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景区公安科值班员职责

来源:初三 发布时间:2020-11-17 点击:

 旅游景区公安科值班员职责

  一、公安科实行昼夜值班制度,值班员负责各展厅、展室钥匙管理,每日下午必须与内保员一同进行清场,尤其对展厅内的经营场所要全面检查,并由该场所留守人员签字后锁门。

 二、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协助科(队)领导处理夜间情况和日常事务。不得擅自离岗、脱岗。

 三、监督检查各执勤哨位。科干警查哨必须在午夜后进行方视为有效。每次查哨要求在二号坑北哨、北门二道门、中门及西门四个哨位签字。丽山园区值班查哨按照馆区内值班制度进行,签字地点在石铠甲坑及陵区东北区的夜间哨位处。

 四、在非日间正常工作时间处理报案及接待来访人员,重大事项及案件要及时向科领导汇报

 五、值班期间应爱护值班室的器材、物品,不得损坏丢失,保持值班室整洁卫生,交班时必须把值班室卫生打扫干净方可交班。

 六、做好值班、查哨记录(保存时效 3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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