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巴中市恩阳区公安消防大队健身设备设施采购项目询价采购公告8230

来源:医学教育网 发布时间:2020-10-13 点击:

  采购编号:请见采购公告 巴中市恩阳区公安消防大队 健身设备设施采购项目

 询

 价

 通

 知

 书

  采 购 人:巴中市恩阳区公安消防大队

  代理机构:四川省国浩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巴中分公司

  2018 年 11 月

 共同编制

 - 2 -

 目

 录

  第一章

 询价邀请…………………………………………………………3 第二章

 询价须知…………………………………………………………6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26 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27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28 第六章

 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36 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36 第八章

 评审方法…………………………………………………………....50 第九章

 政府采购合同(草案)…………………………………………57

  第一章

 询价邀请 四川省国浩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巴中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巴中市恩阳区公安消防大队(采购人)的委托,拟对巴中市恩阳区公安消防大队健身设备设施采购项目,兹邀请符合本次询价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以采购公告为准。

 2.采购项目名称:巴中市恩阳区公安消防大队健身设备设施采购项目 3.采购人:巴中市恩阳区公安消防大队 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省国浩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巴中分公司。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财政资金 390000 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详见询价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询价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sczfcg.com)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库〔2016〕125 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询价通知书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询价通知书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询价通知书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1)、询价文件自 2018 年 11 月 13 日至 2018 年 11 月 14 日 9:00-17:00(上班时间,节假日除外)在四川省国浩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巴中分公司(巴中市巴州区江北大道 38 号(市民政局院内)购买。

 (2)、询价文件售价:人民币 300 元/份(询价文件售后不退, 报价资格不能转让)。供应商领取询价文件时:须携带投标人介绍信,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如证件不齐者不予报名 政府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询价文件若有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书面通知将按照供应商报名时提供的营业执照上的地址寄出,并同时在四川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布。若经营地点发生变化,应及时书面通知政府采购单位,若因供应商预留的地址不详或错误而导致寄出的通知无法收到,一切责任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8 年 11 月 16 日下午 14 点:30 分(北京时间)。

 询价文件必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送达报价地点。逾期送达的询价文件恕不

  接收。本次询价不接受邮寄的询价文件。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询价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待。

 十、询价地点:巴中市巴州区江北大道 38 号(市民政局院内)。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巴中市恩阳区公安消防大队 联 系 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18728743118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国浩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巴中分公司 地

 址:巴中市巴州区江北大道38号(市民政局院内)

 联 系 人:何老师 联系电话:0827-5180636

  18123418636

 2018 年 11 月 8 日

  第二章

 询价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人 巴中市恩阳区公安消防大队 2 代理机构 名称:四川国浩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巴中分公司 地址:巴中市巴州区江北大道 38 号 联 系 人:何老师 联系电话:0827-5180636

  18123418636 3 项目名称 巴中市恩阳区公安消防大队健身设备设施采购项目

 4 项目编号 以网上公告为准。

 5 价格标的 本项目报价不能超过最高限价:¥ 390000 元。

 6 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 7 报价截止时间 2018 年 11 月 16 日下午 14 点:30 分(北京时间)。

 8 开、评标地点 巴中市巴州区江北大道38号 9 交货时间、地点 完成时间:2018年

 月 日前(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10 联合体报价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11 考察现场、答疑会 采购人认为有必要,另行书面通知。

 12 投标人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巴中市恩阳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827-3368580 。

 13 采购文件咨询 联系人:何老师

 联系电话:0827-5180636

  18123418636

 14 开标、评标工作咨询 联系人:何老师

 联系电话:0827-5180636

  18123418636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5 询价情况公告 所有供应商资格性审查情况、询价情况、报价情况、询价结果等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16 成交通知书领取 采购结果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后,请成交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四川国浩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巴中分公司(地址:巴中市巴州区江北大道 38 号)联系人:何老师,联系电话:0827-5180636

  18123418636 17 分包履约

 不允许分包履约。

 18 构成询价文件的其他文件

  询价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询价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9 签字盖章 报价人必须按照询价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法人代表或负责人的签字可用具有法定效力的签字章)。

 20 投标有效期 报价后90天。

 21 响应文件份数 ①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1份(详见第五章要求内容,仅需提供正本1份,以下同);②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份;③用于报价的“报价一览表”1份。

