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区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来源:注会 发布时间:2020-07-31 点击:
景区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9.1 为了加强档案管理,统一会计档案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规定,结合本景区实际及内部管理需要,制定本制度。
9.2 会计档案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会计资料备份软盘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
9.3 景区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由财务管理部门按归档的要求,负责整理、立卷或装订成册,当年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财务保管,任何人不得自行封包保存。
9.4 财务管理部门指定专人对会计档案进行妥善保管,做到存放有序,查找方便。同时,应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不得随意堆放,严防损毁、散失和泄密。
9.5 会计档案,可向本单位的财会人员提供利用,非财会人员不得借阅和查看。会计档案原则上不得借出,如确因工作需要向外单位提供利用时,须经本单位主管领导及财务总监签字批准。
9.6 单位撤消或合并时,会计档案应随同景区的全部档案移交给指定的单位,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9.7 各种会计档案的保管期,根据其特点,分阶段永久和定期二类。
9.8 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财务部门提出销毁意见,经严格审查鉴定,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并报景区主要负责人审查批准后销毁。财务档案保管期限见下页表格。
附: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
序号 档案名称 保管年限 备
注
会计凭证类
1 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 15年
2 银行余额调节表 15年
会计账簿类
3 日记账 15年
其中:现金和银行日记账 25年
4 明细账 15年
5 总账 15年 包括日记总账 6 辅助账簿 15年
7 固定资产卡片 5 年 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保存5 年
会计报表类
8 主要财务指标快报 3 年
9 月、季度会计报表 5 年
10 年度会计报表(决算)
永久
其他类
11 会计移交清册 15年
12 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25年
13 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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