券从业 发布时间:2020-09-25 点击:

 1 1 .项目概述

 本次采购的是符合人社部和人民银行技术规范第三代社会保障卡的制作、发行、应用及本地化服务,以满足我市未成年人制发社会保障卡、全省社会保障卡异地补换等工作需要。

 2 2 .项目清单

 序号 服务项目 数量 1 社会保障卡制卡服务 1000000 张 3 3 .项目要求

 3 3. . 1 服务内容与具体要求

 3 3. .1 1. .1 1

 总体要求

 3.1.1.1.本次采购的是符合人社部和人民银行技术规范第三代社会保障卡的制作、发行、应用及本地化服务,本次拟发行 100 万张。

 3.1.1.2.按照规范要求,当前发行的第三代社会保障卡,其接触式芯片的基本应用是社会保障和金融领域,通过区域划分同时具备社会保障和金融功能。

 3.1.1.3.社会保障卡加载金融功能主要通过在社会保障卡上加载金融业务应用实现。具有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作为持卡人享有社会保障和公共就业服务权益的电子凭证,具有信息记录、信息查询、业务办理等社会保障卡基本功能的同时,可作为银行卡使用,具有现金存取、转账、消费等金融功能。具有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的金融应用为人民币借记应用,其使用范围限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3.1.2

 总体流程和要求

 投标人根据采购人提供的制卡数据包,在采购人指定的时间内,完成卡片的制作服务,将成品卡片交接采购人。流程如下:

 1.完成批量白卡的制作准备工作。

 2.完成批量芯片采购及准备,芯片与卡体的封装。

 卡片金融初始化工作由采购人委托中标人协助完成,要求符合国家、省、市社保卡规范,其中涉及的运输和管理费用分摊在每套卡片中,但不包括卡片金融初始化费用。

 3.完成卡片的基础印刷工作及采购人要求的社保、金融信息个人化写入等其他工作。

 4.完成卡片的配套,并严格按照单位和社会保险登记号或采购人指定的包装顺序进行分类排序包装,将包装好的成品卡片运送到指定地点。

 3.1.3 保密要求

 3.1.3.1 中标人应在裸卡封装、制卡过程中提供的服务(包括软件和硬件)考虑安全因素,并符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障(个人)卡规范》、《社会保障(个人)卡安全要求》,保证服务过程中不会造成第三者冒用、误用或违法使用持卡人的数据和资金,或者克隆持卡人的社会保障卡等情况。如果因为以上安全原因而造成的持卡人一切损失和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

 3.1.3.2 中标人必须保证采购人提供的所有数据安全。并签订保密协议。如有泄密,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1.4 服务和管理要求 投标人在泸州具备办公场所。如不能实现,则投标人应派遣不低于 2 人的服务团队(要求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熟悉文字录入、办公软件等电脑操作),常驻泸州市社保卡发行管理机构,服从泸州市社保卡发行管理机构的工作纪律,并接受该机构的统一工作安排。

 3.1.4.1 项目组织管理 要求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科学化生产管理和技术开发管理能力和经验,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计划进度、产品设计与生产管理、质量控制、文档与配置管理等制定并严格执行对应的规范标准。

 (1)投标人应根据项目目标和要求,提出充分、完整的产品或服务提供实现的组织管理方案。包括资源的组织和管理、产品或服务实现的策划和过程控制。

 (2)投标人应书面明确实施投标项目的人员配置管理计划,包括组织结构、项目负责人、组成人员及分工职责。

 (3)中标人接到每批制卡任务时,应提供此次制卡的工作日程表和人员配备方案,明确工作地点、起止时间,项目负责人及主要人员应与投标书一致,并经采购人审核、批准。

 按照招标书中项目组织承诺,投标人必须保证其所有项目人员到位并保持稳

 定,包括项目主要管理者、技术负责人必须保证项目现场工作时间等。如因特殊情况发生任何人员变更,须将变更人及其工作影响、替换人资历等情况以书面材料报告采购人审查。因投标人原因的人员变更所造成的任何项目质量、进度不良后果,须由投标人承担一切责任。此外,根据项目质量和进度的需要,投标人应及时充实相应的项目管理人员和技术实施人员。投标人必须无条件接受采购人任何形式的监督检查,并承担因其人员不足、不到位所导致影响项目质量、进度的违约责任。

