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常规

来源:华图网校 发布时间:2020-10-24 点击:

  规 幼 儿 园 卫 生 保 健 工 作 常 规

 一

 规 制 度 建 设 常 规 ( 一 )

 有 学 年 、 学 期 卫 生 保 健 工 作 计 划 ( 包 括 月重 点 )

 。

  ( 二 )

 卫 生 保 健 制 度 健 全 ( 九 大 制 度 , 有 些 制 度可 合 并 制 定 )

 。

  1、 生 活 制 度

 2、 饮 食 制 度 体 格 锻 炼 制 度

  4、 健 康 检 查 制 度

 5、 卫 生 消 毒 及 隔 离 制 度

  6、 预 防 疾 病 制 度

  7、 安 全 制 度

 8、 卫 生 保 健 登 记 、 统 计 制 度

  9、 家 长 联 系 制 度

  ( 三 )

 各 种 资 料 齐 全 、 记 录 完 整 、 清 楚 、 准 确 。

  建 立 健 全 十 表 二 簿 :

  1、 出 勤 登 记 表

  2、 传 染 病 登 记 表

 3、 疾 病 登 记 表

  4、 晨 检 及 全 日 观 察 记 录 表

 5、 预 防 接 种 记 录 表

 6、 体 弱 儿 管 理 记 录 表

 7、 体 格 检 查 记 录 表

 8、 缺 点 矫 治 记 录 表

 9、 膳 食 调 查 记 录 表

  10、 体 格 锻 炼 观 察 表

  11、 事 故 登 记 表

  12、 家 长 联 系 簿

  ( 四 )

 对 资 料 进 行 统 计 , 科 学 分 析 , 并 以 此 为 依据 做 好 卫 生 保 健 工 作 。

  1、 体 格 发 育 评 价

  2、 膳 食 评 价

  3、 出 勤 率 统 计

  4、 缺 点 矫 治 率 统 计

  5、 各 种 常 见 病 患 病 率 统 计

  6、 传 染 病 发 病 率 统 计

  7、 预 防 接 种 率 统 计

  ( 五 )

 保 健 室 建 设 ( 本 条 有 关 修 改 参 照 教 育 部 、卫 生 部 下 发 的 《 托 儿 所 、 幼 儿 园 卫 生 保 健 管 理 办 法 》 )

  1、 必 须 建 立 保 健 室 , 并 符 合 保 健 室 设 备 标 准 。

  一 般 设 备 包 括 :

 桌 椅 、 药 品 柜 、 保 健 资 料 柜 、 流动 水 或 代 用 流 动 水 设 施 , 诊 察 床 。

  体 检 设 备 包 括 :体 重 计( 杠 杆 式 ),灯 光 视 力 箱 ,对 数 视 力 表 , 身 高 计 ( 供 三 岁 以 上 使 用 )

 。

  消 毒 设 备 包 括 :

 紫 外 线 灯 , 常 用 消 毒 液 。

  常 规 医 疗 用 品 包 括 :

 常 用 医 疗 器 械 ( 针 、 镊 子 、剪 刀 等 )

 、 听 诊 器 、 血 压 计 、 体 温 计 、 手 电 筒 、 压 舌 板 、敷 料 、 软 皮 筋

  常 用 药 品 :常 见 外 用 药 ,防 治 常 见 病 的 中 西 成 药 。

  高 压 消 毒 锅 、 电 冰 箱 根 据 实 际 需 要 配 备 。

  2、寄 宿 制 幼 儿 园 和 设 寄 宿 班 的 幼 儿 园 必 须 设 立 隔离 室( 入 园 幼 儿 在 70 名 以 下 的 可 设 立 隔 离 床 ),有 配 套设 备 ; 其 它 幼 儿 园 视 情 况 设 立 。

  ( 六 )

 定 期 检 查 计 划 、 制 度 落 实 情 况 , 有 总 结 ,有 记 录 。

  ( 七 )落 实 岗 位 责 任 制 ,卫 生 保 健 工 作 职 责 明 确 ,责 任 到 人 。

  二

 规 卫 生 消 毒 常 规

  ( 一 )

 通 风 换 气 常 规

  活 动 室 每 天 早 晨 幼 儿 入 园 前 15 分 钟 开 窗 通 风( 视天 气 情 况 灵 活 掌 握 )

 , 冬 季 定 时 开 窗 通 风 换 气 , 保 持 室内 空 气 清 新 ; 寝 室 每 天 紫 外 线 灯 消 毒 半 小 时 。

 启 用 空 调时 应 注 意 ,室 内 外 温 差 不 宜 过 大 ,一 般 冬 季 室 温 不 超 过 15- 18 度 ; 夏 季 室 温 不 低 于 27- 28 度 。

 幼 儿 进 出 室 内 外温 差 较 大 的 房 间 应 及 时 增 减 衣 服 。

  ( 二 )

 环 境 卫 生 常 规

 环 境 卫 生 保 持 清 洁 , 坚 持 每 天 一 小 扫 , 每 周 一 大扫 , 每 月 彻 底 清 扫 一 次 。

  1、 活 动 室

  空 气 新 鲜 , 地 面 整 洁 。

 玻 璃 明 亮 , 光 线 充 足 。

 室内 摆 设 整 洁 舒 适 , 布 置 无 尘 垢 。

  2、 寝 室

  定 时 开 窗 和 关 窗 , 通 风 良 好 , 温 度 、 湿 度 适 宜 ,床 铺 整 齐 , 窗 明 几 净 。

 床 栏 杆 、 暖 气 、 窗 台 、 柜 子 、 灯罩 、 电 扇 等 无 尘 土 。

 墙 壁 干 净 , 无 蛛 网 , 床 下 无 杂 物 。

  3、 盥 洗 室

  清 洁 通 风 , 水 池 下 水 道 处 无 头 发 、 污 物 , 地 面 无积 水 、 污 渍 , 便 池 、 便 盆 及 时 冲 洗 , 无 尿 硷 、 无 臭 味 、

