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一家亲帮扶计划

来源:初二 发布时间:2020-09-16 点击:

  民族一家亲帮扶计划

 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是贯彻落实习总书记重要 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民族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

 以下内容是本人为您精心整理的民族一家亲帮扶计划,欢迎

 民族一家亲帮扶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 新疆工作的大政方针和自治区党委关于推进民族团结工作 的要求,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印发〈关于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村 ( 社区) 创建活动的意见〉的 通知》(新党办发〔XX〕20号)精神及《中共天山区委员会 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民族团结模范单位创建活动的实施 方案》 (区党发〔 XX〕 9 号)要求,大力加强民族团结,促进 各族群众相互交流,不断巩固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 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打牢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基础, 经研究,决定在厅机关及直属单位开展民族团结模范单位创 建活动。现就开展好此项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 以现代文化为引领,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 同繁荣发展主题,大力弘扬“爱国爱疆、团结奉献、勤劳互 助、开放进取”的新疆精神和“爱岗敬业讲奉献,攻坚克难 敢担当”的新疆国土资源精神,不断增强国土系统各族干部 职工维护民族团结的自觉性,进一步巩固各民族和睦相处、 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良好局面,为实现我区社会稳定和长 治久安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二、工作目标 创建天山区民族团结模范单位,乌鲁木齐市级民族团结 模范单位。

 三、创建范围 厅机关各处室,厅机关服务中心、国土资源咨询研究中 心、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办公室、 国土资源管理干部培训学校、地质勘查基金项目管理中心、 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均参加厅统一创建,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 接受社区创建工作检查 ; 国土资源规划研究院、国土资源信 息中心、征地事务中心、地质环境监测院等单位接受所在社 区的民族团结创建工作检查。四、组织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国土资 源厅民族团结模范单位创建活动领导小组。五、创建内容

 ( 一 ) 领导班子政治坚强。在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社会稳 定等大是大非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带头说有利于民 族团结的话,做有利于民族团结的事,带头学习宣讲党的民 族宗教政策,较好地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 及时稳妥地处理民 族关系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带领干部职工维护祖国统一和社 会稳定,反对暴力恐怖、民族分裂势力和宗教极端势力的渗 透和破坏。( 二 ) 民族团结氛围浓厚。各族干部在工作中自觉学习贯 彻落实党和国家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干部职工主动发声、 亮明态度, 自觉抵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 坚决反对民族分裂, 敢于同影响和损害民族团结的言行作斗争,积极主动防范和 检举各种渗透、破坏、分裂活动 ; 没有因散布不当言论而引 发影响民族团结的事件,切实巩固好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 局面。( 三 ) 各民族间相处融洽。

 单位上下、 处室内部风清气正、 积极向上、和谐友善、团结奋进,各族干部职工之间相处融 洽,互相学习、互相包容、互相帮助 ; 领导干部主动与干部 职工谈心交心,及时了解掌握思想动态和生活状况,切实提 高认识、化解矛盾、融洽关系。( 四 ) 热情服务各族群众。

 从自身职能出发, 主动办实事、 办好事、解难题,特别是服务和窗口单位做到言语文明、行 为规范、热情周到,没有因言语不当、服务不周引发影响民 族团结的事件。积极开展对特困少数民族群众 (家庭 )“一助一”、“多助一”的结对帮扶送温暖活动,定期走访慰问,切 实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 五 ) 宣传教育扎实有效。定期组织本处室 ( 单位 ) 干部职 工学习民族宗教政策理论和《新疆民族团结教育条例》 、《新 疆民族区域自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党中央、自治区 党委关于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重大决策部署 ; 加 强新疆“三史”教育,开展“热爱各族人民, 建设美好新疆” 、 “民族团结,从我做起”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着力宣传马 克思主义“五观” 、“四个认同” 、“三个离不开” ,做到“一 项不漏, 一人不缺”,受教育面达到 100%;开展向民族团结模 范人物的学习活动,深入挖掘、培育、宣传身边的民族团结 先进典型。( 六 ) 创建活动丰富多彩。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和工作特点, 积极开展特色鲜明、形式多样的创建活动,依托“民族团结 教育月”、“公民道德建设月” ,开展新疆历史知识竞赛、民 族团结诗歌朗诵会、结对子“学双语”等活动,争做“最美 新疆人”,争当“民族团结先进模范” 。( 七 ) 维稳措施落实有力。认真落实厅维稳机制,严格执 行各类应急方案和值班执勤制度,切实履行维稳责任 ; 积极 做好群防群治工作,确保本处室 (单位 )无“三非”活动 (非 法宗教活动、非法宗教出版物、非法宗教网络传播活动 ) 及 影响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的事件发生。六、创建步骤