 (4)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资源、进度、质量协调控制不力的情况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更换项目负责人或相关服务提供商,中标人必须予以配合,并确保不影响卡发行的进度和质量。

 (5)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提交的文档一律采用书面形式(同时提交响应的电子文档),提交的技术文档必须附上本单位的质量审核记录。

 (6)在产品和服务提供过程中,采购人可以采用发送工作联络单方式与中标人衔接工作,中标人不得拒绝接收工作联络单。

 3.1.4.2 计划与进度管理要求

 (1)采购人有权监督和管理投标项目的测试、安装、调试、故障诊断、系统开发和验收等各项工作,中标人必须接受并服从采购人的监督、管理要求,无条件提供中间过程工作成果。

 (2)中标人必须提交正式工作方案,明确招标项目工作的方式、方法、过程步骤、按阶段分解的详细计划、对应计划应提交的工作成果、需要采购人协调与配合的事项,并经采购人审核、批准。

 (3)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分别按月提交进度报告,对项目问题及进度延迟原因进行说明,制定合理的解决措施并有效执行。

 (4)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加强问题管理,特别对采购人提出的问题应在约定的时间内及时解决,并提交书面报告,否则由此导致的进度延迟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5)要求中标人应具备良好的科学化生产管理和技术开发管理能力和经验,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计划进度、产品设计与生产管理、质量控制、文档与配置管理等制定并严格执行对应的规范标准。

 3.1.4.3 质量管理

 (1)投标单位应按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规范要求,针对招标项目实施过程及交付结果进行质量规划、管理、控制。

 (2)投标人一旦中标必须提交正式的质量计划,明确质量控制点、控制内容、质量要求、检查记录要求,并经采购人审核、批准。

 (3)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开展质量保证活动,所提交的进度报告应包括质量报告内容,对质量问题制定改进措施并有效执行。

 (4)中标人必须接受采购人的质量监督检查,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质量活动记录、证据,无条件接受采购人提出的质量问题整改要求,承担质量责任及因质量问题导致的进度延迟责任。

 3.1.4.4 培训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满足社会保障卡卡管理系统建设、管理、维护等要求的卡片和接口程序方面的综合技术培训服务。

 投标人必须根据本次招标文件所制定的目标和范围,提出相应的培训内容及计划,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提交。

 投标人对以上培训项目提供上课环境、实验环境、课程资料等相关物品,并承担全部费用。

 3.1.4.5 技术服务要求

 投标人必须能够满足通过电话、传真、E-mail、现场服务等各种方式对用户提供技术支持。

 (1)电话支持响应服务 当用户在日常系统运行过程中遇到任何有关相关软件或硬件等方面的问题时,可以直接拨打支持电话,应及时提供完整、准确的解答。不能立即回答的问题,应在 24 小时内给予电话或电子邮件的问题解答。

 (2)远程诊断服务 当用户在日常系统运行过程中遇到建设内容中的相关问题,仅靠语言或文字描述而无法阐明问题的情况下,将由资深系统工程师通过电话拨号进行远程诊断,以及时解决运行中系统的问题,向用户提交检测报告,确保用户的业务顺利进行。

 3.1.4.6 售后服务保障要求

 (1)中标人对每批所生产卡片提供不少于一年的免费服务期,并提供长期技术服务。一年免费服务期满后的售后服务方式、报价应在投标书中予以详细说明,采购人将根据需要,经双方协商后,签定相关售后服务合同。

