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战勤保障应急储备被装项目(1)三次成交公告312

来源:美国移民 发布时间:2020-09-08 点击:

 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

 战勤保障应急储备被装项目(1 1 )三次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

 WBZB- - XFZD- - ZCGZ2019087

  采购人: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务本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0 2020 年 年 4 04 月

 廉洁自律书

  为进一步规范云南务本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行为,维护政府采购制度,净化政府采购市场环境。云南务本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在代理政府采购招标事务过程中郑重承诺: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委托代理协议的约定办理政府采购事宜,恪守职业道德,规范代理行为,努力提高专业能力,确保服务质量;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积极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政府采购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公司员工遵纪守法,不得以不正当手段争取、承揽代理政府采购事务和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支付现金、实物或其他利益的行为。

 三、公司员工自觉抵制商业贿赂,不得接受供应商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供应商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供应商索要和收受回扣或变相收受贿赂,不得参加可能对公正执行采购工作有影响的宴请或娱乐活动。

 四、公司员工不得与供应商存在任何商业上的利害关系,不得在供应商单位兼职和任职,不得泄漏政府采购过程中的机密。

 五、公司员工在业务交往中,不得故意刁难供应商,影响正常的业务开展。

 公司全体员工接受来自社会各界的监督、举报,请各位政府采购参与者充分了解并自觉践行本准则,共同营造廉洁诚信的政采环境,共同推动阳光透明的政府采购。

 举报电话:13308841512 举报邮箱:wuben20181107@163.com

 云南务本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目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 1 1.竞争性磋商条件 .................................................................. 1 2.项目概况 ........................................................................ 1 ★3.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 3 5.响应文件的提交 .................................................................. 3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3 7.联系方式 ........................................................................ 3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4 9.监督部门 ........................................................................ 4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 5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 5 一、总

  则 ........................................................................ 9 二、磋商文件 ..................................................................... 12 三、响应文件 ..................................................................... 13 四、评审 ......................................................................... 16 五、成交事项 ..................................................................... 17 六、合同事项 ..................................................................... 18 七、磋商纪律要求 ................................................................. 20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 ............................................................. 21 九、其

  他 ....................................................................... 21 第三章 采购需求 .................................................................... 22 (一)项目的采购内容及要求 ....................................................... 22 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 ............................................................... 31 (第一册资格证明文件)

 ............................................................. 32 格式 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 33 格式 2:资格证明文件 .............................................................. 34 格式 2-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35 格式 2-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6 格式 2-3: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37 格式 2-4: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38 格式 2-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39 格式 2-6: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提供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 40 (第二册其他响应性文件)

 ........................................................... 41 格式 1:磋商报价一览表 ............................................................ 43

  格式 2:磋商申请函 ................................................................ 44 格式 3:磋商分项报价汇总表 ........................................................ 45 格式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 46 格式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47 格式 6:供应商具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条件承诺书 ...................................... 48 格式 7:中小企业声明函 ............................................................ 49 格式 8: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 50 格式 9: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51 格式 10:技术条款偏离表 ........................................................... 52 格式 11:产品技术支持资料 ......................................................... 53 格式 12:售后服务承诺 ............................................................. 54 格式 13:人员配备表 ............................................................... 55 格式 14:交货方案及时间进度计划安排 ............................................... 56 格式 15:商务条款偏离表 ........................................................... 57 格式 16:供应商业绩列表 ........................................................... 58 格式 17: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资料 ................................................... 59 第五章

 评审方法 ................................................................... 60 评审方法前附表 ..................................................................... 60 1、评审原则及方法 ................................................................ 63 2、实质性评审 .................................................................... 63 3、磋商及最终报价 ................................................................ 63 4、详细评审及统分原则 ............................................................ 63 5、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及确定成交供应商 ............................................ 64 6、废

 标 ......................................................................... 64 7、定

 标 ......................................................................... 64 8、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 65 9、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 65 第六章 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 ................................................... 66 合同条款前附表 ................................................................... 66

  1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1. 竞争性磋商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云南务本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战勤保障应急储备被装项目(1)三次”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选定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承担本项目。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战勤保障应急储备被装项目(1)三次。

 2.2 项目编号:WBZB-XFZD-ZCGZ2019087。

 2.3 资金落实情况:财政性资金,已落实。

 2.4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217249.00 元。

 2.5 采购内容:

 序号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设备(项目)名称 数量 计量单位 1 否 19 消防保暖内衣裤 200 套 2 否 19 消防体能训练服 500 套 3 否 19 消防棉被 200 床 4 否 19 消防雨衣 200 套 5 否 19 消防夏袜 1000 双 6 否 19 消防裤衩 1000 条 7 否 19 消防毛巾 1000 条 8 否 19 消防作训大衣 200 件 说明:

 ★1 1 、投标供应商必须对上述项目整体进行投标,不得缺项、漏项,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2.6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60 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2.7 交货地点:移交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 3. 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1 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若提供营业执

  2 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为三证合一的,须提交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经营范围内包含完成项目的类别、种类及服务; 3.2 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2.1 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查询栏中查询的信息记录不得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等不良情况的供应商(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3.2.2 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可提供连续三年(2016-2018 年,若供应商成立不足 3 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②可提供距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③供应商注册时间至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须提供在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④非营利性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或者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以符合财务会计制度为准或者提供承诺函;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3 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提供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3.4 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4.1

 供应商须提供在投标截止之日前十二个月内(税款所属时期)任意连续 3 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4.2 供应商须提供在投标截止之日前十二个月内(费款所属时期)任意连续 3 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5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3.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6.1 供应商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6.2 供应商不得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3 3.6.3 供应商参加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有以下案由被执行:行贿罪、单位行贿罪、行政处罚(只包含较大数额罚款,以被处罚地的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为标准); 3.6.4 以上网站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在项目开标结束后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3.7 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条件:无。

 3.8 本次招标各标包均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3.9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请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及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于 2020 年 04 月 15 日至 2020 年 04 月 21 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云南务本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昆明国际会展中心老馆 1 号门二层(北理工孵化器)2-8-2 号)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4.2 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500 元/份,售后不退。(如需邮购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另加邮费 100 元。)

 ★3 4.3 未在规 定时间及地点报名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规定时间及报名地点要求见本竞争性磋商公告 1 4.1 款)。

 4.4 邮购联系方式:请将报名资料电子版传至 yunnanwuben@163.com,联系电话:0871-65012525。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 提交响应文件时间:2020 年 04 月 27 日 09 时 30 分至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5.2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 年 04 月 27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云南务本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昆明国际会展中心老馆 1 号门二层(北理工孵化器)2-8-2 号)。

 5.3 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样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

 5.4 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及样品。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发布,公告期限 2020 年 04 月 15 日至 2020 年 04 月 21 日。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

  4 地址:

 昆明市官渡区龙马段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871-64569434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务本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昆明国际会展中心老馆 1 号门二层(北理工孵化器)2-8-2 号 联系人:

 李王沁、嵇忱忱、蒋润、杨雯雯 联系电话:0871-65012525 传真:0871-65012525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昆明昆交会支行 帐号:5305 0194 5037 0000 0343

  8.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8.1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8.2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8.3 促进残疾人就业。

 8.4 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

  9. 监督部门

 本次采购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公证机构。

  5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 确定邀请磋商的供应商方式 本项目采用公开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的方式邀请供应商进行投标。

 2 采购预算 采购预算:217249.00元; 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

 3 联合体 不允许联合体。

 4 低于成本价 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1.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进入报价的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2.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审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 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 政府采购 扶持政策 1 1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2)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影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促进残疾人就业 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的。

 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政策。

 注:凡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 30% 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3% 的价格扣除。

 2 2 、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无限局域网产品

 2.1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

  6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相关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强制采购的,供应商应按上述要求提供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鲜章),否则响应文件无效。(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优先采购的,按照评标办法的规则进行加分或扣分。

 注: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

 2.2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5〕366号)的规定,采购人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应当优先采购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其中,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必须采购认证产品。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但是本磋商文件的采购项目清单或采购项目质量、技术服务内容要求中另有特殊规定的情形除外)。

 6 磋商情况公告 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最终报价、评审结果等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7 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金额:

 4000.00 元。

 交款方式:磋商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供应商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供应商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作为无效投标。

 ( 注:转账或电汇时请在附加信息处注明项目编号及用途)

 收款单位:云南务本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昆明昆交会支行

 帐

 号:5305 0194 5037 0000 0343 交款截止时间:1、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一致(所有递交方式均以到帐时间为准,若以保函方式提交的,需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保函原件到代理机构财务室,且保函生效时间须在交款截止时间前。)

 2、电汇或网银方式提交的,底单即为缴纳凭证(须注明项目编号);其他方式的保证金在转账后供应商持有效付款凭证(原件)至代理机构财务室换取保证金收据。

 3、供应商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其投标无效。

 8 履约保证金 金额:成交金额的5%。

 交款方式:通过成交供应商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或保函的形式向采购人缴纳。

 收款单位:签订合同前由采购人确定。

 开 户 行:签订合同前由采购人确定。

 银行账号:签订合同前由采购人确定。

 交款时间:成交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

 9 磋商文件 咨询 联系人:李王沁、嵇忱忱、蒋润、杨雯雯 电

 话:0871-65012525

  7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0 磋商过程、结果 工作咨询 联系人:李王沁、嵇忱忱、蒋润、杨雯雯 电