 ( 一 ) 宣传动员阶段 结合实际制定创建工作计划,明确 创建目标、任务、措施,安排部署民族团结模范单位创建各 项工作任务,定期组织学习相关文件精神,组织参加各类民 族团结创建活动,充分调动干部职工参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 和主动性,营造创建民族团结模范单位的浓厚氛围。( 二 ) 全面实施阶段 组织学习民族团结的相关法律法规, 加强新疆“三史”教育 ; 结合“访惠聚”活动,开展汉族与 少数民族干部结对子“学双语”活动 ; 开展新疆历史知识竞 赛和民族团结诗歌朗诵会等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 ; 开展“根 连根 手足情”结对帮扶送温暖活动。( 三 ) 考核验收阶段 按照《厅民族团结模范单位创建活 动考评标准》 ,在创建处室 ( 单位 ) 开展自查自评的基础上, 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检查考核、初评初审,报创建 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后,评选厅民族团结模范处室 ( 单位) 。未 通过民族团结模范处室考评的处室取消文明处室评选资格。( 四 ) 巩固提高阶段 认真总结、梳理分析工作中存在的 问题和漏洞,进一步完善民族团结模范创建工作各项机制, 不断推动厅民族团结模范单位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七、工作要求

 ( 一 ) 健全组织,强化领导。各处室 ( 单位 ) 负责同志要高 度重视,将创建工作作为今后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加强组 织领导。各处室要安排专人具体负责,结合实际制定创建计 划,并按要求抓好落实。根据考评标准,按季度上报创建活 动小结。( 二 ) 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板报、电子屏和厅 门户网站等平台以及手机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大力宣传党 的民族宗教政策、民族团结重大意义,形成自觉维护民族团 结的良好氛围。( 三 ) 突出重点,讲求实效。要根据国土资源工作特点和 行业优势,着力探索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真正使创建活 动贴近实际、贴近群众、富有特色,不断增强创建活动的吸 引力和感染力,切实把创建民族团结模范单位活动作为一项 长效机制常抓不懈,确保活动扎实推进。民族一家亲帮扶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总书记系 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新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贯 彻落实自治区深入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总目标 再动员会议精神, 根据《自治州关于开展 “民族团结一家亲” 活动的实施方案》 (伊州党办厅字〔 XX〕50 号)要求,结合奎 屯市实际,制定本方案。一、着眼战略全局,认识重要意义 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是贯彻落实习总书记重要 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民族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 是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有 力抓手和载体,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 肉联系的有效渠道,是保障改善民生、凝聚争取人心的迫切 需要,对于加强民族团结、巩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 创建成果、实现民族团结创建全覆盖、营造民族团结浓厚氛 围,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国家安全、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夯 实基层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全 市各单位 (部门) 、广大干部职工要充分认识开展“民族团结 一家亲”活动的重要意义,认真落实自治区、自治州关于开 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的重要部署,深刻领会陈全国书 记在“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动员会上的讲话精神,严格按 照市委的统一安排,切实增强做好民族团结工作的思想自觉 和行动自觉,把各族群众紧密地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二、把握基本要求,明确主要任务

 ( 一 ) “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总体要求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 “三 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 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 民族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全面贯彻 落实党的民族政策,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和 陈全国书记在自治区深入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 总目标再动员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充分发挥广大干部职工和 各族群众的主体作用,促进各族群众相互了解、相互尊重、 相互包容、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帮助,不断增进各民 族之间的感情,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和睦 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 努力建设团结和谐、 繁荣富裕、 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的奎屯。通过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教育引导全市各族 干部群众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增强“五个认同” 观念,人人都要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民族团结,像珍 惜自己的生命一样珍惜民族团结,自觉融入到各族群众“共 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环境中去,使全市各族人民像石 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努力形成单位争创民族团结进步模 范集体,人人争当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人人自觉维护民族团 结,人人坚决维护社会稳定的社会氛围。通过持续开展“民 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在全市各族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下, 使奎屯的民族团结恢复到历史最好时期。( 二 ) “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主要任务

 通过集中学习、座谈讨论、知识竞赛、小品大赛、文 艺演出等形式,学习宣传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宣传 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宣传国家法律法规,通过宣传祖 国的变化、新疆在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后的变化、百 姓衣食住行用的变化、身边人的故事等方式宣传党的各项惠 民便民政策措施,让各族群众感受到以习同志为总书记的党 中央的关怀厚爱,感受到全国各族人民的无私支援,感受到 祖国大家庭的温暖。加强法律法规尤其是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宣传,普及法

