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中共金堂县委党校办公家具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11877

来源:初三 发布时间:2020-09-30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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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名称:中共金堂县委党校办公家具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金堂政采磋[2019]158 号

 成都·金堂 金堂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中共金堂委委党校

 共同编制 二○一九年十二月

  目

 录

 第 第 1 章

 竞争性磋商邀请 ...................................................................................................... 3

 第 第 2 章

 供应商须知 .............................................................................................................. 6

 2.1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 6

 2.2

 总则 ................................................................................................................................. 11

 2.3

 磋商文件 ......................................................................................................................... 13

 2.4

 响应文件 ......................................................................................................................... 14

 2.5

 成交通知书 ..................................................................................................................... 24

 2.6

 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 25

 2.7

 竞争性磋商工作纪律及要求 ......................................................................................... 27

 2.8

 询问、质疑和投诉 ......................................................................................................... 30

 2.9

 其他 ................................................................................................................................. 31

 第 第 3 章

 响应文件格式 ........................................................................................................ 32

 3.1

 资格性响应文件格式 ..................................................................................................... 32

 3.2

 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格式 ......................................................................................... 40

 3.3

 最后报价表 ..................................................................................................................... 49

 第 第 4 章

 技术、服务要求及其他要求 .................................................................................. 50

 4.1

 技术、服务要求 ............................................................................................................. 50

 4.2 解决争议的方式 .............................................................................................................. 56

 4.3

 满足采购需求的最低要求 ............................................................................................. 56

 第 第 5 章

 磋商办法 ................................................................................................................ 57

 5.1

 总则 ................................................................................................................................. 57

 5.2

 磋商程序 ......................................................................................................................... 58

 5.3

 争议处理规则 ................................................................................................................. 70

 5.4

 评审办法和标准 ............................................................................................................. 71

 5.5

 采购失败情形 ................................................................................................................. 73

 5.6

 确定成交供应商 ............................................................................................................. 74

 5.7

 磋商小组成员义务 ......................................................................................................... 75

 5.8

 磋商小组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 76

 5.9

 磋商纪律 ......................................................................................................................... 76

 第 第 6 章

 合 同草案条款 ........................................................................................................ 78

 3

 第 第1章 章

 竞争性磋商邀请

 成都市金堂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县交易中心”)受中共金堂县委党校的委托,拟对中共金堂县委党校办公家具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欢迎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 项目编号:

 金堂政采磋8 [2019] 158 号 (采购项目编号:

 5101212019000347 )

 二、 项目名称:中共金堂县委党校办公家具采购项目

 三、 资金来源、预 算金额:财政资金,预算金额

 8 10.858 万元。本项目最高限价 8 10.858 万元。

 四、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

 (一)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磋商。

 五、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报价要求

 (一) 采购内容

 具体采购内容见磋商文件 “第 4 章项目技术、服务要求及其他要求”。

 (二) 技术、服务要求 见磋商文件 “第 4 章项目技术、服务要求及其他要求”。

 (三) 报价要求 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要求进行报价。

 六、 磋商文件获取时间 (一)

 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及公告期限:9 2019 年 年 12 月 月 20 日至 9 2019 年12 月 月 26 日。

  (二)磋商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后如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磋商文件的,县交易中心允许其获取,但该供应商如对磋商文件有质疑的,应于自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

 七、 磋商 文件获取方式

 (一)磋商文件免费下载 (按磋商文件要求在系统中成功提交《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后方可参与磋商); (二)供应商要参加磋商,应首先登录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http://www.cdggzy.com/),进入项目采购公告,点击“马上报名”,填写《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并在系统中提交; (三)在项目采购公告下方【采购文件】栏中下载采购文件; (四)咨询电话:028-84923969。

 八、 磋商文件获取地 点:http://www.cdggzy.com 网上下载 九、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北京时间)

 (一)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2019 9 年 年 12 月

 1 31 日上午 9 9: :0 00 至 至 10: : 00 。

 (二)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

 2019 9 年

 2 12 月 月 31 日上午10: : 00 。

 (三)

 供应商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当日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 现场送达指定地点。不接受以电子邮件、传真及邮寄方式等其他方式递交的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县交易中心将拒绝接收未在《成都市采购项目供应商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情况表》中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

 十、 递交 响应文件地点及磋商地点

  金堂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金堂县成金大道 2888 号、成金发展综合六楼)。

 十一、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供应商无需提供财产抵押或第三方担保,凭借政府采购合同可向融资机构申请融资。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附件《成都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关于印发<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成财采[2019]17 号)。

 十二、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一)采购人:中共金堂县委党校

 地址:金堂县赵镇金龙路 92 号 邮编:610400 联系人:马老师 联系电话:13550208658 (二)集中采购机构:金堂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

 金堂县成金大道 2888 号、成金发展综合 7 楼

 邮编:610400 联系人:严老师 联系电话:028-84923969

 第 第2章 章

 供应商须知

 2.1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预算 本项目采购资金预算为 8 10.858 万元。

  2.

