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党建制度

来源:新东方在线 发布时间:2020-09-05 点击:

 机关事业单位党建工作制度

 中共鄂城区委组织部

 二0一0年七月

 一、议事决策制度

 1、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议题由党组织书记、成员提出。无议题不开,紧急情况随时召开。

 2、会议议题由党组织书记审定后提前两天通知党组织成员,围绕研究的事项做必要准备。会议的有关材料应同时送出席会议人员。特殊原因或不宜提前送达的,可在会场分发。

 3、党组织书记根据议题适时主持召开会议,非紧急情况不搞临时会议。党组织书记较长时间离开机关,会议由受委托的党组织成员主持,会后向书记汇报,重大问题要及时汇报。

 4、会议议题按急缓和重要程度排列,研究的问题需要有关科室参加时,该科室负责人届时列席会议。

 5、党组织班子讨论重大问题,事先要充分酝酿。讨论决定干部问题,会前书记要与所涉及干部的主管党组织成员沟通。

 6、党组织班子会议应有超过三分之二以上的班子成员参加方能举行,讨论干部问题时必须全体班子成员到会。班子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要提前向党组织书记请假,并可用书面形式表达意见。

 7、党组织班子会议研究决定事项时,赞成者超过应到会成员的半数为通过。

 8、党组织班子会议讨论多个事项,应逐项进行。

 9、对应由党组织班子会议决定的事项,因情况紧急来不及召开党组织班子成员会议时,书记可与有关党组织成员临时处置,事后应及时向党组织班子全体成员报告。

 10、提交党组织班子会议研究的议题,有关科室会前要做好准备,并经主要领导审核把关后方可提交,为领导决策提供真实可靠依据。

 。

 二、民主生活会制度

 为了加强党内监督和机关、事业单位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提高机关、事业单位领导班子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㈠召开的时间和参加人员

 民主生活会每年进行一次,除特殊情况,机关、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必须到会。

 ㈡班子检查总结的内容

 领导班子必须在会前写好书面的检查总结,检查总结内容包括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路线、政策及上级决议指示情况,执行民主集中制,维护班子分工协作,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艰苦奋斗,勤政廉洁,遵纪守法情况,维护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加强稳定工作的情况,坚持群众路线、改进工作作风,积极为群众办实事,排忧解难的情况等。

 ㈢民主生活会的程序

 1、班子成员认真学习,在认识的基础上,写出书面检查总结。

 2、在群众中广泛收集意见,可通过召开座谈会或问卷的方式,把意见归类整理。

 3、根据群众的意见和上级部门的要求,确定民主生活会的主题和要解决的问题,安排召开民主生活会的时间,书面上报组织部门,以征求意见并请上级派人参加。

 4、按确定的时间,通知参加会议的人员到会,会上要进行检查总结,并对群众提出的意见进行回答,领导之间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提出整改意见,会议要做好记录。

 5、认真总结民主生活会召开的情况,制定整改措施,以书面形式向上级部门汇报。

 三、中心组学习制度

 1、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时间原则上每月集中学习1次,全年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12天。

 2、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根据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都有较强阅读和单独研究能力的特点,理论学习中心组要坚持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要积极开展读书自学活动,提倡和鼓励利用业余时间认真看书学习。每个人都要建立读书笔记,撰写读书心得,年终交组长审阅。

 3、专题学习与专题调研相结合。理论中心组成员要根据自己工作业务特点,紧紧围绕宣传思想工作,每年深入基层进行专题调研。每人每年至少要撰写二篇理论联系实际的论文或调研报告,并在理论中心组学习时进行交流。

 4、学习党的理论与研究探讨实际工作相结合。学习要以理论为主,要从理论的高度对党的现行方针政策进行深入理解和准确把握,要用理论去指导工作实践,要在学习理论过程中注意紧密联系工作实际,联系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实践,联系当前面临的形势和任务,联系自己的工作和思想实际。以强化理论指导下的工作实践,丰富工作实践,提高理论素养,使决策更具有科学性和针对性。

 5、、理论中心组成员要带头自觉参加集体学习,不得无故缺席。因事因公不能参加学习必须向组长请假,并须经同意。

 6、理论中心组成员要积极开展调研活动,并按要求、时间完成论文或调研报告。理论学习中心组可将优秀论文或调研报告向各类报刊杂志推荐发表,并列入本人年度考核记录。

 7、建立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档案,记录学习计划、学习资料、考勤记录、个人学习笔记、集体研讨学习发言和中心组学习成果等资料。

 四、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1、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要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并经常性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还可以吸收他们参加有关党内的活动。

 2、党支部每半年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鉴定,作为衡量积极分子是否具备党员条件的重要依据。