 律知识,提高全民法治意识,营造法治环境 ; 通过反暴力、 反恐怖宣讲,组织参观监狱、 “现身说法、反哺社会”宣讲 等形式,做好“去极端化”宣传教育工作,教育引导各族群 众擦亮眼睛,明辨是非,提高抵御民族分裂主义和宗教极端 思想渗透能力,坚决与“三股势力”作斗争 ; 多管齐下、综 合施策,完善宗教事务管理工作机制,要充分发挥街道党工 委、社区党支部的作用,充分发挥清真寺和宗教活动教育管 理服务管委会和宗教活动场所教育管理服务片区管委会的 作用,充分发挥社区党员、退休职工、志愿者的作用,充分 发挥楼栋长、单元长、十户长的作用,把依法管理、民主管 理、社会管理结合起来,协调推进宗教人士、宗教活动、宗 教场所、信教群众的教育管理服务,加强入户走访排查,做 好“起名、割礼、婚礼、葬礼”四项活动服务管理,特别是 要做好“起名、念尼卡、葬礼、为亡人过乃孜尔”等活动的 服务管理。在落实好“三有三抓三做” ( 有固定人员,有充足资 金,有良好工作环境和设备 ; 抓氛围、抓活动、抓选树 ; 做好 计划、做好督查、做好考核 ) 要求的基础上,深入开展“民 族团结一家亲”活动,通过悬挂横幅、制作展板、张贴宣传 标语和粉刷民族团结墙体画、墙体标语,电子屏滚动播放民 族团结内容,在城市主干道、小广场、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 营造浓厚的民族团结氛围 ; 在民族团结“九进” 活动 (进机 关、进街道、进村、进企业、进学校、进军营、进宗教活动场所、进团场连队、进景区 ) 全覆盖上下功夫,每个单位都 要按照伊犁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点“八个一” ( 一个优 秀的解说员、一部高质量的专题片、一份精炼的汇报材料、 一套完善的档案资料、一个浓厚的宣传氛围、一套顺畅的观 摩流程、一个突出的工作亮点、 一个精美的宣传折页 ) 要求, 结合单位实际和考核细则,按照示范点要求营造人人参与民 族团结进步工作的浓厚氛围。通过讲“民族团结一家亲”故 事、出版“民族团结一家亲”画册等形式,推动多层次、多 方位的交往互动,引导各族群众共同学习在一起、生活在一 起、工作在一起、 融合在一起, 为形成你中有我、 我中有你、 各族人民一家亲的社会氛围多做工作。积极帮助“一对一”结对认亲户,解决生产生活中的 实际困难,发自内心地把他们当朋友、当亲人,把他们的困 难当作自己的困难, 想他们所想, 急他们所急, 谋他们所需, 帮助他们尽快改善生活,提高生活水平。积极为“四个努力实现” 和“一个良好局面” 做贡献。

 通过结对认亲活动,争取人心、凝聚人心、团结群众,努力 实现奎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到 2020 年同全国一道全面 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奎屯生态环境保持良好,开创奎屯社会 稳定和长治久安的良好局面。三、确定参与范围,丰富活动内容

 ( 一 ) 参与范围

 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学校,驻市单

 位、部队、企业。奎屯 - 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参照执行。

 ( 二 ) 活动内容

 结对认亲。汉族同志联系基层少数民族群众,少数民 族同志联系基层汉族或少数民族群众,汉族同志也可以联系 汉族群众。结对认亲要本着雪中送炭、解忧帮困的原则,把 困难家庭、“四老”人员、宗教人士、思想工作任务重、失 联人员和重点人员亲属、流动人口以及文化程度不高、特殊 群体作为结对认亲的重点。结对认亲本着务实管用有效的原 则,对原第一书记、第一主任和单位结对帮扶的困难户原则 上不做调换,市四套班子领导带头与各族群众广泛交朋友, 至少与 1户以上其他民族群众家庭结对认亲。

 市机关单位 ( 部 门) 各级干部与 1 户以上其他民族群众家庭结对认亲,可在 单位“访惠聚”联系社区 (村) ,也可与单位干部之间结对认 亲。各类学校开展学校之间、班级之间、教师之间、师生之 间结对认亲活动,大力开展“六进” ( 进处室 进教研室、进 班级、进宿舍、进食堂、进家庭 ) “三进两联一交友” ( 进班 级、进宿舍、进食堂,联系学生、联系家长,与学生交朋友 ) 和“十二同” ( 学习同步、语言同学、课间同乐、用餐同桌、 住宿同舍、竞技同场、歌舞同台、节日同庆、困难同渡、民 俗同尊、制度同守、和谐同创 ) 活动,加强各学校之间的工 作管理交流、班级之间的互动互学交流、教师之间的教学经 验交流、师生之间的思想帮带交流,促成教育系统各族师生 之间的“大融合” 。驻市部队、公安队伍开展与街道 ( 乡)、 社区( 村)等基层单位之间的“根连根、骨肉情”结对帮扶认 亲活动,确保军地警民相互有联系、有沟通、有互动 ; 驻市 单位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统一部署开展结对认亲活动 ; 企业全 体干部职工要开展内部民汉职工之间、企业与企业之间、企 业与街道 (乡)、社区 (村)等基层单位之间的结对认亲活动。

