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综合文化站电脑等采购项目

来源:初二 发布时间:2020-08-05 点击:

 非涉密

  寿县国家教育考试网上巡查系统建设项目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

 2019CG0462

  采

 购

 人 :

 寿 县 教 育 局

  集采机构:

 寿 县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编制时间:

 二 ○ 一 九 年 三 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2 第二章

 投标供应商须知 ........................................................ 5 1.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 5 2.总则 .................................................................... 10 第三章 评审办法 .............................................................. 21 一、技术支持评审 .......................................................... 21 二、商务评审 .............................................................. 23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 28 第五章采购货物清单(采购需求)

 ............................................... 30 第六章

 商务投标文件格式 ..................................................... 85 一、开标一览表 ............................................................ 87 二、投标函 ................................................................ 88 三、投标报价汇总表 ........................................................ 90 第七章

 技术支持投标文件格式 ................................................. 93 一、投标供应商基本情况 .................................................... 95 二、授权委托书 ............................................................ 97 三、委托代理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 98 四、无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誉的书面声明 .................................... 98 五、投标技术支持相关资料 .................................................. 99 六、规格响应表 ........................................................... 100 七、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承诺 ............................................... 101 八、人员配置 ............................................................. 102 九、安装方案 ............................................................. 102 十、所投货物的技术支持资料(彩页)等 ..................................... 102 十一、其它材料 ........................................................... 102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寿县国家教育考试网上巡查系统建设项目 招标公 告

 受采购人委托,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寿县国家教育考试网上巡查系统建设项目”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供应商积极参与。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一)项目名称:寿县国家教育考试网上巡查系统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号:2019CG0462; (三)项目内容:拟建设 1 个县级国家教育考试网上巡查指挥平台和寿县一中、寿县二中、寿县三中等 3 个标准化考点,299 个标准化考场及相关设备。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及公告附件。

 (四)项目预算(最高限价)及资金来源:513 万元,预算内资金 ( 五)标段划分:一个标包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支持能力,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四)近五年(自 2014 年 1 月 1 日起)承接过单项合同额大于 200 万元的县级或以上国家教育考试网上巡查系统建设项目案例; (五)应具有良好的信誉,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根据财库【2016】125 号文件,投标供应商在 “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受惩黑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报名、开标及招标文件获取

 (一)

 报名时间:2019 年 3 月 25 日至 2019 年 4 月 16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投标供应商必须在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淮南市公共资 源 市 县 一 体 化 平 台 投 标 供 应 商 实 名 登 记 流 程 ,http://ggj.huainan.gov.cn/TPBidder/login.aspx)进行企业电子化信息录入登记并通过审核后方可报名,未办理登记的投标供应商请及时在网上办理登记手续。未办理企业电子化信息录入登记而造成投标无效的,企业自行承担后果。咨询电话(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

 购部):0554-6818225。投标供应商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截止时间后系统将自动关闭。

 (三)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9 年 4 月 16 日 9 时 00 分; (四)开标地点(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寿县新城区宾阳大道寿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五楼)

 (五)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报名成功后至开标时间前;开标前应及时关注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政府采购“答疑变更”栏目中关于本项目的补遗、答疑等内容,否则责任自负。

 2、获取地点:http://www.hnsztb.cn/HNWeb_NEW/(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 3、获取方式:网上自行下载; 4、招标文件售价:零元。

 四、 其他事项说明

 (一)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满 5 个工作日止。

 五、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六 、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 10 万元人民币; 开户名称: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 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寿县支行 银行帐号:34001747508053001571-0564 联系电话:0554-4029340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寿县教育局

  集采机构: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寿县新城区

  地 址:寿县新城区宾阳大道寿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五楼 电 话:0554-3121370

  电 话:0554-2751992 联系人:祝绍德

 联系人:陶良宝 八、发布媒介:

 http://www.ahzfcg.gov.cn/(安徽省政府采购网)

 http://www.ahtba.org.cn/main/(安徽招标信息网)

 http://ggj.huainan.gov.cn/HNWeb_NEW/?tdsourcetag=s_pcqq_aiomsg(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