 (2)投标人在投标书中必须明确承诺达到用户的服务响应要求:7×24 小时电话或电子邮件服务,1 小时内做出明确响应和安排,4 小时内做出故障诊断报告,如需现场服务的,具有解决故障能力的工程师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现场。

 (3)按项目建设进度,中标方的生产能力和交货期必须满足:

 3000 张卡片以内的交货期不超过 7 个自然日; 3001-30000 张卡片以内的交货期不超过 14 个自然日; 30001-100000 张卡片以内的交货期不超过 18 个自然日; 每批次的交货期按要求执行。交货期是指接到制卡数据之日起,到将成品社保卡送达至招标人指定地点止之间的自然日。

 (4)投标人有更优惠的售后服务承诺,请在投标书中单独列出。

 (5)第三代社会保障卡的芯片容量由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不低于80K,结算价格仍按本次中标价结算。投标人中标后故意不执行合同或没有按照采购人要求制作社会保障卡卡片的,将被解除合同,由排名其次的投标人依次替补,并不予退还部分或全部履约保证金。

 (6)本次招标选取 2 家制卡厂商,根据评分由高到低,选取排名第 1 名、第 2 名厂商作为中标人入围。根据项目建设需求,投标报价就是中标人的本次合同执行价,中标人必须保质保量完成泸州市社会保障卡制卡任务。

 (7)由于生产的社会保障卡达不到社会保障卡质量要求;在生产过程中擅自采用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芯片型号(采购人要求除外);以及其它原因造成严重后果等问题,将被暂停社会保障卡生产,并限期进行整改,仍不满足要求的将被解除合同,并不予退还部分或全部履约保证金。

 (8)中标人从中标之日起,20 个自然日内完成泸州市社会保障卡制卡相关准备工作,提供合格的泸州市社会保障卡。社会保障卡制卡准备工作或交货期,逾期超过 5 个自然日,经双方协商,为不影响我市社保卡发行应用工作正常开展,采购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双方签定的合同和制卡厂商的本次中标资格或其他弥补

 措施,取消制卡厂商本次中标资格的由排名其次的投标人依次替补,并不予退还部分或全部履约保证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负责。

 3.1.4.7 配合采购人开发数据接口模块

 与采购人及社会保障卡管理系统开发商配合,开发数据接口模块,保证社会保障卡数据传输的安全、高效。

 3.1.4.8 配合采购人进行卡片应用规划和调试。

 按照卡应用建设计划要求和卡应用设计方案,分期提供卡应用实现方案,并配合开发调试。根据新规划应用的数据和密钥需求,设计实现卡应用加载方案,提供个人化或应用加载管理系统开发使用。在应用开发调试阶段指派 COS 工程师配合开发调试。

 3.1.4.9 配合采购人设计、建立社会保障卡生产管理流程和规范体系

 包括对制卡数据的提取、核对、补录流程,社会保障卡咨询服务受理流程,社会保障卡补、换发卡制作流程和运维管理流程的配合。

 3.1.4.10 配合采购人进行卡片检测。

 配合采购人,将正式样卡提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民银行等相关单位检测。

 3.1.4.11 其它要求

 配合卡管理系统开发商搭建满足社会保障卡发行的系统环境及软件,满足采购人发卡需要,为采购人进行本地制卡、个人化、管理等方面的技术支持。

 3.1.4.12 交付文档

 针对本招标项目,投标人要求提供相关文档 针对本项目进行开发的应用软件系统,投标人应提交的文档应按照 ISO9001标准提交所有工程文档,包括源程序代码和相关的开发文档。

 针对采购的产品,投标人应提交相应产品手册、用户使用手册。

 投标人提交本项目相关的其他文档。

 3.1.4.13 提供相关检测软件 投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卡片检测软件系统,采购人用于卡片的检测使用。投标人提交所有工程文档,包括源程序代码和相关开发文档。提交相应使用手册。