 企业管理部门负责所管辖企业开展 “民族团结一家亲” 活动。经常走访。坚持每两个月开展 1 次与结对认亲户见面 交流活动。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要结合调研活动积极开展走 访; 正科级及以下干部要合理安排时间,积极开展进村入户、 走访慰问活动 ; 各单位 (部门 )要统筹安排好见面交流活动。

 扎实推进“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开展,不给结对认亲户增 负担、添麻烦。要充分利用电话、 QQ微信、易信等各种途径,经常通话、聊天谈心,切实了解和掌握家庭成员的思想 动态、生产生活状况。

 互学语言。要鼓励各族干部群众互相学习语言,少数 民族干部群众要学好用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汉族干部群众 学习和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各族干部群众都要自觉学习 民族宗教基本知识,相互尊重民族风俗习惯。关爱帮扶。要采取有效措施,因地制宜,因人施策, 帮助结对认亲户选准致富门路、解决实际困难,努力帮助解决困难家庭的就学、就医、就业等问题,让他们切实感受到 党和政府的关怀与温暖。

 开展活动。在结对认亲的基础上,各单位 (部门) 要从

 实际出发,发挥优势、突出特色、注重实效,积极组织本单 位( 部门)干部职工开展形式多样、 内容丰富、寓教于乐的“民 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广泛开展民族团结“六互”活动 ( 互吃一次饭、互送一件小礼品、互办一件小事、互教一项小技 术、互提一个醒、互学一句话 ) ,与结对户照一张合影,并 摆在办公桌上 ; 建一本结对工作手册,记录每一次的活动开 展情况。原则上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每月开展 1 次,学校每 周开展 1 次,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活动,带头与各族干部职 工交往交流、融洽感情、增进友谊。表彰激励。一年一总结,一年一表彰。对开展“民族 团结一家亲”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及时表 彰奖励,对表现突出的优先提拔使用。四、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推进责任

 ( 一 ) 提高认识,广泛动员。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 动是事关奎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一项系统工程、社会工 程、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各单位 ( 部门 ) 要高度重视,广泛 动员,层层召开动员大会, 积极发动, 开展活动, 形成合力。( 二 ) 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单位 ( 部门 ) 要把“民族团 结一家亲”活动摆上重要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奎屯市成立“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 公室设在市委统战部 (民宗委 ) ,负责统筹协调此项工作。市 委组织部要重点做好对象确定、人员统计和结对认亲户的登 记工作,确保全市所有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全部参加“民 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做到“不少一人,全员参与” 。( 三 ) 统筹规划,稳步推进。各单位 ( 部门 ) 要建立健全工 作机构,结合实际,与扶贫帮困等活动相衔接,制定好活动 规划、完善好活动方案、明确措施、稳步推进。奎屯市党政 机关要先行一步,立即行动、结对认亲、上门走访 ; 各级领 导干部要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率先垂范, 带头开展好“民 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各类学校、医院等相关单位也要结合 工作实际分批逐步推进,科级以上干部职工在 11 月底之前 完成结对认亲工作,开展走访慰问,其他干部在 12 月底之 前完成结对认亲,并开展走访入户活动。( 四 ) 建章立制, 保持常态。

 建立完善“民族团结一家亲” 活动工作机制,明确活动的目标、任务,实现常态化、长效 化、制度化 ; 建立联系档案和台账,完善直接联系服务群众 制度。(五)及时总结,宣传引导。各单位 (部门 )要及时发现、 认真总结“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不 断提升活动水平。市委宣传部要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的作 用,大力宣传自治区和自治州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以及市 委、政府的举措,大力宣传“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的先进 经验、积极成效,大力宣传活动中涌现出的典型模范、优秀 事迹,在全市上下形成学习典型、争做典型、创先争优的社 会浓厚氛围。( 六 ) 加强督导,推进落实。市“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 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组织、绩效办等有关部门,对各单位 ( 部门 ) 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 活动情况进行定期督促指导 各单位党组织负责本单位活动开展情况督查 ; 开发区、各街 道、开干齐乡、教育局负责本单位及行政和行业管理范围内 活动督查,确保层层抓落实 ; 对各级领导干部开展活动情况 将进行随机抽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通报活动开展情况。各单位 (部门 ) ,驻市部队、兵团七师、驻市单位要结合 各自实际,制定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实施方案,并 于 11 月 8 日之前报市“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领导小组办 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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