 22 响应文件的装订 1、资格性响应文件单独封装;2、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正本(含商务、技术及其他部分)胶装后单独密封在一个密封袋内;3、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所有副本胶装后密封在一个袋内;4、用于报价的“报价一览表” 单独封装在一个密封袋内。报价人共提交四个密封袋,报价人不得到现场封装。

 23 响应文件封面的标注 询价项目名称、询价编号、报价人名称、年 月 日、资格性响应文件、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分别在右上角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24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巴中市巴州区江北大道38号。

 (如有变动,请留意现场通知)

 25 投标保证金 金 额:人民币:7000 元(柒仟元整)(在附注中注明项目编号、名称)。

 交款方式:银行转账、电汇等非现金形式 收款单位:四川省国浩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巴中分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中回风支行 银行账号:2318598109100017202 交款截止时间:2018年11月15日17:00时(投标保证金的交纳以银行下账时间为准)。退款方式及时间:未中标者,将于发出成交通知书五个工作日内通过对公账户转账退还,不计利息。

 26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 竞争预防措施

 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谈判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谈判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27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8%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文件 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2%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1、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 8%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标,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投标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

 28

 履约保证金 金

 额:合同总金额的5%。

 交款方式:转帐。

 收款单位:采购单位。

 开 户 行:中标后由采购单位提供。

 银行账号:中标后由采购单位提供。

 交款时间:合同签订前。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29 招标代理服务费 以中标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二、总

 则

 1.适用范围 1.1 本询价通知书仅适用于本次询价所叙述的货物采购。

 1.2 本询价通知书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2.采购主体 2.1 本次询价的采购人是巴中市恩阳区公安消防大队 。

 2.2 本次询价的采购代理机构是 四川国浩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巴中分公司

 。

 3. 合格供应商(实质性要求)

  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3.1 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3.2 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3 按照规定获取了询价通知书,属于实质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 询价费用(实质性要求)

 无论询价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询价活动的全部费用。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5.1 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2 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

  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3 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4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参加询价,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参见询价,其他响应无效。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供应商提供的部分或所有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本项目核心产品为商用跑步机、动感单车。

 5.5 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6 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7 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8 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询价小组成员。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6.联合体竞争性询价(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6.1 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参加询价,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询价。以联合体形式参加参加询价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第一章第五条第一款第 1 项至第 6 项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符合第一章第五条第一款第 7 项规定的特定条件。

 6.2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参加询价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参加询价的,应在响应文件提供联合体协议原件。

 6.3 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询价的全权代表,负责参加询价的一切事务。

 6.4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

  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6.5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将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6.6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询价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7.1 供应商必须以人民币为计量单位提交询价通知书规定数额的询价保证金,并作为其报价的一部分。联合体询价的,可以由联合体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询价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询价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7.2 未按询价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交纳规定数额询价保证金的响应文件无效。

 7.3 供应商所交纳的询价保证金不计利息。

 7.4 未成交供应商的询价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成交供应商的询价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按规定交纳了履约保证金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注:①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②供应商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期限内。)

 7.5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询价保证金:

 (一)在询价通知书规定的询价截止时间后撤回询价的; (二)在采购人确定成交人之前放弃成交候选资格的; (三)成交后放弃成交、不领取或者不接收成交通知书的; (四)由于成交人的原因未能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五)由于成交人的原因未能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六)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的; (七)询价有效期内,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8.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90 天。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9.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9.1 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9.2 除非询价通知书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9.3 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9.4 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三、询价通知书 10.询价通知书的构成(实质性要求)

 10.1 询价通知书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询价的重要依据。询价通知书用以阐明询价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

  要求、询价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

 10.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询价通知书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询价通知书的全部内容,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询价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 询价通知书的澄清和修改 11.1 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询价通知书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11.2 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询价通知书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询价通知书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询价通知书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11.3供应商认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需要对询价通知书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在 2 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申请,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决定是否采纳供应商的申请事项。

 12.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12.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可以在询价通知书提供期限截止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组织已获取询价通知书的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

 12.2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询价通知书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接到通知后,不按照要求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的,视同放弃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的权利,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对该供应商重新组织,但也不会以此限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或者以此将供应商响应文件直接作为无效处理。