 最高限价 本项目可最高限价为人民币 8 10.858 万元 。

 供应商最后报价高于此最高限价的则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4.

 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详见第5章) 5.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最后报价低于本项目最高限价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最后报价算术平均价40%,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否则无效。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资产负债表、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或者书面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

  处理。

 6.

 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最后报价给予 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7.

 监狱企业 1、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对监狱企业的最后报价给予 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8.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1、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最后价格给予 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9.

 磋商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0 2000 元整。

 交纳方式:银行电汇或转账,或投标保函(电子投标保函、纸质投标保函)。

 (说明:不接受现金现场交纳或现金存入银行的方式交纳)。

 一、银行 电汇或转账 方式 交 纳

 (一)收款账户 户名:金堂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账号:投标人登录成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系统(https://www.cdggzy.com/)按项目包件报名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

  开户行:工行金堂支行 (二)重要提示 1、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 2、投标人应按《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中系统自动生成的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3、投标保证金应一次性足额交纳(如有分包,则应按投标包件分别一次性交纳); 4、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户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若为联合体参加投标的,由系统中提交《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成功的投标人交纳。

 二、投标保函方式交纳

 (一)电子投标保函方式交纳(9 2019 年 年 2 12 月 月 1 1 日后可使用电子投标保函系统)

 1、供应商如需使用电子投标保函,应在成功提交《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后,选择电子投标保函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或在系统已报名项目中选择。

 2、供应商选择开具电子投标保函的金融机构。选择金融机构后,系统自动跳转至对应金融机构电子投标保函申请界面,供应商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申请。

 3、重要提示:

 (1)如有分包,应按投标包件分别出具电子投标保函; (2)电子投标保函的受益人为金堂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3)电子投标保函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保函申请人、项目名称(如有分包,还应写明投标包件名称)、担保金额、保函有效期; (4)担保金额不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保证金交纳金额; (5)电子投标保函的有效期应算至投标有效期后三十日; (6)电子投标保函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推送至市公资交易中心系统(投标截止时间后推送的,视为无效保函); (7)保函申请人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若为联合体参加投标的,

  由系统中提交《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成功的投标人为保函申请人。

 (二)纸质投标保函方式交纳

 1、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金融机构出具的纸质投标保函原件送达开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保函将被拒绝接收。

 2、重要提示:

 (1)如有分包,应按投标包件分别出具纸质投标保函原件; (2)纸质投标保函的受益人为金堂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3)纸质投标保函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如有分包,还应写明投标包件名称)、项目编号、担保金额、保函的有效期、银行担保的内容(即:如因投标人原因发生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况,由银行向受益人足额支付投标保证金); (4)担保金额不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保证金交纳金额; (5)纸质投标保函的有效期应算至投标有效期后三十日; (6)保函申请人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若为联合体参加投标的,由系统中提交《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成功的投标人为保函申请人; (7)出具纸质投标保函的金融机构为银行业金融机构、专业担保机构、保险机构。

 :

 注:

 有效 投标 保证金 情形详见投标人须知“9 2.4.9 投标保证金 ”。

 。

 10.

 履约保证金 详见供应商须知 2.6.4 11.

 对磋商文件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以及评向采购人提出,并由采购人按相关规定作出答复(详见供应商须知 2.8)。

  分办法及标准的询问、质疑 12.

 对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采购过程及成交结果的询问、质疑 向县交易中心提出,并由县交易中心按相关规定作出答复(详见供应商须知 2.8)。

 13.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成都市金堂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

 028-84151055

 14.

 响应文件份数 资格性响应文件和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分别一式二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15.

 响应文件有效期 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 90 天。

 16.

 响应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详见供应商须知 2.4.11 17.

 响应文件的包装、密封、标注 详见供应商须知 2.4.12 18.

