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文化局(文物局)行政许可服务指南

来源:入党申请书 发布时间:2020-07-31 点击:

 拉萨市 文化局(文物 局 )

 行政 许可 服务指南

 职权编码 21LSWHJXK-1 职权类别 行政许可 职权名称 设立娱乐场所审批 子项名称 无 行使主体 拉萨市文化局(文物局)

 设定依据 国务院令第 458 号《娱乐场所管理条例》(2006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第九条第一款 基本流程 受理—办理—审核—发证—归档 许可范围 拉萨市区歌舞娱乐场所 收费标准 无 收费依据 无 证照名称 无 年检要求 有 申请条件 合法单位和个人,同时提交申请报告 法定期限 20 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7 工作日 申请材料 申请、预先核准通知书、法人有无犯罪前科证明、达到 500 平 方米出具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房屋合同、场所平面图、身份证复印件及照片、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表格下载 无 工作时间 和地址 夏季

 上午:9:30-13:00;下午:15:30-18:30

 冬季

 上午:9:30-13:30;下午:15:30-18:00 拉萨市市民服务中心 监督投诉机构及电话 拉萨市纪委:0891-6347377

 6366059, 拉萨市市民服务中心督查科

  6953000

  注意事项

 备注

 拉 萨市 文化局(文物 局 )

 行政许可服务指南

  职权编码 21LSWWJXK-2 职权类别 行政许可 职权名称 非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和其他单位借用国有文物收藏单位馆藏文物审批 子项名称 无 行使主体 拉萨市文化局(文物局)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四十条 基本流程 提出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送达→存档办结 许可范围 申请单位应为非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和其他单位借用市级国有文物收藏单位馆藏三级以下级别文物。

 收费标准 无 收费依据 无 证照名称 无 年检要求 无 申请条件 已经拉萨市文物行政部门同意,并报自治区文物行政部门批准的合法文物收藏单位,其他合法文物收藏单位。

 法定期限 20 日 承诺期限 7 日 申请材料 1.馆藏文物借用申请材料;2.拟借用文物的藏品档案;3.文物清单;4.意向书或协议书;5.接收方背景资料。内容包括单位性质、情况简介。

 表格下载 无 工作时间 和地址 夏季

 上午:9:30-13:00;下午:15:30-18:30 冬季

 上午:9:30-13:30;下午:15:30-18:00 地址:拉萨市市民服务中心

  监督投诉机构及电话 拉萨市纪委:0891-6347377

 6366059, 拉萨市市民服务中心督查科

  6953000

  注意事项 无 备注

 拉萨市 文化局(文物 局 )

 行政许可服务指南

  职权编码 21LSWWJXK-3 职权类别 行政许可 职权名称 博物馆处理不够入藏标准、无保存价值的文物或标本审批 子项名称 无 行使主体 拉萨市文化局(文物局)

 设定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 年 6 月 29 日国务院令第 412 号,2009 年 1 月 29 日予以修改)附件第 465 项 基本流程 提出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送达→存档办结 许可范围 市级国有文物收藏单位 收费标准 无 收费依据 无 证照名称 无 年检要求 无 申请条件 已经拉萨市文物行政部门同意,并报自治区文物行政部门批准的合法文物收藏单位,不够入藏标准、无保存价值的文物或标本。

 法定期限 20 日 承诺期限 7 日 申请材料 1.博物馆处理不够入藏标准、无保存价值的文物或标本申请材料;2.拟处理文物的藏品档案;3.文物清单;4.处理文物去向意向;5.其他相关材料。

 表格下载 无 工作时间 和地址 夏季

 上午:9:30-13:00;下午:15:30-18:30

 冬季

 上午:9:30-13:30;下午:15:30-18:00 地址:拉萨市市民服务中心

  监督投诉机构及电话 拉萨市纪委:0891-6347377

 6366059, 拉萨市市民服务中心督查科

  6953000

  注意事项 无 备注

 拉萨市 文化局(文物 局 )

