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地震灾害工业产品应急保障预案

来源:英国留学 发布时间:2020-09-27 点击:

 连云港市地震灾害工业产品 应急保障预案

  连云港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 年 8 月 27 日

 目

  录 一、编制依据…………………………………………

 1 二、适用范围…………………………………………

 1 三、工作原则…………………………………………

 2 四、组织体系及任务分工……………………………

 2

 (一)组织体系………………………………………

 3 (二)任务分工………………………………………

 4 五、应急准备…………………………………………

 5

 (一)机制准备………………………………………

 5 1.预警预报机制………………………………………5 2.部门协调机制………………………………………5 3.地区合作机制………………………………………5 4.区域联动机制………………………………………5 (二)工业产品储备…………………………………

 6 1.生产能力储备………………………………………6 2.建立数据库…………………………………………6 (三)产业准备………………………………………

 6 (四)信息准备………………………………………

 6 六、应急响应…………………………………………

 6 (一)响应级别………………………………………

 7 (二)分级响应………………………………………

 8 七、保障措施…………………………………………

 8

 (一)物资供应保障…………………………………

 9 (二)物资调度保障………………………………

 10 (三)物资运输保障………………………………

 10 (四)通讯保障……………………………………

 10 (五)资金保障……………………………………

 10 八、附则……………………………………………

 10 (一)名词术语……………………………………

 10 (二)地震应急响应分级………………………… 11-15 (三)响应级别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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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预案备案……………………………………

 15 (五)预案制定与解释……………………………

 15 (六)预案实施……………………………………

 15 九、附件……………………………………………

 15 地震灾害工业产品保障预案实施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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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连云港市地震灾害工业产品应急保障预案

 为有效地实施地震应急处置,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社会正常秩序,确保应急工业产品供应保障及时、有序、高效,根据《连云港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连云港市地震应急预案》精神,制定本预案。

 一、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连云港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连云港市地震应急预案》、《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连云港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连政办发〔2013〕157 号)等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市政府在处置本市行政区域内陆地、海域发生的地震灾害事件(含有感地震事件)时对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部署的工业产品应急保障任务,具体是:

 (一)协调地震灾害事件处置急缺重要工业产品的生产组织; (二)协调地震灾害事件处置急需应急救援装备、材料(包括救治药品、医疗器械、医疗防护用品、消毒产品)和其他工业产品的生产组织和供应保障。

 三、工作原则

 坚持分工协作、相互配合。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协调企业按照需求做好应急工业产品保障供给。

 坚持属地管理、上下联动。应急工业产品保障由事发当地人民政府负责,上级相关主管部门给予指导,建立分级响应、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运行机制。

 坚持预防和准备为主,平战结合。注重常态与应急状态的衔接,做好生产能力准备,增强防范意识,加强预案演练。

 坚持快速反应,及时高效。加强部门间、县区间、部门与县区间沟通协调,完善应急工业产品生产与运输、储备、调用的协调机制。

 四、组织体系及任务分工

 (一)组织体系。工业产品应急保障组织体系由市、县级(区级)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二级应急指挥机构组成。市级工业产品应急保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职责分工和本预案规定,负责综合协调工业产品应急保障工作。县级(区级)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可参照本预案,在本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成立应急指挥机构,明确相关职责。

 (二)任务分工。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担任,副主任担任副组长,相关处室的有关负责人为成员。应急领导小组下设综合组、专家咨询组,发生重大地震灾害事件

 处置时可根据需要在原材料、装备、消费品等领域成立专项保障组。应急领导小组地震状态下的职责:

 1.决定启动和终止应急响应; 2.领导工业产品应急保障工作,制订工作方案,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3.根据需要,制订工业产品应急保障联合行动方案,并组织实施; 4.当地震灾害由市政府统一指挥时,应急领导小组按照市政府的指令,执行相应的应急行动; 5.决定有关重大事项。

 综合组由主管经济运行的副主任担任组长,相关处室的有关负责人为成员。综合组应急状态下的职责:

 1.提出启动和终止应急响应级别建议,按规定发布应急响应信息; 2.联系上级应急指挥机构、有关部门、县(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3.综合分析工业产品应急保障需求信息,提出安排建议和调度计划; 4.跟踪了解应急保障工作进展情况,协调相关问题; 5.承担应急值守,起草专报信息,编辑工作简报; 6.承担应急领导小组应急状态下的日常工作;

 7.承办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专家咨询组,由工业领域的工程技术、科研、管理、法律等方面专家组成,可根据不同情况进行调整。专家咨询组应急状态下的职责:

 1.对工业产品应急保障提出建议; 2.对工业产品选择提供决策咨询和建议;

 3.承办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专项保障组 原材料保障组组长由原材料工业处处长担任组长,承担消杀用品、建筑材料、防护材料等应急保障。

 装备保障组由消费品与装备工业处处长担任组长,承担工程设备、救援装备、抢修装备、应急器械等应急保障, 消费品保障组由消费品与装备工业处处长担任组长,承担医疗药品、器械和医疗防护用品等应急保障。

 各专项保障组地震状态下的职责:

 1.根据工业产品应急需求,拟订紧急生产方案; 2.监测有关应急工业产品产销存情况; 3.组织协调有关应急工业产品生产和供应; 4.承办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运输保障组由交通物流处处长担任组长,承担协调应急物资救援装备的运输保障

 五、应急准备

  (一)机制准备 1.预警预报机制。根据应急指挥机构、有关部门提供的预警信息,对可能受到威胁的地区和行业进行分析评估,按照市应急指挥机构的指示或市级应急响应分级的行动要求,及时向有关地区和行业发出预警信息,掌握预警信息变化,关注震情演进过程。通报有关地区和行业做好应急准备并采取相应措施。

 2.部门协调机制。联合市应急指挥机构、市属各专项应急管理部门,共同建立地震灾害应急物资保障部门联络员制度。常态下不定期交流应急物资需求信息;应急状态下根据职责分工共同开展应急物资保障。

 3.地区合作机制。建立市级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间、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与县、区政府间共同建立应急工业产品保障合作机制,加强需求信息沟通。

 4.区域联动机制。县、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发挥比较优势,按照就近、救急的原则,结合区域发生突发事件规律,建立工业产品应急保障区域联动机制,加强相互协作,及时通报信息,共同开展工业产品应急保障。

 (二)工业产品储备 1.生产能力储备。开展应急产品生产企业生产能力调查统计,鼓励和引导有关单位开展应急生产能力储备,建立健全相对

 稳定、动态调整的应急工业产品生产能力储备体系。

 2.建立数据库 建立应急物资、装备数据库。主要包括:常态下,处置突发事件专项应急管理部门物资、装备等实物储备数据库; 省级、市级工业应急产品生产企业数据库;市级医疗卫生机构应急基本物资储备目录;大型起吊(装卸)、专业物流等与应急抢险救援相关的社会服务企业数据库。

 (三)产业准备 制定扶持应急产业的政策措施,明确鼓励发展的重点应急产品和技术,提高突发事件监测、预防和处置的产业支撑能力。

 (四)信息准备 开展相关工业产品应急保障能力调查,掌握产品类型、性能指标、生产能力和库存等重要信息,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工业产品信息数据库并定期更新。

 六、应急响应 (一)响应级别 根据市政府应对地震灾害所确定的应急响应级别,执行对应级别响应原则,工业产品应急保障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个响应级别。

 (二)分级响应 根据市政府应对地震灾害所确定的应急响应级别,遂行分级

 响应。

 a、启动条件 根据市政府指令、市有关应急指挥机构部署的应急救援保障任务或县区人民政府提出了保障需求。

 b、启动程序 (1)综合组提出启动工业产品应急保障响应建议。

 (2)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决定是否启动应急响应。如同意启动,由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正式宣布启动应急响应。

 (3)应急响应宣布后,立即启动 24 小时值班制度,综合组、有关专项保障组根据本预案相关规定开展工作。

 c、响应任务 响应启动后,应急领导小组每日召开工作例会,落实上级工作部署,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协调重大问题,安排应急保障工作任务。

 综合组第一时间掌握并确认应急工业产品需求信息,提出安排建议;根据需要提出应急工业产品运输需求并做好衔接,及时上报重大情况,做好应急值守,协助有关企业捐赠应急工业产品。