 九、公告附件:采购需求

 寿县教育局

 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 年 3 月 25 日

 第二章

 投标供应商 须知

 1. 投标供应商 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

 1 2.1.2 项目名称 寿县国家教育考试网上巡查系统建设项目 2 2.1.5 项目性质 货物类 3 2.1.4 采购单位 寿县教育局 4 2.1.3 集采机构 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 2.1.1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6 2.2.1 资金来源 预算内资金 7 2.3.1 招标内容 拟建设1个县级国家教育考试网上巡查指挥平台和寿县一中、寿县二中、寿县三中等 3 个标准化考点,299 个标准化考场及相关设备。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及公告附件。

 8 2.4.1.1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支持能力,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四)近五年(自 2014 年 1 月 1 日起)承接过单项合同额大于 200 万元的县级或以上国家教育考试网上巡查系统建设项目案例; (五)应具有良好的信誉,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根据财库【2016】125 号文件,投标供应商在 “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受惩黑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2.4.1.2 投标供应商信誉要求 一、投标单位必须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的;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4、近三年内存在因弄虚作假骗(谋)取中标、严重违约或供货质量存在严重问题的。

 二、投标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1、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受惩黑名单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官网 www.creditchina.gov.cn); 2、供应商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官网 www.creditchina.gov.cn); 3、供应商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官 网 www.ccgp.gov.cn 或 信 用 中 国 官 网www.creditchina.gov.cn)。

 三、联合体供应商,联合体任何一方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10 2.4.2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预审 √资格后审 11 2.4.3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

  √不接受 12 2.9.1 投标预备会 □召开

  √不召开

 13 2.10 分包 √不允许

 □允许 14 2.11 偏离 □不允许负偏离

  √允许 15 3.2 供应商对招标 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 (逾期不予受理)

 文件质疑截止时间 16 4.11 投标有效期 6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7 4.12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10 万元整;保证金应以银行转帐、电汇方式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保证金必须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指定账户,并注明项目名称。不从基本账户转入或投标截止后到达指定账户的,保证金无效。

 开户名称: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 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寿县支行 银行帐号:34001747508053001571-0564 18 4.13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允许 19 4.14.4 投标文件份数 商务标:壹 份正本, 肆 份副本 技术支持标:壹 份正本, 肆 份副本

 20 4.14.3 签字或盖章要求 开标一览表、投标函、投标报价汇总表、投标文件封面以及投标文件的外包装处均应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法人印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由法人代表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内容均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否则,签字无效。

 21 4.14.5 装订要求 须用 A4 纸订本式装订,否则后果自负。其中,按照招标文件规定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应装订在投标文件内。

 22 5.1 密封标记要求 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寿县国家教育考试网上巡查系统建设项目”投标文件、 在 投标截止前不得开启” “技术支持标”或“商务标”和供应商名称等字样,字样,并密封完好。

 23 5.2.1 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及地点 递交起止时间:

 开标前 1 1 小时至投标截止 。

 地点:同开标地点。

 24 5.2.2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见招标公告 地 点:见招标公告 25 7.3 评标方法及标准 详见本文件第三章 26 7.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5 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依法组建。

 27 8.1 确定中标人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

 □否

 28 8.3.1 履约担保 本项目无需缴纳履约担保 29 11.2 招标服务费约定 本项目服务费由中标人承担,招标服务费的交纳按照投标供应商须知总则 11.2.1 约定执行,投标单位最终投标报价含服务费。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转帐的形式向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招标服务费。

 账户名称: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34050110195800000462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寿县宾阳支行 备注:

 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务必于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1139367270@qq.com 邮箱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基本信息:公司全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未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基本信息的,一律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联系电话:

 0554- - 27514 994 。

 孙会计。

 30 2.3.2 交货地点 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31 2.3.3 供货完成时间 合同签订之日起 45 日历天完成安装调试 32 8.4.1.1 签订合同地点 寿县教育局 33 2.2.2 付款方式 货物送到并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的 90 %;质量保证金为合同价的 10 %,期限 5 年(满一年付 2%,满两年付 2%,满三年付 2%,满肆年付 2%,满五年付 2%,各阶段付款均不计息,结算需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

 34 4.7.2 质量要求 投标产品必须为质量合格的品牌产品,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国家质量管理规定等国家相关规定。所有产品免费质量保修期限:≥3 年(采购需求中对产品免费质保期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

 35 10.1 质疑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采购人提出质疑(采购人的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质疑受理条件须符合《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质疑处理暂行办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质疑和投诉受理工作的通知》(淮公管〔2017〕106 号)文件要求。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公告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公告日止。

