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院史室展示升级改造(第二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1642

来源:会计职称 发布时间:2020-09-25 点击: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四川省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院史室展示升级改造(第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内江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年 9 月 18 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5110012020000562 项目名称:四川省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院史室展示升级改造(第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21,000.00 元 最高限价:421,000.00 元 采购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采购需求:

 一、 项目概述

 四川省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现拟招一家供应商,按照院史室展示设计的效果要求进行升级改造。

 二、 项目要求

 1、按照采购人提供的设计方案(见附件2)中的各功能区域划分进行升级改造。

 2、保证各功能区域整体照明:定制异形软膜灯具造型、双筒灯布置。

 3、负责吊顶:精木条、丝杆、轻钢龙骨、1.2阻燃板、9.5加筋石膏板、刮灰;方通铝格栅。

 4、负责升级改造过程中,中央空调进出风口整改。

 5、负责升级改造过程中施工建材搬运上楼、拆除建渣指定地点处理。

 6、负责对对原有的墙体、吊顶、墙面拆除。

 7、负责因墙体拆除导致地砖损空缺,从新补砖。

 8、负责地面处理:地面灰找平、地坪漆。

 9、负责室内电路整改。

 10、负责涉及的电线、线管、网线、HDMI线、音响线、数据线、插座面板、线盒、接头等。

 11、负责按照采购人提供的各功能区域所涉及到的相关主题内容、字样内容、图片素材等进行制作。

 12、安装要求: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确定安装位置、安装方式,安装应符合现行有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范的要求,环保,具有可靠性、坚固性和耐久性、可维护性,能满足采购人长期使用的需要。

 13、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提供的相关图纸、设计方案(见附件2)和采购人的要求,对安装方案进行设计和修改,在采购人确认定稿后,将全套安装方案(电子版、纸质版)提交采购人。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安装方案和采购人的要求及采购人最终确认定稿的方案进行制作、安装。

 14、供应商需针对“三、各功能区域升级改造工艺要求”里的“浮雕墙”以及“旧办公场景还原”进行单独设计,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可以委托第三方进行设计,但进行的设计方案、制作方案以及安装方案必须经采购人同意,以采购人最终确认定稿的设计方案、制作方案以及安装方案进行制作、安装。

 三、 各功能区域升级改造 工艺要求(本项目进口产品不可以参与竞争)

 序号 各功能区 域名称 工艺要求 数量 备注

 1 结语 1、精木条、1.2 阻燃板、9.5 加筋石膏板、刮灰、有色乳胶漆 2、定制墙布 UV 画面 3、10mmPVC 板雕刻成立体字烤汽车漆

 4、10mmPVC 板雕刻造型烤汽车漆 UV 打印

 5、预留液晶彩电安装位置(不在本次采购范围内)

 6、规格:3.77m*3.5m 1 项 尺寸为设计理论尺寸以现场实际墙体尺寸为准 2 领导关怀 1、精木条、1.2 阻燃板、9.5 加筋石膏板、刮灰、有色乳胶漆 2、定制墙布 UV 画面 3、10mmPVC 板雕刻造型烤汽车漆 4、铝型材软膜灯箱 5、规格:4m*3.5m 1 项 尺寸为设计理论尺寸以现场实际墙体尺寸为准 3 荣誉风采 1、精木条、1.2 阻燃板、9.5 加筋石膏板、刮灰、有色乳胶漆 2、10mmPVC 板雕刻成立体字烤汽车漆 3、定制墙布 UV 画面 4、3mm 透明亚克力 UV 背喷 5、1.2 中纤板造型、刮灰打磨、烤家具漆 6、定制迷你发光字 7、规格:4.6m*3.35m、3.8m*3.35m 1 项 尺寸为设计理论尺寸以现场实际墙体尺寸为准 4 谱写新篇 1、防火装饰木制基层:精木条、1.2 阻燃板、9.5 加筋石膏板、刮灰、有色乳胶漆 2、10mmPVC 板雕刻成立体字烤汽车漆 3、定制墙布 UV 画面 4、预留液晶彩电安装位置(不在本次采购范围内)