 根据原材料、装备、消费品和电子信息产品领域的应急保障需要启动相应专项保障组,对峰值需求巨大的应急工业品,拟订不同类型产品应急生产保障方案并组织实施;对正常储备难度高的应急工业产品,第一时间掌握库存情况,建立动态监测制度,

 采取提供生产企业信息、紧急调用等形式做好应急保障,必要时按有关规定实施紧急征用。

 相关县、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组织好应急工业产品供应企业的生产要素保障工作。

 承担工业品应急保障任务的企业,要与相关采购单位签订合同或协议,在需要启动应急生产机制时,及时调整生产工艺和计划,加强与上下游关联企业的合作,快速扩大生产能力,按时、保量做好相关工业产品应急生产和供应,并及时上报产品供给、生产能力和库存等重要信息。

 d、响应终止 灾情稳定后,根据市政府指令或市应急指挥机构部署安排,由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决定终止 七、保障措施 (一)物资供应保障:根据应急需求,拟订保障方案(协调调运、紧急生产或市场购置);监测有关应急工业产品产销存情况;组织协调地震灾害处置急缺重要工业产品的生产组织和供应保障。

 (二)物资调度保障:应急物资、装备实行统一调度。

 1、在市应急指挥机构统一领导下,按照分工,协调处置地震灾害专项应急管理部门(医药卫生、水利、民政、农业、建设、消防等)调运自备的实物储备物资,建立需求信息沟通;

 2、监测相关应急工业产品生产企业产销存情况,协调落实产品库存预留或紧急生产计划,做好调运准备; 3、根据省应急工业产品生产企业目录,选择临近及周边县、市应急工业产品生产企业,通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协调机制,做好协议调运准备; 4、 根据突发事件处置需求程度,对处置急缺物资、装备采取紧急征用、有偿使用或市场采购; 5、组织协调重要原材料的产运需储衔接和紧急调度,协助煤电油等生产要素的协调和紧急调度工作。

 (三)物资运输保障:

 根据物资调度方案,确定自行运送、企业直送或专业物流;落实运输工具,协调运输相关事宜;加强与综合运输协调部门和交通运输、铁道和民航部门衔接,建立联动协调机制,确保应急工业产品运输畅通,必要时可申请“绿色通道”。做好应急物资、装备运送的收发登记,确保运送安全。

 (四)通讯保障:配备固定和手机两套通讯系统,设置 24小时值班电话,保障信息畅通,充分利用现有公共通信网络,建立联系渠道。

 (五)资金保障:对于保障应对地震灾害调用、征用应急工业产品所需各项经费,应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工业产品应急保障所需经费,通过规定程序申请由同级财政审核后予以保障。

 (一)名词术语 工业产品是指工业企业在生产活动中形成的成品、半制成品和在制产品。应急工业品包括:救援与运输装备、应急能源与动力装置、应急通信与指挥设备、医药(器械)和防护用品、应急材料等。

 (二)地震应急响应分级 1.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应急保障响应 a 启动条件 发生特别重大、重大地震灾害所需应急工业产品短时间需求数量巨大、现有生产能力严重不足,或者所需应急工业产品不在常态准备范围、类型多,且出现以下情况之一:

 (1)市政府或市有关应急指挥机构部署了保障任务。

 (2)市有关部门或县区人民政府提出了保障需求。

 b 启动程序 (1)综合组提出启动工业产品应急保障Ⅰ级或Ⅱ级响应建议。

 (2)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决定是否启动Ⅰ级或Ⅱ级应急响应。如同意启动,由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正式宣布启动Ⅰ级或Ⅱ级应急响应。

 (3)应急响应宣布后,立即启动 24 小时值班制度,综合组、有关专项保障组根据本预案相关规定开展工作。

 c 响应任务 响应启动后,应急领导小组每日召开工作例会,落实上级工作部署,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协调重大问题,安排应急保障工作任务。

 综合组第一时间掌握并确认应急工业产品需求信息,提出安排建议;根据需要提出应急工业产品运输需求并做好衔接,及时上报重大情况,做好应急值守,协助有关企业捐赠应急工业产品。

