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法院食堂午餐委托管理服务项目

来源:会计职称 发布时间:2020-11-03 点击:

  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法院食堂午餐委托管理服务项目

  询 价 文 件

  项目编号:

 YDCG- - F2019 9 020

 采

 购

 人 :

  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法院

 代理机构:

 杭州天恒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 九 年 三 月

  2

 目

 录

  第一章

 询价文件 .................................................................................................... 4 一、询价公告 ............................................................................................................ 4 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 7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 9 四、签订合同 .......................................................................................................... 11 五、评审方法及废标 .............................................................................................. 12 六、供应商须提供资格审查材料 .......................................................................... 13 七、采购需求 .......................................................................................................... 14 八、 合同格式 ........................................................................................................ 23 第二章

 报价文件 .................................................................................................. 31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 32 二、授 权 委 托 书 .............................................................................................. 33 三、报价函格式 ...................................................................................................... 34 四、投标人诚信承诺书 .......................................................................................... 35 五、服务设备明细表 .............................................................................................. 37 六、投标保证金 ...................................................................................................... 38 七、食堂服务人员配置表 ...................................................................................... 39 八、资格证明材料 .................................................................................................. 40 九、服务方案 .......................................................................................................... 41 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意见 .......................................................................... 42

  3

 第一章

 询价文件

 一、询价公告

 杭州天恒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法院委托,现对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法院食堂午餐委托管理服务项目进行询价,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投标人参加询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YDCG-F2019020

 2、项目名称: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法院食堂午餐委托管理服务项目 3、项目单位: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法院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采购内容:主要内容包含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法院在职干警周一至周五的午餐,约 188 人左右,采取外包定点堂食就餐方式,堂食外包单位需提供食堂需要的厨房、食材、餐厅、厨具、餐具、场地、设施设备及厨房用具的日常简单维护和保养等内容。

 6、项目预算:约 92 万元 7、标段(包别)划分:/

 8、服务期限:3 年(1+1+1 模式),本次合同服务期限一年。第一年合同履约完成后,经采购人考核合格,经双方协商,可续签下一年合同。

 9、服务质量:合格、达到采购单位要求。

  二、投标人资格

 2.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为三证合一,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即可(其经营范围涵盖餐饮服务、食品销售); 2.3 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供应商提供的所有人员均需具有健康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4

 2.4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否 2.5、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部门进行过行政处罚。

 2.6、本次询价采购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在整个采购过程中询价小组将对供应商资质进行审查,若发现供应商条件不符合或不真实,可随时取消其响应或成交资格。因参加本次活动产生的一切费用及经济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三、报名及询价文件发售办法

 1、询价文件发售时间:2019 年 03 月 12 日至 2019 年 03 月 17 日; 2、询价文件价格:政府采购文件发售费用 500 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发售费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1 小时内在颍东区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递交投标文件时现场缴纳,并换取缴费单据。未提供文件发售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本项目文件发售费只接收现金)。

  四、询价时间及地点

 1、询价时间:2019 年 03 月 18 日 15 时 00 分

 2、询价地点:颍东区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阜阳市颍河东路 573 号颍东区财政局院内北三楼)。

  五、响应文件提交时间、截止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 1 小时内。

 2、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询价时间。

 3、响应文件提交地点:颍东区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阜阳市颍河东路 573 号颍东区财政局院内北三楼)。

  5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拒绝接受。

 六、联系方式

 (一)项目单位:

 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法院

  地址:阜阳市颍东区北京东路 38 号

  联系人:王亚南

 电话:15705588891

 (二)采购代理机构:杭州天恒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阜阳市一道河路 51 号龙腾静馨山庄

  联系人:夏工

 电话:0558-2188588

 15055557160

 2019 年 03 月 12 日

  6

 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1 项目名称: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法院食堂午餐委托管理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YDCG-F2019020 2 采购人: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王亚南

  联系电话:15705588891

 3 采购代理机构:杭州天恒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夏工 联系电话:0558-2188588

 15055557160

  4 最高投标限价 :

 0 20 元/ / 餐, 等于或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否决其投标。

 服务期:合格、达到采购单位要求。

 5 报价文件递交至:颍东区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阜阳市颍河东路 573 号颍东区财政局院内北三楼)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 年 03 月 18 日 14 时至 15 时整,过时递交的拒收。

