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青海省共和县医疗机构传染病漏报调查情况分析:青海省共和县

来源:新东方在线 发布时间:2019-04-20 点击:

  [关键词] 医疗机构; 传染病; 漏报调查; 分析   [中图分类号] R183 [文献标识码] B [文章编号] 1005-0515(2011)-05-311-01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网络直报的报告质量,2010年11月,在县卫生局的领导下,开展了全县医疗机构传染病管理及报告质量调查,结果分析如下:
  1 调查方法 依据《全国医疗单位法定传染病与死亡病例管理及报告质量 调查方案》的相关内容与方法进行。
  2 调查范围及时间 按照随机抽样原则,选择县级综合医院一家、乡镇卫生院两家、个体诊所4家,于2010年11月进行传染病漏报调查。
  3 调查结果6家医疗机构共调查病例数307例,查出病例118例,报告病例116例,漏报6例,总漏报率5.09%。其中乡镇卫生院漏报2例,个体诊所漏报4例,综合医院无漏报。各病种中,漏报的传染病主要是细菌性痢疾2例、水痘2例、风疹2例。
  传染病报告卡片质量综合评价:县及卫生院网络直报系统均运行正常,配有专职或兼职直报人员,个别纸质卡片填写不完整、存在电子卡片信息和纸质卡片信息不相符现象。传染病报告及时率99.39%,准确率100.00%,完整率100.00%。
  4 存在问题
  4.1 个别科室门诊日志项目填写不全,主要是“职业”、“现住址”。出入院登记本“现住址”一栏内容记录不详细。儿科出入院登记本“职业”一栏填写不规范,部分无家长姓名,有的无发病日期。
  4.2 各乡镇卫生院共同的问题是门诊日志项目登记不全,出入院登记不规范,项目不全。传染病个案调查表填写不完整,个别纸质卡片信息与电子卡片信息不相符。
  5 结论与建议
  5.1 由于乡级医疗机构没有专职的疫情报告管理人员,有的单位没有专用的计算机,单位领导不重视此项工作,未建立传染病报告、登记、核查、奖惩等制度,加上门诊医生报告传染病意识不强,对传染病的诊断标准不够明确,缺乏实验室诊断条件等,造成了传染病的上报不及时或漏报等现象。
  5.2 个体诊所:由于各项制度不健全,无专人负责传染病的登记与报告,个体医生报告传染病意识淡薄,不按照传染病报告管理规范进行传染病的报告,个别诊所根本不重视此项工作,加上卫生监管部门督导、检查力度不够,直接造成传染病的迟报甚至存在不报告等现象。
  5.3 建议:卫生行政部门加强传染病督导、检查,各医疗单位的领导应高度重视传染病管理、疫情、死亡病例报告工作, 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和规定,强化临床医生、疫情报告人员的工作责任心;严格实行首诊医师负责制,传染病报告卡、门诊日志的项目必须填写完整,进一步规范门诊日志和出入院登记项目。疫情报告人员应及时收集资料,核对准确无误后及时录入计算机,逐步提高报告卡质量。疾控中心网络疫情报告人员要对各医疗单位的疫情报告质量按时进行审查,对存在问题给予及时纠正,使传染病报告工作进一步规范化、法治化、程序化。提高疫情报告质量,保证疫情资料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为控制传染病提供科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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