 3.1.4.14 资源要求

 针对社会保障卡一卡多用和循序渐进的建设要求,中标人必须具有强大的技术支持能力,能够根据社保卡的应用扩充而持续提供开发、生产、个人化的技术保障。

 3.1.5 卡片相关要求

 3.1.5.1 卡片技术要求 3.1.5.1.1.总体要求 (1)CPU 芯片,卡内带有一个符合第三代社会保障卡规范的芯片,卡面印有持卡人的彩色照片、个人化信息和银行账号等信息,同时印制隐形磁条。

 (2)芯片采用国产主流双界面高安全性 CPU 卡芯片,考虑后期功能拓展应用需要,数据存储器容量需在 80KB 及以上,单芯片双界面、非接触通讯接口,芯片及其初始化符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保卡规范要求。

 (3)IC 卡错卡、坏卡的要求:错卡和坏卡率不得超过 0.2%;错卡和坏卡率将作为对中标方考核的重要指标。

 3.1.5.1.2.芯片和 COS 技术要求 ★IC 卡芯片需使用满足卡功能、性能、质量要求的智能(CPU)卡芯片及其配套 COS,支持一卡多用(多应用环境)。

 ★芯片与 COS 要求符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三代社会保障卡芯片产品审查备案和银行卡检测中心《第三代社会保障卡 COS(物理特性)检测》的要求,并通过相应检测认证。提供有效期内的检测报告并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未通过。

 芯片主要技术指标要求如下:

 (1)IC 卡芯片选型要求 投标所用芯片必须符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三代社会保障卡规范和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金融集成电路(IC)卡规范 V2.0 与 V3.0》的要求,满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一卡多用要求,支持金融应用要求。

 乙方和甲方签订卡片供货合同时,必须提供芯片原厂商供货承诺函。

 编号

 项目

 要求

 1 CPU 卡芯片 采用 ROM 硬掩膜方式的国内主流80k EEPROM 及以上容量芯片产品。

 2 ★存储器 芯片内用户数据存储要求128k 字节 EEPROM 及以上

 3 I/O 通讯 芯片支持多波特率高速通讯 4 安全模块 具备硬件 DES 协处理器 具备硬件 RSA 协处理器 具备硬件国产算法 SSF33算法协处理器 具备硬件国产算法 SM4算法协处理器 5 工作温度 -25℃---+70℃ (2)COS(卡内操作系统)要求 ★COS(卡内操作系统):支持多应用环境,芯片与 COS 要求符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三代社会保障卡芯片产品审查备案和银行卡检测中心《第三代社会保障卡 COS(物理特性)检测》的要求,并通过相应检测认证。提供有效期内的检测报告并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未通过。

  支持多级目录管理;金融隐形磁条;  支持多种文件类型,包括透明文件、定长记录文件、循环文件、变长记录文件、安全文件、密钥文件、医疗个人账户文件等;  支持多种安全访问方式和权限;  支持多种安全报文传输方式,保证信息的机密性和完整性;  支持认证和口令保护方式,控制安全访问和权限;  支持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认可的 Single DES、Triple DES算法;  支持 RSA 算法;  支持中国国密办批准的国产 SSF33/SM4 算法;  支持 T=0 异步半双工字符传输协议;  支持 PPS 协商功能,实现高速通讯,最高速率能达到 115200bps(@3.57MHz);  支持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功能;  支持应用扩充,可以随时通过卡管理平台安全加载新应用或对老应用新增应用数据;  支持符合 ISO/7816 规范的接触式接口界面;  支持符合《社会保障卡规范第 8 部分:与应用无关的非接触式技术要求(试行)》中非接触式接口界面。