 3、发展对象的审核由乡镇党委接到党支部上报的发展对象的材料后,由乡镇党委指定负责党员发展工作的同志进行预审。一要看材料是否齐全,书写是否规范;二要看发展对象对党的认识是否正确;三要看发展对象现实表现是否突出;四要看政审情况是否清楚;五要看党支部培养、教育、考察工作程序是否符合要求。

 4、发展对象的公示是经党支部委员会讨论,拟吸收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和拟转为中共正式党员的预备党员。

 5、发展党员票决对象是经党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提交党员大会讨论的拟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和拟转正的预备党员。

 到会正式党员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以上方可开会,因故不能到会的党员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内。同时讨论两个人以上入党或转正,应逐个讨论,逐个表决。

 6、集体决定。得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或预备党员按期转正的决议。对得赞成票未过半数的发展对象,半年内不得再次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发展为预备党员。

 五、党员教育培训制度

 1、党员教育培训的基本内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荣辱观等重大战略思想教育;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和形势任务、国情教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和共产主义远大理想教育;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党的纪律和反腐倡廉教育;市场经济知识、法律知识、科学文化知识和宣传思想工作业务技能教育。

 2、抓好学习培训。采取上党课、举行报告会和组织专题研讨等形式,有计划地组织好党员的集体学习。倡导党员自主学习,引导党员根据自身实际和工作需要,制定学习计划,利用业余时间自主选择学习内容和方式,认真搞好自学。加强对党员学习的具体指导,为党员学习创造良好条件。通过开展读书活动和知识竞赛、撰写理论文章、交流学习成果、评选表彰学习标兵等方式,激发党员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参加党组(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带头参加党支部组织的集体学习,坚持每年给党员讲党课、作形势报告。党员干部还要按有关规定积极参加干部教育培训。

 3、加强实践锻炼。组织党员立足本职岗位,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和主题实践活动。通过党员结对帮扶和志愿者服务等多种方式,为党员服务群众、加强党性锻炼搭建平台。

 4、严格组织生活。认真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一次党小组会,支部每年要安排党课1-2次。认真开好“两会”。坚持和完善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定期开展党员党性分析评议活动。党支部每年组织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要结合每年一次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认真抓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努力提高生活会质量。坚持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制度。

 民主评议党员要注意听取群众意见,发扬党内民主,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方法要简便易行,注重实效。

 集中开展党员党性分析评议活动,组织党员对照党章规定、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基本要求和所在党组织提出的具体要求,从思想、学习、工作、纪律和作风等方面查找问题,从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上分析原因,切实搞好整改。要在搞好思想发动、征求群众意见、开展谈心交心和撰写党性分析材料的基础上,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组织党员逐一进行分析评议。党支部要根据党员的一贯表现、征求到的意见和专题组织生活会的评议情况,对每个党员提出综合评议意见,督促党员整改,并采取适当方式向党员、群众通报有关情况。党员领导干部还要从坚持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方面,从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方面进行深入剖析;要带头执行组织生活的各项制度,自觉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对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党员,要及时帮助教育,促其改正;对经教育不改的,要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5、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坚持以人为本,从政治、思想、工作和生活上关心、爱护、帮助党员。组织党员开展经常性谈心活动,沟通思想,相互启发教育。经常分析党员思想状况,及时解决思想问题,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预见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大力宣传优秀党员先进事迹,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

 6、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开展反腐败斗争。认真实施《中共鄂城区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教育党员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永葆共产党员的本色。

 六、党员民主评议制度

 民主评议党员是从严治党,提高党员素质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党组织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监督的一项重要制度。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精神,制定以下工作制度:

 ㈠民主评议党员的基本内容

 民主评议党员的内容主要是依据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着重从五个方面对党员进行评议:

  1、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把实现现阶段的共同理想同脚踏实地地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为推动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出贡献。

 3、是否站在改革的前列,维护改革的大局,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

 4、是否坚决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政纪、国法,坚决做到令行禁止。

 5、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自觉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每年民主评议的主题,可以根据现阶段党内工作重点、本机关工作实际和党员的思想状况来确定和调整。

 ㈡民主评议党员方法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机关党委(党组)的领导下,以党支部为单位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评议时间相对集中,每年进行一次。

 1、认真学习,搞好思想教育。以党章及有关文件为基本内容,也可结合实际开展理想宗旨教育、党风党纪教育,为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奠定思想基础。

 2、联系实际,搞好个人对照检查。对照党员标准和评议内容,联系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肯定成绩,找准存在的问题及根源,进行自评,并形成个人总结材料。

 3、开好党内民主生活会,认真进行评议。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民主生活会上进行互评。评议中要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触及矛盾和问题,避免不负责任的评功摆好。同时也可采取适当的方式,听取非党群众的意见。

 4、党委、党支部综合分析。召开党支部委员会,对每个党员的评价和反映进行综合分析,形成组织意见,转告本人;各支部评议综合情况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在支部评议中拟定为“优秀”或“不合格”的党员,需上报党委讨论后定格。

