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自查报告2016

来源:环球网校 发布时间:2020-09-23 点击: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的自查报告2016

  导语:对贯彻落实八项规定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自纠,现将自查情况汇报。根据自治区高校纪工委、驻自治区教育厅纪检组《关于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要求,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坚持不足以深化,不深化也无以坚持。现将我部、处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文章一:

  近年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州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一系列文件精神,合当前开展的“庸懒散”及“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专项治理活动精神,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州具体措施落实情况和治理“庸懒散”及“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明党的纪律,狠抓中央八项规定,党员干部遵守习近平总书记“五个必须”要求和省纪委“十严禁”规定,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取得了显著成效。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逐一对照、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工作落实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体是关键,我局党支部按照上级部署要求,健全完善“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局办公室组织协调”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切实把主体责任担当好、履行好、落实好。为确保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州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措施贯彻落实,我局成立了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谢洪源同志任组长,副局长姜磊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办公室,具体承担专项治理日常工作。治理“庸懒散”工作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负责下,机关各科室积极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按照责任分工抓落实。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直接抓,层层抓落实。坚持领导带头自查自纠、带头改进作风、带头真抓实干,形成了全体人员上下推进治理工作的强大合力。

  (一)强化主体责任。强化主体责任是反腐倡廉的制度创新和新要求。具体而言,局党支部主体责任主要体现为“四个主体”,即领导主体、推进主体、支持主体、表率主体。相应地承担“四个责任”,即领导责任、推进责任、支持责任、表率责任。形象地说,党支部既要“挂帅”,又要“出征”,既要“激励士卒”,又要以身作则。强化党支部的领导责任,我局主要体现在“一把手”亲自抓。一抓班子成员这个团队,形成了“抓党支部、党支部抓”良好格局;二抓突出责任追究这个关键,做到有责必究;三抓制度建设,夯实基础。注重抓早抓小,用制度管人。

  (二)加强研究部署。局党支部多次召开党支部会、局务会,开展理论学习,认真学习中共青海省十二届纪委第四次全体会议精神、中共海西州十一届纪委第五次全体会议精神和中共德令哈市七届纪委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精神,合本单位实际研究制定了《德令哈市环境保护局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分解的通知》,局党支部书记谢洪源代表党支部与党支部成员签订了《德令哈市环境保护局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对重点任务和工作责任分解细化、责任到人,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完整、责任落实的责任体系。

  (三)强化大局意识。局党支部始终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一起部署,统一实施。党政主要负责人亲自听取全局各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亲自阅批重要环境投诉事件,亲自协调投诉事件的处理,亲自调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亲自带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

  二、加强学习,提高认识

  全体党员干部对照“三严三实”的要求,深入查摆自己在思想境界,素质能力、作风形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与不足,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合全局党员干部思想、工作、作风的实际,组织干部学习中央、省、市有关勤政廉政等方面的知识,增强他们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观点,提升廉洁自律意识,强化务实、高效的作风。

  充分利用每周一的例会、民主生活会等形式,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和习近平总书记批示精神,学习省、州、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一系列讲话、文件和查处违反工作纪律的通报等,加深全体工作人员对中央、省、州、市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解,增强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的责任感、紧迫感,提高了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要求的自觉性。通过学习,全体干部职工的思想统一了、认识提高了,逐步养成了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切实把中央“八项规定”和治理“庸懒散”及“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工作落到实处。

  三、强化措施,注重实效

  (一)会议管理方面。本着少开会、开短会的原则简化会议程序严格控制会议数量、时间和规模,提高会议质量和效率。严格控制纸质文件的发文数量和文件字数。我局严格执行会议费用管理规定,严格控制会议时间、会议规模,简化会议形式的一定要简化。我局会议费用方面没有违规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用方面。我局高度重视公务接待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有关规定,进一步健全制度,严肃纪律,严格管理,坚决杜绝公款吃喝、超标接待和违规接待等问题。我局在违规公款吃喝、超标准接待、违规接待方方面没有发现违规现象。各种公务接待中需报销的票据,必须是财政或税务部门监制的正规发票,报销人须在发票上写明用途并签名,经局办公室及分管领导审查后,送主要领导审批后报销。

  (三)公务用车购置运行方面。我局公务用车,无超编制超标准用车、不存在大额支付汽油款、不存在借用租用车辆现象、无领导干部离岗占车问题,严格执行派车单制度,在公车使用方面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不存在违规使用公务用车。

  驾驶员应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和秩序,违章的经济处罚由驾驶员承担等规定加强车辆的管理。