 (3)卡体技术指标要求 ① 卡基材质均要求采用优质 PVC 材料

 ② 卡体要求 符合 ISO7816-1&2 的参考标准,卡体尺寸符合第三代社会保障卡所规定的尺寸。

  片基:85.47mm≤长度≤85.72mm,53.92mm≤宽度≤54.03mm;  导角:3.18mm 的圆弧;  厚度:0.76mm≤厚度≤0.83mm;  卡体边沿:卡体的边沿光滑,毛剌小于 0.08mm;  卡体表面透明覆膜;  卡体复合强度:卡片的卡基、热合透明膜应复合良好,卡片没有起层、气泡、剥离等现象;  外观:卡片外观没有明显变形,凹凸不平,卡片上没有孔、坑、损伤、破裂、划伤、磨毛、热合亮斑等;卡片没有 6 个以上尘点、墨点、气泡、杂质等异常斑点或异物;卡片平直。

 外观要求如下:

 项目

 标

 准

 光洁 无气泡、凹凸点及脏污 黑点 直径>0.2 ㎜的不明显黑点:正面不超过 1 个;反面不超过 2 个 杂物 长度>0.5 ㎜的细小杂质纤维:正面不超过 1 个;反面不超过 2 个 色斑 直径>0.5 ㎜杂色斑:正反面不允许 划痕 长度>5 ㎜的细划痕:不超过 2 条 色差 不超出±5 % ③ 卡体印刷要求 色彩:卡片的图案和颜色应以设计原稿样卡为准,复制真实、自然,且同一产品不同批次生产的卡片,颜色基本一致。

 印刷:印刷没有内容错误、漏印刷、印刷图案或字符方向错误、印刷位置错误的问题;印刷表面没有明显色斑、条纹,图案或字符有明显重影、毛剌或缺损;卡片的图案和文字符号及印刷式样可根据客户要求设计;卡经覆膜处理后,图案精美、色泽鲜艳、表面耐磨,在正常应用情况下,图案不褪色、不剥落。

 ④ 插卡最高次数、使用最长年限和正常坏损率符合行业常规要求。

 ⑤ 卡片机电特性要求 卡片的机械特性、电气特性要符合第三代社会保障卡要求。卡的弯曲翘曲符合国家标准,抗弯折和扭曲性能:符合 ISO14443 的测试标准,卡片动态扭曲达到 1000 次,卡片动态弯曲达到 1000 次,卡片的层间剥离强度符合国家标准。

 3.1.5.1.3.主要指标如下:

 (1)模块高度 IC 模块表面的最高点不应高于卡表面平面 0.05mm; IC 模块表面的最低点不应低于卡表面平面 0.05mm。

 (2)整卡翘曲度:

 翘曲最大值应不大于 1.5mm; 卡片切边毛刺长度:<0.08mm。

 (3)弯曲刚度:

 弹性变形量应在 3mm 与 35mm 之间。

 塑性变形量应小于 1.5mm。

 (4)表层剥离强度:≥3.5N/cm。

 (5)温、湿度条件下的卡尺寸稳定性和翘曲:

 将卡依次置于下列环境下各 60 分钟(a)-35°C±3°C;(b)50°C±3°C,相对湿度 95%±5%将卡取出,放在实验室环境条件下保持 24 小时,再测卡片尺寸及卡片翘曲,要求卡片尺寸值和最大翘曲值的测量的结果应与原测量值一致。

 (6)粘结性能 将未打过凸字的卡 5 个一组叠在一起放入 40℃±3℃,相对湿度设定为40%-60%的箱内,使卡背面朝下,其上加以 2.5Kpa 的均匀压力。48 小时之后取出,可以用手很容易地将单张卡分开。将卡拿到实验室环境温度下立刻观察,应无下列变化:脱层,变色或色转移,表面磨光变化,卡上没有物质转移现象,外观形变。

 (7)弯曲特性 裁制完成之卡必须平直,其曲度、垂直间隙必须在 1.27MM 以下; 凸字后其曲度垂直间隙必须在 2.03MM 以下,叠合层不得剥离或脱落。

 (8)防磁、防水、耐温、耐潮湿、耐其他化学物质腐蚀等方面,符合国家

 标准要求。

 (9)符合 ISO/IEC 7816 规范要求, 支持 T=0 传输协议(社保规范中只支持T=0 传输协议)。

 (10)支持 4.5~5.5V 电压范围。

 (11)抗静电保护(ESD)不低于 4000V。

 3.1.5.2 卡片生产要求

 制造能满足金融社保卡功能、性能、质量要求的智能卡。卡片符合相关规范技术要求,并通过相应检测认证,具备双界面卡片生产能力;卡片生产过程符合ISO9001 质量体系要求;卡片质量符合相关行业标准;卡片生产提供数量符合项目建设计划要求。