 5、表彰优秀党员。

 对民主评议合格党员,由党支部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表扬。对模范作用突出的党员,报上级党委批准,进行表彰。

 6、对不合格党员的处置。经评议认为是不合格的党员,党支部应区别不同情况,提出限期改正或者劝退、除名的意见,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通过,报党委审批。具体程序严格按党内有关规定办理。

 ㈢党员民主评议档次的确定

 党员民主评议的档次为:优秀党员、合格党员、基本合格党员、不合格党员。

 在民主评议中,按照党章对党员的要求和上述各项内容,对每个党员逐个评议。凡是做到或基本做到了的,即可评为合格党员或基本合格党员,表现突出的可评为优秀党员。凡是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或不过组织生活,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的党员,以及长期消极落后,不履行党员义务,不起党员作用,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党员,均应评为不合格党员。

 七、党内关怀帮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关心爱护基层干部、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精神,依据党章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及市委、区委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特指全区各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对困难党员的关怀帮扶。

 第三条 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实效,突出激励引导、注重扶志,立足当前生活,注重扶困,着眼长远发展,注重扶业,激发困难党员的荣誉感、自豪感、归属感,努力构建党内激励、关怀、帮扶长效机制,形成以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的局面。

 第二章 对象范围

 第四条 困难党员指生产、生活确实困难,需要救助的党员,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党员为救助重点:

 ㈠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的;

 ㈡已纳入当地低保的; ㈢因病因灾返贫的。

 第五条 老干部、老劳模、建国前入党的老党员和长期担任主要职务的年老体弱、生活困难的离任村干部亦属关怀帮扶范围。

 第三章 工作任务

 第六条 党内关怀帮扶的主要内容是:

 ㈠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增强党性观念,树立自强自立、开拓进取的意识。

 ㈡落实扶贫开发、民政救济、就业辅导、技能培训、医疗保险等关系民生的相关政策。

 ㈢广泛组织和动员城乡基层党组织、城市党员与农村党员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在城乡之间形成党内互帮互助格局。

 ㈣定期组织对老党员、困难党员和长期担任主要职务的年老体弱、生活困难的离任村干部进行体检,认真落实医保政策。

 ㈤定期对老党员、困难党员进行走访慰问,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中存在的问题。

 第七条 注重吸收困难党员参与党内重大政治生活,扩大党内双向沟通互动活动的覆盖面。在下列党内重大问题讨论和决策中,注意听取和吸收困难党员的意见和建议:

 ㈠党内情况通报、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和听证;

 ㈡党内重大问题的讨论;

 ㈢重大项目和资金安排。

 第八条 坚持定期接待和随访接待相结合,对困难党员提出的申诉和质询,及时受理。能够解决的,按有关规定和时限予以解决;暂时不能解决的,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解释工作,创造条件逐步解决。

 第九条 注意掌握困难党员思想动态,主动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引导困难党员克服自卑感和依赖思想,振奋精神,树立努力打拼、不甘落后的信心和决心。困难党员在党组织和党员的帮助下,做到自尊、自信、自强、自立,实现由“我要人助”到“我要助人”的转变。

 第十条 广泛开展谈心活动,增强困难党员荣誉感。坚持做到“三必谈”、“三必访”:即遇到困难或挫折时必谈,出现矛盾和意见分歧时必谈,每逢政治生日必谈。生病住院时必访,生产生活遇到困难时必访,发生重大灾害时必访。

 第十一条 坚持重大节日和开展经常性走访慰问活动相结合,努力实现走访慰问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经常化。

 第十二条 定期开展身体健康检查,认真落实医保政策。

 ㈠建立健全老干部健康档案,每年集中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㈡建立老弱病残的党员“扶残助弱爱心卡”,凭卡住院享受惠民病房政策优惠。

 第十三条 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在党建联系点至少与1名困难党员结为帮扶对子;机关事业单位副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与困难党员进行“一对一”结对帮扶;提倡普通党员几个人共同与一名困难党员结对帮扶。结对帮扶做到“三个一”,即每季度至少看望一次,每半年至少送温暖一次,每年至少解决一个实际问题。

 第十四条 建立互帮互助联系卡、关怀帮扶登记表,记载双向联系和开展关怀帮扶工作情况,每年年底报送区委组织部进行审查。

 第四章 管理考核

 第十五条 本制度实施主体为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各级党组织。区委组织部负责安排部署、落实任务、管理考核、评比表彰等。

 第十六条 困难党员关怀帮扶工作纳入各级党建目标考核,通过跟踪检查、发整改通知书、专题通报、落实责任人职责,促进工作落实。

 第十七条 区委一般两年至三年开展一次困难党员关怀帮扶工作的评比表彰,激发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开展党内关怀帮扶工作的热情。

