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破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来源:华图网校 发布时间:2020-09-13 点击:

 爆破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必须经公安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上岗证,方可上岗作业。

 二、严格执行国家、地方政府、企业有关民用爆炸物品的各项管理制度。积极参加各级安全教育,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不冒险蛮干,拒绝违章指挥。

 三、保管所领取的民用爆炸物品,对所领取的爆破器材,不许遗失或转给他人,不许擅自销毁和挪作它用。

 四、正确使用爆破器具和防护用品,戴好安全帽,整装上岗。

 五、装药前必须检验炮孔,只有经检验合格的炮孔才能装药。

 六、严格按照爆破指令和爆破设计规定进行爆破作业。

 七、爆破后应检查工作面,发现盲炮和其他不安全因素及时上报,并在爆破项目技术负责人的指导下,配合爆破技术人员处理盲炮和其他安全隐患。

 八、民用爆炸物品的领退和运输及连线、检查线路的通电工作必须由爆破员亲自操作。

 九、起爆器的钥匙必须由爆破员随身携带,不得转交他人。

 十、爆破结束后,将剩余的民用爆炸物品及时清退回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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