 12.3 供应商自行承担参加答疑会和现场考察的一切费用。

 四、响应文件 13.响应文件的组成(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应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一).资格性文件。供应商按照询价通知书要求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及优惠承诺。包括以下内容:

 1.承诺函原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人代表参加的不须提供); 5.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6.投标人出具的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原件; 7.投标人提供投标2017年或2018年任意一个月的缴税证明材料和社保缴费凭据证明材料一份(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印章); 8.投标人提供 2017 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一份或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二)技术、服务性文件。供应商按照询价通知书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询价项目的技术指标、参数和技术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应包括下列内容:

 1.商务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及优惠承诺。

  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承诺函; (2)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则不能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3)证明投标人业绩和荣誉的有关材料; (4)商务应答表; (5)投标人承诺给予招标采购单位的各种优惠条件(优惠条件事项不能包括采购项目本身所包含的采购事项。投标人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义提供货物和服务以规避招标文件的约束。否则,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即使中标也将取消中标资格); (6)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7)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4.技术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指标、参数和技术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投标人的技术应答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产品的品牌、型号、配置; (2)投标产品本身的详细的技术指标和参数(按照第五章产品技术参数表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3)投标产品技术参数表; (4)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注:以上要求资料不得遗漏,复印件必须加盖报价供应商公章(鲜章),如有多页须逐页加盖公章(鲜章),未按要求提供的视为无效报价。新成立的单位若不能满足询价通知书要求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依据。

 14.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14.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14.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15.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询价通知书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报价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6. 报价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询价项目的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报价以询价通知书约定为准。

 17.响应文件格式 17.1 供应商应执行询价通知书的规定要求。

 17.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询价通知书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18.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 18.1 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应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要求,准备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分为资格性响应文件、技术性响应文件、报价一览表叁部分,分册装订。资格性响应文件一式一份;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封面上标注“正本”、“副本”字样);报价一览表壹份(单独封装)所有响应文件须注明询价通知编号、项目名称、分包号和供应商名称。

 18.2 响应文件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或盖章。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8.3 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

  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公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响应文件可能被视为无效。

 18.4(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响应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或加盖私人印章),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18.5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需要逐页编目编码。

 18.6(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

 18.7(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根据询价通知书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规范)

 18.8 响应文件统一用 A4 幅面纸印制,除另有规定外。

 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不属于本项目询价小组评审范畴,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接收响应文件时及时处理)

 19.1 响应文件可以单独密封包装,也可以所有响应文件密封包装在一个密封袋内。

 19.2 响应文件密封袋的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

 19.3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

 19.4 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或者在时间允许的范围内,要求修改完善后接收。

 20.响应文件的递交 20.1 供应商应在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后送达询价地点,现场递交响应文件。在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

  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20.2 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本次采购可以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但因邮寄导致报价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21.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按照本章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规定处理)

 21.1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须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且该通知需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方为有效。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21.2 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应该按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字样。

 21.3 供应商不得在递交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其响应文件。否则其询价保证金将按“第二部分供应商采购须知”的相关规定被没收。

 21.4 响应文件中报价如果出现下列不一致的,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

 (一)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存在错误的,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二)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单价或者单价汇总金额存在数字或者文字错误的,应当先对数字或者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

  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确认采取书面且加盖单位公章或者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的方式。

 21.5 供应商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五、询价及评审过程 22.询价小组的组建及评审工作按照有关法律制度和本文件第八章的规定进行。

 六、成交事项 23.确定成交供应商 23.1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3.2 供应商成交后,拒绝领取成交通知书的,询价采购单位将于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采取邮寄、快递方式按照成交人响应文件中的地址发出成交通知书。

 23.3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人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3.4 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不予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1)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 (2)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成交候选供应商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 (4)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 (5)成交候选供应商恶意串通。

  成交候选供应商有本条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确定后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依次类推。无法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24.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24.1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和《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川检会[2016]5 号)的要求,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期间,采购人将向人民检察院查询成交候选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24.2 成交候选供应商应按检察院要求及时向采购人提供查询所需资料。

 24.3 成交候选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成交后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未履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同时撤销政府采购合同;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已经履行的,将认定采购活动违法,由相关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