 第十八条 本制度实施情况,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党支部每季度第三个月的20日前向区委组织部报告一次。

 八、党员干部服务承诺制度

 为创建文明、优质、高效服务的工作作风,进一步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社会提供优质服务的自觉性,特制定本制度:

  ㈠服务承诺制度的总体要求

  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文明办公、秉公办事、不以权谋私,自觉维护勤政廉政的形象,向基层单位及人民群众作出更高质量的服务承诺,对违诺作出处理或处罚并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㈡服务承诺制度的主要内容

  1、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及政策办理业务。

  2、按照各类业务办理规程,向基层单位和人民群众提供服务指南,公开办理程序,提高工作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

  3、办理各类业务实行限时办结制度,按照效能要求,在规定或承诺的时限内办理完毕。

  4、对于需要进一步补充完善资料方可办理的事项,承办人应当一次性告知所补资料内容,待补齐有关资料且具备办理条件后,在规定或承诺的时限内办理完毕。

  5、接待单位及群众来访要做到举止文明、礼貌周到、文明用语,对提出的问题耐心解答,对重大疑难问题做好记录和汇报。

  6、经办人员外出,应委托或由主管领导安排其他同志代理其业务,并负责转达。正常上班时间,坚守工作岗位,能办的马上就办。重大或紧急事项需研究或请示后才能办理的,实行预约服务、延期服务。

  ㈢违反服务承诺制度的处理

  1、经办人员在办理业务时举止不文明、态度不和蔼的,给予批评教育;态度粗暴,与来访者发生争吵的,给予诫勉教育并责令其向当事人赔礼道歉;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根据有关规定追究其相应责任。

  2、在办理业务过程中,对于申报事项有明确规定需要补充完善的内容,没有一次性告知的,或对条件具备的申报事项没有按时办理的,或其他违反服务承诺制度的事项,视具体情节,对有关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诫勉教育直至效能告诫。

  3、对于工作中存在故意刁难、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等问题的工作人员,经核查属实后,按照党纪、政纪有关规定处理。

  ㈣投诉办法

  如果认为有未按承诺服务的,可向区纪委监察室投诉。

 九、挂牌上岗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作风建设和规范工作人员行为,增强办事公开透明度,特制定本制度。

 ㈠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全体工作人员,实行挂牌上岗制度。

 ㈡挂牌的内容包括工作人员本人的相片、姓名、所在科室、职务。

 ㈢工作人员执行挂牌上岗的情况作为平时和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㈣分管领导要督促检查科室负责人执行挂牌上岗制度执行情况,科室负责人要督促本科室工作人员执行挂牌上岗制度。

 ㈤局办公室要不定时地经常对机关工作人员挂牌上岗情况进行检查,并进行登记。对未执行挂牌上岗制度的工作人员,要及时批评指出;对经批评指出仍不改正者要在机关范围内通报批评,并与年度考评挂钩。

 ㈥因未执行挂牌上岗制度而被服务对象投诉的工作人员,经核查属实,按 照党委有关规定处理;

 ㈦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十、党员联系服务群众制度

 密切联系群众是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是每个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是一项富有成效的思想政治工作。为进一步促进党员同群众的密切联系,永葆共产党员先进性,特制定本制度。

  ㈠任务和内容

  1、每个党员要自觉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坚决同侵犯群众权益的行为作斗争。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经常听取群众对党组织、党员的意见和建议,了解群众思想、工作、学习、生活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群众思想教育工作,关心群众疾苦,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2、各党组织负责联系本支部范围内的群众,具体联系对象名单由各总支、支部确定,每年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联系对象名单报区委组织部备案。

  ㈡形式和方法

  1、党员联系群众可采取个别走访、谈心等方式,也可以采取座谈会方式。

  2、党员至少每两个月与联系对象谈话一次,每季度向党支部口头或书面汇报一次联系群众工作情况。

  3、专设党员联系群众记录本,党员同联系对象的活动情况要认真做好记录。

  ㈢检查和考核

  1、各党组织要定期听取党员联系群众工作的情况汇报,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各总支、支部每半年检查一次制度的落实情况,及时总结,对做得好的党员给予表扬,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的党员给予批评教育。

  2、区委组织部每年对各党支部执行党员联系群众制度的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并把党员联系群众情况列入绩效考核内容,作为评选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员、先进工作者的基本条件之一。

 十一、党务公开制度

 (一)、党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其他党内法规的规定精神,结合局系统实际,党务公开的重点内容包括:

 1、中央和上级党组织要求公开的事项。

 2、本单位、本部门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

 3、本级党组织研究制定的重要决议、决策、规定和党务工作制度情况。

 4、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

 5、党组织自身建设情况。

 6、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7、党内事务中与党员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干部职工热切关注以及容易出现以权谋私、引发不公的重要事项等。