 36 10.2 投诉 供应商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质疑的处理结果不满意或质疑逾期未予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寿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或寿县财政局投诉。

 投诉受理条件须参照《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处理暂行办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质疑和投诉受理工作的通知》(淮公管〔2017〕106 号)文件要求。

 37 3.4 招标文件发售 本项目的招标文件以电子版形式发售。采购人对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http://ggj.huainan.gov.cn/HNWeb_NEW/?tdsourcetag=s_pcqq_aiomsg(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上及时发布,该发布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供应商具有同样约束力效力,投标供应商应主动上网查询。采购人不承担投标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

 38

 其他 提供的核心产品均为同一品牌产品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或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

 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家投标供应商参与评审排名,其他同品牌投标供应商不得作为中标候选人。

 39

 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办事项 中标通知书由中标人下述人员领取:

 (1)投标授权委托人、中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应凭其身份证原件领取中标通知书; (2)中标企业其他人员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应凭其身份证原件和中标人公司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领取。

 2. 总则

 2.1 项目概况

 2.1.1 本招标项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国家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

 2.1.2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1.3 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1.4 采购单位: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1.5 项目性质: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2 资金来源及付款方式

 2.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2.2 本项目的付款方式: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3 招标内容: :

 2.3.1 本项目招标内容: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3.2 交货地点: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3.3 供货完成时间: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4 投标供应商 资格要求

 2.4.1 投标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2.4.1.1 资质条件: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4.1.2 投标供应商的信誉: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4.2 资格审查方式: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4.3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5 费用承担

 投标供应商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

 2.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支持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2.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2.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 2.9 投标预备会

 2.9.1 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供应商提出的问题。

 2.9.2 投标供应商应在第 3.2.1 条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2.9.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第 3.2.2 条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供应商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10 分包

 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11 偏离

 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3. 招标文件

 3.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供应商须知;

 (3)评审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采购需求(采购货物清单)

  (6)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 2.9 款,第 3.2 款和第 3.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2 招标文件的澄清

 3.2.1 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所做的推证、解释和结论,本中心概不负责,投标单位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证和误解以及对招标文件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单位自负。

 投标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等情况,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3.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潜在投标供应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3.3 招标文件的修改

 3.3.1 在投标截止时间 3 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招标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的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3 天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并公告。

 3.4 招标文件的发售:见招标公告和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 投标文件

 4.1 投标文件 的组成:

 1 4.1.1 商务投标文件

 (1)开标一览表 (2)投标函 (3)投标报价汇总表 (4)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 2 4.1.2 技术支持 投标文件

 (1)投标供应商基本情况 (2)授权委托书 (3)委托代理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4)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技术支持相关资料 (6)规格响应表 (7)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承诺 (8)人员配置 (9)安装方案

 (10)所投货物的技术支持资料以及彩页等 (11)其它材料 4.2 投标文件必须按上述序号或顺序编制,并按规定格式填写投标文件资料清单。

 3 4.3 投标文件须使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并可按同样格式扩展。

 4 4.4 投标文件及往来函件均须用中文书写。

 5 4.5 投标报价

 4.5.1 投标供应商应按“采购需求”所列货物逐项报价,并最终按总量乘以单价报出总价。

 4.5.2 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应包含所投货物、辅材(含专用工具 )、税金、运输、装卸、保险、 安装调试、 技术支持 协助、校准、培训 、检测验收和交付后质保等所有费用。投标报价为最终报价。

 4.5.3 投标供应商投标时应充分考虑自身实力、市场风险等因素,合理报价。报价一经确认,单价不做调整,结算时按单价乘以实际数量结算。

 4.5.4 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报价汇总表”上标明拟提供货物的单价和总价,如单价和总价不符,以单价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大写与小写不符的,以大写为准。且只允许有一个最终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和结算。

 4.5.5 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投标供应商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6 4.6 证明 投标供应商 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4.6.1 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交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如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等,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投标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生产、技术支持和财务能力; (2)投标供应商应有能力履行招标文件规定的由中标人履行的保养、修理、供应备件和其他技术支持服务的义务。

 7 4.7 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4.7.1 按照规定,投标供应商应提交根据合同要求提供的所有货物的合格性以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等,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包括:

 (1)货物主要性能的详细描述; (2)保证所投货物正常、安全、连续运行期间所需的所有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的详细清单。

 4.7.2 质量要求: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7.3 投标供应商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支持、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投标供应商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

 4.8 投标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件、条款和规范等要求。

 4.9 投标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规范、明确、准时的提交投标文件。如果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并保证所提供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或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4 40 .10 投标货币

 4.10.1 本项目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

 人民币

 。

 4.11 投标有效期

 4.11.1 在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4.11.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供应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供应商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4.12 投标保证金

 4.12.1 投标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如允许),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提交,并应符合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4.12.2 投标供应商不按本章第 4.12.1 条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4.12.3 未中标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4.12.4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等费用并按本须知第 8.3 条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后, 3 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4.12.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的; (2)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

 (3)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协议的。

 3 4.13 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供应商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供应商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4 4.14 投标文件的编制

 4.14.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商务投标文件格式”、 第七章 “技术支持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14.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采购需求等内容作出实质性响应。

 4.14.3 投标文件用不褪色的材料打印,应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法人印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或由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本项目不接受以电话、传真等形式的投标。

 4 4.14.4 投标文件商务标正本份数 壹份, ,

 副本份数为 肆 份; ; 技术支持 标正本份数 壹份, ,

 副本份数 肆 份 。商务标正副本、 技术支持 标正副本分别在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4.14.5 投标文件的商 务标、 技术支持 标须分开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 , 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供应商 须知前附表规定。

 5. 投标

 5.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5.1.1 投标文件的 技术支持 标 和商务标 分 开 封装 , 技术支持 标和商务标不得混装或错装,密封外包装处应密封完好,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

 所有供评标时查验的原件单独装入密封袋内随投标文件一同提交,并在该密封袋封面上标明投标供应商名称及原件的字样。

 5.1.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技术支持标”或“商务标”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5.1.3 未按本章第 5.1.1 项或第 5.1.2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5.2 投标文件的递交

 5.2.1 投标供应商应在本章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5.2.2 投标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5.2.3 除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供应商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 5.2.4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中心将不予受理:

 (1 1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

 (2 2 )

 未按招 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5.3.1 在本章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5.3.2 投标供应商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4.14.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

 5.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4.14 条、第 5.1条、第 5.2 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6. 开标

 6.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以及招标人代表、有关监督人员准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或被授权代理人必须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并出示授权书(格式参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被授权代理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以便开标会议上证明其身份及投标资格。

 注:如不能提供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必须出示公安机关开具的不能提供二代居民身份证原因证明,或带有身份证号码的户口本原件,或临时身份证 。

 6.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6.2.1 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 6.2.2 主持人宣布出席开标会议的招标人代表,并由招标人代表讲话; 6.2.3 主持人宣布出席开标会议的有关部门和代表; 6.2.4 验证投标供应商代表有效身份证明及相关证件(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6.2.5 由投标供应商代表检查所有已提交的投标文件是否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密封、标记,

 并经招标人确认; 6.2.6 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结束; 6.2.7 评标委员会开始技术支持标评审。

 6.2.8 该项目按照先评审 技术支持 标部分, 技术支持 部分评审完毕后开启商务标并进行唱标( 技术支持 标评审未通过的,商务标不再开启)

 ),由有关工作人员按投标签到顺序当众拆封,并宣读投标供应商名称、投标价格以及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并记录在案。所有投标供应商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只有在开标时唱出的折扣,评标时方予考虑。

 6.2.9 评标委员会开始商务标评审,完成评标定标工作。

 7. 评标

 7.1 评标委员会

 7.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支持、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支持,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7.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供应商或投标供应商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7.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7.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审办法”等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8. 合同授予

 8.1 定标方式

 :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8.2 中标通知

 中标人确定后,中标结果将在淮南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上公告 1 个工作日,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向寿县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提交招标代理服务费。

 8.3 履约担保

 8.3.1 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履约担保提交后招标人和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履约担保以银行转帐、电汇、银行保函等非现金的方式缴纳。具体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8. 3.2 若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1 8.3.1 条要求 及时、足额交纳履约担保 ,应视作拒绝提交,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8.4 签订合同