 6 投标文件的份数:正本 1 份,副本 2 份。集中或分开密封包装均可。投标文件密封袋“封口处”应密封,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响应文件一律胶装,未胶装的,作无效标处理。

 7 响应有效期:自响应人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 90 日历天;

 响应人要求答疑的截止时间及方式:

 响应人对询价文件如有疑问,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 3 日前(响应人要 求答疑与澄清截止时间)按询价公告或本须知前附表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

 形式(如传真、信件、电邮等)通知采购人。采购人将于响应人要求答疑与

 澄清截止时间后 3 日内将答疑发布于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请响应人自行查看。

 签订合同时间: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

 签订合同地点:采购人另行约定

 8 供应商凭以下资料递交报价文件: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单独提交一份)及本人身份证原件签名报到参加询价会。在递

  7

 交响应文件的同时进行验证,未通过核验的,拒绝接收其响应文件。

 9 履约保证金金额:成交价款的 10%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成交人自收到成交通知书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向指定账户(成交人需自行与采购人联系,以获得交纳履约担保的账户信息)缴纳履约保证金。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10 招标代理费用:参照国家 相关标准 收取。以上费用不单独列出,报价单位自行考虑。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支付以上费用。

  11 付款方式:按月付款。每月用餐数量不固定,按实际用餐数量付款。合同生效后,甲方于次月的 15 日前将上月的用餐费用转入乙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8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1、投标报价为固定单价报价,服务期 1+1+1 年,完成本次招标项目的费用价格其组成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管理费、服装费、办公费、通讯费、培训费、税金、利润、社会保险费、加班费等为完成本次招投标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托管企业自行解决员工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纳税等保险及劳保、工资、福利、食宿、员工上下班交通等有关问题。报总价为供应商在报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报价文件中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投标供应商应考虑合同期内政策性费用调整的风险。投标报价应考虑阜阳市最低工资标准上调等风险,履约期限内不得以最低工资标准上调以及物价指数上涨等理由增加费用。

 2、报价文件均采用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3、严格执行国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贯彻《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确保饮食卫生安全。有防蚊蝇、防尘措施,严禁出售变质和不合格食品,加强食品贮存管理,杜绝浪费行为的发生。

 4、供应商应自行对供货及安装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报价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供货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未到供货现场实地踏勘

  9

 的,成交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外造价或索赔的要求。

 5、供应商应确保其所提供的报价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及合法性,否则,由此引起的任何责任由其自行承担。

 6、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在任何时间被发现,则采购人均有权决定是否取消该供应商此前评议的结果,或是否对该报价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或纠正措施。一旦该供应商被拒绝或被取消此前评议结果,其现有的位置将被其他供应商依序替代或重新组织采购,相关的一切损失均自行承担。

 7、报价文件一律不予退还。

  10

 四、签订合同

  1、成交供应商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成交合同,书面合同签订后 7 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将合同按行业主管部门规定备案后,交颍东区政府采购中心存档。

 2、采购双方必须严格按照询价文件及承诺签订采购合同,不得擅自变更。对任何因双方擅自变更合同引起的问题等风险由双方自行承担。

 3、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不得转包、分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否则将被视为严重违约。

  11

 五、评审方法及废标

  1、本次询价活动将采用有效低价方法评审。询价小组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被询价的未成交的供应商。如果有效最低报价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相同者,且均通过询价小组评审,则以质优与服务优的优先,如质优与服务优相同则采取随机摇号方式确定成交单位。

 2、在询价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预算金额,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2)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3)报价文件载明的询价项目完成期限超过询价文件规定的期限;

 4)实质性满足询价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3、在询价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的报价文件无效:

 1)供应商对同一询价项目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报价文件,或对同一询价项目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份有效的; 2)询价过程中,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的,询价小组经评审后一致认定报价不合理的,可以认定其报价无效。

  12

 六、供应商须提供资格审查材料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为三证合一,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即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餐饮服务企业(其经营范围涵盖餐饮服务、食品销售); 3. 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供应商提供的所有人员均需具有健康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4、采购需求中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

 注:以上所涉及的证件须在投标文件内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或影印件,复印件或影印件缺少任何一项,视为未提供该项证件。

  13

 七、采购需求

 前注:

 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列出完成本项目并通过验收所需的所有各项服务等明细表及全部费用。成交供应商必须确保整体通过用户方验收,所发生的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供应商应自行勘察项目现场,如供应商因未及时勘察现场而导致的报价缺项漏项废标、或成交后无法完工,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一、项目概 况:

 (一)项目名称: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法院食堂午餐委托管理服务项目 (二)项目地址: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法院 (三)项目服务期限:3 年(1+1+1 模式)本次合同服务期限一年。第一年合同履约完成后,经采购人考核合格,经双方协商,可续签下一年合同。合同期内托管企业如因自身管理、操作问题导致发生安全、食品卫生等重大事故后,或对采购人整改建议拒不执行的,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依法追究托管企业责任。合同期间中标单位若不能严格执行合同,招标单位有权终止合同并取消其服务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中标单位负责。

 (四)项目服务内容:

 1、托管企业服务要求:

 食堂员工就餐规模:同时容纳约 188 人(法院 179 人,在招保安 9 人)午间用餐,特殊情况另行约定,无节假日。

 2、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将各项业务私自转让给第三方。

  14

 (二)

 服务要求

 1、严格执行国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贯彻《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确保饮食卫生安全。有防蚊蝇、防尘措施,严禁出售变质和不合格食品,加强食品贮存管理,杜绝浪费行为的发生。

 2、食堂管理标准化、正规化,培养员工的素养和工作责任心。服务人员搞好个人卫生和食堂后堂与前厅卫生,操作间物品及餐厅桌椅摆放整齐,为就餐者提供清洁良好的就餐环境。

 3、服务人员必须具备合法的从业资格和健康证明,着装必须整洁,服务人员上岗时应将长发盘起,并佩戴口罩,厨师应将头发置入帽中。与食品接触的服务人员,不得佩戴戒指、手链等影响食品卫生的饰物,不得涂指甲油,服务人员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专业技术等级证书和相应的上岗培训考核合格证明,掌握本岗位服务程序和服务技能技巧。

 4、食堂提供服务应严格遵守约定时间,快并准确。因客观原因不能按时提供完成服务的,应向顾客解释并致歉。一旦发生服务失误,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5、食堂人员应熟悉食品卫生防疫、预防安全事故和食品中毒的基本常识及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基本方法。

 6、须按照采购人要求确保及时提供餐饮,,按照采购人的作息时间提供服务,不断提高菜品的色香味,增强服务意识,端正服务态度,严禁与采购人的工作人员发生纠纷。午餐:自选餐形式,供应品种 4

  15

 种,包含大主荤 2 样、素菜 2 样、杂粮 1 样、凉菜 2 样,饭、汤及小菜各 2 样。菜肴的荤素搭配合理,每天不重复,每周重复率不高于30%(素菜除外),根据季节变化和就餐人反馈信息、意见,及时更换菜肴的口味、调整食品品种。

 7、每周五提供下周菜谱,有效地满足职工不同的口味需求。经采购人确认后按照菜谱制作。同时保障采购人在出现异常(停水电) 的后勤保障。

 8、在工作期间接受卫生防疫部门及采购人主管人员对卫生环境、菜品制作及服务质量的检查、评价与监督。

 9、禁止使用和销售来源不明的食品,禁止销售超过保质期或腐败变质的食品,严禁加工和提供“回锅菜”服务。采购人对所采购的原材料实行监督,要求供应商按标准全部用于采购人的餐饮制作。原料采购、入库、保管、出库、生产加工、销售、结算等环节都按采购人的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原材料,须做到坚决拒收并予以退换 。

 (三)

 管理要求

 托管企业必须自行做好安全、防盗、防火和食品卫生等工作;划分消防责任区、指定消防责任人,负责食堂经营范围内及采购人指定区域内的防火安全,负责培训员工熟练掌握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方法,如发生失窃、火灾、食物中毒等事故,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托管企业自行承担。

  16

 1、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所有员工都要经过卫生防疫部门的体检、办理健康证才能上岗;按时到卫生防疫部门办理食堂卫生许可证的年检手续,接受卫生防疫部门的现检。其体检、抽检和年检等费用自理。