 (二)、党务公开的形式

 党务公开的形式要多样、方便、明了、实用。要根据不同的公开内容,合理确定公开的形式,做到形式与内容有机结合。在党内公开的,可通过党内会议、文件、通报、党员活动室和设立文件查阅处等形式进行公开;对群众和社会公开的,可通过政府网站党务工作动态栏、新闻媒体等渠道公开。各组织党组织在实践中,还可以积极探索其他有效的公开形式,方便党员、群众了解情况,加强监督。

 (三)、党务公开的程序

 党务公开按照提出、审核、公开和反馈等程序办理。公开的内容、形式和范围必须经过审核,特别重大、敏感的事项要由党组织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必要时报上一级党组织审核把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可以采取分步公开的办法,先公开初步的方案或意见,听取党员、群众意见并修订后再公开。对党内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和涉及党员、群众利益的一些敏感问题,要具体情况具体对待,有的仅限于党内公开,有的要按照先党内、后党外的顺序公开。党务公开后,对党员、群众提出的监督意见和建议,党组织必须认真研究和整改,有些重大问题整改后要再次公开。

 (四)、党务公开的时间

 机关、事业单位各级党组织要注重党务公开的实效和时效,公开的时间必须经常、动态、主动、及时。公开的时间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实行定期公开与不定期公开相结合。坚持固定内容长期公开,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工作随时公开,热点问题及时公开,重点事项适时

 十二、政务公开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促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增强行政行为的透明度,拓展民主监督渠道,促进行政机关和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提高机关行政效率和公共服务质量,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各级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和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以及上述机关或组织的工作人员适用本制度。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㈠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包括: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发展规划、工作目标及其完成情况;重大决策过程以及出台的政策;税费征(减、免、缓)缴情况;年度财政预算及执行情况;重要专项经费的分配、使用、管理和重要物资的招投标采购情况;重大基本建设项目及其招投标情况;政府投资建设的公益性事业情况;国有企业改制、房屋拆迁、土地征用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行政许可事项的有关情况;行政执法及重大行政处罚决定情况;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突发事件的有关情况;救济(救灾)和接受捐赠款物使用、管理情况以及社会保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干部任免、交流、奖惩,公务员考试、录用、考核,职称评定、军转干部安置等情况;领导干部的分工、职责;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处理情况;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

 ㈡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包括:部门的职能、职责和法定权限;领导干部的分工、职权;内部机构的设置、分工及职权;部门的工作制度、年度工作目标;办事依据、条件、程序、时限、过程、结果和纪律,服务承诺、受理违诺违纪的投诉及追究情况;由部门行使的各项行政许可、执收执罚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专项经费的分配、使用和管理情况;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

 ㈢花湖开发区、乡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包括:年度工作目标及执行情况;领导干部的分工、职权和内设机构的设置、职能;年度财政预算及执行情况;上级下拨专项经费的分配、使用和管理情况;集体企业及其他经济实体承包、租赁、拍卖等情况;工程项目招投标和投资使用情况;所属部门的人事任免情况;基层组织的债权债务情况;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优抚、抚恤、救济、救灾等款物的拨付、发放情况;征用土地补偿、企业改制破产和房屋拆迁安置补偿费的管理使用情况;群众关心的其他重要事项;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

 ㈣基层站、所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包括:工作职责、办事程序、办事依据、办事期限、办事纪律和办事结果;执收执罚的依据、标准和收缴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上级主管部门明确要求必须公开的其他事项。

 ㈤行政机关内部公开的主要内容包括: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机关内部财务收支情况;招待费、差旅费开支使用情况;干部交流、考核、奖惩等情况;干部职工收入分配、福利待遇情况;机关干部职工关心的其他重要事项;其他需要公开的情况。

 ㈥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法律、法规授权履行管理职责的组织,各级政府机关派出、委托的组织,各级各类公益性事业单位等,也要根据工作性质及任务,向社会公开办事制度、服务承诺等事项。

 第五条 政务公开的程序

 ㈠区人民政府有关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及其它重大事项,要按程序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经审议通过后公开。各乡镇人民政府关于本辖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及其它重大事项,要按程序向同级人大报告,经审议通过后方可公开。

 ㈡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等,必须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按照法定程序公开。

 ㈢凡决定或办理与群众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应当在正式决定或办理前将方案(草案)公布,在广泛听取并充分采纳群众意见后,再正式公布。

 ㈣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机构要对政务公开方案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保证政务公开规范运作。对公开内容要整理归档备案,防止假公开、片面公开或滞后公开等现象发生。

 ㈤凡涉及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公开后,都要认真收集、征求群众意见,对群众提出的疑问要及时作出解释,对群众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要积极采纳,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给予解决。

 ㈥审计机关要对政府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决算以及政府部门管理和政府委托社会团体代管的各类基金、资金的收支情况,依法进行审计监督,并将审计结果公开。

