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与财务制度第三章

来源:会计职称 发布时间:2020-08-22 点击:

 第三章 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实务

 一、资产

 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资产是指事业单位占用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

 (一)事业单位的流动资产

 事业单位的流动资产主要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材料、产成品、对外投资等。其中,事业单位的现金、银行存款、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的核算与企业会计基本相同,本书主要介绍材料与对外投资科目。

 1.材料

 “材料”用于核算事业单位库存的物资材料以及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工具、器具、低值易耗品等 事业单位随买随用的零星办公用品,可在购进时直接列作支出,不适用本科目。。事业单位购入材料,应以购价、运杂费作为材料入账价格。事业单位购入材料与领用过程中涉及的增值税处理应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事业单位随买随用的零星办公用品,可在购进时直接列作支出,不适用本科目。

 第一,事业单位购入自用材料并已验收库的,借记“材料”,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领用出库时,借记“事业支出”等科目,贷记“材料”。

 第二,属于小规模纳税人的事业单位购进材料并已验收入库的,借记“材料”,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领用出库时,记“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等科目,贷记“材料”。

 第三,属于一般纳税人的事业单位购入非自用材料并已验收入库的,按照采购材料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专用发票上记载的价款,借记“材料”,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领用出库时,按采购成本(不含税)借记“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等科目,贷记“材料”。

 事业单位的材料,每年至少盘点一次,发生盘盈、盘亏等情况,属于正常的溢出或损耗,按照实际成本,作增加或减少材料处理,其中属于经营用材料同时相应减或增加“经营支出”,属于事业用材料应冲减或增加“事业支出”。

 【案例3-1】

 某事业单位使用银行存款购入一批事业用材料(自用),取得普通发票上注明的款项为3 800元。期末进行材料清查,该单位发现材料盘盈300元。该事业单位应进行如下处理:

 购入材料并验收入库时:

 借:材料 3 800

 贷:银行存款 3 800

 盘盈时:

 借:材料 300

 贷:事业支出 300

 ⒉ 对外投资

 “对外投资”用于核算事业单位通过各种方式向其他单位的投资,包括债券投资和其他投资。事业单位购入各种债券形成的对外投资,应按实际支付的款项,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借记“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

 【案例3-2】

 某事业单位以银行存款21 000元购入国债。该单位应进行如下会计处理:

 借:对外投资 21 000

 贷:银行存款 21 000

 同时:

 借:事业基金——一般基金 21 000

 贷:事业基金——投资基金 21 000

 事业单位以材料对外投资,应分以下情况处理:

 属于一般纳税人的事业单位向其他单位投出材料,按合同协议确定的价值,借记“对外投资”,按材料账面价值(不含增值税),贷记“材料”,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按合同协议确定的价值扣除材料账面价值与应交增值税的销项税额的差额,借记或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同时按材料的账面价值借记“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

 属于小规模纳税人的事业单位对外投出材料,按合同协议确定的价值,借记“对外投资”,按材料账面价值(含税)贷记“材料”科目。按合同协议确定的价值与材料账面价值的差额,借记或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同时,按材料账面价值,借记“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

 【案例3-3】

 某事业单位为小规模纳税人,将一批含税价9 000元的材料对某公司投资。合同约定该事业单位取得公司价值为10 500元的股权。该事业单位应进行如下会计处理:

 借:对外投资 10 500

 贷:材料 9 000

  事业基金——投资基金 1 500

 同时:

 借:事业基金——一般基金 9 000

 贷:事业基金——投资基金 9 000

 事业单位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对外投资,在本书后续部分进行讲解。

 (二)事业单位的长期资产

 事业单位的长期资产主要包括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

 ⒈ 固定资产

 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屋与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与陈列品、其他固定资产等。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取得核算与行政单位完全相同,此处不再重述。

 事业单位以固定资产对外投资,应按评估价或合同、协议确认的价值借记“对外投资”科目,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按账面原价,借记“固定基金”,贷记“固定资产”科目。