 评审情况公告 所有供应商响应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的总得分和分项汇总得分情况、评审结果等将在“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19.

 成交通知书领取 成交结果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请成交供应商凭介绍信及身份证复印件到成都市金堂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7楼领取成交通知书。

 联系电话:028-84923969 地址:金堂县成金大道 2888 号、成金发展综合 7 楼。

 20.

 合同签订地点 中共金堂县委党校

  21.

 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向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成都市金堂县财政局备案政府采购合同。

 22.

 强制节能

 采购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 2019 〕9 9 号)的规定,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的品目清单,若本项目涉及的产品的品目属于政府采购强制节能品目清单,则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 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强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23.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中小企业供应商无需提供财产抵押或第三方担保,凭借政府采购合同可向融资机构申请融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附件详见《成都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关于印发〈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成财采[2019]17 号)。

 24 进口产品(如采购内容中涉及货物采购的)

 磋商文件中未载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产品,拒绝进口产品的报价。磋商文件中载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产品,允许国产产品参与竞争。

 2.2 总则

 2.2.1 适用范围

 一、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竞争性磋商邀请中所叙述项目的采购。

 二、 本磋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由采购人或县交易中心享有。磋商文件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技术、服务要求及其他要求以及评审办法及标准由采购人负责解释。除上述磋商文件内容,其他内容由

  fg 县交易中心负责解释。

 2.2.2 有关定义

 一、 “采购人”、“甲方”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金堂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竞争性磋商项目的采购人是中共金堂县委党校。

 二、 “供应商”系指在系统中成功提交《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拟参加竞争性蹉商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乙方”系指本项目的成交供应商。

 三、 本磋商文件各部分规定的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而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间届满的最后一天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

 2.2.3 磋商文件中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不包括本数。

 2.2.4 合格的供应商

 合格的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 符合竞争性磋商邀请第四条规定的条件; 二、 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邀请”中第六、七、八条规定。

 2.2.5 参加竞争性磋商的费用

 无论磋商采购的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

 2.2.6 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磋商。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县交易中心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2.3 磋商文件

 2.3.1 磋商文件的构成

 一、竞争性磋商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磋商的依据,同时也是评审的重要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用以阐明采购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磋商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本磋商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一)竞争性磋商邀请; (二)供应商须知; (三)响应文件格式; (四)技术、服务要求及其他要求; (五)磋商办法; (六)合同草案条款。

 二、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所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承担。

 2.3.2 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一、 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县交易中心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二、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或县交易中心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县交易中心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 5 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2.4 响应文件

 2.4.1 响应文件的语言

 一、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县公资交易中心就有关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所附或引用的外文资料,应翻译成中文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则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二、 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若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外文资料未翻译成中文,则磋商小组可将其视为无效材料。

 2.4.2 计量单位

 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响应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2.4.3 报价货币及报价要求

 一、 报价一律以人民币币种报价。采购人不接受任何非人民币币种的报价。

 二、 供应商要按报价表(统一格式)的内容填写产品单价、总价、最后报价及其他事项。

  三、 供应商的报价为成本项目所有采购内容的价格(包括本采购项目涉及的等全部费用)。

 2.4.4 联合体

 一、 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参加磋商的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磋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的,应提供联合体协议原件,且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中第(一)条至第(二)条的要求。

 二、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参加磋商的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招标采购单位。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参加磋商,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磋商。

 三、 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参加磋商的全权代表,负责参加磋商的一切事务,并承担参加磋商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四、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五、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不 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磋商。

 2.4.5 知识产权

 一、 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二、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三、 供应商如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响应文件中

  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四、 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2.4.6 响应文件的组成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一、资格性响应文件:用于磋商小组资格性审查; 二、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用于供应商与磋商小组磋商; 三、最后报价文件(最后报价格式由磋商小组提供)。

 2.4.6.1 资格性响应文件

 一、 供应商资格申明的函; 二、 声明; 三、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四、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响应文件均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可不提供); 五、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六、 供应商应提供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1)

 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或法人证书(正本或副本)复印件; (2)

 2018 会计年度资产负债表复印件(说明:1.供应商成立时间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复印

  件;2.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 2018 会计年度资产负债表复印件,或提供供应商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原件。); (3)

 供应商缴纳2019年任意时段的社保的银行电子回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说明: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可以提供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书原件); (4)

 供应商缴纳2019任意时段的税收的银行电子回单或者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的复印件(说明: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可以提供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的承诺书原件); (5)