 ㈦对物价、收费、城管、市政、环保、治安等与群众利益关系密切的事项,必须邀请利害关系人参加听证会,并在一定范围内将听证结果进行公示,促进政府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

 第六条 政务公开的形式

 设立固定的政务公开栏,定期或随时公开;设立专线咨询电话、咨询服务台,与群众直接对话或面对面交流;印发文件资料,制作《政务公开指南》或便民卡片等,方便基层单位和群众查询;利用政府新闻发布会、政务信息专刊和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进行公开;利用县政务服务中心进行集中办公,实施“一个窗口”对外、“一个大厅”办理和“一条龙”服务;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实现政府与基层和群众的网上沟通;实行“点题公开”,根据上级和群众的特定要求进行政务公开;采用电子屏幕、触屏式电脑查询系统、电讯电话等现代化手段进行政务公开。

 第七条 政务公开的时限

 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坚持经常性工作及时公开,阶段性工作分段公布,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动态性工作创造条件公开。实行网上公开的部门或单位,必须及时更新网页内容,方便群众查询。

 第八条 政务公开的监督

 区监察局行政效能监察室要通过设立监督电话、投诉箱、意见薄、聘用监督员以及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群众召开座谈会等方式收集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时受理关于政务公开的投诉、检举、控告、转办和交办件。各单位、各部门的相应机构负责对本单位、本部门政务公开有关投诉、检举、控告的受理和承办。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人民群众对政务公开的监督作用。县考核办要将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及其成效要进行量化测评,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

 第九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正式施行。

 十三、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

 为提高全区 重大事项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制度化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㈠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以人为本”的思想路线,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针对全区中心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坚持走群众路线,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听取各方面意见,广泛集中集体智慧,实现重大事项决策向科学民主转变,把群众意见、专家咨询、领导决策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提高决策的可行性和实效性。

  ㈡决策原则

  实行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是实事求是原则。坚持一切从工作的实际出发,在推进改革和发展实践中不断学习、积极探索,形成科学决策新机制。求真务实,把实践作为检验决策是否正确的唯一标准。

  ?二是群众路线原则。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充分相信和依靠群众,把工作决策过程作为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的有效途径,充分发挥基层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三是民主集中制原则。把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有机结合起来,正确处理个人与组织、群体和个体、上级与下级之间的关系,既要善于拓宽民主渠道、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防止长官意志,又要善于集思广益、当机立断,防止议而不决,决而不断。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事项,都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在深入调研、科学论证的基础上,经过集体讨论后作出决策。

 四是前瞻性原则。要正确分析工作中面临的机遇和挑战,科学预测改革和发展的趋势,用发展的眼光和创新的精神来分析并决策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使工作决策具有一定的前瞻性。

  五是可行择优原则。重大事项的决策,必须以可行为前提,以最优为目标,在制定决策过程中,要认真分析各种主客观条件和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测因素,在可行的基础上择优实施方案,努力提高决策的效能和效益。

  ㈢决策内容

  根据全区工作的实际,结合平时工作的实践,以下内容可作为决策的重大事项:

  一是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区委、区政府及上级部门的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研究并提出在本单位贯彻执行的实施意见。

  二是根据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战略和总体规划,研究并确定本单位发展规划。

  三是其它对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有深远影响或人民群众密切关注的需要决策的重大事项。

  ㈣决策程序

  一是提出问题、确定目标。在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或根据上级的要求和我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目标,结合本单位实际,提出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差距,并对这些问题和差距形成的原因进行深层次的分析,确定解决问题、缩小差距的基本目标。

  二是拟定方案、科学论证。根据存在的问题、差距和确定的基本目标,在充分调查研究、收集情报信息、进行科学预测的基础上,拟定可供决策者选择的方案,并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各方面、多层次干部群众的意见。要对方案进行可行性研究,分析方案的优缺点及其差异,评估方案的实施效果。

  三是方案集体决策。按照区委、区政府的有关规定,对于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并且易于向社会公开的重大事项,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召开党组织会议作出决策。

  四是组织实施、跟踪分析。重大事项决策作出后,分工负责组织实施。要对决策的实施过程和成效进行跟踪分析,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并按有关规定对决策作必要的修正和完善,必要时可作出新的跟踪决策。

  ㈤参加人员

  重大事项决策会议由党组织书记主持,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必要时由会议主持人确定有关人员列席,并邀请区纪委监察室相关负责人参加,办公室主任作会议记录。