  (四)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和福利方面。我局始终严格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除了按国家明确规定正常发放的津贴补贴外,没有自行新设津贴、补贴、奖金项目;没有扩大津贴补贴发放范围;没有自行扩大有关经费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发放津贴、补贴和福利;从未发放过有价证券和实物。

  (五)公款消费方面。我局在举办各类展销会期间,坚决做到勤俭节约,不搞公款聚餐、公款旅游,严禁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我局没有发现违规参与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行为、不存在公款旅游或假借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等名义用公款出国旅游。

  (六)强化机关日常节约管理。在会上多次强调办公室、会议室等办公区域减少电脑、复印机等耗能设备的待机时间,做到人走电源关、灯灭,报刊订阅以科室为单位确定订阅数量,虽不能满足人手一册,但能保证每人都能传阅到学习资料,达到节约的目的。

  (七)其他方面。我局坚决查处“吃空饷”问题、严格执行领导办公用房标准、杜绝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经查,我局没有“吃空饷”问题、没有超标准占用、装修办公用房、不存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问题、没有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行为。

  自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州具体措施以来,我局机关作风建设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截止到2016年12月,三公经费支出万元,112月,三公经费支出4万元,同比下降5%。其中2016年112月公务接待费万元,112月公务接待费1万元,同比下降5%,2016年112月公务车运行费万元,112月公务车运行费3万元,同比下降5%。

  四、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通过自查自纠工作,我们在落实“八项规定”及省、州具体措施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与上级要求相比,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干部职工队伍思想作风教育需加强;二是服务能力建设需强化;三是制度体系需完善;四是监察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

  今后我局将继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建立完善的定期检查机制,防止“隐身”、“变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克服纠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工作并形成长效机制,切实转变干部作风,提升工作效能,为我市的健康和谐发展做出一定的贡献。

  文章二:

  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党委实施意见所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

  自《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和《中共XX壮族自治区委员会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出台实施以来,我部、处及时召开支部生活会和部、处工作会议,认真组织学习领会精神,切实对照《规定》和《实施意见》的要求严格改进自身的工作作风,积极主动参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产生的根源,明确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是部、处各位同志深入地市和高校开展调查研究活动。2016年度,我部、处各位同志认真结合所负责的本职工作,深入到各地各高校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工作。2016年6-7月,李美清同志陪同莫锦荣副书记到5所高校调研辅导员队伍建设;7月,李美清同志、胡寿鹏同志到XX市、XX市开展征求各地对我委、厅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意见建议活动;10-11月,李美清同志陪同莫锦荣副书记到5所高校调研青年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工作;4月,胡寿鹏同志到7所高校对申报的2016年度XX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进行实地考察、调研。10-11月,张莉同志到XX大学、XX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协助调研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二是认真减少会议活动。2016年度,我部、处大力压缩各项会议活动,少开会、开短会。如:大学生思政推进工程各项目推进会,将相关项目的负责人一并召集开会,减少会议次数;有些必须召开的各项工作业务会议,也尽量结合一起集中召开。

  三是认真减少文件简报的起草印发。2016年,我部、处认真减少下发文件数量,不再印发专项工作简报。有些一般事项的通知,通过群发短信、工作Q群以及挂工作信息网等方式,减少办文环节,不在通过发文环节进行布置,有效地提高了工作效率。

  四是严格规范出访活动。2016年度,我部、处没有安排人员出访。

  五是厉行节约取得较好成效。我部、处认真贯彻执行厉行节约的要求,组织开展勤俭节约、节能环保的学习和宣传教育,并将各项要求体现在日常工作、生活的各个环节。如精心研究设计工作项目,认真加强对项目工作经费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率,使工作经费真正用到刀刃上;如夏天不开冷气,使用电风扇,冬天尽量不开暖气,或调节到较低的度数;减少办公室的照明灯光,

  六是认真加强廉洁自律教育,严格按照要求开展清退会员卡,部、处全部通知签订了零报告承诺书。

  七是无用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物品等现象。

  二、领导干部带头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自治区党委相关《条例》和《规定》情况

  根据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有规定,我部、处认真组织开展部、处民主生活会和部、处工作会议进行传达学习,并要求部、处各位同志认真学习贯彻,严格遵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自治区党委相关《条例》和《规定》情况,严格遵守住房和办公用房等有关规定,没有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和高消费娱乐、奢侈浪费不正之风等方面情况。

  三、组织学习中央纪委和自治区纪委印发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等情况

  中央纪委和自治区纪委印发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下发以来,我部、处及时召开支部生活会进行传达学习,认真通报中央和自治区纪委有关精神,并要求支部各成员对照进行自查自纠,提出了贯彻落实的具体要求,达到了警示教育的目的。

