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保健食品消费提示_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

来源:新东方在线 发布时间:2019-04-05 点击: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时须注意以下几点:   一、正确认识保健食品功效。保健食品是具有特定功能、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的食品。保健食品属于食品范畴,不能替代药品,消费者切勿抱有“保健品能治病”的观念,以免落入消费误区。
  二、注意查验标志和批准文号。购买保健食品应看清专用的“蓝帽子”标志及保健食品批准文号,批准文号一般以卫食健字(年份)第XXXX号或国食健字G(年份)XXXX的形式标识于保健食品“蓝帽子”下方。必要时可以登录卫生部或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核对。
  三、选择正规购买途径。购买保健食品应尽量在大型超市、卖场、连锁药房等正规途径购买。切忌在路边无证摊贩,或所谓咨询会、介绍会上购买。购买时应索取发票等凭证,并妥善保存,以备日后维权之用。
  四、谨防盲目消费。对于网络销售、上门推销以及通过会议营销,所谓专家义诊扩大宣传或以免费赠送产品为诱饵的推销活动中涉及的保健食品须注意识别,切勿轻易购买。
  近期,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了“世博四号”保健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对上海市抗疲劳类、减肥类、降血糖类保健食品进行了监督抽检。检验结果显示,奥斯康诺苦瓜清脂素 (田田雪牌清减润肠胶囊)、Ob蛋白瘦身素(绿盾牌韵美胶囊)、东宝生力鹿茸酒等保健食品非法添加了化学成分。
  目前,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令相关经营单位停止经营并召回上述违法产品,同时依法立案查处。消费者如发现仍有违法销售上述产品,可拨打962727举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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