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节能拣灰火化机及配套尾气处理设备(水冷)采购安装项目招标文件

来源:华图网校 发布时间:2020-11-06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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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浦江县殡葬管理所环保节能拣灰火化机及配套尾气处理设备(水冷)采购安装项目

  公开招标采购文件

 采购编号:ZJKXGK3307261100092019008

  采购人名称:浦江县殡葬管理所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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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目

 录 第一章 公开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招标需求 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温馨提示:

  请认真阅读此招标文件,并按规定制作投标文件,否则我们的努力将是徒劳。

 投标供应商不得向采购人、政府采购工作人员、评委行贿,违者一经查实,将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

  4 第一章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浦江县殡葬管理所环保节能拣灰火化机及配套尾气处理设备(水冷)采购安装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gd://zc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0 年 11 月 13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规定,受浦江县殡葬管理所委托,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就浦江县殡葬管理所环保节能拣灰火化机及配套尾气处理设备(水冷)采购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 采购编号: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二、 项目概况:

 三、 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 购 严 重 违 法 失 信 行 为 记 录 名 单 , 信 用 信 息 以 信 用 中 国 网 站(zc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zcccgp.gov.cn)公布为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本项目采购文件公告期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 6 个工作日24 时。

 2、获取方式:网上获取(获取地址:政府采购云平台 gd://login.zcygov.cn/login(“政采云用户”登录后进行获取))

 3.售价:免费。

 注意:1 、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网上获取采购文件,请各 潜在投标供应商尽早注册成为政采云用户,注册完毕待审核成功后方可登录获取(注册流程详序号 产品名称 单位 数量 主要内容 预算金额 1 环保节能拣灰火化机及配套尾气处理设备(水冷)

 项 1

 具体详见招标需求

  150 万元

  5 见:

 gd://zfcg.czt.zj.gov.cn/register/2017-07-24/6728.html? ),如在注册过程当中遇到问打 题需咨询的,请拨打 400-8817190 。

 招标人不再向投标人提供纸质采购文件,请投标人在获取采购文件成功后自行下载电子版的采购文件。

 2 、网上获 取采购文件流程:项目采购- 获取采购文件— 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3 、招标文件集中获取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投标人前来认购招标文件。

 五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 、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 2020 年 11 月 13 日 9 时 30 分(时间)前 将电子加密标书上传到“ 政采云” 平台,并应于 2020 年 11 月 13 日 9 时 30 分(时间)前,将以 U 盘或 DVD光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密封,寄送至浙江省金华市浦江县农副产品批发交易市场 A1 幢 213 号浙江科信,金女士收,联系方式:13456323069,邮编:322200,逾期送达、未按指定地点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提交不作强制要求。

 注意:1:

 、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注册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并完成 CA 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 CA 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 或 投 标 失 败 等 后 果 由 供 应 商 自 行 承 担 ( CA 驱 动 和 申 领 流 程 详 见gd://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 )。完成 CA 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投标人抓紧时间办理。

 2 、投标文件制作: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具体详情请查看《【浙江省】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视频》( gd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 )。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地址 gd://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6.html 。

 3 、在制作投标文件前请各投标供应商先学习《浙江省“ 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系统/ 不见面开评标” 学习专题》的内容。地址如下:

 ( gds://edu.zcygov.cn/luban/e-biding?utm=a0004.2ef5001f.0001.0109.4f6f4630e0d111e9aec67f342b8df9a1

 )

 七 、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 2020 年 11 月 13 日 9 时 30 分(时间)在浦江县人民东路 83 号二楼开标室(二)(地点)开标。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到开标现场开标,但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准时在线出席电子开标会议,随时关注开标进度。如在开标过程中有电子询标,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电子询标进行澄清、答复。投

  6 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派代表参加电子开标会议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不得对开标过程及开标结果提出质疑。