  四、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及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查处情况等经过自查自纠,我部、处没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情况。

  文章三:

  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若干规定出台两年来,我局高度重视,把落实规定精神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认真研究部署,采取有力措施,强化督促检查,持之以恒抓贯彻落实,确保规定落地生根,有成效、不反弹。现将我局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学习部署

  一是深化对八项规定精神的认识。去年以来,我局在2016年强力推进中央八项规定落实的基础上,及时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委关于作风建设的新部署新要求,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全面领会和准确把握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若干规定的精神实质。多次召开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就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进行专题研究部署。

  二是把落实规定与廉政建设相结合。下发了《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和《任务分工》,明确了各项任务的牵头单位和责任领导,在6个方面22条任务中,加强作风建设的工作任务就有7条。局党组书记、局长黄河同志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与局机关各处室(中心)和直属单位主要责任人签定了廉政建设责任状,提出了履行“一岗双责”,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反对“四风”的要求。下发了《中共江西省粮食局党组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工作规划〉的实施意见》,将坚持不懈抓好作风建设,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重要内容,作出了具体部署。

  三是在全省粮食行业进行全面部署。在年初召开的全省粮食流通工作会议中套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局党组书记、局长黄河同志对全省粮食系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若干规定提出明确要求,要求各级粮食部门要严格执行各项规定,党员领导必须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局纪检组长在会上代表省局党组作了工作报告,对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进行了具体部署,要求各级粮食纪检监察机构铁面执纪,坚决查处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确保党的纪律刚性运行。

  四是对局机关和直属单位严格要求。在省局强力推动下,各直属单位结合年度工作会议,提出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具体要求,制定了各自的《实施意见》和《任务分工》,并通过党委(支部)专题会议进行再学习再部署。我局还组织对机关副处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和直属单位班子成员、企业高管60余人进行了廉政法规知识测试,进一步提高省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员领导干部遵纪守法意识,提高了党员干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二、采取有力措施确保规定精神贯彻落实

  一是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在省局网站上公开了2016年江西省粮食局部门预决算、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2016年部门预算等相关报表,以及财政厅出台的系列费用管理办法,公开了“危仓老库”维修改造补助办法等。制定了地方储备粮轮换销售实行网上交易的规定,对粮食交易中的违规行为起到了有效的预防作用。对支持粮食产业发展的财政补助项目立项、评审、资金管理等方面制定了严格程序规定,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二是严格精简压缩会议。可开可不开的会一律不开,取消了春节前知识分子茶话会、向老同志通报工作会、各业务部门表彰活动等。必要的会议尽可能合并或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全省粮食流通工作会议和全省粮食系统党风廉政工作会议合并召开,全省早稻、中晚稻收购工作会议,全省粮油仓储设施专项调查会议,采取电视电话会议的形式召开,尽量压缩时间和会议议程,提高会议质量,实行开短会、讲短话、求实效。局领导身体力行,在各种会议不讲空话、套话,讲实话、短话,处室领导在会上的发言都能事先认真思考简要发言、言之有物。

  三是切实加强调查研究。局党组书记、局长黄河同志去年3月份到任以来,深入所有6个局直属单位进行了调研,还带队赴宜春、赣州、抚州、吉安和上海、广东、安徽等地深入调研,了解基层及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帮助基层企业协调解决收购仓容和资金困难,督促收购企业执行好收购政策,学习粮食产业发展较好省市先进经验。不完全统计,去年以来,局领导带队调研达70余次。

  四是全面清理办公用房。积极落实省委《关于全省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及时召开会议就我局办公用房清理腾退工作进行研究部署,组织专门力量深入各处室、中心的所有办公室,实地测量、认真核算办公用房面积、业务用房面积和公摊部分面积,分级别、分处室核算控制面积。

  五是积极开展专项活动。按照省委统一部署,我局积极开展了“群众办事难”问题专项整治、“红包”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和“会所中的歪风”专项整治“回头看”等系列活动。下发了《关于在全局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中进行拒收“红包”警示教育的通知》,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开展专题讨论,并在党员干部、职工中开展广泛的表态承诺活动。开展了“双联”行动和“连心”小分队下基层等活动。2016年5月下旬开始,到11月份,每月派出“连心”小分队赴帮扶村开展下基层活动,通过民情家访、召开座谈会、走家串户拉家常等形式,宣传粮食行业发展政策及粮食最低收购价等群众关心关注的政策。直属各单位也都深入到基层粮食部门和客户、服务对象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深入联系群众。