 采购人对供应商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无特殊要求,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即可,可不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6)

 采购人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特殊要求,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即可,可不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7)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两面均应复印)或护照复印件(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按此提供); (8)

 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说明:1、身份证两面均应复印;2、响应文件均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可不提供)。

 2.4.6.2 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

 一、 报价表; 二、 分项报价明细表; 三、 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签字盖章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则不享受价格扣除,且不影响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

  四、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未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签字盖章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则不享受价格扣除,且不影响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 五、 报价产品技术性能、技术参数和配置的详细描述; 六、 承诺函。

 七、售后服务及承诺。

 2.4.6.3 最后报价文件

  参加最后报价的供应商按磋商小组提供的《最后报价表》提供最后报价。

 2.4.7 响应文件格式

 一、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 3 章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

 二、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2.4.8 最后报价

 一、 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采购项目要求的价格体现,包括供应商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二、 供应商每种货物及服务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响应处理。

 三、参加最后报价的供应商按磋商小组提供的《最后报价表》提供最后报价。

 2.4.9 磋商保证金 一、有效投标保证金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银行电汇或转账方式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应满足以下条件:

 1、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 2、投标保证金已交纳至投标人的《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中系统自动生成的账号; 3、投标保证金金额不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金额,且为一次性交纳(如有分包,则应按投标包件分别一次性交纳); 4、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户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系统中提交《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成功的投标人交纳。

 5、投标人不存在向其他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虚拟账号交纳保证金的情况以及不存在其他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向投标人的虚拟账号交纳保证金的情况。

 上述情形以市公资交易中心系统生成的《采购项目供应商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情况表》为准判定其有效性。如遇停电或系统故障等特殊情况,将在开标后封存投标文件,待系统恢复后,以系统生成的《采购项目供应商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情况表》为准判定其有效性。

 (二)有效电子投标保函应满足以下条件:

 1、如有分包,应按投标包件分别出具电子投标保函; 2、电子投标保函的受益人为金堂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3、电子投标保函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保函申请人、项目名称(如有分包,还应写明投标包件名称)、担保金额、保函有效期; 4、担保金额不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保证金交纳金额; 5、电子投标保函的有效期应算至投标有效期后三十日;

  6、电子投标保函应在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推送至市公资交易中心系统(投标截止时间后推送的,视为无效保函); 7、保函申请人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若为联合体参加投标的,由系统中提交《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成功的投标人为保函申请人。

 上述情形以系统生成的《采购项目供应商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情况表》和推送至系统的电子投标保函为准判定其有效性。如遇停电或系统故障等特殊情况,将在开标后封存投标文件,待系统恢复后,以系统生成的《采购项目供应商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情况表》和推送至系统的电子投标保函为准判定其有效性。

 (三)有效纸质投标保函应满足以下条件:

 1、如有分包,应按投标包件分别出具纸质投标保函原件; 2、纸质投标保函的受益人为金堂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3、纸质投标保函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如有分包,还应写明投标包件名称)、项目编号、担保金额、保函的有效期、银行担保的内容(即:如因投标人原因发生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况,由银行向受益人足额支付投标保证金); 4、担保金额不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保证金交纳金额; 5、纸质投标保函的有效期应算至投标有效期后三十日; 6、保函申请人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若为联合体参加投标的,由系统中提交《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成功的投标人为保函申请人; 7、出具纸质投标保函的金融机构为银行业金融机构、专业担保机构、保险机构。

  上述情形以投标人递交给县交易中心的纸质投标保函原件为准判定其有效性。

 (四)如投标人以多种方式交纳了投标保证金,任一方式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有效投标保证金条件即可。

 二、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间: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原路径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原路径无息退还。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无息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若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如投标人已经交纳投标保证金,应在终止采购活动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如投标人可能存在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县交易中心将暂不予退还,待有关部门出具认定结果后处理。

 三、投标保证金退还方式:

 (一)以银行电汇或转账方式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县交易中心将原路径退还至银行。

 (二)以电子投标保函方式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县交易中心将退还至金融机构。

 (三)以纸质投标保函方式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县交易中心将纸质投标保函原件退还至投标人(退还时投标人应提交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一)开标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修改或撤销投标文件;

  (二)在采购人确定中标人以前放弃中标候选资格的; (三)投标人在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规、违纪和违法的行为; (四)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人资格的; (五)由于中标人的原因在规定期限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签订合同的。