 无 苍 蝇 。

 门 、 窗 、 镜 、 灯 、 柜 等 清 洁 干 净 。

 消 毒 水 等 物放 在 幼 儿 够 不 着 的 地 方 。

  4、 桌 椅 高 度 应 符 合 要 求 。

  ( 三 )

 个 人 卫 生 常 规

  1、幼 儿 园 要 在 家 长 的 配 合 下 培 养 幼 儿 良 好 的 个 人卫 生 习 惯 , 做 到 :

  ( 1)幼 儿 每 人 一 巾 一 杯 ;日 常 生 活 用 品 专 人 专 用 ,做 好 消 毒 工 作 。

  ( 2)幼 儿 饭 前 便 后 洗 手 ,早 晚 用 流 动 水 洗 手 和 脸 ,经 常 保 持 清 洁 。

  ( 3)

 饭 后 要 漱 口 , 大 、 中 班 幼 儿 每 日 要 刷 牙 。

  ( 4)

 定 期 洗 头 和 洗 澡 。

  ( 5)

 每 天 洗 脚 、 洗 屁 股 , 洗 屁 股 巾 要 每 天 消 毒 。

  ( 6)

 每 周 剪 指 甲 一 次 , 每 两 周 剪 趾 甲 一 次 。

  ( 7)保 持 幼 儿 服 装 整 洁 ,衣 服 、被 褥 、床 单 要 勤洗 勤 晒 。

  ( 8)保 护 幼 儿 视 力 。活 动 室 采 光 好 ,阅 读 、书 写 、绘 画 活 动 有 良 好 的 照 明 。

 注 意 用 眼 卫 生 , 一 次 连 续 近 距离 读 、 写 、 画 时 间 不 超 过 30 分 钟 , 近 视 幼 儿 适 当 缩 短 。看 电 视 的 时 间 每 周 一 、 二 次 为 宜 , 每 次 约 20 分 钟 左 右 ,距 离 2- 3 米 ,电 视 机 安 放 高 度 适 中 。长 时 间 用 眼 后 应 有10- 15 分 钟 休 息 或 组 织 户 外 活 动 , 放 松 双 眼 、 远 眺 。

 保

 持 良 好 的 读 写 姿 势 。

  2、 工 作 人 员 个 人 卫 生 常 规 :

  ( 1)

 仪 表 整 洁 , 勤 洗 澡 、 勤 剪 指 甲 。

  ( 2)饭 前 便 后 和 给 幼 儿 开 饭 前 用 肥 皂 和 流 动 水 洗手 。

  ( 3)不 得 在 幼 儿 寝 室 、活 动 室 和 其 它 幼 儿 集 中 活动 的 室 内 吸 烟 。

  ( 四 )炊 事 卫 生 常 规( 本 条 有 关 修 改 参 照 教 育 部 、卫 生 部 下 发 的 《 学 生 食 堂 管 理 规 定 》 )

  1、 厨 房 经 常 打 扫 , 保 持 内 外 环 境 清 洁 。

 做 到 :

  ( 1)

 物 品 摆 放 有 序 , 用 后 及 时 归 位 ;

  ( 2)台 面 、墙( 窗 )面 、地 面 清 洁 无 污 物 、积 水 、蜘 蛛 网 。

  ( 3)消 除 老 鼠 、蟑 螂 、苍 蝇 和 其 他 有 害 昆 虫 及 其孳 生 条 件 。

  2、严 格 执 行《 食 品 卫 生 法 》,特 别 要 防 止 食 物 中毒 。

 厨 房 用 具 包 括 刀 、 墩 、 板 、 桶 、 盆 、 筐 、 抹 布 以 及其 他 工 具 、 容 器 必 须 标 志 明 显 , 做 到 生 熟 分 开 , 定 位 存放 , 用 后 洗 净 , 保 持 清 洁 。

 食 具 一 餐 一 消 毒 ( 若 用 水 煮则 需 在 水 开 后 15 至 20 分 钟 , 若 用 笼 屉 蒸 则 水 开 后 至 少要 蒸 30 分 钟 ),符 合 国 家 有 关 卫 生 标 准 。禁 止 重 复 使 用一 次 性 使 用 的 餐 饮 具 。

 3、采 购 食 品 ,要 按 照 国 家 有 关 规 定 进 行 索 证 ,不买 、 不 加 工 或 使 用 腐 烂 变 质 和 感 官 性 状 异 常 的 食 物 及 其原 料 , 买 来 的 熟 食 要 加 热 处 理 后 再 吃 , 预 防 食 物 中 毒 及肠 道 传 染 病 的 发 生 。

  4、 食 品 贮 存 应 当 分 类 、 分 架 、 隔 墙 、 离 地 存 放 ,定 期 检 查 、 及 时 处 理 变 质 或 超 过 保 质 期 限 的 食 品 。

  5、炊 事 员 应 穿 戴 清 洁 的 工 作 衣 、帽 ,并 把 头 发 置于 帽 内 ; 不 留 长 指 甲 、 涂 染 指 甲 、 戴 戒 指 加 工 食 品 ; 坚持 上 灶 前 用 肥 皂 和 流 动 清 水 洗 手 , 入 厕 所 前 脱 工 作 服 ,在 操 作 间 不 抽 烟 , 分 饭 菜 时 戴 口 罩 。

