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区纵深推进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来源:一年级 发布时间:2020-10-14 点击:

XX区纵深推进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巩固2019年全区深化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成果,进一步夯实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基础,确保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总体平稳,根据我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在全区纵深推进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红线意识,坚守底线思维, “五个坚持”(坚持政治站位、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突出重点、坚持标本兼治、坚持齐抓共管)为基本原则,以“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为工作重点,纵深推进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坚决杜绝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目标任务 通过纵深推进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强化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常态化排查治理安全隐患,进一步突出整治重点违法行为,努力实现“两下降,一杜绝”的工作目标,即: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
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同比下降;
杜绝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三、整治步骤 从3月份起到12月,分四个阶段推进。

第一阶段:研究部署(即日起至2020年3月)。结合我区道路交通安全实际,根据2016-2018年全区致人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情况研判,特别是2019年度事故情况,针对性开展国省、县乡道交通秩序、两轮车交通安全、农村面包车交通安全等专项整治行动,仔细谋划、精心部署纵深推进整治行动。

第二阶段:全面“过筛”(2020年4月至6月)。重点对涉及道路交通安全的道路安全隐患、车辆安全隐患、驾驶人安全隐患、运输企业安全隐患,以及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开展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督查清单等台帐。

第三阶段:重点“攻坚”(2020年7月至10月)。围绕年初确定的突出问题和重点防范的事故类型,集中精力,整治前期排查出的重大隐患、重点难点问题,确保隐患治理到位、问题整改到位,推动整治取得实效。

第四阶段:巩固“战果”(2020年11月至12月)。对前期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认真开展“回头看”,认真梳理总结工作经验,提炼成功做法,固化工作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全面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水平。

四、重点工作 (一)强化重点运输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各乡(镇)、区道专委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加强“两客一危”等重点运输企业以及中小学校、幼儿园、校车企业的安全监管,督促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全力预防重点车辆群死群伤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

1.加大重点运输企业的安全检查。区交通运输局、区交管大队、区应急管理局等部门要加大辖区“两客一危”等重点运输企业的安全检查力度,通过突击检查、随机抽查、定期巡查、重点盯查等方式,重点检查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车辆安全状况、动态监控安装使用情况,驾驶人资质审查、安全教育情况等,切实督促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落实车辆动态监控、驾驶人教育等安全措施和制度。要对进企业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隐患问题,视情采取下达整改通知书、联合约谈、媒体曝光等措施,切实落实监管要求。要加强延伸到农村的城市公交车安全监管,强化企业主体安全管理,坚决制止不符合规定标准的城市公交车在城市规划区外的农村地区运营。要指导公交运输企业对在用公交车驾驶区域安装隔离设施,积极推动在大中城市重点地区场站、重点线路公交车上配备乘务管理员,大力推广应用技防设施,努力形成人物技防一体化安防模式。

2.加大校车企业的安全检查。区教科体局、区交管大队等部门要定期深入辖区中小学、幼儿园、校车企业进行全面检查,逐校、逐企、逐车、逐人见面,督促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和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加强校车安全监管,坚决杜绝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和聘用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人员提供校车服务。要加强校车司机的日常管理和培训教育,切实提高司机安全驾驶的意识和责任,对不符合条件和要求的司机,坚决解聘不用。

3.建立“黑名单”制度。区交通运输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城管局、区交管大队等部门要建立重点运输企业“黑名单”制度,建立交通安全高风险企业、车辆、驾驶人跨部门动态监管系统,实现重点车辆及其驾驶人安全记录随时可查、运行状态实时在线、交通违法隐患及时惩戒、交通安全风险全时可控,强化源头安全监管。同时,将相关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情况通报征信部门、保险监管部门,开展联合信用惩戒,提高企业违法违规成本,倒逼企业加强安全管理。

(二)常态化排查治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各乡(镇)、区道专委各成员单位要建立健全道路隐患排查机制,按照“减少存量、不增新量”的要求,全面、滚动、常态化排查事故多发路段、道路配套设施的严重安全隐患,特别是针对客车、校车通行路段安全隐患,要形成常态化、不间断、滚动式的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坚持边查边改、边改边查,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连续性,持续推进隐患滚动“清零”,全力遏制新增隐患,预防道路交通事故。

1.持续开展道路隐患排查治理。区交通运输局、区公路分局等部门要全力推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分期、分批逐步整改公路危险、隐患路段,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按时完成。对问题隐患突出,整治难度大的,要分别采取挂牌督办的方法,加大督促整改力度。对一时无法整改到位的重点隐患路段,要增设警示提示标志标牌等设施,安排专人蹲点值守、指挥疏导,有条件的地方,积极探索试点路长制,加强隐患路段的安全提示和秩序管控。区交通运输局、区公路分局等部门要认真分析全区长大下坡危险路段和事故易发路段的隐患成因,认真评估安全风险,并结合路段特点和隐患特性,组织专业技术力量研究制定科学的整治方案,明确隐患类型、处治措施、完成时间等内容。能采取设置减速带、警示牌等临时措施治理的路段,要立即落实到位;
需采用工程建设措施治理的路段,要在年底前实施完成。区交通运输局、区城管局等部门要全面排查城市、公路桥梁、涵洞、隧道等安全防护设施,重点掌握桥梁路侧和中央分隔带护栏、隔离设施等设置情况。对于排查出的不符合现行标准规范的桥梁安全防护设施,要研究处治措施,建立处治台账,确定处治重点。区交通运输局、区城管局、区教科体局、区公路分局、区交管大队等部门要排查校车通行及校园周边道路安全隐患,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优先予以治理,加紧完善道路防冲撞、隔离护栏、信号灯、提示警示标志等交通安全设施,科学规划临时停车位,为学生进出校园创造良好交通环境。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开展排查和治理工作,对圩镇、集市等人员密集的公路沿线加强疏堵保畅工作,清理马路市场,确保交通安全,充分发挥农村“两站两员”作用;
及时掌握辖区内道路交通动态情况。

