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用低价药挂网采购及日常管理操作办法

来源:初二 发布时间:2020-09-06 点击:

 常用低价药挂网采购及日常管理操作办法 一、文件依据 (一)《关于印发做好常用低价药品供应保障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卫药政发〔14〕号); (二)《关于做好常用低价药品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药政发〔2014〕36号); (三)《关于改进低价药品价格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改价格〔2014〕856 号); (四)《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改进低价药品价格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沪价费〔2014〕22 号) (五)《关于做好本市常用低价药品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沪人社医发〔2015〕14 号)。

 二、申报范围 低价药品挂网采购的范围是国家及 AA 市发改委公布的低价药品清单内品种,且日均费用标准(以挂网参考零售价计算)不超过 3 元的西药,日均费用标准不超过 5 元的中成药(以下简称“常用低价药”)。

 三、受理机构 AA 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以下简称“市药事所”)是受理和公布药品生产企业申报常用低价药信息的工作机构。

 四、申报流程 (一)申报主体 药品生产企业(进口药品为国内总经销商或总代理商)是申报常用低价药挂网采购的主体。

 (二)申报方式 由企业通过 AA 阳光医药采购网(www.********)申报挂网采购。

 1、基础信息登记系统

 企业按系统要求如实申报相关信息。市药事所社会服务科对企业提交的信息初步审查,资料齐全且符合规定的进入医药信息挂网登记系统。资料上传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社会服务科说明理由后退回企业重新填报。

 2、医药信息挂网登记系统 企业自助申请电子编号和登录密码,并上传药品生产企业加盖公章的委托书照片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照片(附件 1)。社会服务科原则上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激活账户。企业通过电子编号和登录密码进入“低价药申报”模块,上传如下信息:

 (1)、挂网参考采购价(挂网参考零售价按规定加价率加成后自动生成); *(2)、国家低价药品清单内的外省市低价药品挂网证明材料

 *(3)、常用低价药挂网登记书(附件 2); *(4)、2 年内产地省级药监部门出具的企业产品无质量不合格记录的证明材料。

 (*格式要求: 图像请先作预处理。要求照片大小不能超过 2M;如提供扫描文件PDF,要求文件大小不能超过 4M。文件格式不限,均可清晰辨识。(1)、(3)、(4)为必填信息。)

 (三)公示和公布 市药事所在 AA 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信息网上公示企业申报信息。公示无异议的药品,将通过 AA 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网正式对外公布。

 (四)办理周期 市药事所将常用低价药挂网采购纳入日常管理工作。企业申报后定期公示及公布结果。

 五、日常管理 (一)信息动态维护 常用低价药信息动态维护内容包括药品通用名、商品名、规格包装、计价单位、包装方式、生产企业等信息的维护和变更。信息动态管理参照中标药品日常变更的有关办法执行。

 信息变更后不属于国家及本市低价药品清单或者因成本上涨、用法、用量发生变化导致日均费用突破低价药品控制标准的,取消常用低价药挂网采购资格。

 (二)采购方式 在“挂网参考采购价”下各医疗机构可在考虑药品合理成本和利润的前提下与企业自主议价。医疗机构应当通过本市医药采购服务与监管信息系统采购所有低价挂网采购的药品,如实反映采购价格及相关采购情况。

 (三)监督和处理 1、生产企业应当如实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合理申报挂网参考采购价等信息。挂网后遵守低价药品的有关政策文件,保障药品的价格稳定和供应。

 2、AA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挂网品种在本市过往的抽验情况进行审核。

 3、发生质量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将按 AA 市药品采购的相关政策和规定处理。

 附件 1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请填写完整后签字盖章并制成 PDF 或照片格式通过《低价药申报》上传)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地址)的公司的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本公司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 AA 市低价药品挂网采购,可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相关的事务。本企业与被授权人共同承诺本次申报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有效期至本次挂网采购工作截止日期结束。特此声明。

 授权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职务(法人):

 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盖章:联系方式(手机):

 单位名称:

 地址:

 出具授权书的生产企业名称(盖章):

 代理人(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骑缝处加盖企业公章)

  代理人(被授权人)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附件 2 常用低价药挂网采购登记书 (请填写完整后签字盖章并制成 PDF 或照片格式通过《低价药申报》上传)

 AA 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

 (生产企业名称)按照国家关于低价药品管理的有关规定,承诺:

 1.保证申报药品(药品通用名)属于□国家□AA(请勾选)低价药品清单范围,符合日均费用(以挂网参考零售价计算)西药不超过 3 元,中成药不超过 5 元的标准。

 2.申报的药品挂网参考采购价是最高医院采购价并在一年内保持稳定。

 3.企业近 2 年全国范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申报药品近 2 年无省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质量检验不合格记录(经国家、AA 或质量公告不合格所在地的省级食品药监管部门跟踪抽验合格除外)或其他不良记录。

 4.本公司若违反上述承诺,承担由此导致的相关责任。

 生产企业(盖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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