 2.4.10 响应文件有效期

 一、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90 天。响应文件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期限的或不作响应的,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2.4.11 响应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一、 , 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 资格性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

 二、 , 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 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

 三、 响应文件统一用 A4 幅面纸印制(表、图及证件可以除外)。

 四、 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正式授权的代理人在磋商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或加盖公章。响应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 注:所有要求盖公章的地方都应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章(鲜章),不 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 五、 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六、 响应文件的正、副本应装订成册(不能使用订书钉或活页夹装订,不能是散页;对响应文件的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除外)。

 七、 响应文件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说明:1、磋商文件中要求提供复印件证明材料的,包含原件的影印件或复印件。2、磋商文件中要求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所在页按要求加盖了公章或复印件为多页但至少有一页按要求加盖了公章的,视为满足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要求。3、要求提供复印件的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辨。)

 2.4.12 响应文件的包装和密封、标注

 一、 资格性响应文件,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应分别单独包装、密封和标注。

 二、 每一个密封包装的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以及资格性响应文件或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2.4.13 响应文件的递交

 一、 资格性响应文件和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二、 因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推迟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的,按县交易中心书面通知修改的时间递交。

 三、 采购人或者县交易中心收到响应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响应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开启响应文件。

 四、 出现下列情形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一)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

  (二)未在《采购项目供应商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情况表》中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 (三)未按 2.4.12 进行包装、密封、标注的响应文件。

 五、 项目技术、服务要求及其他要求磋商结束后,供应商按磋商小组提供的《最后报价表》提交最后报价。

 2.4.14 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一、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但该补充、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指定地点。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二、 补充、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署并盖供应商公章。补充、修改的书面通知应按第 2.4.11 条、第 2.4.12 条的要求进行签署、密封、标注,并在密封包装的最外层标明“补充、修改响应文件”。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2.5 成交通知书

 一、成交通知书为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如果出现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将以公告形式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成交通知书将自动失效,并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二、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成交结果公告发出后,成交供应商自行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应凭介绍信及身份证复印件到成都市金堂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7 楼刘老师领取成交通知书。

 2.6 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6.1 签订合同

 一、 成交供应商在收到县交易中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 30 天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因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供应商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二、 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原件一份交县财政局备案,同时将合同原件一份交县交易中心存档。

 三、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四、 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成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内容。

 五、 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

 2.6.2 合同分包和转包

 2.6.2.1 合同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2.6.2.2 合同转包

 一、严禁成交供应商将本项目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将本项目转给他人或者将本项目全部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他人的行为。

 二、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6.3 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的权利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2.6.4 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无履约保证金 2.6.5 合同公告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2.6.6 合同备案

 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应在 7 个工作日内按成都市金堂县财政局的要求完成合同备案工作。

 2.6.7 履行 合同

 一、 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二、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及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6.8 验收

 采购人应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 号)的要求组织验收。

 2.6.9 资金支付

 采购人按财政部门得有关规定及采购合同的约定进行支付。

 2.7 竞争性磋商工作纪律及要求

 2.7.1 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

 供应商参加磋商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 (三)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四)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最后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六)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七)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户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若不一致的,或多家供应商交入同一账户的,县交易中心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系统中提交《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成功的投标人交纳。

  二、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三、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四、 与采购人或县交易中心、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五、 向采购人或县交易中心、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六、 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七、 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八、 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九、 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十、 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十一、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未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不良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如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十二、 在行贿犯罪信息查询期限内,根据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 十三、 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十四、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一至十二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认定供应商响应文件无效或不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或者取消

  成交资格或认定成交无效。

 2.7.2 保密

 一、 不得透露有关在系统中成功提交《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的潜在供应商的任何情况。

 二、 有关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合同授予意向等情况都不得对外透露。

 2.7.3 回避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包括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一)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二)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三)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四)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五)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2.8 询问、质疑和投诉

 一、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 94 号令)的规定办理。

 二、供应商询问、质疑的对象 (一)供应商对磋商文件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以及评标标准应当一次性提出询问或质疑的,应向采购人提出; (二)供应商对除上述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采购过程及中标结果应当一次性提出询问或质疑的,应向县交易中心提出。

 三、供应商提出的询问,应当明确询问事项,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由供应商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四、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当准备的资料 (一)质疑书正本 1 份,副本 2 份(如果涉及更多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数量的副本); (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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