 3.1.5.2.1.卡片初始化和个人化 按照四川省人社厅要求,全省第三代社会保障卡社保密钥由四川省社会保障卡密钥加载中心统一加载,相关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卡片金融初始化和个人化工作采购人可委托中标人协助完成,要求接触式芯片符合相关金融社保卡规范,运输和运输安全由中标人负责。

 3.1.5.2.2.提供测试卡和正式样卡 (1)在卡应用开发调试阶段,为配合 COS 开发、卡应用开发,必须及时提供测试卡。

 (2)按照采购人制版提供正式样卡。

 (3)配合采购人,将正式样卡提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及中国人民银行等相关单位检测。

 3.1.5.2.3.严格按照相关标准生产金融社保卡,生产过程中非因采购人、合作银行提供的原始生产数据有误而产生的废卡由中标人负责。

 3.1.5.2.4.卡片制作过程中的安全管理要求 在卡的生产过程中必须对生产人员、生产环境,以及各种生产要素进行严格的安全管理和控制,保证卡片和制卡数据的安全和保密。乙方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列出明确的安全管理内容和具体措施。

 3.1.5.3 卡片个人化要求

 3.1.5.3.1.乙方保证卡片版面(正反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人力资源社

 会保障部关于加载金融功能的第三代社会保障卡技术规范的通知(银办发<2017>170 号)的附件具有金融功能的第三代社会保障卡卡面规范中的要求进行定制,保证照片清晰。根据业务需要,甲方有权对卡面信息提出变更要求,中标人按要求变更定制。

 3.1.5.3.2.卡片背面印刷有持卡人姓名、社会保障号码、照片信息、发卡机构、发卡日期等;卡片的正面印刷有标识图案、“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卡面信息不褪色、耐磨,耐酒精等化学品腐蚀。

 3.1.5.3.3.要求乙方自己拥有银联 IC 卡生产要求的能力,必须独立完成IC 卡制作的流程(芯片采购及准备、芯片与卡体的封装、卡片的初始化、芯片个人信息写入等)。

 3.1.5.3.4.要求乙方应具备有安全保障的硬件加密传输设备及系统软件,并采用完善的发卡流程,确保金融社保卡的发卡数据安全。

 3.1.5.3.5.IC 卡发卡采用乙方大批量发卡和本地小批量/零星制卡相结合的形式,灵活调剂。

 3.1.5.3.6.IC 卡:技术上要求采用内成像技术完成卡面个人信息和彩照的个人化,采用荧光防伪、缩微字等防伪技术对卡片进行防伪设计;质量上要求卡面信息与芯片信息的对应必须 100%一致,确保大批量/小批量/零星制卡的质量一致,卡面信息不褪色,卡面照片印刷精度必须≥300DPI。卡体图案按甲方要求设计的图案进行印刷,卡体表面光洁、印刷图案文字清晰,无重影。网点分辨率≥175 线/英寸(根据不同版面确定采用 175 线或 200 线),正、反面印刷套印准确,套准误差<0.06 ㎜。成品卡的表面必须光洁、图案清晰,不得有非印刷污染斑痕。

 3.1.5.3.7.乙方应保证信息安全,保证不将甲方提供的发卡对象相关信息应用于其他目的,保证不将数据以任何方式泄漏给第三方。卡片制作结束后,按规定将相关数据销毁。

 3.1.5.3.8.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将卡片按单位、社会保险号或甲方指定方式分类排序包装。应协同甲方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卡片的发放,以及废卡、错卡的回收,并做好相关的登记工作。