 5、10mmPVC 板雕刻烤漆贴 3mm 透明亚克力 UV面板 6、规格:6.02m*3.2m 1 项 尺寸为设计理论尺寸以现场实际墙体尺寸为准 5 走向春天 1、精木条、1.2 阻燃板、9.5 加筋石膏板、刮灰、有色乳胶漆 2、木纹纸饰面 3、铝型材软膜灯箱 4、规格:3.93m*2.8m 1 项 尺寸为设计理论尺寸以现场实际墙体尺寸为准 6 曲折向前 1、精木条、1.2 阻燃板、9.5 加筋石膏板、1.2中纤板、刮灰、贴厚木纹贴纸 2、铝型材软膜灯箱 3、10mmPVC 板雕刻成立体字烤汽车漆 4、定制迷你发光条 5、规格:2.8m*3.6m 1 项 尺寸为设计理论尺寸以现场实际墙体尺寸为准

 7 纪念品陈列区 1、精木条、1.2 阻燃板、9.5 加筋石膏板、刮灰、贴厚木纹贴纸 2、定制墙布 UV 画面 3、纯手工定制无框画(密度板与高精度写真组合画框)

 4、定制钢化玻璃展示柜 5、免漆板定制陈列柜 6、预留液晶彩电安装位置(不在本次采购范围内)

 7、仿真人偶 8、规格:6.6m*3.35m 1 项 尺寸为设计理论尺寸以现场实际墙体尺寸为准 8 光辉起源 1、免漆板现场订做 2、10mmPVC 板雕刻成立体字烤汽车漆 3、铝型材软膜灯箱 4、规格:10m*2.8m 1 项 尺寸为设计理论尺寸以现场实际墙体尺寸为准 9 旧办公场景还原 1、桌面摆件 2、定制墙布 UV 画面 3、三组玻璃钢仿铜雕像 4、仿真黄桷树 5、一张茶桌 6、三张椅子、旧水盅 7、做旧石板地面 8、木质隔离栅 9、小青砖墙柱 10、规格:2.7m*2.75m 1 项 尺寸为设计理论尺寸以现场实际墙体尺寸为准 10 机构沿革 1、精木条、1.2 阻燃板、9.5 加筋石膏板、刮灰、有色乳胶漆 2、定制墙布 UV 画面 3、偷光造型内置 LED 软灯带 4、方通格栅造型

 5、10mmPVC 板雕刻成立体字烤汽车漆 6、规格:8.8m*3.35m 1 项 尺寸为设计理论尺寸以现场实际墙体尺寸为准 11 历任院领导 1、精木条、1.2 阻燃板、9.5 加筋石膏板、刮灰、有色乳胶漆 2、10mmPVC 板雕刻成立体字烤汽车漆 3、定制墙布 UV 画面 4、3mm 透明亚克力 UV 背喷 5、1.2 中纤板造型、刮灰打磨、烤家具漆 6、定制迷你发光字 7、规格:4.6m*3.35m 1 项 尺寸为设计理论尺寸以现场实际墙体尺寸为准

 12 主形象墙 1、精木条、1.2 阻燃板、9.5 加筋石膏板、刮灰、有色乳胶漆 2、定制欧式装饰条(不含 LED 屏)

 3、规格:4m*3.35m 1 项 尺寸为设计理论尺寸以现场实际墙体尺寸为准 13 浮雕墙 1、精木条、1.2 阻燃板、9.5 加筋石膏板、刮灰 2、定制欧式装饰条 3、定制玻璃钢仿铜浮雕 4、规格:4.5m*3.55m 1 项 尺寸为设计理论尺寸以现场实际墙体尺寸为准 四、商务要求

 1、完成时间:待采购人确认最终安装方案后70天内,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实质性要求)