 七、合同事项 25.签订合同 25.1 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5.2 询价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法律约束力的经济合同的组成部分。

 25.3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询价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25.4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

  可以与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5.5 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之后 7 个工作日内,供应商将签订的合同(一式一份)送代理机构进行合同编号。联系人:何老师,联系电话:0827-5180636 25.6 询价通知书、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询价中的报价、成交供应商承诺书、成交通知书等均称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内容。

 26.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合同分包。

 27.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本采购项目不允许成交供应商将合同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供应商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8.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29.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29.1 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采购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29.2 如果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

  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成交。

 30.合同公告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31.合同备案 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32.履行合同 32.1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2.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3.验收 33.1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 (川财采〔2015〕32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33.2 验收结果合格的,成交供应商到采购人处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34.资金支付 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

 八、询价纪律要求 58.5.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价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询价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询价过程中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协商; (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未按照询价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

 九、询问、质疑和投诉 36.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的有关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模块查询)。

 十、其

 他

 37.本询价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 律制度规定执行,本询价文件不再做调整。

 38.(实质性要求)在本次递交询价文件之前一周年内,供应商本次询价中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报价与其在中国境内其他地方的最低报价相比不得高于 XX%(建议在 10%-20%区间)。

 39.(实质性要求)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和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

 40.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则作无效处理。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一、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 1 项至第 5 项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报价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 3、询价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

  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一、应提供的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1.提供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2.投标人提供投标 2017 年或 2018 年任意一个月的缴税证明材料和社保缴费凭据证明材料一份(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3.投标人提供 2017 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一份或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4.投标人出具的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原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原件。

 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3.询价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巴中市恩阳区公安消防大队健身设备设施采购项目

 2.采购单位:巴中市恩阳区公安消防大队

  二、采购方式:询价 三、采购数量及技术参数:

 序号 产品名称 数量 技术参数 1 商用跑步机 2 台 LED 六窗显示屏.跑步机自带 6 个专业锻炼程序:丘陵、山坡、间歇、减脂、心肺、随机模式。及三个倒计模式(时间、距离、卡路里)另增加放松功能和下坡功能 心率感应:手握心率测试片 电机:交流电机,功率≥2.0KW 速度范围≥1.5-20km/h 扬升范围≥-3%-15% 滚筒直径≥¢100mm 跑带厚度≥2.0mm 立柱管≥60*180*2.0mm 跑步长度≥500*1500(mm) 最大承重≥100KG 产品尺寸≥2100*800*1500mm 不可折叠 ★须提供产品通过国家体育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合格的检验报告及经国家认可的室内健身器材质量认证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认证证书(检验报告复印件、产品认证证书及确认函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鲜章,产品认证证书网上备查。)

 2 动感单车 2 台 外形尺寸≥1100x500x1000mm

 刹车系统:铝合金刹车块,牛皮刹车,刹车效果明显。

  序号 产品名称 数量 技术参数 主要配件:

 铸轮:≥20 公斤高级铸铁飞轮,表面电镀处理。

 链条传动; 把立管规格≥70*30*2.0mm 坐垫管规格≥70*30*2.0mm 飞轮规格≥φ450*25 ★须提供产品通过国家体育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合格的检验报告及经国家认可的室内健身器材质量认证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认证证书(检验报告复印件、产品认证证书及确认函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鲜章,产品认证证书网上备查。)

 3 椭圆机 2 台 电子表屏幕≥7 英寸 LCD 全中文显示 主要功能说明:电子表显示:时间、速度、卡路里、距离、总里程、阻力、次数、瓦特值、心率等。

 程序数量≥16 个 飞轮重量≥10kg 电磁控双向飞轮 阻力系统:电磁控系统 阻力等级≥24 段 步幅尺寸≥18 英寸(460mm)

 铝合金滑轨:≥4 轨 扬升:5°,10°,15°(手动 3 段)

 音响,3.5mmMp3 输入接口 USB 接口,可供移动设备充电 Ipad 架、水壶架/置物架 外形尺寸(mm) ≥1700*600*1600mm 使用者体重≥160kg ★须提供产品通过国家体育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合格的检验报告及经国家认可的室内健身器材质量认证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认证证书(检验报告复印件、产品认证证书及确认函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鲜章,产品认证证书网上备查。)