 ( 五 )

 清 洗 消 毒 常 规

  1、 玩 具 、 图 书 要 保 持 清 洁 , 一 周 一 消 毒 。

  2、餐 具 、餐 桌 一 餐 一 消 毒 。餐 具 要 先 按 规 范 清 洗消 毒 , 做 到 洗 后 无 污 物 。

  3、 小 毛 巾 、 水 杯 专 人 专 用 , 一 日 一 消 毒 。

  4、 床 单 半 月 一 换 , 被 褥 一 月 一 晒 。

  5、为 保 证 幼 儿 随 时 饮 水 ,下 午 水 杯 不 宜 过 早 消 毒 ,最 好 在 下 班 前 消 毒 ; 消 毒 时 应 将 所 有 水 杯 ( 包 括 未 出 勤幼 儿 的 水 杯 )

 、 点 心 盘 和 点 心 夹 放 入 消 毒 柜 消 毒 。

  6、每 天 下 班 前 应 将 饮 水 器( 或 保 温 桶 )中 的 余 水倒 干 净 , 以 免 积 水 垢 ; 每 周 应 清 洗 一 次 饮 水 器 ( 或 保 温桶 )

 。

 7、盥 洗 室 内 所 有 盆 、桶 、壶 应 洗 净 晾 干 放 入 橱 柜 ,以 免 柜 内 产 生 潮 气 、 霉 变 。

 三

 规 健 康 检 查 常 规

  ( 一 )

 新 生 入 园 体 检 制 度

  所 有 新 生 或 转 学 生 必 须 持 当 地 妇 幼 保 健 机 构 入 园体 检 表 按 项 目 进 行 健 康 检 查 , 体 检 合 格 后 方 可 入 园 。

 离园 一 个 月 以 上 的 幼 儿 必 须 重 新 体 检 。

 做 好 新 生 体 检 的 统计 和 分 析 工 作 ,及 时 筛 查 出 体 弱 儿( 如 肥 胖 、营 养 不 良 、贫 血 等 )

 , 列 入 体 弱 儿 专 案 管 理 。

 了 解 新 生 的 疾 病 史 、传 染 病 史 、过 敏 史 和 生 活 习 惯 ,做 好 特 殊 疾 病( 如 哮 喘 、癫 痫 、 皮 肤 过 敏 、 习 惯 性 脱 臼 等 )

 的 登 记 工 作 , 便 于 保健 员 和 班 级 教 师 对 其 特 殊 的 观 察 和 护 理 。

  ( 二 )

 幼 儿 定 期 体 检 制 度

  全 园 每 位 幼 儿 均 建 立 健 康 档 案 ( 包 括 体 检 表 、 预防 接 种 证 )

 。

 本 园 按 要 求 每 学 期 测 量 体 重 两 次 、 测 身 高和 视 力 各 一 次 。

 每 年 当 地 妇 幼 保 健 机 构 为 全 园 幼 儿 体 检一 次 。

 及 时 对 幼 儿 体 格 发 育 情 况 进 行 分 析 评 价 , 并 将 检查 结 果 和 评 价 情 况 向 家 长 反 馈 , 同 时 督 促 家 长 对 患 有 龋齿 、 视 力 不 良 、 贫 血 、 沙 眼 等 疾 病 的 幼 儿 进 行 矫 治 , 并及 时 提 供 治 疗 反 馈 信 息 。

 ( 三 )

 坚 持 晨 检 和 全 日 观 察 制 度 ( 有 关 修 改 参 照济 南 下 发 的 《 幼 儿 园 安 全 工 作 规 定 》 )

  每 天 按 要 求 对 幼 儿 进 行 晨 间 检 查 ,认 真 做 好 一 摸 :有 无 发 烧 ; 二 看 :

 精 神 、 皮 肤 和 五 官 ( 外 表 )

 ; 三 问 :饮 食 、 睡 眠 、 大 小 便 和 患 病 情 况 ; 四 查 :

 有 无 携 带 不 安全 物 品 , 发 现 问 题 及 时 处 理 。

 严 禁 患 不 宜 入 园 疾 病 ( 如传 染 病 )

 的 幼 儿 入 园 。

 晨 检 时 接 受 服 药 幼 儿 的 家 长 带 来的 药 品 , 做 好 幼 儿 服 药 的 登 记 工 作 , 即 注 明 幼 儿 姓 名 、用 药 原 因 、 药 品 名 称 和 剂 量 、 服 药 时 间 、 内 外 服 、 护 理要 点 、 喂 服 人 姓 名 , 并 且 在 保 健 医 生 的 指 导 下 服 用 。

 严禁 幼 儿 私 自 带 药 入 园 , 对 幼 儿 私 自 带 来 的 药 品 必 须 向 家长 问 明 情 况 再 作 处 理 。

 喂 幼 儿 服 药 须 在 保 健 医 生 的 指 导下 进 行 。对 晨 检 时 情 绪 不 好 的 幼 儿 ,或 在 家 有 不 适 情 况 、近 日 患 病 的 幼 儿 , 重 点 记 录 观 察 其 精 神 、 食 欲 、 睡 眠 等情 况 , 全 天 予 以 特 别 的 关 注 , 并 按 时 、 准 确 填 写 “ 班 级全 日 观 察 表 ” 。

 保 健 员 重 点 对 在 家 发 烧 、 腹 泻 、 呕 吐 等情 况 的 幼 儿 进 行 观 察 , 在 家 发 烧 者 要 量 体 温 。

 对 无 故 未到 的 幼 儿 要 及 时 与 家 长 联 系 , 对 有 异 常 的 幼 儿 应 立 即 采取 措 施 。

  ( 四 )