 【案例3-4】

 某事业单位以账面价值6 500元的设备一台对外投资,取得被投资企业协议价为7 000元的股权。该事业单位应进行如下会计处理:

 借:对外投资 7 000

 贷:事业基金--投资基金 7 000

 同时:

 借:固定基金 6 500

 贷:固定资产 6 500

 ⒉ 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科目主要用于核算事业单位的专利权、非专利技术、著作权、商标权、土地使用权、商誉等各种无形资产的价值。事业单位购入或自行开发并按法律程序申请取得无形资产应按实际支出数,借记“无形资产”,贷记“银行存款”等有关科目。

 事业单位的各种无形资产应合理摊销。不实行内部成本核算的事业单位,其购入和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摊销时,应一次记入“事业支出”科目,借记“事业支出”科目,贷记“无形资产”。对于实行内部成本核算的事业单位,其无形资产应在受益期内分期摊销,摊销时借记“经营支出”科目,贷记“无形资产”。

 事业单位向外转让已入账的无形资产的所有权,其转让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事业收入”科目,结转转让无形资产的成本,借记“事业支出”科目,贷记“无形资产”。

 【案例3-5】

 某事业单位以银行存款12 000元购入专利权一项,当年摊销3 000元。该单位应进行如下会计处理:

 借:无形资产 12 000

 贷:银行存款 12 000

 摊销时:

 借:经营支出 3 000

 贷:无形资产 3 000

 事业单位向其他单位投入无形资产的处理与利用材料对外投资的做法基本相同,按双方确定的价值,借记“对外投资”科目,按账面原价,贷记“无形资产”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同时按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借记“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

 在学习资产的时候,我们主要关注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对外投资和材料这四个科目的核算,注意与行政单位进行比较,并结合企业会计的核算理念进行分析和复习。

 二、负债

 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负债是指事业单位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或劳务偿还的债务。事业单位负债包括借入款项、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应交税金、应付工资、应缴预算款与应缴财政专户款等。本部分主要介绍应缴预算款、应缴财政专户款与应付工资。

 (一)应缴预算款

 事业单位的应缴预算款主要包括: 事业单位代收的纳入预算管理的基金、行政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无主财物变价收入和其他按预算管理规定应上缴预算的款项。

 与行政单位类似,事业单位取得应缴预算的各项收入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应缴预算款”;上缴时,借记“应缴预算款”,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应缴预算款”贷方余额,反映应缴未缴数。年终“应缴预算款”应无余额。

 (二)应缴财政专户款

 应缴财政专户款主要用于核算事业单位按规定代收的应上缴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事业单位收到应缴财政专户的各项收入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应缴财政专户款”;上缴财政专户时,作相反会计分录。实行预算外资金结余上缴办法的单位定期结算预算外资金结余时,借记“事业收入”科目,贷记“应缴财政专户款”科目。“应缴财政专户款”贷方余额,反映应缴未缴数。年终“应缴财政专户款”科目无余额。

 (三)应付工资

 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工资和津贴补贴有关会计核算办法》的要求,事业单位负债类科目下增设“应付工资(离退休费)”、“应付地方(部门)津贴补贴”、“应付其他个人收入”等科目,专门用于核算行政事业单位的各类工资发放问题。由于事业单位的“应付工资(离退休费)”、“应付地方(部门)津贴补贴”、“应付其他个人收入”等科目与上文所述行政单位会计中的“应付工资” 核算完全相同,举例参见行政单位部分。

 三、收入

 事业单位收入是指事业单位为开展业务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其他收入等。事业单位的事业性收入也应采用收付实现制核算,在实际收到款项时予以确认。事业单位的经营收入可以采用权责发生制核算,即在提供劳务或者发出商品,且收讫价款或者取得索取价款凭据时予以确认。

 (一)财政补助收入

 财政补助收入是事业单位的主要资金来源,它主要用于核算事业单位按照核定的预算和经费领报关系,收到的由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拨入的各类事业经费。

