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镇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来源:四年级 发布时间:2021-02-08 点击:

XX镇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县疫情防控“人物并防”的战略部署,加强XX冷链食品“物防”工作,通过建立健全冷链食品“物防”工作预防准备和应急处置等机制,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最大限度防治疫情扩散和蔓延,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XX的正常社会经济秩序。

二、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联防联控。由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镇食药监管部门具体负责,强化镇疫情防控冷链食品“物防”工作专班的运行,密切配合相关部门,加强信息沟通,共同做好冷链食品“物防”工作。

(二)预防为主,科学应对。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设备等的应急储备工作。对涉及经营冷链食品及时做好监管,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三)依法规范,果断处置。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规范开展冷链食品新冠疫情应对工作,根据不同情况、不同场所等,运用有效手段,果断进行处置,做好精准施策、科学防控。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指导本行政区域内冷链食品“物防”工作场所及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

四、监测预警 监测。加强疫情防控冷链食品“物防”监测。镇食药监管部门、村(社区)具体督促指导有关经营者使用“川冷链”信息系统登记上传信息,全面检测冷链食品的来源、运输途径、检测报告、去向,查阅登记台账。

(二)预警。镇食药监管部门、村(社区)在日常监测过程中,发现冷链食品不能提供相关资料,立即向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并依法按照规处置。

五、协调联动机制 如发现有冷链食品不符相关规定,及时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请求进行冷链食品核酸检测,同时组织人员,协调相关部门对场所封锁控制,由XX镇卫生院负责现场消杀工作,市场监管所对相关食品进行处理。各村(社区)排查辖区内人员对食品是否有接触使用。由社会治理办公室同派出所维护人员稳定。

六、责任追究 发生新冠疫情检测呈阳性的相关食品单位存在隐匿、伪造、毁灭有关证据,存在散布不实言论,存在妨碍相关监管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情况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瞒报、缓报、谎报和漏报新冠疫情重要情况或者应急处置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纪依法追究有关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的责任;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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