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滨州国际商贸城商业策划及招商代理合同】滨州豪德商贸城在哪里

来源:新东方在线 发布时间:2020-03-13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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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滨州国际商贸城商业策划及招商代理合同

  商业地产招商策划代理合同书

  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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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滨州国际商贸城商业策划及招商代理合同

  商业地产招商策划代理合同书

 甲方:

 (开发商)

  乙方:XX文化产业有限公司(运营商)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长期合作的原则,双方经充分沟通和友好协商,就甲方在开发建设的

 项目,委托乙方负责招商定位、招商代理、全案策划及营运管理等服务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项目简介

 甲方开发的

 项目,位于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本合同约定服务内容所涉范围为:

  ,(以下简称“项目”)。

  二、乙方提供的服务

  根据本合同约定,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的服务应分为项目前期调研定位,招商策划代理和营运管理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项目前期调研及定位

  1、该阶段服务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该阶段乙方的工作目标及内容(详见附件1)。

 3、该阶段服务进度计划

  1) 项目组进驻现场: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的同时,向甲方提供该阶段服务项目

  专案组的成员名单,经甲方审核无异议后三日内,甲方依据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第一笔服务费,在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第一笔服务费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乙方项目专案组成员进驻项目现场开展工作。

  2) 全面实地调研:乙方专案组人员进驻项目现场后,应立即开展全面实地分析

  调研工作,了解项目前期进展、对项目所处区域商业市场进行调研分析、目标市场分析,并在自收到甲方支付的第一笔服务费之日起四周内,向甲方提出不少于两个的开发方案,供甲方选择使用。

  3) 开发方案的研讨:甲方确认开发方案后两周内,乙方应开展消费者、目标客

  户市场调查,测试调研工作,并向甲方提交该项目的调研定位终期报告初稿,就定位概念向甲方作以充分汇报并与甲方共同研究。

  4) 商业策划与定位报告的最终完成:乙方提交终期报告初稿后,专案组人员应

  就该终期初稿报告与甲方进行讨论并听取甲方的修改意见,并在五个工作日内按甲方意见修改完成并提交最终稿提交甲方确认。

  4、该阶段服务费的支付:

  1) 该阶段服务费总额为人民币

 万元整。

  2) 本合同签订后,且甲方确认乙方专案组人员名单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甲方

  支付给乙方酬金人民币

  万元,作为预付款。

  3) 在完成项目该阶段服务后,如甲方委托乙方继续提供第二阶段服务,负责项

  目的策划及招商代理的,则该阶段剩余的

  万元服务费甲方无需再向

 乙方支付,如甲方不委托乙方继续提供第二阶段服务,则甲方向乙方支付

 万元,本合同自动终止。

  (二)第二阶段:项目招商策划及代理

  1、该阶段服务期限:

  如甲方对乙方提供的第一阶段服务满意,同意乙方继续提供第二阶段服务,则该阶段服务期限为:自甲方确认乙方提交的该项目《商业调研定位终期报告》之次日起至该项目正式开业满6个月之日止。

  2、该阶段乙方的工作目标及服务内容(详见附件2)。

  3、该阶段服务的实施方案和进度表:

  1) 在本阶段服务开始前五日,乙方须向甲方提供该阶段服务内容的具体实施方

  案和《工作进度表》,甲方应在收到后十日内确认或提出异议。甲方确认后,该实施方案及《工作进度表》,即作为本合同附件予以履行。

  2) 如甲方提出异议的,乙方应当根据甲方的意见在三日内提交修改后的方案和

 计划,如乙方不同意甲方意见或逾期未提交经修改的方案和计划的或修改二次后甲方仍不满意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无需为此支付费用。

  3) 该实施方案及《工作进度表》所确定的日期,甲方有权在合同履行期间根据

  实际情况予以调整,乙方应当无条件予以服从,甲方无需对该调整增加费用。

  4) 乙方应当根据经甲方确认的《工作进度表》中的阶段期限计划或甲方调整后

  的期限计划履行服务项目,各项完成的日期以乙方提交该项目服务成果的书面报告之日为实际完成之日。

  4、该阶段招商租金的价格条件:

  1) 租金的标准不低于人民币

 元/日/平方米。

  2) 乙方应当严格遵守双方确定的租金底价及浮动幅度开展工作。非经甲方的书

  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低于底价价格。

 3) 若因市场因素必须调低价格时,经甲方同意后可以调整。同时,乙方应对市

 场进行预测性分析,以书面报告形式向甲方提报,以其针对价格进行综合性商议。

  5、该阶段工作模式:

  1) 专案小组:乙方按甲方确认的专案组名单成立该阶段服务专案组,专案小组

  人员应不少于5人。

 2) 该阶段服务期限内,除常驻项目现场人员外,乙方应按每月不少于两次、每

  次不少于2人、每次不少于7天的标准向项目现场派驻资深工作人员到项目现场配合执行及指导。

 3) 现场工作人员:乙方须于本阶段服务开始之日起三日内委派两名专业策划招

  商人员常驻项目现场(驻场人员须具备5年以上房地产策划及招商代理管理经验,并至少具备3个以上高档项目服务经历),具体负责该阶段服务的实施、执行和监控工作,以确保项目招商的质量。

  4) 该阶段服务期间,常驻人员应全职负责甲方业务,乙方同意甲方将乙方常驻

 工作人员纳入甲方统一管理,作息时间按甲方工作人员执行。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随意更换、抽调或减少项目专项服务人员(长驻人员名单及个人履历详见附件);如常驻人员不能胜任甲方工作要求,乙方有义务调换常驻人员至甲方认可;常驻人员的交通食宿等工作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费用。

  5) 月例会制度:甲方每月召开一次例会,乙方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并须按甲

  方具体要求,沟通项目情况及汇报工作成果,乙方参加例会所需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每月一次例会的具体召开日期和地点以甲方通知为准。

 6、乙方招商基本进度指标:

  1) 在

 年

  月

 日前,招商面积应达到总招商面积的50%,在项目

  正式开业之日前应达到总招商面积的80%。具体指标以甲方与乙方负责招商的客户实际签订的正式合约,并甲方收到前三月租金为准。

 2) 项目正式开业前,如乙方招商面积未达到项目总招商面积的80%或乙方未达

 到上述招商进度指标,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的服务费减半。

  7、该阶段服务费的计取:

 该阶段服务费根据甲方与乙方招商的客户所签合约约定的租赁期限分别确定,乙方的招商客户与甲方签订合约的租赁期限不得少于1年

 注:月租金指合约期限内之平均月租金

  8、该阶段服务费的支付方式:

 1) 该阶段服务费结算以乙方招商之客户与甲方签订正式的合约并交纳相当于

 三个月租金,且正式进场为前提条件。

  2) 若乙方招商的客户在签订合约后悔约,甲方无须向乙方支付佣金,乙方应将

 已收取的服务费自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三日内全额退还甲方,甲方也有权直接从应支付给乙方的服务费中扣除。

  3) 该阶段服务期间,如果乙方招商客户退租、退场,乙方应负责立即招进新的

  客户进场。

  4) (4)甲、乙双方以月作为该阶段服务费的结算周期。双方应于次月五日前

 对乙方上个月的服务费进行结算,甲方于确认结算值后的七日内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的50%),剩余50%在该阶段服务期满双方结算完毕后支付。

  9、该阶段服务成果的形式和要求:

  1) 该阶段服务期限内,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服务应当以文字、图纸、图片或其他

  形式的载体体现,各服务成果具体载体均应当为至少书面文本二套以及至少电子文本一套(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2) 乙方提交的相应书面文件,应当满足科学性、合理性、可操作性和最大限度

  满足甲方利益,对报告内容应当进行充分说明,达到甲方工作人员可以充分理解。如甲方工作人员有异议,乙方应当负责给予充分解释。

  3) 对于属于文案、设计内容的服务项目,乙方应当按期向甲方提交书面报告。

  4) 其他服务项目如公关活动等,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交相应的方案及建议,并配