 8.4.1.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天内(具体见中标通知书),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作为合同的附件。合同签订前中标单位应向招投标中心出示代理费和履约保证金等费用的缴纳证明。签订合同的地点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8.4.1.2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此情况下可将该标授予其下一个中标候选人。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8.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8.4.3 采购双方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有关承诺签订采购合同,不得擅自变更。对任何因双方擅自变更合同引起的问题本中心概不负责,合同风险由双方自行承担。

 8.4.4 采购人保留以书面形式要求合同的卖方对其所投货物等作适当调整的权利。卖方必须在接到买方的变更要求后及时根据本条款提出的调整内容做出同意与否的答复。

 9.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供应商少于 3 个的;

 (2)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 3 家的; (3)出现影响公正采购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4)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均脱离实际且无充分竞争的; (5)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10. 质疑

 10.1 质疑:详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0.1 条。

 10.2 投诉:详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0.2 条。

 10.3 投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质疑,行政监督部门应当驳回质疑,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

 (1)一年内三次以上质疑均查无实据的; (2)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质疑材料的。

 11. 其他内容

 1 11.1 未中标人应及时到本中心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手续。

 2 11.2 招标 服务 费

 1 11.2.1 本项目服务费由中标人承担,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收取,具体收费标准按下表及示例计算。

 费

 率

 中标金额(万元)

 货物招标

 100 以下 1.5% 100-500 1.1% 500-1000 0.8% 1000-5000 0. 5% 5000-10000 0.25% 10000-100000 0.05% 1000000 以上 0.01% 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举例:某货物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 万元³1.5%=1.5 万元 (500-100)万元³1.1%=4.4 万元 (1000-500)万元³0.8%=4 万元 (5000-1000)万元³0.5%=20 万元 (6000-5000)万元³0.25%=2.5 万元

 合计收费=1.5+4.4+4+20+2.5=32.4(万元)

 11.2.2 如果中标人未按照第 11.2.1 条的规定交纳代理费,招标采购单位有权取消该授

 标。在此情况下可将该标授予其下一个中标候选人,或重新招标。

 12. 纪律和监督

 12.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12.2 对 投标供应商 的纪律要求

 投标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12.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12.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5 12.5 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所有人员不得将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议以及评标的情况透露给投标供应商或与招标工作无关的人员。如有发现,造成不良影响的,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13.本招标文件未尽事宜,参照政府采购及招投标方面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办法等执行。

 14.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在采购人和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三章

 评审办法

 一、 技术支持 评审

 评审办法前附表一(资格审查指标表)

 序号

 评审因素

 投标资格评审标准

 1 营业执照、组织 机 构 代 码证、税务登记证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评标现场查验原件。

 2 企业无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誉情况 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誉的声明书。

 注:(1)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

 符合 投标供应商 须知前附表 2 2.4.1.2 投标供应商信誉要求。

 (3)

 财库【 2016 】5 125 号文件规定情形予以声明。

 3 企业资质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支持能力,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评审现场提供原件。

 4 类似业绩 2014 年 1 月 1 日至今,投标供应商承接过单项合同额大于 200 万元的县级或以上国家教育考试网上巡查系统建设项目案例。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书复印件,评标现场查验原件。

 5 投标保证金 提供投标保证金银行进(转)帐单和供应商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6 授权委托书及 授权代理人身份证 若法人代表本人参加开标会则只查验身份证;若授权代理人参加开标会则需查验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提供复印件,开标现场查验原件) 以上评审有 任何 一项未通过或缺少任何一项材料的, 详细评审 不合格, 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评审办法前附表二(初步评审指标表)

 序号

 评审因素

 初步评审标准

 1 投标单位名称的 一致性要求 投标单位名称与资格后审提供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应一致(三证合一的与营业执照一致)。

 2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要求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经投标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3 投标文件格式 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完整,不得影响投标文件评审,且不得出现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等情况。

 4 投标文件的唯一性和确定性 投标单位不得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提供可供选择的产品或服务,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替代方案的除外。

 以上评审有 任何 一项未通过的, 详细评审 不合格, 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评审 办法前附表三(详细评审指标表)

 序号

 评审因素

 投标文件详细评审标准

 1 所投产品技术支持参数 必须响应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的要求。

 2 质保承诺 应明确质保期,质保期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 澄清、说明及补正 投标单位应按评审小组的要求进行澄清、说明及补正。

 4 是 否 存 在 串 通 投标、弄虚作假等行为 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串通投标、借用他人资质投标、弄虚作假等行为。应符合第 2.4.1.2 条规定的供应商信誉要求。