 2、进行食材进货管理,规范食品及原料管理制度,所有原料供应必须“三证”齐全(卫生许可证、食品检验合格证、产地来源证)并建档立案备查;对采购蔬菜进行农药残留检测,用农药速测仪器对每批蔬菜抽检,对超标蔬菜现场销毁,并建立记录。

 3、负责落实食堂经营范围内及采购人指定区域的卫生工作(含周边环境、烟道、下水道、隔油池、厕所等),建立和健全一整套生产管理、卫生管理和安全管理制度;制定防断餐应急预案,建立加工制作人员与售卖人员的信息沟通渠道;制定突发卫生公共安全、食品安全事件、停电、停水、停气等情况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4、托管企业必须接受采购人的监督与管理,积极配合开展工作,自觉接受对财务管理、食材管理、生产流程、卫生消毒、供应价格、服务规范等方面的全方位监控。

 5、开餐前,餐厅地面、桌椅卫生达标。用餐后,及时清理桌面、地面卫生,用清洁剂搞好现场卫生,确保每餐的卫生整洁。客人用餐完毕离开后,及时清除桌面残留物,并用干净抹布擦拭餐桌桌面,保持桌面干净、无污渍。

 6、严格控制餐厨废弃物的流向,做好分类处理和回收利用工作。

  17

 7. 托管企业要科学合理地配置饮食操作和餐厅服务人员,所有从业人员必须要求具备卫生行业从业人员健康证,服务人员要求具有酒店或餐馆从业经验,托管企业进场服务前由采购人核查,不符合条件的无条件更换。

 7.1 托管企业要对食堂员工的思想道德、业务素质、安全健康等进行全面管理,所有人员应规范服务操作程序,做到文明用语、礼貌服务。

 7.2 托管企业自行承担所聘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劳务纠纷的处理等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不得拖欠工资。

 7.3 托管企业应对员工进行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转岗培训,以达到相应的岗位技能要求。

 7.4 加工制作过程中对安全隐患较大的设备,如和面机、压面机、烤箱等机械设备应专人操作,上岗前培训到位。

 7.5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设置应符合《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的要求。

 7、不得出售下列食品:

 (1)有毒有害的食品; (2)掺假、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食品; (3)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的食品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食品;(4)过期、失效、变质的食品; (5)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食品。

  18

 8、实行严格的日常洗刷制度,下列各种食品、原料、辅料和相应的设施设备必须清洗干净,经常保持整洁,符合国家卫生和要求:

 (1) 各种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和动植物原料初加工后(禽蛋应洗净外壳,其中蔬菜应与肉类、水产品分池清洗);

 (2) 厨房、贮存食品的场所、洗碗间、冷荤(藏)间、烹调制作时间(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保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

 (3) 食品加工、存、陈列、运送的工用具、容器等设备及防护设施,以及冷藏、冷冻和保温设施;

 (4) 餐饮具在使用前后(其中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国家食用卫生标准, 洗刷餐饮具必须使用专用水池,不得与淸洗蔬菜、肉类等其他水池混用);

 (5) 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容器。

 9、实行定期消毒制度和对餐具、用具、环境设施消毒明示及标识制度,严防废水、废气、蚊蝇、粉尘等环境污染。

 (1) 工作人员上岗前要进行必要的消毒(制作、出售冷食品工作人员的手必须洗净消毒)

 (2) 加工原材料和制作凉菜的用具、容器等使用前后必须消毒,必要时对各种食品原料在使用前消毒:

 (3) 洗碗间、烹调制作间、厨房的工用具应及时消毒,冷荤(藏)间、灶台应做到每餐消毒;

 (4) 餐饮具使用前后必须做到每人次消毒,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

  19

 使用,化学消毒剂必须经市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由专人消毒保管;

 (5) 保证餐桌、餐椅、地面、墙面等环境设施的消毒;

 (6) 使用空调的,要对空调的过滤器经常清洗和消毒。

 10、食品冷藏卫生要求

 (1) 食品分类保存,半成品与原料存放,生熟严格分开;

 (2) 冰箱由专人负责检査定期化霜,保持霜薄气足,使其无异味、臭味:

 (3) 食品做到先进先出先用,已变质或不新鲜的食品不得放入库或冰箱内。严禁食品与非食品一起存放、私人食品放入冰箱。

 11、设备设施管理 11.1 采购人拥有食堂内采购人投资的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托管企业负责售买间、操作间及后堂所有设施设备的管理与维护。托管企业须保证设备完好率达 100%,负责后堂水、电、气、消防设施的日常清洁保养,并承担上述设备设施因非正常折旧而损坏的维修费用。

 11.2 合同终止后,托管企业必须保证所有设施设备的完好,否则,采购人将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损失和修理费用。

 11.3 经营场所、餐具、灶具、桌椅等无偿提供使用,托管企业须负责维护,缺失和损坏按价赔偿。因供餐需要,托管企业若需添置新的设备,应事先通知采购人,由采购人员按程序购置。

 12、风险责任承诺

  20

 托管企业必须对经营风险承担全部的后果,并对有关卫生安全责任做出明确的承诺。

 12.1 托管企业要按投标书中的条款和双方签订的《食堂托管服务合同书》规定,承担全部的安全、卫生、质量、效益、风险等责任。

 12.2 托管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与外界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等纠纷均与采购人无关。

 12.3 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托管企业不得以任何理由不按时或不充足供应食堂膳食,否则视为违反合同。

 13、监督管理与考核办法 13.1 监督体系:构建由采购人相关职能部门对食堂实施监督管理,具体由采购人员民主监控、行政部门专职监控、餐饮企业内部自我监督管理的全方位、多层次监管体系。

 13.2 监督依据 (1)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2)采购人对食堂的管理规定; (3)安徽省卫生主管部门对食堂的管理规定; (4)采购人和托管企业的合同、协议的约定。

 14、托管企业有义务配合采购人,购买食堂供餐所需要的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餐饮用具。

 (四)

 场所及设施设备

  21

 采购人负责提供餐厅及制作、售卖所需的设备、设施和就餐桌椅餐具等用于餐厅的各项工具。

 三、 合同期限 3 年(1+1+1 模式)本次合同服务期限一年。第一年合同履约完成后,经采购人考核合格,经双方协商,可续签下一年合同。

 四、 报价要求

 投标供应商应考虑合同期内政策性费用调整的风险。投标报价应考虑阜阳市最低工资标准上调等风险,履约期限内不得以最低工资标准上调以及物价指数上涨等理由增加费用。

 五、 食堂管理要求

 严格配合颍东区人民法院对托管企业的食堂管理,违反管理规定的颍东区人民法院可随时解除合同并由托管企业赔偿法院的相关损失。

  22

  八、 合同格 式

  项目采购合同

 注:本合同仅为合同的参考文本,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订。

 项目编号:

 甲

 方(买方):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法院

 电话:

  乙

 方(卖方):

 电话:

 根据

 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法院食堂午餐委托管理服务项目

 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合同法》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

 定义

 1. “合同”即由甲乙方双方签订的合同格式中的文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组成合同部分的所有其他文件。

 合同将由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甲方)与经评审最终确定的中标单位(以下简称乙方)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以下为甲方提出涉及乙方的主要条款,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应对其进行确认或拒绝。如投标单位在其投标文件中未做拒绝或提出修改要求的,招标单位将视作认同。

 2. “合同价格”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在中标单位全面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时,招标单位应支付给中标单位的款项。

 3. “管理服务” 系指投标单位按投标文件规定,结合本项目的设施配置及本服务委托使用性质特点,提出服务委托管理定位、目标,为招标单位提供优质的服务委托服务。

 4. “甲方”系指通过采购接受合同及服务的单位。

 5. “乙方”系指经评审最终确定的成交供应商。

  23

 6. “现场”系指将要提供服务委托管理的地点。

 7. “验收”系指招标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接受合同所依据的程序和条件。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合同条款适用与本次采购活动。

 第三条 服务委托基本情况 服务委托名称:

  服务委托类型:

 ___购买服务

  ____ 坐落位置:

 _

 第四条 委托管理事项

 主要内容包含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法院在职干警周一至周五的午餐,约 188 人左右,采取外包定点堂食就餐方式,堂食外包单位需提供食堂需要的厨房、食材、餐厅、厨具、餐具、场地、设施设备及厨房用具的日常简单维护和保养等内容。第五条 合同期限

 3 3 年 (1 1+1+1 模式)