  合甲方检查具体执行情况,随时提出修正意见,并在活动结束后三日内向甲方提交执行情况报告。

  5) 乙方应当每月五日前,向甲方提交服务月报,其中应当包括当月计划、当月

  已完成的项目、计划履行情况、下月计划以及对已履行情况的分析、建议。前述文件,均须经甲方签字同意后方可执行,如甲方对其内容提出异议的,乙方应当按甲方意见限期修改,直至满足甲方要求。对于紧急事项,甲方可通过电话、传真通知确认,并在确认后24小时内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发出书面确认。经甲方确认的营销计划、方案、样稿、报告等,乙方对其文件承担责任并应严格执行,不得更改,但可在履行中向甲方提出建议。

 10、广告策划、设计、发布服务:

  1) 甲方聘任乙方进行该项目的广告创意、设计,具体服务内容以每次甲方下发

  的《广告工作任务书》为准。

  2) 乙方完成的设计应当清楚明晰,并注明其适用的媒体,相应的电子版本可以

  直接被广告公司、媒体或印刷企业等用于制作菲林(底片);如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实体的制作、印刷及广告的发布代理、具体活动的承办和拍摄、租片诸事宜时,须经甲、乙双方或甲方与第三方另行签订合同。

  3) 如甲方需要,甲方可委托乙方负责广告发布、印刷品制作服务,具体以甲方

  工作任务书为准。因此所涉及的各项手续如广告发布审批手续,均由乙方负责办理,办理手续所需费用如人工费用等由乙方承担。广告发布的媒介,应当事先通知甲方并按甲方意见执行。

  4) 本合同项下的广告设计工作,甲方有权选择具体广告另行选聘他人完成。

  5) 本项目广告费预算为招商总金额的20%,合计约¥××万元。具体使用方式

  及额度由乙方另行制定计划报甲方审核,双方确定后按计划执行,内容包括发布内容、发布时间、发布媒体及设计文稿制作。

 6) 对于乙方所设计出的广告设计,甲方应及时进行确认签字或提出书面意见,

  乙方则进行及时性的调整和修改。甲方负责广告发布的对外发包、发布等工作。

 7) 对于本项目广告企划的设计和文案的撰写,乙方应根据甲方的书面意见和要

  求进行调整和修改并至完稿,制定媒体计划和时间进度,交甲方审定,并协助甲方进行相关活动的策划和建议。

  8) 乙方有义务推荐媒体和供应商,甲方拥有最终决策权。

  11、其他要求:

  1) 对于每一项设计,包括广告设计等,乙方应当按期向甲方至少提供二套不同

  的设计(包括方案、说明和草图),各项设计应当明确其制作所需的材质、颜色等要求。由甲方选择其一或甲方根据乙方所提供的全部设计提出意见,乙方应当根据甲方意见修改,经甲方确认一套设计后出具图纸。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其设计方案进行修改或重新设计。

  2) 乙方向甲方提交的各种策划、方案、设计、创意、报告等文件,均应加盖乙

  方公章及设计人员、起草人员以及审定人员的名称,并应当通过直接提交或特快专递邮寄的方式送达甲方,甲方不接受其它任何形式的送达。

  3) 对于包括项目招商所需的事物用品设计、宣传品设计,乙方在每月的服务月

  报中应当明确下月计划设计项目,甲方可根据需要予以增减或要求推迟、提前设计。

  (三)第三阶段:营运管理服务阶段

  1. 该阶段服务期限:如甲方对乙方提供的第二阶段服务质量满意,同意乙方继

  续提供本阶段服务内容的,该阶段服务期限为:自该项目正式开业之日起一年。

  2. 该阶段乙方的服务目标及工作内容(详见附件3)。

  3. 该阶段服务费计取及支付方式:

  1) 乙方应在该阶段服务开始前成立专案组,专案组组成人员不少于5人。

  2) 服务费用:每月服务费标准为人民币

 万元,按12个月计算,该

  阶段服务费总额为人民币

 万元整。

  3) 支付方式:

 该阶段服务期开始后3个工作日日内甲方支付该阶段费用总额的20%,即人民币

 万元整;剩余服务费

 万元,分12期支付,乙方该阶段服务每满一个月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

 万元。

  三、服务费及其他费用

  篇二:商业策划招商代理合同

  商业策划招商代理合同

  委托方(甲方):

  地址:

 电话:

 受理方(乙方):

  地址:

  电话: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精诚合作、共创双赢的宗旨,双方达成为

 属下

  商业部分(以下简称项目或该项目)提供全程商业策划及招商运作服务。为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保障双方利益,特签订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委托物业:

  甲方委托乙方商业服务之物业为:位于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

  的

  商业项目,总商业建筑面积为地上约

 平方米。地下

  2000平米(附件:项目物业总平面图)

 (注:委托物业面积最终以政府部门出具测绘报告为准)。

  二、合同期限:

  自双方签订本合同之日起至

  年

 月

 止,乙方需全部负责统筹所有商业面积策划及招商。合同期满后双方视情

  况再另行协商是否续约,合作方式另议。

  三、双方的合作形式:

  乙方负责商业项目独家全程策划及招商代理。在合同期内,甲方不得在签订第二家商业代理公司。

  四、双方责任与义务

  甲方责任与义务

  1、 保证该项目的出租合法性,申办有关租赁之法律批文,并为该

  项目之成交客户依政府部门认可之程序办理租赁登记手续。向乙方提供招商使用有关该项目的法律批文副件或复印件,并保证一切文件资料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2、 提供该项目的建筑平面图、装修标准、各铺位招商面积、《商

 品房租赁合同》范本等有关文件资料;

  3、 为提高工作效率,甲方对乙方人员提交的有关方案及书面文件

  进行签收确认,如有修改意见应于3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否则乙方视作甲方已确认接受。

  4、 甲方指定一名负责人专门与乙方配合解决招商及策划中的问

  题,该负责人代表甲方意见并在现场行使甲方权利。对乙方报请同意的商家协议进行最后的审核,并拥有对有关合同条款的最终修改批准权。

  5、 项目现场提供招商办公室供乙方使用(办公、洽谈)。并提供

  基本的办公条件,包含:直线电话壹部、传真机一台、复印机打印机一台(可共用)、电脑壹台、饮水机一台、项目组现场办公桌椅每人一套等。合同有效期内的办公运作费用、办公耗材由甲方承担费用。

  6、 如项目招商中涉及异地操作及洽谈连锁商家,须安排工作人员

 出差,则由乙方事先向甲方提出出差申请,经甲方同意后票据如实报销。

  7、 甲方负责安排财务工作人员统一收取商户的全部租金和定金;

  8、 按合同约定支付乙方有关招商服务费用;

  乙方权利和义务

  1、

 签订合同后3日内甲方支付首笔款项,乙方确认首批服务费到帐后,3日内派出具备专业经验的项目组,进行全面商业策划及招商工作。

 2、

 乙方指定的项目负责人代表乙方在招商现场行使职权,在双方协议框架内拥有对招商、策划、人员管理等具体事务的处置权。

  3、乙方专案小组人员每周与甲方召开一次例行工作会议进行工作汇报。对招商及策划工作中所遇到的问题应及时与甲方沟通、协商并解决落实。

  4、乙方在招商过程中需按甲方提供的租赁合同约定的条件进行宣传和招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客户作任何形式的书面承诺或约定,否则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5、乙方负责促成所有意向租赁该项目的客户之洽谈、签约。

  6、乙方的招商活动不得损坏甲方利益、形象,乙方有责任对甲方有关资料保密,并自觉维护甲方其他方面权益。

  7、如因甲方工程、工期、证件手续等原因导致项目无法于合同约定时间开业的,责任不在乙方,双方可以就延期问题进一步协商实施方案,并双方协调安排好已经签约商户。

  8、乙方现场工作人员与甲方不属于劳务用工关系,乙方现场人员的工资、生活、交通、通讯、福利、保险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9、主要内容:

  1、乙方全面负责该项目的招商工作,包括本地招商及外埠招商。

  2、乙方建议参与研讨、制定招商政策、招商策略、招商条件。

  3、乙方拟订业务招商工作计划,包括时间计划、进度计划等,由甲方确认后实施。

  4、乙方协助确定招商目标、业态组合、经营品项等。

  5、乙方协助规范业务招商合同、相关审批单及有关附件。

  6、乙方协助组织召开品牌招商会、答谢会。

  7、乙方协助组织进行当地及外埠招商工作。

  8、乙方协助组织进行商户洽谈及签约工作。

  9、乙方协助监督进行商户进场二次装修。

  10、乙方协助组织对甲方进行商业管理知识培训。

 五、相关费用及付款方式

  1、市场调研提供执行方案费:

  项目前期市场调研、产品整体规划定位、提交可行性方案。本项目按双方在各服务阶段的工作内容免收取发展商服务费用。

  双方签订正式合同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预支付人民币

 壹拾万元

  整给予我方做项目前期启动资金,我方即派出有关工作组赴项目开展项目调研、商业经营定位、规划定位、建筑设计建议等执行方案。

  2、招商代理费用:

  2.1收费标准:乙方成功让客户与甲方签署招商租赁(租金方式)合同,甲方同时收取客户订金并签订正式合同后视为招商成功,乙方成功出租部分按合同平均月租金水平的贰个月标准(不含免租期)向甲方收取招商租赁服务费。(可扣除预付的壹拾万元款项)

  2.2乙方成功让客户(特殊品类)与甲方签署招商联营(扣点方式)合同,甲方同时收取客户订金后视为招商成功,乙方成功招商联营部分为该物业该楼层的租金平均值向甲方收取招商服务费。

  2.3付款方式:每月乙方于10日前将上月乙方成功出租的本项目物业成交额与甲方核对、确认(客户签订物业租赁合同,并缴纳合同期相关费用即算成功出租),甲方于当月15日支付乙方招商租赁服务费。 篇三:营销策划及独家招商代理合同

  营销策划及独家招商代理合同

  协议双方:

  甲方名称: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名称: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本合同术语解释:

  1)该项目:

  (暂定名)。

  2)招商方案:营销策划内容及整体实施方案(见附件一)。

  3)代理佣金: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给乙方营销及招商服务报酬。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相互协商、互惠互利之精神,就该项目营销策划及招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名称、标的物地址及面积

 1、项目名称:

  2、地址:

 市

  路

 号

  3、面积:该项目总建筑面积

  万平方米,招商面积

  万平方米(具体详见附件二)

  第二条、 委托要求

  1、该项目的招商方案应具有高起点、高品质、高水准且有独特个性和可操作性。

  2、招商方案的运作要建立在以该项目为基础的资源整合上,要求方法科学,创新实用。

 3、通过招商方案的实施能够使甲方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一定的社会效益。

  第三条、 委托内容

  1、甲方委托乙方就该项目进行招商方案制订及独家代理招商工作,乙方所出具的招商方案及独家代理招商服务以本合同附件一所列内容为准。

  2、在乙方提交甲方认可招商方案基础上,如甲方需要,乙方将应甲方要求方案请有关专家(主要为房地产资深人士、商业地产经营行家等)与甲方通过会议进行交流、讨论与确认,以使最终方案更科学、更切合实际。甲方须承担聘请专家所需之全部费用。

  第四条、 本合同期限

  1、本合同之独家招商代理服务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止,计

  月。

  2、合作期限结束时,双方若另有所需,可根据具体情况另行签约。

  第五条、 甲方责任及权利

  1、甲方须根据本合同规定支付有关服务报酬。

  2、甲方应按乙方合理要求及时提供该项目之有关资料(见附件三),并保证资料真实性,为乙方进行分析研究、制订并实施方案提供便利。

  3、甲方指定专人作为协议的甲方代表负责本项目的招商方案确认及执行工作。乙方应当向甲方以及该代表进行密切联系,加强沟通。甲方以书面形式将该代表通知乙方,若有变更,应提前七日向乙方书面通知。

  4、甲方代表以及其他甲方工作人员有权参加由乙方为该项目工作主持的会议,对乙方提供该项目的招商方案及租户进行交流、讨论和确认。

  5、甲方负责办理该项目的租赁所需全部文件。

  6、有关现场租赁中心、户外广告、效果图、DM、楼书、营销推广活动、报纸杂志广告及软性文章等制作费及发布费均由甲方负责,有关方案及合同谈判乙方配合甲方完成。

  7、甲方及时确认物业管理公司及相关制度和费用。

  第六条、 乙方责任和权利

  1、乙方应组成

  人的项目小组进行本项目的招商方案及执行工作(辅助人员不计算在内),全程与甲方密切联系,并调动公司重要部门和优秀专业资源配合。

  2、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应立即有效的开展工作,但如甲方在约定日期并未支付给乙方应得服务报酬,则乙方有权暂停工作,直至甲方应付帐款到帐为止,而由此产生的相应损失,乙方不予负责,且有权向甲方收取相应滞纳金。