  序号 产品名称 数量 技术参数 4 哑铃架 1 台 功能:放置哑铃 主框架规格≥平椭 120*40*2.0,或≥φ60*2.0mm 整机颜色:黑色银砂纹或灰色或黑色 ★须提供产品通过国家体育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合格的检验报告及经国家认可的室内健身器材质量认证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认证证书(检验报告复印件、产品认证证书及确认函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鲜章,产品认证证书网上备查。)

 5 哑铃 1 套 含 2.5-25KG 共 10 副 6 多重可调节练习椅 1 台 锻炼部位:组合及辅助训练 最大承重≥100kg 主框架规格≥平椭 80*40*2.0 座垫材质:不低于胶合板+EVA+仿皮;颜色:墨绿色或红色或黑色 外观尺寸≥1300*500*400mm 整机颜色:黑色银砂纹或灰色或白色 7 水平练习椅 1 台 最大承重≥100KG 主框架规格≥平椭 120*40*2.0 座垫材质:不低于胶合板+EVA+仿皮;颜色:墨绿色或红色或黑色 外观尺寸≥1600*600*400mm 主架颜色:黑色银砂纹或灰色或白色 8 腹肌练习椅 1 台 锻炼部位:腹直肌、腹外斜肌 最大配重≥100kg 主框架规格≥平椭 90*40*2.0 座垫材质:不低于胶合板+EVA+仿皮;颜色:墨绿色或红色或黑色 外观尺寸≥1300*500*500mm 整机颜色:黑色银砂纹或灰色或白色 ★须提供产品通过国家体育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合格的检

  序号 产品名称 数量 技术参数 验报告及经国家认可的室内健身器材质量认证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认证证书(检验报告复印件、产品认证证书及确认函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鲜章,产品认证证书网上备查。)

 9 专业杠铃片 150KG 专业健身俱乐部适用 5KG-20KG(全套)

 10 杠铃杆 1 根 2.2 米大孔。

 11 杠铃杆 2 根 1.2M 直杆、曲杆各一根 12 杠铃杆 1 根 1.5M 直杆 13 360 多功能综合训练器 1 套 主框架规格≥100*50*t3.0mm 导杆:实心、镀铬;规格∮19*1250mm 把手护套:材质:PVC/塑胶,撕不破;颜色:黑色 滑轮:尼龙+玻璃纤维;规格∮117mm 钢索:高柔韧性含油钢丝绳,规格≥Φ5.6mm 端盖:材质:铝合金;颜色:高光面 防护罩:龙门架外侧防护;材质:铁皮或不锈钢 贴地盘:橡胶,规格≥Φ175*120*23.5mm 管塞:材质:塑料;颜色:黑色 锻炼功能:全身 配重铁:材质:铸铁 最大配重 97kg

 最小配重 5kg

 颜色:黑纱纹 外形尺寸:

 占地尺寸≥4500×4350×2680mm(长*宽*高)

 最大尺寸≥5450×5180×2680mm(长*宽*高)

 14 壶铃 5 套 5LB、10LB、15LB、20LB、25LB 铸铁 外层 pvc 浸塑,用壶铃进行健身锻炼时,可以做各种推、举、提、抛和蹲跳等练习,通过锻炼可以有效地增强上肢、躯干及下肢等肌肉的力量。

 15 爆发力训练粗绳 2 根 绳采用合成纤维编织而成,具有柔软,耐磨,防潮,耐拉等特性。直径 1.5 英寸,长 15 米。

  序号 产品名称 数量 技术参数 16 超级训练带 10 根 规格:长 220CM *宽 18MM*厚 3MM 阻力范围:7-43LB

 3.2-19.5KG

 适合女性使用(红色)。纯天然乳胶≥9 层制造工艺。

 17 加重跳绳 10 根 专业训练跳绳,绳体加重减肥跳绳,外面泡棉,里面工程塑料,带轴承。红色≥470g 直径≥1.0cm。

 18 专业版半圆平 衡 球 BOSU 球 10 个 球面材质 PVC,底座工程塑料。主要用于身体核心部位(有腰部和腹部肌肉组成,包括腹横肌、腹内斜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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