 第 六 条 服务委托管理收 费 本合同期内服务委托服务费

  元(大写),所有服务委托管理及服务费用均包括在内,乙方不得另行向甲方收取任何其他费用。

 服务委托管理服务费成本监审:

 乙方承诺,接收甲方实施的服务委托管理服务费成本监审,并遵守以下原则:

 1.合法性原则。计入定价成本的费用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律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 2.相关性原则。计入定价成本的费用为与委托服务直接相关或间接相关的费用; 3.对应性原则。计入定价成本的费用与委托服务内容及服务标准相对应; 4.合理性原则。与委托服务定价成本各项费用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均符合行业标准或者社会公允水平。

 第 七 条 费用结算方式

 按月付款。每月用餐数量不固定,按实际用餐数量付款。合同生效后,甲方于次月的 15 日前将上月的用餐费用转入乙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开户行:

  账号:

 )。

 第 八 条 履约保证金

  1. 乙方在中标通知书接收后五日内,须将履约保证金以现金形式转入甲方指定的账户,否则,视为乙方放弃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24

 2.履约保证金主要用于甲方在合同期限内,管理服务乙方违约的罚金,管理服务期限届满时,甲方依据乙方履约情况,确定全额或部分返还乙方。

 3.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第 九 条 委托管理服务质量要求 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管理服务:

 1、按要求和事项发生量及时配备足够和胜任的相关管理和服务人员,并保持人员的稳定。遇调动或辞职时,需按要求及时补充相应人员,并提前做好交接班。对甲方或使用单位认为无能力、工作失职或不合适人员,应立即更换。岗位人数不足时,甲方有权按相应岗位成本扣除服务费,并处罚一定数量的违约金。

 2、为提高服务委托管理服务水平,建立上岗前培训制度,所有管理服务人员在服务期间按岗位要求进行定期短期培训。

 3、投标单位应制订具体的质量保证措施及质量保证和相关服务承诺。中标单位所有的工作除应按中标单位的内部流程实施外还应接受招标单位或第三方的检查。中标单位达不到招标单位要求及各项服务承诺,招标单位有权要求其整改,直至扣款或终止合同。

 4. 甲方或使用单位可随时组织进行对乙方委托服务的综合考评; 5. 投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条 经营制约 1.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在承包区域中从事任何广告活动或类似宣传,甲方有权依照广告法和甲方相关的规定责令乙方限期改正,并接受处罚;但甲方在该区域发布的广告宣传保证不致影响乙方的正常工作; 2. 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任何经济活动,且由此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与甲方无关。

 第十一条 乙方对甲方作出如下承诺:

 1. 不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抵押承包区域,在承包区域只从事甲方认可的服务工作。在承包期间,乙方的任何股份配置变动应通知甲方。未经甲方书面批准,任何占有支配地位的股份转让都将视为乙方出租、转让的行为。否则甲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

 2. 乙方应允许甲方或其授权的人员对承包区域内各项服务质量控制进行检查,有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 在承包区域的各项服务,其工作时间必须满足甲方的工作要求,包括星期天

  25

 及公众假期。如遇特殊情况,甲方可要求乙方调整工作时间直至全天二十四小时工作。

 4. 为承包区域的服务工作配备承诺的人员及人员数量(

 ),甲方不定期抽查乙方投入的人员数量,如果抽查时发现乙方投入的人员数量少于合同约定的数量,甲方可以按缺少人数每人 1000 元/次进行处罚,处罚款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同时扣除缺少人员的当月工资。乙方聘用的工作人员必须符合劳动部门有关用工规定,并经乙方相关专业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甲方有权对乙方聘用的工作人员进行审核,该类费用开支由乙方自行考虑,视为已含在投标总价中。

 6. 在承包期间,乙方所有人员应与乙方建立劳动合同关系,且所有人员使用须符合《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乙方人员发生任何事故或与乙方发生劳动争议均由乙方自行全权负责,相关费用乙方自行承担,以保证甲方在乙方人员索赔时不受任何责任的约束。

 7. 乙方必须出具或办妥法律及甲方规定的与承包区域经营业务有关的执照和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经营,在经营中必须遵守有关条例和规定。办理相关执照和许可费用乙方自拟。