  3、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向甲方提供招商方案。

  4、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月内,完成招商目标面积

 %。

  5、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月内,完成招商目标面积

 %。

  6、乙方在提交招商方案后,有责任向甲方详细解释有关内容。

  7、乙方应纵观全局,对该项目可预见及不可预见之问题及时给甲方提供预警性提示及解决方案,以保证该项目顺利进行。

  8、乙方所委派工作人员的费用全部由自己承担,该项目租赁中心、办公家具、办公用品由甲方提供,折旧由甲方承担。

  9、甲方同意在所有该项目的宣传品上印刷乙方为独家代理招商服务商,并配有乙方的名称及商标标识。

  10、 乙方每隔两周向甲方提交意向客户之列表文件,并及时将市场信息反馈给甲方,以便甲方即时相应调整决定。

  第七条、 代理佣金及支付

  1、代理佣金计算方法:相当于首年度月租金之

 %,即

  月租金。

  2、代理佣金支付

  a、 代理佣金支付为月付,甲方每月5日前向乙方结清上月相应报酬。 b、 甲方如在本合同规定日期7日后仍未向乙方支付,则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相当于合同总代理佣金的5‰每月向甲方收取滞纳金。

  c、 甲方如在合同约定日期30日后仍未向乙方支付代理佣金,则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视为甲方违约。

  d、 代理佣金结算以租户与甲方签订《商铺租赁合同》并收到首期款为依据。

  3、乙方招商之租金限定标准,以该项目价格定位为准(见附件四)。

  4、若乙方招商过程中,乙方租赁之租金水平高于甲乙双方确定租金水平,则甲

  方将给予乙方奖励(具体见附件四)。

  5、该项目如需引入外埠租户,乙方应将目标意向客户列出,以书面形式提交给

  甲方,如过程中产生各项差旅费则由甲方支付。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本合同的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中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而造成对方损失的,须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因一方未遵守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或未履行本合同中的任何责任或义务,守约方在提前七个工作日书面通知违约方后,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的履行。守约方因违约行为而受到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合同有效期间,因不可抗力而使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在取得有关部门的不可抗力认定后不视为违约。

  第九条、 保密及知识产权

  1、乙方应保守甲方提供的和本项目有关的商业机密(包括数据、图纸、客户

  名单、经营策略等),除工作小组及公司领导外,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泄漏给他人或用来谋取商业利益用途。

  2、所有与本合同有关之条款,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凡因执行本合同产生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任何一方不愿意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第十一条、其他

  1、 如甲方建议定价与市场偏离较大,且导致乙方之招商任务的把握度出现问题,

  则乙方须将合理的市场依据作为调价之支持提交给甲方。

  2、 甲乙双方在达成定价标准后,乙方应及时开展工作。但如甲方因自身原因频

  繁大幅度更改定价而导致乙方人力、物力大量消耗,且工作无法实施,甲方须给予乙方相应补偿,或就本合同制定一次性补偿费为RMB

 元。

  3、 若甲方或与之相关人士预入驻本项目,则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乙方根据项

  目总体要求对该租户进行入驻评定,并最终作出成交决定,成交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应收代理佣金的50%作为服务费。

  4、 为保证该项目对外形象的统一,招商过程中甲方应给予乙方公平之对待,具

  体指:报价、租期、免租期、付款方式等各项招商条款。

  5、 一切由乙方提供有关该项目之报告、文件、文案、统计数据的知识产权为甲、

  乙双方共同拥有。

  6、 本协议通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若本合同内有任何条文

  于法律下成为无效、非法或不能执行时,本合同其余条文之有效性、合法性及执行性不因此而受损。

  7、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8、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正式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附件1 招商方案

  附件2 项目平面图

  附件3 项目有关材料

  附件4 项目租金体系

 附件无 附件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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