耐药结核病,一个紧迫的话题|耐药结核病

来源:会计职称 发布时间:2019-04-04 点击:

  20世纪90年代,结核病在全球范围内“死灰复燃”,这时人们对结核病的耐药问题才开始警觉。时至今日,耐药结核病已成为结核病控制工作的巨大挑战之一,也是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
  
  耐药结核病是怎样发生的
  
  主要有以下两方面的原因:
  1.细菌学原因结核菌在生长过程中可以自发、独立地发生耐药的自然突变,从而降低药物对突变菌的效力。
  2.治疗方面的原因主要是患者不能坚持规律用药和不能完成预定的疗程,在不规律的治疗过程中,敏感结核菌被抗结核药物杀死后,耐药突变菌不断繁殖,于是耐药结核病就产生了。不规律治疗包括:患者不能规律服用全部抗结核药物;医生制订的治疗方案不恰当;治疗时断时续等。
  
  规范治疗才能减少耐药发生
  
  基于以上原因,规范治疗是预防耐药的关键。抗结核用药的基本原则可以用十个字概括――“早期、联合、适量、规律、全程”。普通结核病的治疗时间至少6个月,耐药结核病治疗需1年以上,甚至2年时间。
  如此长时间的服药,无疑增加了患者的经济、精神负担和不依从性。结核病患者需和医务人员密切配合,共同克服治疗期间所发生的问题,合理选用药物,采用适当的剂量、方法和疗程,以预防耐药的产生。
  
  克服药物副作用才能做到“规范”
  
  任何抗结核药物都或多或少地存在一些副作用或不良反应,只是在不同人群的发生频率和表现程度不同而已。有的药物疗效虽然好,但因为导致了不良反应,在用药时不得不放弃,改用疗效可能较差但不良反应较小的药物以组成抗结核治疗方案。目前我国耐药结核病的发病率升高,临床上治疗耐药结核病的化疗方案大多含有4种以上的药物,且有些药物的剂量比常规治疗剂量大,在这种情况下,抗结核药物不良反应发生率会比以前明显增多。
  认真对待和监测抗结核药物引发的不良反应是防止或避免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提高患者依从性的最好措施。
  如果药物不良反应轻微,仅表现为引起肝肾功能、血尿常规、听力视力等轻度异常,可不必停药,在结核病专科医生指导下加用针对控制症状的药物,在继续抗结核治疗的同时密切观察并监测不良反应的变化,必要时可给予辅助治疗或适当调整剂量。
  但是,若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如高热、皮疹、肝功能衰竭、尿少、癫痫等应立即就诊,同时停用所有抗结核药物,住院治疗。待病情控制,各脏器功能恢复正常后,则重新开始化疗。这时,应从产生不良反应可能性最小的药物开始试用,在密切观察下逐一加药。患者应主动配合进行药物不良反应的监测。
  
  防结核耐药,你我共与参与
  
  结核专科医生应向病人介绍所用药物可能会出现的不良反应。
  患者治疗前,病人应向医生汇报本人及家族药物过敏史,避免使用已知过敏的同类药物,汇报过去曾患过的疾病,特别是肝肾疾病、血液病等。用药后,每月至少复查一次。若出现不良反应及时汇报给医生进行相应处理,不应擅自停药或擅自重新服用。
  社区医务人员要经过结核病培训,了解常见不良反应的种类,及时将患者转至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
  家人家人也在治疗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理解患者情感或精神方面的波动,鼓励其严格按照医生的医嘱服药。特别是在病情出现好转时,千万不能自行停药;出现轻度不良反应时,督促其按时服药;每天服药前,询问患者有何不适,必要时可把情况记录下来,以便复诊时咨询医生。
  防止或减少结核菌耐药,需要医生、患者、家属及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唐神结主任每周四全天有特需门诊;张青主任每周一上午、周五下午有专家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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