 话:0871-65012525

 11 成交通知书领取 采购结果公告在网上发布后,请成交人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昆明国际会展中心老馆1号门二层(北理工孵化器)2-8-2号领取中标通知书。

 联系电话:0871-65012525 12 供应商询问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云南务本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负责答复。

 联系人:李王沁、嵇忱忱、蒋润、杨雯雯 电

 话:0871-65012525 13 供应商质疑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对于采购文件的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对于本项目资质要求、技术参数要求及综合评分明细表要求根据采购人提供编制,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于采购过程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对于采购结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法定期限内,逾期不予受理。接收方式:现场递交或者邮寄(以收到的时间为准)的形式。

 联系人:李王沁、嵇忱忱、蒋润、杨雯雯 电

 话:0871-65012525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昆明国际会展中心老馆 1 号门二层(北理工孵化器)2-8-2 号。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

 14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15 采购代理服务费 采购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人收取 2500 元,成交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

 16 公 证 费 成交单位应按云价费发[1999]184号文《关于转发国家计委、司法部制定的<公证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印发的<云南省公证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承担公证费。

 17 响应文件的密封 供应商应将响应正、副本文件及电子文件装入响应文件袋中加以密封,并在封贴处盖密封章(或加盖公章)。

 供应商同时对多个标包进行投标的应分别制作和装订响应文件。

 18 证件递交情况 提交响应文件时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携带下列证件(或资料),交由工作人员现场登记:

 1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法定代表人投标时,需提供: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②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委托代理人投标时,需提供: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③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3 磋商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工作人员将如实记录供应商提交的证件(或资料)情况,并交由评标委

  8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员会审查讨论。

 19 样品 ; 一、以上项目中包含所有内容均需提供样品,提交时均为实物样品提交;

 二、样品包封要求:

 (1 1 )供应商必须根据技术要求中的提供所投货物的样品,并注明所属产; 品名称、尺寸、材质等相关信息,但不得出现供应商的名称及其它相关信息;

 (2 2 )样品的递交时间及地点:同投标文件一起递交,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送达指定地点的将被拒 收;

 (3 3 )供应商应自备展示样品所需的衣架、晾衣杆、置物架等工具。

 三、 供应商递交样品发生的费用自理;

 四、排名 前三的成交候选人提供的所有实物样品暂不予退还,由业主方封存,待合同签订之后统一退还。

 五、成交人所供货物必须保证与递交的实物样品一致,供应商应对相关证明文件、设备参数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提供虚假材料、虚构设备参数谋取中标。否则必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已骗取成交的取消中标资格,对采购人造成经济损失的,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六、供应商在磋商会议结束后,接到电话或短信通知按时到云南务本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领取所递 交样品( ( 逾期领取所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

 20 说

 明 1、本项目除明确标注“允许进口设备投标”字眼的设备以外,其余均不允许进口设备投标。

 2、本采购文件中若存在相关产品的具体品牌、型号,均不作为指定要求,而仅为技术水平、产品品质的客观参考。以上内容不作为技术评审因素。

  9 一 、总

 则

  1. 适用范围

 1.1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所叙述的货物采购。

 1.2 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2. 采购主体

 2.1 本次磋商的采购人是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2.2 本次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是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3. 合格供应商

 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3.1 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3.2 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3 按照规定获取了磋商文件,属于实质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 磋商费用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磋商活动的全部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 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

 5.1 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2 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3 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4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

  10 项下采购项目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采购人委托评审小组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

 5.5 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6 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7 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8 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评审小组成员。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6. 联合体竞争性磋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7. 磋商保证金

 7.1 供应商必须以人民币为计量单位提交磋商文件规定数额的磋商保证金。

 7.2 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交纳规定数额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文件无效。

  11 7.3 供应商所交纳的磋商保证金不计利息;在办理退还磋商采购保证金时,应填好“保证金退还申请表”,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携带本表向代理机构财务工作人员递交本表或传真至我公司、扫描件发送至我公司邮箱,以便尽快退还供应商的保证金。

 7.4 未成交人的磋商采购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成交人的磋商采购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合同编号见证并交纳足额成交服务费后的 5 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 注:①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或者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协商可以延迟退还的,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②供应商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时限之内。)