 根据原材料、装备和消费品等领域的应急保障需要启动相应专项保障组,对峰值需求巨大的应急工业产品,拟订不同类型产品应急生产保障方案并组织实施;对正常储备难度高的应急工业产品,第一时间掌握库存情况,建立动态监测制度,采取提供生产企业信息、紧急调用等形式做好应急保障,必要时按有关规定实施紧急征用。

 相关县、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组织好应急工业产品供应企业的生产要素保障工作。

 承担工业产品应急保障任务的企业,要与相关采购单位签订合同或协议,在需要启动应急生产机制时,及时调整生产工艺和计划,加强与上下游关联企业的合作,快速扩大生产能力,按时、保量做好相关工业产品应急生产和供应,并及时上报产品供给、生产能力和库存等重要信息。

 d 响应终止

 地震灾害稳定后,由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决定终止Ⅰ级或Ⅱ级响应。

 2.较大应急保障响应(Ⅲ级) a 启动条件 发生较大地震灾害,所需个别应急工业产品短时间需求数量巨大,或者所需应急工业产品不在常态准备范围,且出现以下情况之一:

 (1)市有关应急指挥机构下达了保障任务。

 (2)市有关部门或县区人民政府提出了保障需求。

 b 启动程序 (1)综合组提出工业产品应急保障Ⅲ级响应启动建议。

 (2)应急领导小组副组长决定是否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并正式宣布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3)应急响应宣布后,综合组立即启动值班制度,根据本预案相关规定开展工作。

 c 响应任务 响应启动后,根据应急领导小组要求,综合组每日召开工作例会,根据需要组织协调紧急生产,通过提供生产企业信息、紧急调用等做好工业产品应急供应,及时上报重大情况。

 地震灾害发生地的县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启动区域联动机制,按属地原则做好相关工业产品应急保障工作,及时报送

 重要信息。其他县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配合做好应急保障工作。

 承担工业产品应急保障任务的供应企业,要与相关采购单位签订合同或协议,按时、保量做好相关工业产品应急生产和供应。

 d 响应终止 地震灾害稳定后,由应急领导小组副组长决定终止Ⅲ级响应,并报告应急领导小组组长。

 3.一般应急保障响应(Ⅳ级) a 启动条件 发生一般地震灾害,所需个别应急工业产品不在常态准备范围,且出现以下情况之一:

 (1)市有关应急指挥机构下达了保障任务。

 (2)市有关部门或县区人民政府提出了保障需求。

 b 启动程序 (1)综合组提出工业产品应急保障Ⅳ级响应启动建议。

 (2)应急领导小组副组长决定是否启动Ⅳ级应急响应。如同意启动,由综合组组长正式宣布启动Ⅳ级应急响应。

 (3)应急响应宣布后,综合组根据本预案相关规定开展工作。

 c 响应任务 响应启动后,根据应急领导小组要求,综合组不定期召开工作例会,根据需要采取提供生产企业信息、紧急调用等方式做好

 工业产品应急供应,及时上报重要情况。

 地震灾害发生地的县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属地原则做好相关工业产品应急保障工作,及时报送重要信息。

 承担工业产品应急保障任务的供应企业,要与相关采购单位签订合同或协议,按时、保量做好相关工业产品应急生产和供应。

 d 响应终止 地震灾害稳定后,由应急领导小组副组长决定终止Ⅳ级响应,并报告应急领导小组组长。

 (三)响应级别调整 1.随着地震灾害进展,当所需应急工业产品保障条件超出或小于已发布响应级别时,可根据需要提高或降低响应级别。

 2.当发生较大和一般地震灾害时,如所需应急工业产品达到上述相应级别,可参照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

 (四)预案备案 本预案报连云港市地震局备案 (五)预案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制定并负责解释。

 (六)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地震灾害工业产品保障应急预案实施流程图

 地震灾害工业产品应急保障预案 实施 流程 图

  方案 启动 成立应急领导小组 成立专项保障组 原材料组 装备组 消费品组 物资调度组 运输保障组 物资 调度 物资 运输 处 置地 震灾 害的 专项 应急 管理 部门 事后 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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