 开标时间后 30 分钟内(2020 年 11 月 13 日 10 时 00 分前)供应商可以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为防止解密失败,政采云建议采用制作投标文件的电脑进行解密)。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2020 年11 月 13 日 10 时 00 分前)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的,供应商提供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八 、其他事项: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 5 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获取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获取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 6 个工作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纸质)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人:浦江县殡葬管理所 采购联系人:黄骞

  联系电话:0579-84128007 地址:浦江县浦南街道常青路 2 号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志松

  联系电话(传真):0579-84123833

 13857919166

 地址:浦江县农批市场 A1-213

  3、业务监管及投诉受理单位:浦江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电话:0579-84123011 2020 年 10 月 23 日

  7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序号 内容、要求 1 项目名称:浦江县殡葬管理所环保节能拣灰火化机及配套尾气处理设备(水冷)采购安装项目 采购人:浦江县殡葬管理所 联系人:黄骞

 2 采购数量及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3 投标报价及费用:

 1、投标报价:包括货款、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安装调试、拆除、清运、修复、改造、相关验收费用、管理费、利润、风险费、保险、税金、技术指导、服务费、设计费、专利费、代理费、其他费用等完成招标内容及要求所提供的货物及服务过程中涉及的一切费用,即投标人所投报的投标报价为投标人所能承受的整个项目的一次性最终最低报价,如有漏项,视同已包含在其它项目中,合同总价和单价不作调整。

 2、投标货币:一律以人民币报价。

 3、本次采购预算:150 万元,投标价超过此预算价(或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4、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5、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本公司向中标供应商收取采购代理费

 23000 元,在报价中自行考虑。

 ▲4 本次招标对合格的投标人的专门规定与审查方法:

 资格标准: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 严 重 违 法 失 信 行 为 记 录 名 单 , 信 用 信 息 以 信 用 中 国 网 站(zc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zcccgp.gov.cn)公布为准(提供相应网站截图,如不提供则现场查询)。

 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近三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费的资料、营业执照、官网截图等复印件或扫描件。

 5 现场踏勘:踏勘现场自行组织,安全自负,费用自理。

 6 答疑与澄清: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排他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应当于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期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6 个工作日 24 时),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采购单位作出书面解释、澄清或者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书面意见;招标采购单位将于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期后一工作日前组织答疑;答疑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并将以书面形式送达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因其他紧急情况影响本项目正常招标活动的,招标采购单位将于投标截止日期 5 天前书面通知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

 7 投标文件组成:

  8 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供应商应准备以下投标文件:

 供应商在“政采云”上提供电子投标文件。

 特别提醒:请投标供应商另准备以 U U 盘或 D DVD 光盘形式提供的备份电子投标文量 件数量 1 1 份

 。若投标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的,供应商提供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该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如投标人仅提交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8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供应商应于 2020 年 11 月 13 日 9 时 30 分前在“政采云”上自行加密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未按要求上传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电子投标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9 开标时间及地点:2020 年 11 月 13 日 9 时 30 分浦江县人民东路 83 号二楼开标室(二)

 特别提示:开标时间后 30 分钟内(2020 年 11 月 13 日 10 时 00 分前)供应商可以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2020 年 11 月 13 日 10 时 00 分前)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的,供应商提供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因备份投标文件无法正常打开或正常显示等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0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综合评分法,详见第四章 11 评标结束后,采购结果经采购人确认后,中标结果公告公示于浙江政府采购网(gd://zfcg.czt.zj.gov.cn/)等网站或媒体。

 12 签订合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采购内容变更的规定、中标供应商的投标响应、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承诺、中标通知书确定的规格、数量和金额、工期等。

 ▲13 履约保证金金额:

 合同金额的5%

 履约保证金形式:电汇

 履约保证金提交时间:

 合同签订前

 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验收合格后,经招标人认可后30日内无息退还 ▲14 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支付应付货款的 90%,余款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且无异议后付清。

 ▲15 投标文件有效期:120天

 ▲16 交货时间:具体在接业主通知后 40 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成,并在稳定运行一个月后验收合格。