 工 作 人 员 体 检 制 度

  工 作 人 员 每 年 按 要 求 进 行 体 检 , 包 括 胸 部 X 线 透视 、肝 功 能 、粪 便 常 规 检 查 ,以 及 阴 道 霉 菌 、滴 虫 检 查 ,

 体 检 合 格 者 方 可 上 岗 。

 保 健 员 做 好 工 作 人 员 体 检 分 析 工作 , 发 现 患 有 肝 炎 或 其 它 传 染 病 不 宜 在 幼 儿 园 工 作 的 人员 应 及 时 离 职 治 疗 。

 待 痊 愈 后 , 持 县 ( 区 )

 以 上 医 疗 保健 机 构 证 明 方 可 恢 复 工 作 。患 慢 性 痢 疾 、乙 肝 表 抗 阳 性 、滴 虫 性 阴 道 炎 、 化 脓 性 皮 肤 病 、 麻 风 病 、 结 核 病 、 精 神病 等 保 教 人 员 应 调 离 工 作 。

  四

 理 生 活 常 规 管 理

  ( 一 )

 晨 午 检 常 规 ( 同 健 康 检 查 常 规 之 三 )

  ( 二 )

 饮 水 常 规

  1、早 晨 幼 儿 入 园 时 ,水 杯 应 及 时 从 消 毒 柜 中 取 出放 在 水 杯 架 上 , 防 止 尘 土 落 入 。

  2、饮 水 器( 或 保 温 桶 )应 有 温 热 适 宜 、数 量 足 够的 开 水 , 保 证 开 水 供 应 。

  3、小 班 上 学 期 幼 儿 可 坐 在 座 位 上 由 教 师 或 保 育 员给 每 人 杯 中 倒 适 量 的 水 , 小 班 下 学 期 和 中 大 班 幼 儿 自 己接 水 喝 。

 要 掌 握 幼 儿 饮 水 量 , 提 醒 幼 儿 及 时 饮 水 , 保 证每 个 幼 儿 足 够 的 饮 水 量 。

 不 得 限 制 幼 儿 饮 水 的 次 数 。

  ( 三 )

 入 厕 常 规

  1、 不 得 限 制 幼 儿 便 溺 次 数 。

  2、 帮 助 年 龄 小 和 自 理 能 力 差 的 幼 儿 。

 3、对 遗 尿 和 遗 屎 的 幼 儿 ,耐 心 地 为 他 们 更 换 、清洗 衣 物 。

  4、将 卫 生 纸 裁 好 放 在 固 定 位 置 上 ,并 教 会 幼 儿 正确 使 用 。

  5、培 养 幼 儿 良 好 的 大 小 便 习 惯 ,如 会 按 需 要 小 便 、按 时 大 便 , 大 便 后 自 己 擦 净 , 整 理 好 衣 裤 , 便 后 用 肥 皂洗 手 等 。

  6、观 察 幼 儿 大 小 便 情 况 ,发 现 异 常 情 况 ,及 时 处理 。

  7、幼 儿 集 中 入 厕 时 ,厕 所 一 定 要 有 教 师 或 保 育 员 。

  ( 四 )

 洗 手 常 规

  幼 儿 集 中 洗 手 时 ,盥 洗 室 一 定 要 有 教 师 或 保 育 员 ;幼 儿 饭 前 便 后 以 及 使 用 蜡 笔 、 油 画 棒 、 橡 皮 泥 或 玩 沙 等户 外 活 动 后 应 洗 手 。

 步 骤 如 下 :

  1、卷 袖 子( 小 班 幼 儿 及 中 大 班 部 分 衣 袖 难 卷 的 幼儿 由 教 师 帮 助 卷 袖 子 )

 。

  2、 用 流 动 水 和 肥 皂 洗 手 。

  3、洗 完 后 双 手 在 水 池 内 甩 几 下 ,防 止 水 滴 在 地 上 。

  4、 用 自 己 的 毛 巾 擦 干 。

  5、教 师( 或 保 育 员 )帮 助 洗 完 手 的 幼 儿 拉 下 袖 子 。

  6、 教 育 幼 儿 节 约 用 水 和 肥 皂 。

  ( 五 )

 进 餐 ( 早 、 午 、 晚 )

 常 规

 1、 教 师 开 饭 要 求 :

  ( 1)餐 前 首 先 规 范 擦 洗 和 消 毒 餐 桌 ,消 毒 后 要 防止 再 污 染 ( 如 幼 儿 趴 在 桌 上 乱 摸 )

 。

  ( 2)教 师 取 拿 饭 菜 前 ,要 用 流 动 水 和 肥 皂 洗 净 双手 。

  ( 3)所 有 餐 具 应 放 在 桌 上 或 饭 架 上 ,不 要 直 接 放在 地 上 。

  ( 4)

 分 发 完 餐 具 后 组 织 幼 儿 分 组 洗 手 。

 中 大 班可 指 导 值 日 生 摆 餐 具 。

  ( 5)食 物 要 在 温 度 适 宜 后 进 班 。在 餐 厅 集 体 进 餐的 幼 儿 , 要 待 食 物 温 度 适 宜 后 由 教 师 或 保 育 员 带 入 餐 厅就 餐 。

