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与教育管理制度.

来源:美国移民 发布时间:2020-08-28 点击:

  培训与教育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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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目的公司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以“一流公司,一流人才”为目标,提高员工的思想素质和技术技能,逐渐提高公司员工的整体素质,满足公司在未来发展中对员工的需求。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培训教育管理。

 3、职责

 3.1人资部是公司教育培训的归口管理部门。培训处具体负责公司的教育培训工作的计划和组织实施工作。

  a)负责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公司员工培训的年度计划。

  b)负责对新进公司员工进行上岗前的培训。

  c)负责特殊工种人员的培训、取证工作;负责特殊工种资格证书的管理工作。

  d)负责全公司技术工人的技术等级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及相应的取证工作。

  e)负责全公司员工的质量培训和教育工作。

  f)负责总公司及其他分公司来公司培训实习工作。

  g)负责公司内外的培训教师的聘请工作。

 3.2公司各部门负责提出本部门人员的年度计划;负责培训人员的落实,确保培训工作的顺利进行。

 4、管理制度

 4.1公司年度培训计划的编制

  a) 人资部于每年11月底向有关部门发送“各部门教育培训需求表”。

 b) 各部门按公司生产经营计划结合本部门实际人力资源情况,填报“各部门教育培训需求表”交人资部。

 c) 人资部收集汇总后,根据公司的发展情况,编制“培训实施计划表”可作相应调整。

 d) “培训实施计划表”经人资部经理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作为公司文件 下发执行。

 4.2培训方式

 4.2.1公司职工教育培训以业余为主;实行公司、部门两级培训形式,分层次、分类培训,同时公司提倡鼓励职工自学成才。

 4.2.2公司内部培训:根据批准后的“年度教育培训计划”的内容,由人资部或部门自行组织实施培训。各用人部门要落实培训人员名单,安排好受训人员的工作,保证受训人员的受训时间。如受训人员在培训期间迟到旷课或借故缺课,按公司培训纪律,培训负责人(专员)有权对上述人员进行处理。

 4.2.3公司送外培训分国内培训和国外培训

 4.2.3.1国内培训:根据工作上的实际需要,各用人部门提出送外受训的项目和对象,填写“内外培训申请表”,送人资部汇总,报总经理批准。由人资部办理送外培训的手续,参加送外培训的职工,学习培训结束后回公司时应将有关资料(成绩单或毕业证书、结业证书等)交人资部验证,证书统一由人资部保管,并纳入职工教育培训档案管理。

 4.2.3.2国外培训:经总经理同意,听取有关部门的意见后批准决定出国培训人员,由人资部办理出国相关手续,并备案。

 4.2.3.3送外培训(进修)条件

 a)在公司工作二年以上(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品行良好,业绩优良,经部门考核良好以上者;

 b)公司签订3年以上正式劳动合同者;

 c)目前从事主要专业技术管理者;

 d)所申请进修的课程是将来公司预期安排的工作所必需的。

 4.2.3.4部门经理以上者的申请直接报总经理批准。

 4.2.3.5一般情况下,培训(进修)不得影响正常工作。

 4.3各种培训工作

 4.3.1入司上岗培训

 新进员工入司培训:新员工入司时,按照“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在办理正式录用手续后,由人资部培训专员组织对新进人员进行企业发展史、企业文化、厂纪厂规、安全生产、职业道德、质量意识、专业技术知识等方面的培训,各相关部门配合实施。

 4.3.2工人在岗培训

 a) 岗位培训和转岗培训,此项工作由部门负责进行,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各部门结合岗位工作的需要进行适应性培训。针对车间班组长、各工序控制点人员有条件时要进行全封闭式脱产强化培训。

 b) 技术等级培训。

 4.3.3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入司培训

 4.3.3.1新招聘的大中专毕业生入司培训

 a)新进大中专毕业生培训实习锻炼时间为1-6个月。入厂培训按4.3.1执行之后,按所学专业分别实习;

 b)工民建、工程力学等建筑相关专业人员,先在制造部各工序进行实习,后再到工地、技术部实习1-6个月;

  c)制作工艺人员、企业管理、生产经营管理人员,根据本岗位特点和需要,实行短期培训或边上岗工作边培训的方法进行。培训结束后根据表现和个人专业专长定岗;

 d)硕士生实习培训时间为1-3个月后定岗工作。

 4.3.3.2岗位培训和转岗培训

  一般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按“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基础上强化提高技术专业水平;中层以上干部岗位培训和转岗培训由人资部组织实施培训。

 4.3.4特殊工种岗位培训

  电焊工、行车工、挂钩工、计量员、检验员、化验员、叉车工、电工等须持证上岗,根据岗位的特殊要求,组织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按“特殊工种管理制度”执行。

 4.3.5人资部应在各工种培训基础上逐渐完善编制公司的培训教材。

 4.4培训费用的报销规定

 4.4.1公司内部培训

 由人资部与教师共同编制“教学计划”,培训费用预算报财务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培训结束后,将培训情况(包括所发生费用)输入个人培训档案。发生费用按实报销。

 4.4.2公司送外培训

 a) 凡填写“员工内(外)培训申请表”经总经理批准的送外培训人员,在培训取得合格证后可凭证书和申请表经人资部培训主管签字后,报销培训费用,证书收人资部统一保管。培训情况输入个人培训档案;培训考试不合格未获取证书或发票未经培训负责人(专员)签字者培训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b) 未填“员工内(外)培训申请表”和未经领导同意,个人利用业余时间到外参加培训人员,一律不予报销培训费用。

 4.4.3一次性发生培训费用一般不超过5000元。在公司期间累计培训费用超过壹万元者,每超2000元应延长公司服务期一年。

 4.4.4在合同期间参加培训人员因故离开公司,按劳动合同规定,公司将收取相应的培训赔偿费。计算如下:

 培训赔偿费=培训期间相关全部费用×(1-服务期内工作年限/本协议约定的服务期限)

 4.4.5累计培训费包括:直接培训费、资料费、占用工作时间所发生的工资、差旅费、补助费。

 4.5考核

 4.5.1培训师对培训计划的实施进行控制,人资部对培训计划实施进行监督。

 4.5.2职工教育培训结束,都要通过考试(核)。

 4.5.3业绩考核

 a) 人资部对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业绩每年进行一次考核;

 b) 与制造部一起对工人技术等级每两年进行一次全面考核、评定,期间进行不定期抽查、考核;

 c) 对考核不合格者,公司对其实施再培训或辞退。

 d) 对新进员工(试用期间人员)考核不合格者即不再录用。

 4.5.4各部门对培训的重视程度、完成情况将作为公司对该部门的考核项目。

 4.6培训档案

 所有职工的教育培训记录,人资部建立相应档案进行归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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