 ▲17 质量保证期(或保修期):

 产品验收合格后至少2年; 卖方应保证合同项下所发产品完全是崭新的未曾使用过的且所有部件的生产日期为近一年内。在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应负责修理和替换不合格的部件并承

  9 担一切费用。

 18 货物送达现场:业主指定地点 19 备选方案:不适用。

 20 开标顺序:先开商务技术文件,再开启投标报价文件并当场唱标。

 21 支持中小企业:

 (1)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相关规定,根据具体品目确定相应标准。符合上述条件的中小微型企业应按照采购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此类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3)小型、微型企业与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注:未提供以上材料的,均不给予价格扣除。

 (温馨提示:为方便认定投标供应商的中小企业资格,请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网页页面查询结果(页面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查询网址:

 xwqy.gsxt.gov.cn/)

 22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扶持政策:符合《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和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照小、微企业给予相同价格优惠扶持,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规定见“第四章评标办法”。

 23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

 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本项目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zc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zcccgp.gov.cn); 2)截止时点:提交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3 年内; 3)查询记录和证据的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以网页截图等方式留存。

 4)使用规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10 注:下文如有与本附表不一致处以本表为准。

  一、总则

 (一)

 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浦江县殡葬管理所环保节能拣灰火化机及配套尾气处理设备(水冷)采购安装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定义 1.招标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代理机构(“采购人”)和采购单位。

 2.“投标人”系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或个人。

 3.“产品”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产品、保险、税金、备品备件、配套设备、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4.“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劳务、售后服务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5.“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6.“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

 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三)招标方式 5)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其他说明:

 1、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投标产品若属于节能环保产品的,请提供财政部、环境保护保部发布有效期内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及财政部、发改委联合发布有效期内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见 (详见 gd://zcccgp.gov.cn→ → 节能环保→ 最新一期)

 。

 注: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显示设备,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便器,水嘴等品目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招标需求中要求提供的产品属于节能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24 本招标文件规定如有与法律法规冲突的,以法律法规为准。

 25 解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采购单位。

  11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四)投标委托 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到开标现场开标,但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准时在线出席电子开标会议,随时关注开标进度。如在开标过程中有电子询标,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电子询标进行澄清、答复。如在开标过程中有电子询标,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电子询标函进行澄清、答复。超过规定时间的询标函将不予接受,评标为委员会可以作出不利于被询标人的决定。

 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派代表参加电子开标会议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不得对开标过程及开标结果提出质疑。

 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说明材料(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材料),说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相关文件材料。

 (五)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六)联合体投标、转包、分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转包,经招标人同意后允许分包。

 (七)特别说明:

 ▲1.多家供应商参加采购响应,如其中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相互之间存在投资关系且达到控股的,同时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当得分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集体决定。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

 ▲2.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

  12 或授权制造商所拥有。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或必须为本法人或控股公司正式员工)。

 ▲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4.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 55 条之规定三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质疑和投诉 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投标人对招标采购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2.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3.所有书面形式都必须有单位法人签字和单位盖章。

 二、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的构成。本招标文件由以下部份组成:

 1.公开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招标需求 4.评标办法及标准 5.合同主要条款 6.投标文件格式 7.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如有)

  13 (二)投标人的风险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投标人必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采购单位澄清或答疑。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五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2.采购代理机构必须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或网上公告形式答复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并将不包含问题来源的答复书面或电子邮件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除书面或电子邮件或网上公告答复以外的其他澄清方式及澄清内容均无效。

 3.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或电子邮件或网上公告文件为准。

 4.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本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本机构,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一)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商务技术文件、投标报价文件组成。

 电子投标文件中所有加盖公用 章均采用 CA 签章。

 1.商务文件:( 标注页码)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资格审查资料(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4 4 条); (3)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有); (4)售后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有); (5)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见附件);