  三、建立健全贯彻落实的长效机制

  一是制定了《江西省粮食局落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若干规定的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就改进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精简会议活动、精简文件简报、改进公务接待、规范出国(境)管理、改进领导公务活动新闻报道、厉行勤俭节约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提出了具体要求。

  二是将《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省政府《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细则》等有关文件印发到每个处室和直属单位,并组织了集中学习。集中转发了省财政厅出台的差旅费、培训费、接待费、会议费等费用管理办法文件。重新制定了《江西省粮食局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江西省粮食局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江西省粮食局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经费管理制度,实行了差旅费定额管理,明确了各处室(中心)定额控制标准。加强了出差管理,实行出差报批制度,并对出差人数、出差人员食宿标准等方面都作出了更为严格具体的规定。

  三是制定了《江西省粮食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公务接待结账管理规定》,进一步完善了机关公务接待制度,优化政务接待工作机制,为实现政务接待科学规范管理提供了重要保障。局机关和直属单位都实行来客用餐批准制度,来客用餐一般在本单位食堂接待,一律不上香烟、高档酒,严格控制陪同人员人数。

  四是制定了《江西省粮食局公车使用管理办法补充规定》,进一步健全完善专人负责、领导审批、统一派车、明确线路、车辆定点停放、节假日封存车辆等相关制度,有效地控制了违规驾驶公车和公车私用现象,各单位实行了节假日公务用车封存制度。

  四、加强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

  一是成立专门督查工作组。我局成立了由机关党委、监察室、人教处组成的督查工作组,定期不定期对局机关和直属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督导和明察暗访。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多次主持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进会议,听取了局机关处室(中心)和各直属单位贯彻执行八项规定的情况汇报,就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向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提出严格要求。

  二是加强特定时期和专项督查。抓实重要时间节点作风建设,下发了《省粮食局元旦春节廉政纪律》和《关于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抓住重点节假日正风肃纪的通知》,强化全省粮食系统在“端午”、“中秋”、“元旦”等节日期间落实八项规定精神要求。在全省粮食库存检查期间,下发了《关于对粮食库存检查工作加强执纪监督的通知》,提出了“十个严禁”的纪律要求,分别给6个省级复查工作组长打电话,提醒他们严格执行八项规定精神。

  三是加强违规案件查处力度。去年以来,省局纪检组对2件反映下属单位领导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信访件进行了调查,经查1件反映失实,督促下属单位加强作风建设。4月份,大江网上出现反映我局下属单位江西工贸学院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举报后,党组书记、局长黄河同志当即作出指示,由局纪检组长带队到江西工贸学院进行调查,查清了主要事实,并派出监察室的同志积极配合省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对这一问题进行调查处理。2016年,省粮食局机关及下属单位没有因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受到查处的案件。

  五、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取得明显成效

  通过两年来持之以恒的狠抓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若干规定的落实,全局干部职工工作作风明显改善,作风建设工作进入常态化。领导干部接待应酬明显减少,下基层调研多了,基层情况摸得更加清楚了,与基层粮食部门关系更加密切,与群众联系更加紧密。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的意识进一步增强,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的任务更加清晰,责任更加明确,服务粮食流通工作的大局意识明显增强,呈现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六、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安排

  就自查情况看,我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若干规定精神情况总体较好,但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学习教育的载体不够丰富,学习内容联系粮食流通工作不够、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还需增强;一些制度制定还存在调研不足,操作性不够强的问题;监督检查的方式方法还不够多,尽管我们对局机关和直属单位作风建设抓得比较紧,但对全省粮食系统特别是县级粮食部门指导不够,出现了个别县级粮食部门干部职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被通报的情况,这些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下一步,我局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持之以恒推进作风建设上将抓好三方面工作:

  (一)坚持不懈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思想认识。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对中央和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的学习,重点是学好学透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做到严格遵守,执行中央规定不打折扣,不搞变通,增强干部职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群众的参与度。

  (二)认真梳理完善制度,增强有关制度的可操作性。加强对“粮安工程”和粮食流通产业项目的制度框架设计。在深化改革中,各项改革举措要体现反腐败工作的要求,注意配套和衔接,从体制机制上堵住可能产生的腐败缝隙和漏洞。

  (三)切实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规定不折不扣得到落实。针对基层粮食部门个别干部职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情况,必须高度重视、加强督促指导,以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态度,要求各级粮食纪检监察机构要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对本单位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适时组织明察暗访,发现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要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要求在向同级纪委报告的同时,也要向上级粮食部门报告,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不留情面,以坚定的信心推动全省粮食系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断取得作风建设的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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