  ㈥要求

  一是重大事项必须由党组织班子成员召开会议集体研究决定。

  二是研究决定重大事项不得搞临时动议,事前必须经过调查分析、酝酿协调,然后由党组织书记确定是否召开会议研究。

  三是召开决定重大事项会议时,须提前2天将时间、地点、人员、议题通知参会人员。

  四是会议要安排足够时间对议题进行充分讨论,每个参会人员都要明确表达自己的意见。

  五是会议由主持人视讨论情况决定可否进入表决程序。如持赞成意见和反对意见的人数接近时,可暂缓表决,待下次会议另议。

  六是会议对议题实行逐项表决,赞成票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为通过。

  七是对会议作出的决定,个人可保留意见或具名向上级组织反映,但在领导集体未作出更改决定前,必须无条件服从和执行。

  八是研究决定重大事项的会议结束后,要形成会议纪要。对重大问题的决定结果,由党组织书记视情况向本单位党员干部通报。

  九是研究决定重大事项必须保密,对决定事项的公开时间、范围由会议同时确定。

  十是重大事项一经研究决定,各分管领导和部门必须抓紧落实并及时上报结果。

 十四、重要情况通报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效能建设,提高办事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通报对象为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内设机构、下属单位、派出机构、及全体干部职工。?

 第二条通报情况可采取会议、文件、简报、碰头、政务公示等形式进行,通常以书面通报为主。

 第三条通报时间可按月、季度、年度或一个专项工作结束后视情通报;凡明确规定通报时间的应按时通报;对重要情况和重大事件应随时通报。

 第四条 通报的内容:

 ㈠近期上级的重要指示和要求,上级领导检查工作的重要会议精神及领导讲话精神。

 ㈡上级党政会议形成的决议、决定贯彻执行情况和重点工作的检查落实情况。

 ㈢近期各自分管工作重点、难点和急需解决的重要问题。

 ㈣本单位、本部门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重要情况。

 ㈤近期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和倾向性反映。

 ㈥党组织研究认为其它需要通报的重要情况。

 第五条通报的范围

 对于重要工作情况,必须在党组织班子成员之间及时通报。党组织书记担负着组织、团结、协调“一班人”的重任,相互之间关系尤为重要。要加强日常情况的交流,及时相互通报重要情况,团结共事,密切配合。由于没有及时通报而贻误工作,造成较大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十五、党员干部述职述廉制度

 1、机关、事业单位党员干部述职述廉,原则上每年不少于1次,由区纪委和区委办组织实施。年终述职述廉工作与年终考核一并进行。

 2、述职述廉对象在述职述廉前一周完成述职述廉报告,报告必须由本人撰写,内容实事求是,一分为二,突出重点,文字简练,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

 3、述职述廉后,由参加听取述职述廉的人员对述职述廉对象进行民主评议,区纪委和区委办负责汇总整理对述职述廉对象的民主评议情况和意见,并反馈给述职述廉对象。

 4、述职述廉对象应根据民主评议意见,认真制定改整措施,并在一个月内将书面材料报送区纪委和区委办,区纪委将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

 5、个人述职述廉及民主评议的内容将存入个人廉政档案,并作为党员干部任用、奖惩和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依据。

 十六、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为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切实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党员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建设,根据中央和省市和区委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党员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㈠报告人员范围

 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及科级以上干部。

 ㈡报告内容

 1、须报告审批的内容。

 ①个人领取住房补贴情况。

 ②个人因公出国(境)情况。

 ③配偶、子女工作安排(含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调动情况。

 ④个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营建、买卖、出租私房(包括购买营业用房经营或出租)和参加集资建房,以及购买小汽车的情况。

 2、报告备案的内容。

 ①个人及配偶、子女因私出国(境)和在国(境)外活动的情况。

 ②个人参与操办的本人及近亲属(即夫、妻、父、母、子、女等)婚丧喜庆事宜的办理情况(不含仅在近亲属范围内办理的上述事宜)。

 ③个人及配偶、子女用公费接受学历教育的情况。

 ④配偶、子女在本地经商(含参股办企业)、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等情况。

 ⑤人发生重大意外事故的情况。

 ⑥个人或家庭一次性收入在万元以上的(包括接受国内外亲属赠予的),或者少于本款规定数额,个人认为需要报告的情况。

 ⑦配偶、子女因违法乱纪受到处分或判刑的情况。

 ⑧需要向组织报告的本人及家庭成员的重大事项。

 ㈢报告方式

 报告个人重大事项采用书面形式,由干部本人填写《党员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表》。在报告事项内容栏,须认真填写事项发生时间、地点、简要过程、涉及的主要人员、财物情况及本人态度等内容。须报告审批的事项除填写《党员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表》外,还需填报相关事项的申报审批表。

 ㈣报告时限

 凡属可以预见的报告内容,报告人应在事前10天报告;不可预见的,须在事后一周内履行补报手续。

 ㈤、要实行公示。为对党员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行为提前介入监管,做到事先防范,报告人报告的内容应予全部公示(婚丧喜庆事宜的办理情况可事后公示),自觉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公示表要张贴于本单位的醒目位置,公示时间一般不得少于5天。

 十七、诫勉谈话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把对党员干部执行党纪、政纪情况的监督与经常性的教育、管理结合起来,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诫勉谈话制度。