  14 (6)质量认证、自主创新、节能环保等方面的资质证书、自主品牌投标人的信誉、荣誉证书(如有); (7)商务响应表(格式见附件); (8)投标人认为可以说明其能力或业绩的其他材料; 2.技术文件:( 标注页码)

 (1)业绩; (2)投标货物的性能及技术指标; (3)政策分; (4)检测报告; (5)证书; (6)项目实施方案; (7)项目实施团队; (8)售后服务; (9)深化设计; (10)其他优惠承诺; (11)产品配置表(均不含报价); (12)技术响应表(格式见附件); (13)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措施; (14)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略)。

 3.报价文件:

 (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

 (2)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 (3)小微企业声明函(如是)、监狱企业声明文件(如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是); (4)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5)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 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函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签章),开标一览表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签章)。

 (二)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5 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方与招标方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

 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

 (三)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

 2.投标价格组成:包括货款、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安装调试、拆除、清运、修复、改造、相关验收费用、管理费、利润、风险费、保险、税金、技术指导、服务费、设计费、专利费、代理费、其他费用等完成招标内容及要求所提供的货物及服务过程中涉及的一切税金和费用,即投标人所投报的投标报价为投标人所能承受的整个项目的一次性最终最低报价,如有漏项,视同已包含在其它项目中,合同总价和单价不作调整; 3.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副本和正本报价出现冲突时,以正本报价为正式报价,并由评审组决定是否继续招标。

 (四)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自投标截止日起 120 日内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3.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

 (五)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作为不良行为报采监部门处理: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 (2)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如有); (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16 (5)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采购单位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6)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7)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

 1.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投标文件并标注页码,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关联定位模糊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

 电子投标文件须 按政采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 购- 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 及本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和加密。

 (操作指南下载网址:

 gd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

 )

 2. 投标人可以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 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中上传的电子投以 标文件格式,提供以 U 盘或 DVD 光盘形式的电子投标文件 1 。

 份,但应单独密封。

  3.由于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导致评审小组作出的对投标方的误判,责任由投标方自己承担。

 4.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在规定位置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签署,投标人应写全称。

 5.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七)投 标文件的包装、递交、修改和撤回

 1.

 以 以 U 盘或 DVD 光盘形式存储的电子投标文件应按以下方法密封标记:外包装封面上应标明“招标编号、投标项目名称(含标项)、投标人名称、备份电子投标文件”等,并注明“于 2020 年 11 月 13 日 9 时 30 分前不准启封”的字样。

 2.未按规定密封的备份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未按规定标记的备份投标文件有被误投或提前拆封等风险,因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八)投标无效的情形

  17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投标人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应当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可以是复印件、传真件等,原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修改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应在中标结果公告之前查核原件。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投标人修改、补正投标文件后,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

 1.在符合性审查和商务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资格资料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 (2)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函或者填写项目不齐全的; (3)投标文件格式不规范、项目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的; (4)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5)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

 (6)投标有效期、交货时间、质保期等标“▲”的商务条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7)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或者投标文件有招标方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8)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9)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前三年内,相关主体在“信用中国”网站(zc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zcccgp.gov.cn)有失信行为或被列入受

  18 惩黑名单; (10)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 (11)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要求进行签字、电子签章的。

 (12)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或者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 (2)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规格型号、质量标准,或者与招标文件中标“▲”的技术指标、主要功能项目发生实质性偏离的; (3)允许偏离的技术、性能指标或者辅助功能项目发生负偏离,评委认为偏离整个项目所要达到的主要功能需求的; (4)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 (5)与其他参加本次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技术文件)的文字表述内容相同连续 20 行以上或者差错相同 2 处以上的; (6)在技术标中出现投标报价的; (7)投标货物的技术规范、技术标准明显不符合国家强制性要求的; (8)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 (9)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要求进行签字、电子签章的。