  ( 6)要 将 饭 菜 分 开 盛 ;有 刺 、有 骨 头 的 菜 不 与 其他 菜 混 放 在 一 起 , 以 免 发 生 意 外 。

  ( 7)整 个 开 饭 过 程 尽 量 保 证 教 师 与 保 育 员 都 参 与 。

  ( 8)幼 儿 进 餐 时 ,除 及 时 帮 助 幼 儿 添 饭 外 ,还 要督 促 、 观 察 幼 儿 进 餐 情 况 ; 不 要 让 吃 饭 慢 的 幼 儿 最 后 站着 吃 或 站 在 活 动 室 外 吃 。

  ( 9)进 餐 时 保 持 安 静 ,不 催 促 、硬 塞 ;哭 闹 、咳嗽 时 不 能 强 迫 幼 儿 进 食 。

  ( 10)准 备 好 饭 后 用 的 餐 巾 和 放 碗 筷 盘 的 盆 等 物 ,餐 后 教 师 催 促 幼 儿 擦 嘴 并 将 碗 盘 内 的 残 羹 集 中 倒 入 汤 桶

 内 , 剩 饭 单 独 放 , 餐 后 所 有 碗 筷 勺 应 干 净 整 齐 地 放 在 碗筐 内 , 便 于 厨 房 清 洗 。

  ( 11)

 掌 握 好 幼 儿 的 食 量 , 不 能 以 多 为 幼 儿 添 饭作 为 表 扬 鼓 励 幼 儿 的 手 段 , 更 不 能 以 禁 止 幼 儿 吃 饭 作 为体 罚 幼 儿 的 手 段 。

  ( 12)

 按 时 开 饭 , 每 餐 进 餐 时 间 不 少 于 20— 30分 钟 , 保 证 幼 儿 吃 饱 每 餐 饭 。

  ( 13)

 幼 儿 进 餐 期 间 教 师 或 保 育 员 不 得 处 理 与 进餐 无 关 的 事 情 。

 餐 后 , 按 要 求 清 洁 餐 桌 和 地 面 。

  总 之 , 照 顾 幼 儿 吃 好 一 顿 饭 的 标 志 是 :

 吃 饭 过 程中 , 幼 儿 情 绪 好 、 食 欲 好 、 食 量 够 、 饮 食 习 惯 好 、 吃 得卫 生 。

  2、 幼 儿 进 餐 要 求 :

  ( 1)幼 儿 规 范 洗 手 后 直 接 取 饭 入 座 就 餐 ,保 证 洗手 后 进 餐 不 等 待 。

  ( 2)培 养 幼 儿 良 好 的 饮 食 习 惯 :不 挑 食 、不 洒 饭菜 、 不 剩 饭 菜 、 吃 完 自 己 的 一 份 饭 菜 。

  ( 3)

 餐 后 正 确 使 用 餐 巾 擦 嘴 , 用 温 开 水 漱 口 。

  ( 4)餐 后 组 织 幼 儿 散 步 ,散 步 时 不 宜 做 剧 烈 活 动 。

  ( 5)小 班 下 学 期 开 始 用 菜 盘 ,中 班 下 学 期 开 始 可用 筷 子 就 餐 , 且 注 意 安 全 。

  ( 六 )

 加 点 常 规

 1、 喝 豆 浆 常 规

  ( 1)

 幼 儿 规 范 洗 手 。

  ( 2)

 从 水 杯 架 取 拿 自 己 的 水 杯 。

  ( 3)

 豆 浆 要 待 温 度 适 宜 后 进 班 , 以 防 烫 伤 幼 儿 。

  ( 4)喝 完 豆 浆 后 ,保 育 员 应 及 时 将 水 杯 冲 洗 干 净 ,然 后 放 入 消 毒 柜 消 毒 , 消 毒 完 毕 及 时 取 出 放 入 水 杯 架 ,以 保 证 幼 儿 随 时 饮 水 及 饭 后 漱 口 。

  2、 吃 水 果 、 点 心 常 规

  ( 1)

 餐 桌 常 规 消 毒 ( 同 前 )

 。

  ( 2)

 吃 午 点 前 要 洗 手 。

  ( 3)

 吃 点 心 时 一 定 要 用 点 心 盘 , 点 心 ( 饼 干 等 )应 放 在 点 心 盘 内 , 不 要 放 在 饼 干 桶 盖 上 ; 水 果 要 洗 净 削皮 后 再 吃 。

  ( 4)

 吃 完 点 心 后 , 点 心 盘 应 进 行 消 毒 。

  ( 七 )

 睡 眠 常 规

  1、做 好 幼 儿 午 睡 前 寝 室 环 境 的 准 备 工 作 ,做 到 空气 清 新 、 温 度 适 宜 、 光 线 柔 和 。

 根 据 季 节 掌 握 通 风 及 寝室 气 温 。

 秋 、 冬 、 春 季 穿 脱 衣 服 及 入 睡 中 避 免 冷 风 直 吹幼 儿 。

  2、 幼 儿 被 褥 厚 薄 、 大 小 适 宜 。

  3、 组 织 幼 儿 入 厕 后 安 静 入 寝 室 。

  4、睡 前 检 查 幼 儿 口 中 有 无 含 留 食 物 ,幼 儿 不 带 玩

 具 上 床 。

  5、幼 儿 午 睡 必 须 脱 外 衣 裤 。小 班 上 学 期 可 在 教 师指 导 帮 助 下 进 行 , 小 班 下 学 期 开 始 能 主 动 、 独 立 脱 外 衣裤 午 睡 ; 脱 下 的 衣 物 放 在 固 定 的 地 方 并 叠 放 整 齐 , 不 能放 在 枕 头 下 。

  6、值 班 人 员 应 加 强 幼 儿 午 睡 巡 视 ,根 据 室 温 随 时给 幼 儿 盖 好 被 子 , 及 时 发 现 异 常 情 况 , 并 妥 善 处 理 。