2.持续开展重点车辆隐患排查治理。区交管大队以道路客运车辆、旅游客车、公交车、危险品运输车、校车、农村面包车和重型货车为重点,全面排查逾期不参加安全技术检验、逾期未报废等交通安全隐患,并切实抓好重点车辆隐患清理各项措施落实,提高重点车辆检验率、报废率。区交通运输局、区交管大队等部门要对辖区内大中型客运班车、城市公交车、企事业单位通勤车等重点客车开展一次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安全带、逃生锤、GPS动态监控是否齐全有效,特别是检查是否按交通运输部门相关要求增设客车驾驶人隔离防护设施,及时清理安全隐患。区教科体局、区交管大队等部门要全面查找涉及校车安全状况的交通安全隐患,对未取得校车使用许可的车辆,要督促按规定办理校车使用许可,杜绝不合格校车上路行驶。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加强对机动车检测机构的监督检查,防止不按规定检验车辆等违规操作,防止不合格车辆通过检验。严把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未列入国家产品目录)的摩托车、电瓶车等车辆进入市场销售。

3.持续开展重点驾驶人隐患排查治理。区交管大队要以道路客运车辆、旅游客车、公交车、危险品运输车、校车和重型货车等车辆驾驶人为重点,定期排查逾期不参加审验、交通违法记分累积超过12分、长期不按规定接受集中教育等情况。同时,要通过电话通知、短信提醒以及通过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等,提醒驾驶人尽快办理审验等手续,提高重点驾驶人审验率、换证率、学习率。区交管大队、区交通运输局等部门要联合对运输企业驾驶人的驾驶资格和从业资格进行一次全面审查,对被公安机关依法吊销驾驶证的重点驾驶人,要依法吊销其从业资格证。区交管大队、区教科体局等部门要全面查找涉及校车驾驶人资格的交通安全隐患,对不符合校车驾驶条件的,要责令停止驾驶校车。

(三)突出整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区道专委成员单位要建立联合执法检查机制,针对辖区交通事故特点,扎实开展国省、县乡道交通秩序、两轮车交通安全、农村面包车交通安全等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公路路域环境与通行秩序综合整治,依法查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形成高压严管态势。

1.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区交管大队、区交通运输局等部门要紧盯路面和源头两个主战场,建立健全严重交通违法常态治理机制,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严查严处客运车辆、校车、危化品运输车辆非法运输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要用足法律手段,严格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措施,坚持见违必纠、纠违必处、处罚必严,强化联合惩戒和约谈问责,维护良好交通秩序。

2.加大货车超限超载治理。区交通运输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交管大队等部门要坚持狠抓货车超限超载治理不放松,强化部门联动,深入推进公路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一是部门联合开展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货车“大吨小标”、非法生产、改装、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严肃处理违法违规企业,坚决杜绝非法改装货车出厂上路。二是要推广科技治超,进一步落实“四个一律”,即:超限车辆一律卸货、非法改装车辆一律恢复原状、超载驾驶员一律扣分罚款、扰乱秩序一律依法处理。要加强信用治超,严格落实公路治超“黑名单”制度,对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

3.加大违法校车的查处。区交管大队、区教科体局、区交通运输局等部门要加大对黑校车非法接送学生行为的严厉查处,发现一起坚决处理一起,形成维护校车安全运营的高压态势;
要在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集中通行重点路段时段,增设临时执勤点,严打“黑校车”,严查超员、超速、非法改装、不按审核路线行驶等违法行为,严防校车事故。

4.加大两轮车违法查处。区交管大队要加大对两轮车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重点整治不戴安全头盔、超员超速、逆向行驶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有效遏制两轮车交通违法行为的高发态势,实现群众自觉守法率明显提升、交通秩序明显好转、道路通行效率明显提高的工作目标。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部署。开展2020年纵深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行动,是巩固2019年专项整治成果,进一步夯实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新格局,不断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监管水平的有力举措。各乡(镇)、区道专委各成员单位要成立专门组织机构,确定具体负责人员,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强化底线思维,强化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研判,加强重大交通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努力维护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细化工作措施,狠抓责任落实。各乡(镇)、区道专委各成员单位要召开动员部署会,对照全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做出的安排。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协作配合,落实时限进度,定期对表销账,从严从实从细抓好道路交通安全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要严格工作标准,密切部门沟通协作,紧密衔接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整治行动有序有效开展。要加强督促检查指导,通过定期通报、暗访检查、视频巡查、督办排名等方式,督促各项关键措施落到实处。

(三)加大宣传教育,强化信息报送。各乡(镇)、区道专委各成员单位要深入宣传与交通管理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群众交通安全意识,促进交通环境治理法治化水平的提高。要发挥“12350”举报电话的作用,接受社会各界对安全生产及整治工作的监督。要强化社会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报纸、电视、广播、网络媒体作用,对整治行动进行广泛宣传,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区道专委办公室将不定期调度全区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对阶段性工作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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