  第二条? 建立诫勉谈话制度必须坚持实事求是、以人为本和注重实效的原则,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教育和保护干部。

  第三条?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本办法适用于全区科级以下(含科级)干部。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的诫勉谈话是指党组织对党员干部在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政勤政等方面出现苗头性问题时,对其进行及时谈话,提出诫勉要求。

  第五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实行诫勉谈话:

  1、由群众举报或信访渠道反映的问题,经初步核实,虽构成违纪违规,但情节较轻,可不进行党纪政纪处理的;

  2、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

  3、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的;

  4、组织发现存在可能酿成严重违纪的苗头性问题的。

  第六条? 诫勉谈话一般由纪检组长或分管领导主谈,如情况需要,也可建议党组织书记主谈;谈话人不得少于两人。

  第七条? 诫勉谈话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谈话人向被谈话人介绍反映的问题,提出谈话的有关要求;

  2、责成被谈话人就反映的问题作出解释、说明或者检讨,并提供有关材料;

  3、谈话人根据被谈话人的陈述和掌握的情况,对被谈话人提出要求;

  4、被谈话人对接受诫勉谈话以及对谈话人所提要求表明态度。

  第八条? 诫勉谈话的要求:

  1、谈话前将谈话时间、地点、内容、要求通知被谈话人,被谈话人不得借故推诿、拖延;

  2、谈话人应当认真听取被谈话人的陈述和意见,不得向被谈话人泄漏举报人的情况;应当书面记录谈话情况,并经本人核实签名,由纪检监察室存档;

  3、被谈话人要实事求是地回答和陈述问题,提供有关情况,不得造假或隐瞒事实,不得打听、追查或打击报复举报人、谈话人等;

  4、参与谈话的人员要遵守保密纪律,不得向外泄漏谈话情况。

  第九条? 谈话后谈话人应对谈话对象存在主要问题的改正情况进行跟踪了解,对没有改正或者改正不明显的进行再次谈话,提出要求,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按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十八、考核评价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增强党员的组织纪律观念和服务意识,激励先进,鞭策后进,依据《党章》及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㈠评价考核

 由党总支(支部)负责统一部署、全面安排,下设考核评审小组,由总支(支部)书记任组长,总支(支部)副书记任副组长,各支委(委员)任成员。采取支委、党员及群众打分和综合指标评分的方式进行。

 ㈡考核时间

 实行年度考核制,每年12月对党员进行综合评价考核。

 ㈢考核对象

 本单位全体党员(包括预备党员)。

 ㈣考核内容

 1、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支部会议出勤率、支部会议表现情况:提出有建设性提议并获支部成员肯定和采纳、积极参加支部组织的各项活动,在活动中表现情况、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每季度至少交一篇思想汇报材料。

 2、党员的学习:积极参加各种理论和业务学习,勤于思考,善于总结,每人每年至少结合实际完成一篇理论学习心得,由支委进行评分。

 3、党员的工作情况: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有强烈的责任心和吃苦奉献精神,不计个人得失,把全局利益摆在首位。

 4、党员的日常行为规范:自觉遵守党的纪律,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法规,保守党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党的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模范遵守的各项规章制度。注重自身形象,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㈤考核评价及相关处理措施

 考核结果以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级评定。正式党员评定等级为不合格者,经支部会议讨论,要求限期整改并给予党内通报批评一次,两次以上(含两次)不合格视具体情况,按照相应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预备党员评定等级为不合格,经支部会议讨论,延长其预备期,情节严重的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十九、党员干部业绩考核制度

 ㈠考核对象和原则。考核对象为本单位所有党员干部;绩效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严格认真、激励为主的原则。

 ㈡考核内容。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在岗位目标责任内表现出的工作态度、敬业精神和完成的工作量以及工作质量、效果和贡献等;同时还包括其服务对象、基层群众和监督机构对岗位绩效的评价与反馈。

 ㈢考核办法。党员干部绩效考核与单位干部职工年度考核同时进行。考核办法按照自查自评、群众推优、研究定等、公示审核、总结表彰的方法步骤进行。被考核人先从学习、工作、纪律、作风四个方面进行自查自评,撰写个人工作总结,在述职评议会上进行述职推优,召开班子会议进行评议定等,并通过公示审核正式确定评价结果。

 ㈣考核结果运用。科学运用考核结果,严格兑现奖惩,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干部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激发党员干部的工作热情。对工作绩效突出的党员干部应给予通报表彰,并把绩效考核结果作为调整党员干部工作岗位的重要依据。

推荐访问:事业单位党建制度汇编 党建 机关事业单位 制度
上一篇:开展干部任用和监督管理自查报告
下一篇:流峰中心校党支部换届选举办法

Copyright @ 2013 - 2018 优秀啊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优秀啊教育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