 3.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 (2)报价超出最高限价,或者超出采购预算金额(自主创新产品除外),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3)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或者开标报价与投标文件承诺的优惠(折扣)报价不一致的; (4)评标委员会认定属投标人自身原因有重大漏项的; (5)报价标报价明细表中型号、数量等与技术标投标型号、数量等不一致的; (6)投标人严重未按招标文件实质性规定要求进行报价,拒绝修正不平衡报价,拒绝提供报价分析说明和说明材料的; (7)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说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说明其报价合理性

  19 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的。

 (8)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 (9)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要求进行签字、电子签章的。

 4. 被拒绝的投标文件为无效。

 5. 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四、开标

 (一)开标准备 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到开标现场开标,但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准时在线出席电子开标会议,随时关注开标进度。如在开标过程中有电子询标,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电子询标进行澄清、答复。如在开标过程中有电子询标,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电子询标函进行澄清、答复。超过规定时间的询标函将不予接受,评标委员会可以作出不利于被询标人的决定。

 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派代表参加电子开标会议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不得对开标过程及开标结果提出质疑。

 (二)

 开标程序:

 1.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 2.主持人介绍参加开标会的人员名单;

 3.主持人宣布评标期间的有关事项;告知应当回避的情形,提请有关人员回避; 4.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开标及评审程序:

 (1)投标截止时间后的 30 分钟内,由各投标人自行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2)由采购人代表对资格审查文件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对商务技术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3)在系统上公开资格和商务技术评审结果; (4)在系统上公开报价开标情况; (5)评标委员会对报价情况进行评审; (6)在系统上公布评审结果。

 特别说明:政采云公司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

  20 5.本项目采用政采云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开标及评审程序,如有参投供应商的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成功解密的,则拆封其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以完成开标。如供应商未提交备份电子投标文件的或备份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常显示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

 五、评标

 (一)组建评标委员会 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不少于评委总数的 2/3)和采购人代表(不超过评委总数的 1/3)组成。

 (二)评标的方式 本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标,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三)

 评标程序

 1. 资格审查:

 采购人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2. 形式审查 采购人代表和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可协助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合法性等进行审查。

 3. 实质审查与比较 (1)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核对,如有疑问,将对投标人进行电子询标,投标人要向评标委员会澄清有关问题,并在政采云上进行询标答复。

 投标人代表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澄清、拒绝澄清或者澄清的内容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对该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判。

 (3)各投标人的技术商务得分为所有评委的独立评分结果的算术平均数,由指定专人进行计算复核。

 (4)评标委员会审核投标报价有无计算错误,政采云系统根据本项目的评分标准计算各投标人的报价得分。

  21 (5)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 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通过政采云系统对各部分得分进行汇总,计算出本项目最终得分。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同时起草评标报告。

 (四)澄清问题的形式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确认,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本项目采用电子化开标评标程序,如有澄清、说明或纠正,将以系统发送的方式发送至相应的投标供应商处,投标供应商应根据评审小组要求做出澄清、说明或纠正,并加盖 CA 签章。

 (五)错误修正 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开标一览表总价与投标报价明细表汇总数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5.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投标文件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六)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

 1.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

 2.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是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内容及标准等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及标准》。

 (七)评标过程的监控

  22 本项目评标过程由 采购单位监督人 进行现场监督,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六、定标

 (一)确定中标人 本项目由采购人(或采购人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交采购单位确认,采购单位应在收到评标报告后 5 个工作日内对评标结果进行确认,采购单位依法确定中标人后 2 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发布中标公告,同时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

 七、合同授予

 (一)签订合同 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30 日内签订采购合同。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如发现与采购结果和投标承诺内容不一致的,应予以纠正。

 2.中标人拖延、拒签合同的,取消中标资格,并赔偿损失,上报政府采购监督部门处理。

 (二)履约保证金 1.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确定的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

 2.签订合同后,如中标人不按双方合同约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上报政府采购监督部门处理。

 3.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人按合同约定交货验收合格并经招标人认可后 30 日内无息退还。