 收到财政补助收入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 “财政补助收入”科目;缴回时作相反的会计分录。平时本科目贷方余额反映财政补助收入的累计数。

 年终结账时,应将“财政补助收入”科目贷方余额全数转入“事业结余”科目,借记“财政补助收入”科目,贷记“事业结余”科目。

 【案例3-6】

 某事业单位当年收到财政部门补助收入500 000元,该单位进行如下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 500 000

 贷:财政补助收入 500 000

 (二)上级补助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主要用于核算事业单位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收到上级补助收入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上级补助收入”科目。年终将“上级补助收入”科目余额全数转入“事业结余”科目,借记“上级补助收入”科目,贷记“事业结余”科目。年终结账后,“上级补助收入”科目无余额。

 (三)事业收入

 事业收入主要用于核算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中小学的学费收入等。单位收到的从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和部分经财政部门核准不上缴财政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也在“事业收入”科目核算。但收到应返还所属单位的预算外资金,主管部门要通过“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

 收到款项或取得收入时,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贷记“事业收入”科目;对属于一般纳税人的单位取得收入时,按实际收到的价款扣除增值税销项税额,贷记“事业收入”科目,按计算出的应交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经财政部门核准,预算外资金实行按比例上缴财政专户办法的单位取得收入时,应按核定的比例分别贷记“应缴财政专户款”和“事业收入”科目;实行预算外资金结余上缴财政专户办法的单位,平时取得收入时,先全额通过“事业收入”科目反映,定期结算出应缴财政专户资金结余时,再将应上缴财政专户部分扣出,借记“事业收入”科目,贷记“应缴财政专户款”科目。

 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事业结余”科目,借记“事业收入”科目,贷记“事业结余”科目。结转后“事业收入”科目应无余额。

 【案例3-7】

 某事业单位实行预算外资金结余上缴财政专户办法,当年取得预算收入共50 000元。年末结算时,该单位留存20 000元,余款全额上缴财政专户。该单位应进行如下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 50 000

 贷:事业收入 50 000

 借:事业收入 30 000

 贷:应缴财政专户款 30 000

 (四)经营收入

 经营收入主要用于核算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高等院校对企业提供咨询服务收取的服务费。

 事业单位取得经营收入时,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科目,属于小规模纳税人的单位,按实际收到的价款贷记“经营收入”科目;属于一般纳税人的单位,按实际收到的价款扣除增值税销项税额,贷记“经营收入”科目,按计算出的应交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期末,应将“经营收入”科目余额转入“经营结余”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案例3-8】

 某科研机构为小规模纳税人的事业单位。本期销售实验产品一批,含税价11 700元,实验品已经发出,但款项尚未收到。该科研机构应进行如下会计处理:

 假定该单位的经营收入采用权责发生制进行核算

 借:应收账款 11 700

 贷:经营收入 11 700

 (五)附属单位缴款

 附属单位缴款主要用于核算事业单位收到附属单位按规定缴来的款项。单位实际收到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附属单位缴款”科目,发生缴款退回则作相反的会计分录。年终,将“附属单位缴款”科目贷方余额全数转入“事业结余”科目,借记“附属单位缴款”科目,贷记“事业结余”科目。结转后,“附属单位缴款”科目无余额。

 注:事业单位的各类收入中,除了“经营收入”科目的余额应转入“经营结余”科目中外,其他的收入的余额均应转入“事业结余”科目。

 (六)其他收入

 事业单位除上述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以外的收入,如对外投资收益、固定资产出租、外单位捐赠未限定用途的财物、其他单位对本单位的补助以及其他零星杂项收入等。

 其他收入以单位实际收到数额予以确认。取得收入时,事业单位应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收入”科目,收入退回时作相反的会计分录。年末,将“其他收入”科目贷方余额全数转入“事业结余”科目,借记“其他收入”科目,贷记“事业结余”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事业单位的收入来源,如下图所示:

 事业单位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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