 3.1.5.3.9.乙方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完善的个人化技术方案

 3.1.5.4 C IC 卡性能和接口要求

 3.1.5.4.1.IC 卡接口符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三代社会保障卡要求。

 3.1.5.4.2.IC 卡接口的设计和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地方政府相应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家、行业的标准、规范或者行业内部的惯例。

 3.1.5.4.3.重要信息(SSSE.EF05,SSSE.EF06)的读取时间及 SAM 卡鉴权的总时间不超过 3 秒。

 3.1.5.4.4.配合全密钥的社会保障 PSAM 卡,社会保障基本应用(SSSE,DF01/2/3/4)全部数据写入时间应小于 50 秒。

 3.1.5.4.5.配合全密钥的社会保障 PSAM 卡,社会保障基本应用(SSSE,DF01/2/3/4)全部数据读出时间应小于 30 秒。

 3.1.5.4.6.IC 卡接口每次从卡片取出的字节数,一次取出数据域最大可达到 255 字节;并支持循环取出后续的数据,支持对大文件的分块快速读出。

 3 3. . 2 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要求

 3.2.1. 违约承诺:违反采购条款规定的,纳入诚信体系,三年内不得参与政府招投标项目。

 3.2.2. 按照合同标的收取每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3.2.3. 其余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

 3 3. .3 3

 履约能力要求

 3.3.1. 芯片厂商须有先进的技术、良好的扩展性及多方面的服务能力。芯片商需要在国内有国家级智能卡项目及支持多应用的实际应用案例。

 3.3.2. 投标人具有《ISO9001 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3.3.3. 投标人具有《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3.3.4. 投标人具有《ISO27001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3.5. 投标人获得国际软件开发能力成熟度资质认证 CMMI3 级及以上认证证书(如具有 CMMI4 级认证证书,具有 CMMI5 级认证证书等)。

 3.3.6. 投标人提供基于社保卡或其应用相关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3.3.7. 投标人参与过市级及以上行政区域同类或类似实施案例。

 3 3. .4 4

 其他商务要求

 3.4.1. 交货地点: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4.2. 运输及包装方式的要求:包装按 250 张一盒按顺序进行装盒包装,运费由中标人负责。

 3.4.3. 货物到货要求:

 中标人从中标之日起,15 个自然日内完成泸州市社会保障卡的制卡准备工作,以满足项目需要,提供合格的泸州市社会保障卡。社会保障卡制卡准备工作或交货期,逾期超过 5 个自然日,采购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双方签定的合同有权解除解除合同,并报监督管理部门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负责。

 按项目建设进度,中标方的生产能力和交货期必须满足:

 (1)3000 张卡片以内的交货期不超过 7 个自然日; (2)3001-30000 张卡片以内的交货期不超过 14 个自然日; (3)30001-100000 张卡片以内的交货期不超过 18 个自然日; 每批次的交货期按要求执行。交货期是指接到制卡数据之日起,到将成品社保卡送达至招标人指定地点止之间的自然日。

 3.4.4. 随货物必须配备的技术文件清单: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厂保修卡等资料交付给采购人。

 3.4.5. 验收方式:可分为材料检验、出厂检验、到货检验、安装调试检验、配套服务检验等多重验收方式 3.4.6. 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投标文件及承诺与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人在采购文件与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合同规定之情形者,采购人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供应商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3.4.7. 验收程序: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 号)及泸州市财政局的相关要求进行验收。采购人应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

 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出具验收报告,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存档备查。

 3.4.8. 其他约定:采购人和使用人分离的采购项目,将邀请实际使用人参与验收;采购人有权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第三方专业机构及专家参与验收,相关验收意见作为验收报告的参考资料;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将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向社会公告。

  注意:1 1.本章的要求不能存在资格性条件要求且列入评标,如存在资格性条件要求,应当认定招标文件编制存在重大缺陷,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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