  7、起 床 时 及 时 检 查 幼 儿 衣 服 和 鞋 袜 ,防 止 穿 错 和不 穿 。

  8、幼 儿 穿 好 衣 服 后 指 导 中 大 班 幼 儿 叠 被 子 。检 查床 上 、 褥 子 下 面 是 否 有 异 物 , 被 里 、 被 头 是 否 开 线 。

  总 之 , 照 顾 好 幼 儿 睡 眠 的 标 志 是 :

 按 时 睡 , 睡 得好 ,按 时 醒 ,醒 后 精 神 饱 满 愉 快 ;睡 眠 时 间 充 足( 2- 2.5 小 时 ),不 任 意 减 少 和 增 加 睡 眠 时 间 ,大 班 末 期 可 适 当缩 短 , 以 便 与 小 学 搞 好 衔 接 ; 保 持 良 好 的 睡 眠 姿 势 和 习惯 。

  ( 八 )

 伙 食 常 规

  1、 建 立 伙 委 会 , 定 期 研 究 幼 儿 伙 食 问 题 。

  2、 制 定 代 量 食 谱 , 每 周 更 换 一 次 。

  3、 按 人 按 量 供 应 主 副 食 , 不 吃 剩 饭 菜 。

  4、 定 期 计 算 幼 儿 进 食 量 和 营 养 量 。

  5、 两 餐 间 隔 不 少 于 3 小 时 半 。

 6、少 吃 甜 食 ,晚 饭 不 能 以 吃 甜 食 、菜 汤 、面 汤 为主 , 要 尽 量 吃 些 炒 菜 。

  7、 加 强 体 弱 儿 和 病 儿 饮 食 管 理 。

  8、 职 工 伙 食 和 幼 儿 伙 食 严 格 分 开 。

  9、 每 月 向 家 长 公 布 一 次 伙 食 帐 目 。

  五

 规 疾 病 防 治 常 规

  ( 一 )

 预 防 传 染 病

  1、按 年 龄 和 季 节 在 卫 生 防 疫 部 门 的 协 助 下 完 成 预防 接 种 管 理 工 作 ,建 卡 率 达 100% 。接 种 前 必 须 了 解 幼 儿的 身 体 状 况 , 接 种 后 注 意 观 察 幼 儿 的 身 体 反 应 , 有 异 常者 及 时 向 医 生 报 告 并 照 顾 好 , 凡 是 禁 忌 症 者 不 应 接 种 或暂 缓 接 种 。

 除 禁 忌 症 外 , 做 到 一 个 不 漏 , 全 程 足 量 , 保护 易 感 儿 童 。

  2、传 染 病 流 行 季 节 ,应 加 强 晨 间 检 查 ,严 禁 传 染病 儿 入 园 。

  3、 幼 儿 离 园 一 个 月 以 上 或 外 出 ( 离 本 市 、 县 区 )返 回 时 , 应 向 家 长 询 问 有 无 传 染 病 接 触 史 , 并 要 经 过 医务 人 员 重 新 检 查 。

 未 接 触 传 染 病 的 要 观 察 两 周 。

 对 离 开幼 儿 园 三 个 月 以 上 或 有 肝 炎 接 触 史 的 儿 童 应 检 疫 42 天 ,经 体 检 证 实 其 健 康 后 方 能 回 班 。

 4、如 发 现 有 传 染 病 儿 ,不 管 其 是 在 园 内 还 是 在 园外 传 染 , 应 立 即 隔 离 治 疗 , 对 患 儿 班 级 各 种 物 品 ( 包 括空 气 、 玩 具 、 水 杯 、 毛 巾 、 被 褥 等 )

 进 行 严 格 彻 底 的 消毒 。

 对 患 有 传 染 病 的 幼 儿 和 工 作 人 员 应 立 即 隔 离 治 疗 。患 者 待 隔 离 期 满 痊 愈 后 , 经 医 生 证 明 方 可 回 园 所 或 班 。对 患 儿 班 级 的 其 他 幼 儿 按 各 种 传 染 病 规 定 的 检 疫 期 进 行检 疫 ,检 疫 期 不 串 班 、不 混 班 ,不 办 理 入 园 、转 园 手 续 ,控 制 传 染 病 的 续 发 和 蔓 延 。

  ( 二 )

 防 治 常 见 病 和 多 发 病

  1、对 新 生 的 家 长 进 行 病 史 询 问 ,了 解 新 生 有 无 高热 惊 厥 、 癫 痫 、 过 敏 性 疾 病 ( 包 括 哮 喘 、 食 物 过 敏 )

 、习 惯 性 脱 臼 、 先 天 性 心 脏 病 等 病 史 , 以 便 保 健 员 和 班 级教 师 、 保 育 员 在 园 内 有 目 的 地 进 行 观 察 和 护 理 。

  2、对 幼 儿 在 园 内 突 发 性 的 发 烧 、腹 痛 、腹 泻 及 损伤 等 应 及 时 送 往 医 院 , 同 时 通 知 家 长 。

  3、要 加 强 幼 儿 体 格 锻 炼 ,增 强 体 质 ,提 高 幼 儿 对疾 病 的 抵 抗 能 力 。

  ( 1)按 要 求 开 展 好 早 操( 或 间 操 )、体 育 课 和 户外 体 育 活 动 , 保 证 1 小 时 的 户 外 体 育 活 动 时 间 。

  ( 2)