 2、交付地点: 四川省中级人民法院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采购人需10天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作为本项目预付款;项目验收合格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45%。质保期结束2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剩余合同金额。(实质性要求)

 4、售后服务 4.1 供应商提供的质量保障期限为一年。

 4.2 在质保期内,供应商需及时对采购人提出的维修需求给予响应,响应时间不大于24小时。

 4.3 供应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需保证所有工序和操作流程均合符国家相关规定,因供应商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供应商负责。(实质性要求)

 4.4 供应商所报本项目的总报价应包含完成项目过程中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所涉及的人工费、税费、运输费、垃圾处理费、安装费、制作费以及针对“三、各功能区域升级改造工艺要求”里的“浮雕墙”以及“旧办公场景还原”进行单独设计的费用和所涉及满足本项目需求的相关设施等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实质性要求)

 五、样品

 1、供应商需按照采购人提供的设计方案和工艺要求提供“三、各功能区域升级改造工艺要求”中“结语”里的“定制墙布UV画面”样品一张,尺寸为50cm*50cm;

 提供“三、各功能区域升级改造工艺要求”中“结语”里的“PVC板雕刻造型烤汽车漆”样品一个,尺寸为15cm;提供“三、各功能区域升级改造工艺要求”中“纪念品陈列区”里的“纯手工定制无框画”样品一个,尺寸为40cm*60cm;提供“三、各功能区域升级改造工艺要求”中“浮雕墙”里的“玻璃钢仿铜浮雕”小样一个,尺寸10cm*10cm。

 2、样品制作、搬运等相关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3、样品递交时间及地点: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递交响应文件地 点,逾期递交或交错地点不予接收。

 4、本项目样品评审采用盲样,样品采用纸箱平装形式,供应商递交的样品上不得有可以识别供应商的任何标志、标识或具有暗示性的文字、图案、装饰,如出现供应商的任何标志、标识或具有暗示性的文字、图案、装饰等情况,样品将不予接收。

 5、项目评审结束后,有效供应商将在采购人监督代表的监督下,对各自样品进行封装(封装所需的封装材料,由各供应商自行提前准备),并由采代理机构在封装的样品的封条上加盖代理机构鲜章,封装完成后的样品由供应商自行保管(不得拆封)。

 6、在本项目成交结果公示后,成交供应商应将封存的样品,送至采购人处;未成交供应商的样品自行处理。

 注:①本章标注“(实质性要求)”的条款供应商必须全部满足,不满足或不响应作无效响应处理。

 ②本章未标注“(实质性要求)”的条款为一般条款,负偏离将影响供应商得分。

 合同履行期限:待采购人确认最终安装方案后 70 天内,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 年 9 月 7 日 9:00 至 2020 年 9 月 11 日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内江融汇招标代理公司给定的邮箱网上报名后,由内江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通过邮寄方式。

 方式:请将以下报名资料电子版上传至 njrh2003@126.com。

 1、供应商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 2、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须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上传后请致电 0832-8801000,报名成功后,方可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本项目采购文件有偿获取,人民币 140.00 元/份。(采购文件售出后费用不退,报名资格不能转让)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 年 9 月 18 日 15:00(北京时间)

 地点:内江市东兴区翡翠国际社区清溪路商业楼 47 幢

 五、开启 时间:2020 年 9 月 18 日 15:00(北京时间)。

 地点:内江市东兴区翡翠国际社区清溪路商业楼 47 幢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四川省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

 址:内江市市中区玉溪路 407 号 联 系 人:陈老师 联系方式:0832-20580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内江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江市东兴区翡翠国际社区清溪路商业楼 47 幢 联 系 人:胡老师 联系方式:0832-88020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老师 电

  话:

 0832-8802006

 附件 供应商 报名登记表

 项目编号(必填)

 项目名称(必填)

 单位名称(必填)

 (加盖公章)

 单位地址(必填)

 购买文件时间(必填)

 联系人(必填)

 单位固定电话

 经办人移动电话(必填)

 单位传真

 电子邮箱(必填)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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