 8. 乙方必须确保为甲方提供优质、高效的专业服务,在合同履约期限内根据甲方要求彻底改变不满意的服务状况。同时接受有关部门监督与检查。

 9. 在承包期内乙方应保证承包区域内的设施、设备良好的运营状况和环境状况,并接受甲方或其授权人员的检查,对由乙方引起或造成设施、设备的损坏及环境卫生不理想状况,甲方将书面通知乙方修复或整改,在书面通知下达一周后,仍未按要求修复或整改,甲方将负责完成这一工作,所需费用连同双倍罚款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

 10. 禁止事项 10.1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工作人员支付小费或赠送实物,违者将终止合同。乙方人员也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大楼内相关人员索取小费或钱物等。

 10.2 不得在承包区域住宿或从事非法活动,也不得从事有损甲方利益的活动。

 10.4 未获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任何时候都不能存放易燃物品、挥发性大或气味浓烈的液体等。

 11. 保险 11.1 第三者责任保险 乙方应对乙方人员以及第三方全权负责(如乙方应投保第三责任险),在乙方的责

  26

 任区内由于乙方原因导致自己员工或第三方的事故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1.2 员工人身意外 在承包期内,乙方所有人员的事故由乙方自行全权负责(如乙方应对其员工投保人身意外险),以保证甲方在乙方工作人员索赔时不受任何责任的约束。

 11.3 其他保险及费用 12. 遇突发事件或安全检查时,乙方必须配合有关部门执行任务,并指定专职人员协助工作,直至完成。

 13. 乙方须积极配合甲方或使用单位对其进行的服务委托服务综合考评。

 第十 二 条 甲方对乙方作出如下承诺:

 1、甲方在职权范围内保证乙方的正常经营不受干扰。

 2、保证乙方的员工按规定正常进入服务区域开展服务工作。

 第十 三 条

 合同生效和终止:

 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盖章并提交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2. 终止 2.1 提前终止 2.1.1 如果甲方在服务期内无理由终止合同,甲方须提前一个月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承包。

 2.1.2 因乙方在服务期内超过两次及以上服务委托服务综合考评未达标,甲方可以单方面终止承包,且乙方须支付给甲方月度承包服务款二倍金额的赔偿金。

 2.1.3 如甲方发现乙方出现转租、转让、抵押承包等情况,甲方可以单方面终止承包,且乙方须支付给甲方月度承包服务款二倍金额的赔偿金。

 2.1.4 如果乙方在服务期内无理由终止合同,乙方须提前三个月向甲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承包,乙方须支付给甲方月度承包服务款二倍金额的赔偿金;如果乙方在服务期内突然无理由终止合同,未提前三个月向甲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承包,乙方须支付给甲方月度承包服务款三倍金额的赔偿金。

 2.1.5 如果乙方在服务期内由于乙方原因造成重大责任事故或安全事故,甲方可以单方面终止承包,且乙方须赔偿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并须支付给甲方月度承包服务款五倍金额的赔偿金。

 2.1.6 乙方未能履行合同和遵守有关规定,在甲方发出书面警告后一周内乙方仍

  27

 无采取补救措施,甲方可立即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2.1.7 乙方破产清处、重组及兼并等事实发生,或被债权人接管经营,甲方不必通知乙方即可终止承包。

 2.2 协议终止 经双方协商同意,可在任何时候终止承包。

 2.3 自然终止 合同规定的承包服务期满,承包自然终止。在承包服务期内乙方服务通过甲方有关评分标准并得到甲方认可,双方可协商在下一年度续约。

 3. 承包终止后果 3.1 终止承包,不影响根据合同规定进行的赔偿、补偿,也不影响履约保证金的效力。

 3.2 上述 2.1.6、2.1.7 二条的终止,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

 3.3 承包终止时,双方应进行结算,甲方同时进行乙方承包区域设施、设备状况检查并要求乙方三天内将乙方物品撤离承包区域,否则甲方将代理处理,乙方支付甲方代理费及 10%的手续费。

 4. 不放弃权利 甲方接受乙方的服务,但不放弃对乙方违约行为进行追究的权利;同时,若甲方对乙方某一违约行为放弃进行追究的权利,但不放弃对乙方其他违约行为进行追究的权利。

 第十 四 条

 双方权利义务

 1. 甲方权利义务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审定乙方拟定的服务委托管理制度; (3)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审定乙方提出的服务委托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 (5)按期支付服务委托管理费用; (6)在不可预见的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的,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采取必要的紧急避险措施。

 (7)甲方监督乙方依照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服务活动,组织对乙方工作综合考评,如出现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重大经济损失的情况,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给予赔偿。

  28

 2.