 在 正 常 天 气 下 , 要 有 充 足 的 户 外 活 动 时 间 ,每 天 坚 持 两 小 时 户 外 活 动 , 加 强 冬 季 锻 炼 。

  ( 3)创 造 条 件 ,充 分 利 用 日 光 、空 气 、水 等 自 然

 因 素 , 有 计 划 地 锻 炼 幼 儿 体 格 。

  ( 4)锻 炼 要 做 到 经 常 和 循 序 渐 进 ,运 动 项 目 和 活动 量 适 合 各 年 龄 班 的 特 点 。

 对 个 别 体 弱 儿 要 给 以 特 殊 照顾 。

  ( 三 )

 加 强 体 弱 儿 管 理

  1、在 每 次 的 体 格 发 育 测 量 中 ,筛 查 出 肥 胖 儿 和 营养 不 良 儿 ;在 每 月 的 疾 病 统 计 中 筛 查 出 反 复 呼 吸 道 感 染 、反 复 腹 泻 的 幼 儿 ; 在 每 年 的 新 生 体 检 及 年 度 全 园 幼 儿 体检 中 筛 查 出 中 度 贫 血 儿 。

  2、 对 以 上 体 弱 儿 按 常 规 进 行 收 案 管 理 。

  ( 1)建 专 案 病 历 ,除 按 健 康 儿 管 理 内 容 外 ,根 据每 个 体 弱 儿 的 具 体 情 况 , 制 定 治 疗 方 案 , 预 约 定 期 到 保健 门 诊 复 查 治 疗 。

  ( 2)针 对 患 儿 的 发 病 原 因 ,进 行 科 学 喂 养 、护 理和 防 治 。

  ( 3)通 过 与 家 长 个 别 交 谈 、开 家 长 会 、出 宣 传 专栏 、 请 专 家 上 课 等 形 式 , 加 强 对 体 弱 儿 的 管 理 。

  3、疾 病 治 疗 痊 愈 后 及 时 结 案 转 为 健 康 儿 童 系 统 管理 。

 六

 规 安 全 工 作 常 规

  ( 一 )

 园 舍 设 施

 幼 儿 园 园 舍 、 桌 椅 、 教 具 、 采 光 、 照 明 、 卫 生 设施 、 娱 乐 器 具 及 运 动 器 械 应 适 合 儿 童 健 康 发 育 的 需 要 ,并 符 合 国 家 规 定 的 卫 生 标 准 和 安 全 标 准 要 求 。

 对 园 舍 、设 施 定 期 进 行 安 全 检 查 , 及 时 发 现 和 排 除 不 安 全 因 素 ,并 定 期 进 行 清 洗 、 消 毒 , 消 除 各 种 事 故 隐 患 。

 严 禁 使 用危 房 。

  ( 二 )

 物 品 放 置

  各 种 物 品 应 放 在 固 定 、 安 全 的 位 置 。

  1、 各 种 消 毒 液 、 洗 涤 清 洁 物 品 , 必 须 妥 善 保 管 ,放 在 相 应 的 橱 柜 里 。

  2、教 师 教 学 用 的 剪 刀 、裁 纸 刀 、大 头 针 、别 针 及其 它 有 尖 锐 棱 角 的 物 品 应 放 在 孩 子 够 不 着 的 地 方 , 用 后及 时 收 起 来 。

  ( 三 )

 药 物 管 理

  药 物 必 须 妥 善 保 管 , 放 在 幼 儿 不 能 触 及 的 地 方 ,为 幼 儿 服 药 时 仔 细 核 对 , 防 止 错 服 和 漏 服 ; 剧 毒 药 品 要有 专 人 管 理 , 严 禁 放 在 班 上 。

  ( 四 )

 环 境 创 设

  不 给 幼 儿 玩 体 积 小 、 锐 利 、 带 有 毒 性 物 质 的 玩 具及 物 品 ; 幼 儿 园 绿 化 和 自 然 角 内 不 种 植 带 刺 的 植 物 ( 如仙 人 掌 、 仙 人 球 、 月 季 花 等 )

 ; 角 色 游 戏 区 不 用 玻 璃 制品 。

 ( 五 )

 户 外 活 动 ( 以 下 有 关 修 改 参 照 济 南 下 发 的《 幼 儿 园 安 全 工 作 规 定 》 )

 要 保 证 活 动 器 材 的 完 好 率 , 建 立 活 动 前 的 器 械 检 查和 幼 儿 安 全 教 育 制 度 , 按 照 体 育 活 动 规 程 和 要 求 向 幼 儿宣 讲 安 全 注 意 事 项 , 将 强 活 动 过 程 中 的 安 全 保 护 措 施 ,设 置 必 备 的 防 护 设 备 , 保 证 足 够 的 保 教 人 员 在 场 , 避 免各 类 伤 害 事 故 的 发 生 。

 外 出 活 动 排 队 时 , 队 伍 前 后 均 有老 师 或 保 育 员 。

 活 动 中 , 保 教 人 员 必 须 随 时 留 意 每 一 位幼 儿 ,不 得 自 顾 聊 天 。活 动 结 束 后 ,要 清 点 好 幼 儿 人 数 。

  ( 六 )

 用 电 安 全 ( 以 下 有 关 修 改 参 照 济 南 下 发 的《 幼 儿 园 安 全 工 作 规 定 》 )

  1、电 源 电 线 配 置 安 装 要 规 范 ,电 器 开 关 必 须 安 装在 幼 儿 触 及 不 到 的 地 方 。

  2、严 禁 超 负 荷 用 电 ,对 电 器 设 备 及 线 路 要 定 期 进行 维 护 检 查 , 确 保 用 电 安 全 。

  3、餐 厅 、教 室 、寝 室 要 做 到 人 走 灯 灭 ,随 时 切 断电 源 。

  4、 废 弃 不 用 的 电 插 座 要 用 绝 缘 胶 布 粘 贴 好 。

  5、 正 确 使 用 紫 外 线 消 毒 灯 。

  6、 幼 儿 园 资 料 室 、 仓 库 等 严 禁 使 用 超 过 100W 的灯 泡 。

  ( 七 )