 7.5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

 (一)在磋商文件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二)在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之前放弃成交候选资格的; (三)成交后放弃、不领取或者不接收成交通知书的; (四)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五)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六)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七)报价有效期内,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8. 响应文件有效期

 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90 天。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因不可抗力事件,采购人可于响应有效期届满之前与供应商协商延长响应有效期。供应商拒绝延长响应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供应商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可以给予适当补偿。供应商同意延长响应有效期的,不能修改响应文件。

 因采购人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响应有效期届满之前与供应商协商延长响应有效期。供应商拒绝延长响应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供应商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应当予以赔偿或者合理补偿。供应商同意延长响应有效期的,不能修改响应文件。

 9. 知识产权

 9.1 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

  12 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9.2 除非磋商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9.3 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9.4 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二 、磋商文件

 10 .磋商文件的构成

 10. .1 磋商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磋商的依据,同时也是磋商的重要依据。磋商文件用以阐明磋商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供货、服务及报价等要求、磋商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

 10. .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磋商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 磋商文件的澄清 和修改

 11.1 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11.2 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5 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11.3 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13 (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本项目的更正公告,以保证其对磋商文件做出正确的响应。供应商未按要求下载相关文件 ,或由于未及时关注更正公告的信息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11.4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需要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1 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申请,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决定是否采纳供应商的申请事项。

 12.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12.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可以在磋商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组织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

 12.2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接到通知后,不按照要求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的,视同放弃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的权利,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对该供应商重新组织,但也不会以此限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或者以此将供应商响应文件直接作为无效处理。

 12.3 供应商考察现场或者参加答疑会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三、响应文件

 13. 响应文件的组成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或磋商过程中澄清。

 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两部分,分册装订(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格式要求) ) 。

 14. 响应文件的语言

 14.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14.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15 .计量单位

  14 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报价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6. 报价 货币

 本次磋商项目的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报价以磋商文件规定为准。

 17. 响应文件格式

 17.1 供应商应尽量按照磋商采购文件第四章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因响应文件格式形式不规范或者内容不齐全导致为无效文件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7.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磋商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18. 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

 18.1 响应文件分为“资格证明文件”和“其他响应性文件”两部分,分别装订。

 18.2 响应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2 份,并分别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资格证明文件和其他响应性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 如项目设置多个标包,供应商同时对多个标包进行投标的,供应商需对应标包号单独制作响应文件。

 18.3 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或盖章。响应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提供电子文档 1 份采用 U 盘制作。

 18.4 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

 18.5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取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活页装订。

 18.6 响应文件应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响应文件统一用 A4 幅面纸印制,逐页编码。本次采购要求的复印件是指对图文进行复制后的文件,包括扫描、复印、影印等方式复制的材料。

 注:响应文件电子版制作的参考方法:响应文件纸质版正本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完毕后(签字盖章完毕并检查无误),先按页码逐页(包括封面)进行彩色扫描,扫描完成后再将纸质版正本胶装成册,扫描形成的图像文件依序制作成一个 PDF 格式文件。

 19.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不属于本项目评审小组评审范畴,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接收响应文件时及时处理)

 19.1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上注明供应商名称、招标编号、招标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

  15 19.2 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包括正本、副本、电子文档)装入响应文件袋中加以密封,并在封贴处盖密封章(或加盖公章)。

 19.3 供应商同时对多个标包进行投标的应分别制作和装订响应文件。

 19.4 响应文件的密封袋上应当注明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每一密封件上应注明“于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准启封”字样。

 20. 响应文件的递交

 20.1 供应商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递交响应文件时,报名供应商名称和磋商采购文件的文号、分包号应当与供应商名称和响应文件的文号、分包号一致。但是,响应文件实质内容报名供应商名称和磋商采购文件的文号、分包号一致,只是封面文字错误的,可以在评审过程中当面予以澄清,以有效的澄清材料作为认定响应文件是否有效的依据。

 20.2 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21. 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按照本章“ 19.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规定处理)

 21.1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须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且该通知需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方为有效。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21.2 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应该按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字样。

 21.3 供应商不得在递交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其响应文件。否则其磋商保证金将按“第二部分供应商采购须知 7”的相关规定被没收。

 21.4 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任何修改,已经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予退还。

 21.5 响应文件中报价如果出现下列不一致的,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

 (一)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存在错误的,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二)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单价或者单价汇

  16 总金额存在数字或者文字错误的,应当先对数字或者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确认采取书面且加盖单位公章或者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的方式。

 21.6 供应商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评审

 22. 评审小组的组建及其评审工作按照有关法律制度和本文件第五章的规定进行。

 ★ 22.1. 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一)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 (二)响应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三)不具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四)报价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五)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六)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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