 4、履约保证金交纳账户:合同签订前另行通知。

 八、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

  23 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1 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2 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3 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4 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5 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

  24

  第三章

 招标需求

 (标注“ ▲”的技术参数, 供应商所报货物必须满足(或正偏离)

 ,否则将做无效投标处理。标注 “ ★ ”的为重要技术参数)

 浦江县殡葬管理所环保节能拣灰火化机及配套尾气处理设备(水冷)采购安装项目 一、项目清单: 环保节能拣灰火化机及配套尾气处理设备(水冷)技术参数要求:

 序号 货物 数量 技术参数要求 备注 1 环保节能拣灰火化机 1 台 (一)拣灰火化机技术参数及要求:

 1.技术参数:

 (1)燃料要求:-10#~0#轻柴油 (2)炉膛工作压力范围:-5~-400Pa。

 (3)主炉膛工作温度:400℃~950℃。

 (4)二燃室工作温度:

 400℃~950℃。

 (5)主炉膛尺寸:长 2200mm*宽 740mm*高 550mm(该尺寸仅供参考,具体尺寸根据馆方的实际情况而定),炉门、炉膛应确保 2100mm×550mm×500mm 的文明盒能正常进出、火化。

 (6)连续火化时间不大于 45 分钟/具。

 (7)平均火化耗油要求:6~12kg/具。

 (8)噪音:前厅噪音不大于 68 分贝。

 (9)炉体表面温度:要求连续使用,炉体表面温度低于42℃,观察孔手柄温度低于 60℃。

 ★(10)保温性能:停炉 24 小时后炉腔温度大于 200℃(提供保温材料检测报告)。

 2.性能及配置要求:

 (1)

 炉体外装饰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应提供炉体外型尺寸,炉体实物尺寸与投标人所提供的尺寸误差不能大于±5%,装饰板采用暗扣式组装,外观效果豪华庄重、新颖典雅,拆装方便,外装饰材料采用厚度不小于 1mm 的 304 不/

  25 锈钢镜面板和拉丝板制作。

 (2)预备门外型尺寸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应提供预备门尺寸,采用门机系统,设备运行平稳,可靠,启闭无噪声,外装饰材料采用优质国标304不锈钢板,厚度不少于1mm,豪华装饰,美观,并具有应急时手动装置设备。

 (3)送尸车传动控制:电缆必须采用特制柔性排缆,防止往返运动时断裂; 3.鼓风机要求:

 (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应注明选用风机的类型、品牌、功率≤7.5kw、风量 900-1200m3/h、风压 12000-15000Pa、噪音≤85dB。

 (2)安装底座水平,无震动,底座应加有优质防振垫,风机有消音装置。

 (3)风机出风口配上橡胶伸缩法兰连接套管,进风口配有防护网。

 ▲(4)安装备用鼓风机一台(同型号)

 4.遗体输送系统要求:

 4.1 双坑面台车(纵向车):

 (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台车尺寸,台车尺寸须与实有场地吻合,要求运行平稳、安全可靠、噪音低、定位可靠精确。外部装饰采用优质国标 304 不锈钢装饰,厚度不小于 1mm。

 (2)可横向平移式系统,自动完成与纵向车的尸床板交换。

 ▲(3)输送车应具有应急手动操作功能设施。

 (4)骨灰捡灰平台装饰使用优质国标 304 不锈钢,厚度不少于 1mm,豪华装饰,美观。

 4.2 遗体输送设备电器控制部分要求:

 ★(1)PLC 为控制系统, 人机界面为操作界面,人机界面屏幕分辨率:1024×768、尺寸:15 英寸;品牌建议采用三菱、欧姆龙、西门子)

 ★(2)操作系统:设备所有程序须具备自动、半自动、手动三套操作功能,能无干扰切换; (3)输送车定位系统必须使用限位开关,限位开关选用

  26 优质品牌产品。

 5.炉门技术要求:

 炉门框内部用耐高温优质硅酸铝制作,外部采用国标304 不锈钢装饰,具有应急手动操作功能,轻松启闭炉门。要求采用链轮传动系统,架体稳固,炉门水平,灵敏性、可靠性、耐用性,炉门提升行程准确,联体传动、低噪音,连续启闭无故障。

 6.炉膛性能技术要求:

 (1)炉膛由主燃室和次燃室组成,主燃室采用优质粘土耐火砖砌筑(高锅磷酸耐火砖,耐火温度 1700℃)。

 (2)主炉膛砌筑必需采用耐高温胶泥砌筑。

 (3)炉膛拱顶采用耐高温预制件制作,预制件制作材料:使用高铝耐火水泥、一级高铝骨料,厚度不少于 190mm。

 (4)次燃室、炉体采用一级高铝砖耐火材料,使用高铝耐火泥砌筑。

 (5)砌筑耐火砖灰缝不大于 3mm,横平竖直、泥浆饱满、砌体平面直线度不大于 3/1000,垂直度不大于 3/1000。需切断耐火砖时,必须用切割机切割并磨平后使用。

 7.结构砌筑工艺要求:

 (1).耐火层:粘土耐火砖和耐火高温浇铸预制件砌筑。

  (2).隔热层:耐高温硅酸铝纤维毡,抹耐火泥多层粘制。

  (3).保温层:炉体两侧及炉顶用保温砖和耐火泥砌筑外加一层珍珠岩隔热。

  (4).耐火层外的保温层必须砌筑,不准堆砌,工艺与耐火层同。

  (5).高铝耐火泥、高温耐火泥、粘土质耐火砖、耐火浇注料、耐高温纤维板和保温砖等均采用国内优质产品。

  (6).炉膛热风配制风阀,密封性能好,不漏气,启闭灵活。

  (7).炉膛左右两侧供风管,使用Φ16mm 的耐高温不锈钢管制作。

  (8). 次燃室必须具有次燃烧装置,适用 0-1000℃的温度范围。

  27

  (9).炉用热电偶要求:采用 K 分度 II 级工业热电偶,温度范围 0-1300℃。

 (10)烟道技术要求:

 1)、采用下排烟式结构,设计合理,设有清灰位置,清灰方便。

 2)、烟道内应设有防水钢板、保温层。

 ★(11)密闭性:火化设备(火化炉、冷却室、烟道等)在正常运行工作中及停机后不许出现烟气溢出,不能倒烟、回烟、异味现象。

 8.燃烧系统要求:

 ▲(1)主燃烧器能自动调整角度,须配备侧面喷嘴,钢度强,雾化效果好,风油配比合理,角度可调,根据燃烧情况方便随时调节燃烧角度。

 (2)主燃烧器必须有大小火控制装置。

 (3)点火采用点火棒前端的高压电弧把喷嘴喷出的油点燃,安全可靠。

 (4)供油量、供风量的调节采取自动控制和手动操作。

 (5)主燃烧器具有不锈钢挡板保护装置,保证燃烧器的使用效果。

 (6)侧燃烧器应同样具有供油量、供风量的调节采取自动控制和手动操作。燃烧器与燃烧室间应具备隔热装置; (7)设备的电器柜全部要求内置,电器终端具有信息化控制接口,可与外围远程计算机系统联网控制功能; (8)鼓风机、引风机、炉门电机、尸车电机、预备门电机、烟道闸门电机须安装过载过流、缺相短路保护一体装置,须选择噪音量≤85dB 的电机设备。

 (9)操作面应有操作和观察两用装置;火化操作面与进尸作业面须具备信息传递装置; (10)火化机炉门边侧须设置副烟道,确保炉门开启时不冒烟; 9.油、气路装置要求:

 (1)每炉各配备一只数字油量表、滤油器,在油量表前端加可调固定截流阀,油管采用无缝管。

 (2)应排列整齐,横平竖直,有固定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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