 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投标文件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服务委托管理制度、方案,根据甲方核定的服务委托管理制度、方案自主开展服务委托日常管理服务活动; (2)按甲方要求及时如实向甲方报告服务委托管理服务实施情况; (3)向甲方工作人员和其他使用人告知服务委托使用的有关规定,并负责监督; (4)对本服务委托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 (5)因乙方在管理中的过错或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进行管理造成甲方或第三人损失的,乙方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

 乙方的人员配置 1.

 乙方的人员配置 1.1 乙方的项目总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1.2 乙方必须采取措施,确保乙方人员稳定,人员变动须经甲方同意,其他人员变动须甲方备案。

 1.3 乙方项目总负责人须及时与甲方沟通,第一时间报告重大、紧急事件;每月须向甲方汇报上月工作情况,并提供相关报告。

 2.

 服务委托人员要求:

 (1)所有相关人员的配备须获得相关主管部门认证的,须配证并持证上岗,且根据不同岗位统一着装。

 (2)所有相关人员要求政治上可靠,身体素质好,无不良行为记录。

 第十 六 条

 争议处理

 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甲方与乙方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阜阳市仲裁委员会根据仲裁规则仲裁。

 2.对于因违反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损失、损害的赔偿,由甲方与乙方友好协商 解决,经协商仍未能达成一致的,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 七 条

 其他

 1.未经过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2.乙方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甲方的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3.乙方人员在甲方场地工作时,应遵守甲方相关规章、制度。

 4.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或电传/传真/电报的形式发送,而另一方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

  29

 5.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6.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形成的文字资料、询标纪要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7、服务期满后甲方根据乙方服务质量,有权选择续签服务合同。

 8.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公章)

 (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30

  第二章

 报价文件

 项目名称

  响

 应

 文

 件

 项目编号:

  采购人: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31

 一、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_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32

 年

 月

  日

  二 、授

 权

 委

 托

 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身份证反面 身份证正面 身份证反面 身份证正面

  33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联系方式: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联系方式:

 身份证号码:

 三 、报价函格式

  致:

  (采购人)

 1、按询价文件规定提供交付的服务投标总价为(大写)

  元/餐 (小写)

 元/餐,服务期

 ,服务质量

  。

 2、我方根据询价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于询价文件要求的日期内完成货物调试,并交付买方验收、使用。

 3、我方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

 4、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

 供 应 商:

  (公章)

 日

 期:

  34

 四 、投标人诚信承诺书

 我单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如下:

 1.

 本次投标提供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或与事实不符,同意取消投标和中标候选人资格。

 2.本次投标绝无资质挂靠、串标、围标情形。否则,同意取消投标和中标候选人资格。

 3.本次招标如我方为中标人,除不可抗力外,决不因任何其它原因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

 4.我方中标后,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和我单位投标文件的约定签订合同。

 5.我方达不到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参与投标或被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管理部门等暂停、取消公共资源交易资格且在限制期内参与投标的,同意视为弄虚作假进行处理。

 6.我方参加投标决不故意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如投标报价高于或等于该项目最高投标限价等)。否则,同意视为串通投标进行处理。

 7.我单位作为投诉人投诉时,投诉书上的法定代表人签字与我单位数字证书(CA 锁)内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其他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签字一致(系同一人所签)。否则视为弄虚作假。

 8.如监管机构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法定代表人的签字不是同一人所签或对签字有疑议时,投诉人应在被告知后的五个工作日内让其法定代表人到监管机构指定的地点进行字迹辨认和鉴定,否则视为投诉人弄虚作假。

 9. 我单位承诺不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35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出现违反上述承诺情形之一的,我方还同意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在1 至 3 年内不参与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愿意公开披露我单位违反承诺的不良行为信息,愿意接受处罚并承担所有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投

 标

 ...

推荐访问:阜阳市 东区 人民法院
上一篇:月份科技金融政策汇编(例文)
下一篇:培训教育记录

Copyright @ 2013 - 2018 优秀啊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优秀啊教育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