 消 防 安 全

 1、 幼 儿 园 活 动 室 、 寝 室 、 食 堂 等 重 点 防 火 场 所 ,各 类 消 防 设 施 、 器 材 要 完 备 。

  2、走 廊 、楼 梯 等 安 全 通 道 ,不 得 存 放 障 碍 物 ,并设 置 明 显 的 人 员 疏 散 指 示 标 记 。

  3、寄 宿 制 幼 儿 园 必 须 设 置 完 好 的 照 明 设 施 和 停 电应 急 设 备 , 确 保 紧 急 情 况 下 在 园 幼 儿 和 教 职 员 工 能 够 安全 撤 离 、 疏 散 。

  4、 要 配 合 消 防 部 门 定 期 对 幼 儿 园 设 施 进 行 排 查 ,对 发 现 的 各 类 火 险 隐 情 要 及 时 排 除 。

  ( 八 )

 接 送 制 度

  建 立 健 全 并 严 格 执 行 幼 儿 接 送 制 度 , 不 得 违 反 规定 随 意 接 送 幼 儿 、 丢 失 幼 儿 。

  ( 九 )

 交 接 班 制 度

  严 格 执 行 交 接 班 制 度 , 交 接 班 时 要 认 真 点 清 幼 儿人 数 ,交 代 安 全 情 况 ,并 做 好 记 录 。下 班 后 要 关 好 门 窗 ,拔 下 电 源 插 头 , 关 好 水 龙 头 。

  ( 十 )

 保 教 人 员 带 班 要 求

  1、保 教 人 员 工 作 时 要 坚 守 岗 位 ,全 神 贯 注 ,不 聊天 , 不 串 班 , 不 做 与 工 作 无 关 的 事 。

  2、各 项 活 动 都 要 以 幼 儿 为 中 心 ,注 视 幼 儿 的 各 项活 动 。

  3、 对 幼 儿 态 度 和 蔼 , 严 禁 体 罚 或 变 相 体 罚 幼 儿 。

 4、教 师 不 允 许 让 幼 儿 端 饭 锅 、汤 桶 及 碗 筐 ;严 禁让 幼 儿 进 入 伙 房 、 开 水 房 、 洗 衣 房 等 不 安 全 的 地 方 。

  5、保 教 人 员 不 携 带 危 险 物 品( 如 尖 锐 棱 角 、金 属物 品 、 有 壳 核 食 物 、 外 用 化 学 药 水 等 )

 进 班 ; 私 人 药 品应 妥 善 保 管 、 不 乱 放 ; 个 人 装 饰 简 单 , 不 浓 妆 艳 抹 , 不佩 带 耳 环 、 戒 指 , 不 留 长 指 甲 , 不 梳 披 肩 发 , 不 涂 指 甲油 , 不 穿 高 跟 鞋 。

  6、保 育 员 、保 健 员 和 教 师 要 掌 握 意 外 损 伤 的 急 救常 识 和 处 理 方 法 ,若 遇 到 意 外 损 伤 ,及 时 简 单 正 确 处 理 。不 能 处 理 的 , 报 告 保 健 医 生 或 立 即 送 医 院 。

  ( 十 一 )

 安 全 教 育

  在 日 常 生 活 中 向 幼 儿 进 行 安 全 教 育 , 使 幼 儿 掌 握一 些 基 本 的 安 全 常 识 ,培 养 幼 儿 自 我 保 护 的 意 识 和 能 力 ,要 和 家 长 密 切 配 合 ,共 同 做 好 幼 儿 安 全 教 育 和 保 护 工 作 。

  ( 十 二 )

 外 出 活 动

  1、 幼 儿 园 不 宜 组 织 幼 儿 到 远 处 郊 游 、 演 出 。

  2、组 织 日 常 外 出 活 动 时 ,要 有 领 导 亲 自 负 责 ,并指 定 专 人 负 责 安 全 工 作 ; 活 动 前 向 幼 儿 进 行 安 全 教 育 ,活 动 场 所 及 所 用 的 交 通 工 具 都 要 符 合 安 全 要 求 , 确 保 幼儿 在 活 动 中 的 安 全 。

  3、举 办 有 幼 儿 参 加 的 各 类 竞 赛 及 比 赛 及 其 它 大 型集 体 活 动 , 必 须 经 主 管 的 教 育 部 门 批 准 。

 ( 十 三 )

 安 全 事 故 报 告 制 度

  1、避 免 触 电 、砸 伤 、摔 伤 、烫 烧 伤 等 事 故 的 发 生 。

  2、若 发 生 意 外 事 故 ,应 迅 速 采 取 有 效 措 施 妥 善 处理 , 把 对 幼 儿 的 伤 害 降 低 到 最 低 限 度 。

  3、坚 持 幼 儿 园 安 全 事 故 报 告 和 通 报 制 度 。各 县 区 、市 直 幼 儿 园 发 生 幼 儿 安 全 事 故 , 必 须 向 主 管 的 教 育 行 政部 门 报 告 ;重 大 伤 亡 事 故 要 向 上 一 级 教 育 行 政 部 门 报 告 。对 发 生 幼 儿 安 全 事 故 的 单 位 、 直 接 负 责 人 员 和 负 有 领 导责 任 的 人 员 , 要 在 全 市 范 围 内 予 以 通 报 批 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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