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心消费单位”建设标准

来源:新东方在线 发布时间:2020-11-05 点击:

 “放心消费单位”建设标准

 标准

 区分

 序号

 评价

 项目

 分值

 评

 价

 内

 容

 得分

 通用标准 1 亮证 经营 15 1.证照齐全,得 10 分。★ 2.悬挂位置醒目,得 5 分。

  2 质量 安全 22 1.原料、商品来源可追溯,得 5 分。

 2.商品抽检未发现不合格情况,得 10 分,发现不合格商品,主体已尽到法律责任的酌情扣 2-5 分。

 3.无假冒伪劣商品,得 7 分。★

  3 明码 标价 10 1.明码标价,得 5 分。

 2.无价格欺诈行为,得 5 分。★

  4 公平 计量 8 1.计量准确,无短斤缺两行为,得 8 分。★

 5 投诉 处理 10 1.无举报投诉事件,得 10 分。

 2.有举报投诉,但能妥善解决,得 8 分。

  6 服务 情况 15 1.在服务过程中与消费者无严重消费冲突,得 8 分。★ 2.经营环境整洁,得 7 分。

  7 监督 检查 20 1.未受过相关部门行政处罚,得 10 分。受到处罚但违规违法情节较轻微的,酌情扣 2-5 分。

 2.未发生重大安全、舆情事件,得 10 分。★

  补充标准 1 行业 标准 不同行业、领域的个性化标准

 2 生产经营单位公开承诺 承诺推行七天无理由退货。

 3 承诺为保障消费者权益,建立消费维权赔付保障金。

 4 承诺便民为民服务措施。

 5 其他需要向社会承诺的事项。

 备注 1.在后评价过程中,如出现不适用通用标准条款的,视为合理缺项,该项得满分; 2.通用标准中表述的情况均指一个评价周期,得分 80 分以上的为通过; 3.有“★”标志的为重点条款,评价中发现与条款不符,描述相反的情况,一票否决; 4.通用标准中的七项评价项目内容为生产经营单位公开承诺必选内容; 5.补充标准中第 1 项‘承诺推行七天无理由退货’为符合条件放心工厂的必选项,各地可以根据行业特点,鼓励生产经营单位作出‚1.2.3.‛项补充标准及其他有利于放心消费的多项承诺; 6.视生产经营单位公开承诺条款和内容,以及践诺情况,可以加 3-5 分; 7.七天无理由退货承诺不适用于餐饮食品、散装食品。

推荐访问:放心 单位 消费
上一篇:扬州工业建设项目建议书
下一篇:改制企业延伸审计结果确认表

Copyright @ 2013 - 2018 优秀啊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优秀啊教育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