 以上评审有 任何 一项未通过的, 详细评审 不合格, 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评审办法前附表四( 技术支持 标综合评分指标)

 序号

 评审内容

 分值

 评

 分

 标

 准

 1 1

 投标供应商基本

  情况 8 分

 (1)投标供应商获得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得 1 分; 投标供应商获得 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得 1 分;投标供应商获得 OHSAS18001 或 GB/T28001 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的得 1 分,本项满分 3 分。

 注:投标文件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评标现场查验原件。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国家认证委(http://www.cnca.gov.cn/)查询截图。

 (2)投标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安防一级及以上资质得 2 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安防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评标现场查验原件。

 (3)提供所投网上巡查产品省级及以上五级互联互通用户证明并加盖原厂商鲜章的得 3 分。

 2

  相关产品质量保证

  11 分 (1)所投网关、转发、中心三合一服务器具有节能认证证书的得 3 分(提供节能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鲜章)

 (2)所投拼接屏设备供应商获得国家认可的“单项冠军企业”称号或者获得省级及以上信用管理示范企业等类似荣誉证书的得 2 分。

 注:提供荣誉(称号)证书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鲜章。

 (3)所投 UPS 不间断电源设备制造商具有 ISO50001 和 CNAS认证证书、且 CANS 证书附件中体现 UPS 设备的得 2 分。

 注:投标文件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评标现场查验原件。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国家认证委(http://www.cnca.gov.cn/)或其认证机构网站查询截图。

 (4)所投防火墙产品连续两年进入 Gartner 企业防火墙四象限,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和原件的得 2 分。

 (5)所投手机屏蔽仪厂家具有电磁兼容型式检测报告的得 2分。

 注:提供电磁兼容型式检测报告复印件,要求加盖生产厂家鲜章。

 4 所投产品技术支持参数的响应程度 35 分 采购需求中标注★技术支持参数不满足招标要求,每一项扣2 分,未标注★参数不满足招标要求,每一项扣 1 分,扣完35 分为止。

 5 质保承诺 3 分 免费质保服务期限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3 年)的基础上,每增加一年加 1 分,最高得 3 分。

 6 项目组织 实施能力 8 分 (1)派驻本项目实施人员 3(含)-5(不含)人具有电子、信息化等与本项目相关的专业技术支持职称或学历证书的得 1 分; (2)派驻本项目实施人员 5(含)-10(不含)人具有电子、信息化等与本项目相关的专业技术支持职称或学历证书的得 2 分; (3)派驻本项目实施人员 10(含)人以上具有电子、信息化等与本项目相关的专业技术支持职称或学历证书的得 3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开标截止前任意 3 个月社保证明和劳动合同复印件,原件评标时查验。

 (4)综合比较各投标供应商的安装技术支持方案、培训方案是否合理,是否有针对性和操作性,保证措施是否得力,方案内应包括人员配置、工期安排等。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 5 分,基本满足的得 4-3 分,无安装技术支持方案或方案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不得分。

 7 售后服务保证措施 5 分 所投核心产品中任一核心产品生产厂家具备五年免费售后保障能力,拥有完善的服务体系,提供安徽省境内服务网点名单,每一项得 0.5 分,最多得 5 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售后服务协议复印件和原件、网点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对方公章)。

  二、商务评审

 评审办法前附表五(商务标综合评审指标)

 序号

 评审内容

 评

 审

 标

 准

 1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要求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经投标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评审不通过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2 投标文件格式 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评审不通过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3 投标文件的唯一性和确定性 投标单位不得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替代方案的除外。

 评审不通过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4 投标函 满足采购需求。

 评审不合格, 按无效投标处理。

 5 供货完成 时间 满足采购需求。

 评审不合格, 按无效投标处理。

 6 投标产品 数量 满足采购需求。

 评审不合格, 按无效投 标处理。

 7 付款方式 满足采购需求。

 评审不合格, 按无效投标处理。

 8 恶意低价 审查 在评审过程中,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 供应商 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 并 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评标委员会可认定其低于其成本报价,投标无效。

 9 投标供应商 报 价 30 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³30%³100,计算分数时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

 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预算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备注:投标文件中如存在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进行修正;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须以单价金额为准进行修正,除单价金额小数点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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