 行政许可服务指南

  职权编码 21LSWWJXK-4 职权类别 行政许可 职权名称 对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修缮许可 子项名称 无 行使主体 拉萨市文化局(文物局)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一条 基本流程 提出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送达→存档办结 许可范围 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有一定的建筑险情和安全隐患的 收费标准 无 收费依据 无 证照名称 无 年检要求 无 申请条件 1.文物保护单位需要修缮;2.修缮方案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制定并经过审批;3.修缮工作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实施。

 法定期限 15 日 承诺期限 5 日 申请材料 1.书面申请;2.修缮项目设计方案的文件;3.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丙级(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表格下载 无 工作时间 和地址 夏季

 上午:9:30-13:00;下午:15:30-18:30

 冬季

 上午:9:30-13:30;下午:15:30-18:00 地址:拉萨市市民服务中心

  监督投诉机构及电话 拉萨市纪委:0891-6347377

 6366059, 拉萨市市民服务中心督查科

  6953000

  注意事项 无 备注

 拉萨市 文化局(文物 局 )

 行政许可服务指南

 职权编码 21LSWWJXK-5 职权类别 行政许可 职权名称 建设工程文物保护和考古许可 子项名称 无 行使主体 拉萨市文化局(文物局)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 基本流程 提出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送达→存档办结 许可范围 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的许可、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的许可 收费标准 无 收费依据 无 证照名称 无 年检要求 无 申请条件 1.工程建设或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仅涉及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不涉及保护范围;2.工程实施未破坏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风貌。

 法定期限 15 日 承诺期限 5 日 申请材料 1.申请书。申请书内容应包括:申请人名称及相关证明材料;建设工程或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名称、地点、规模、用途;2.建设工程或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位置图和工程设计方案;3.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关于该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的具体管理规定和要求;市级人民政府负责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管理工作的部门对该工程设计方案是否符合该具体管理规定和要求的意见;4.涉及地下遗存的,应提供考古勘探发掘资料;5.工程可能对文物产生破坏或影响的评估报告;6.报城乡规划部门批准。

 表格下载 无 工作时间 和地址 夏季

 上午:9:30-13:00;下午:15:30-18:30

 冬季

 上午:9:30-13:30;下午:15:30-18:00 地址:拉萨市市民服务中心

  监督投诉机构及电话 拉萨市纪委:0891-6347377

 6366059, 拉萨市市民服务中心督查科

  6953000

  注意事项 无 备注

 拉萨市 文化局(文物 局 )

 行政许可服务指南

  职权编码 21LSWWJXK-6 职权类别 行政许可 职权名称 在古建筑内安装电器设备审批 子项名称 无 行使主体 拉萨市文化局(文物局)

 设定依据 《古建筑消防管理规则》(文物字(84)第 251 号)第十四条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 412 号)附件第 462 项 基本流程 提出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送达→存档办结 许可范围 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内安装电器设备的许可 收费标准 无 收费依据 无 证照名称 无 年检要求 无 申请条件 1.由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管理机构或使用人申报;2.县级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初审;3.设备清单、安装位置图纸等相关材料。

 法定期限 20 日 承诺期限 7 日 申请材料 1.申请文件。应包括安装电器设备必要性、设备清单、安装位置图、用途等;2.县级文物主管部门意见;3.如距离壁画、可移动文物较近,应提交可能对文物产生破坏或影响的评估报告。

 表格下载 无 工作时间 和地址 夏季

 上午:9:30-13:00;下午:15:30-18:30 冬季

 上午:9:30-13:30;下午:15:30-18:00 地址:拉萨市市民服务中心

  监督投诉机构及电话 拉萨市纪委:0891-6347377

 6366059, 拉萨市市民服务中心督查科

  6953000

  注意事项 无 备注

 拉萨市 文化局(文物 局 )

 行政许可服务指南

  职权编码 21LSWWJXK-7 职权类别 行政许可 职权名称 在古建筑内设置生产用火审批 子项名称 无 行使主体 拉萨市文化局(文物局)

 设定依据 《古建筑消防管理规则》(文物字(84)第 251 号)第十二条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 412 号)附件第 463 项 基本流程 提出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送达→存档办结 许可范围 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内设置生产用火的许可 收费标准 无 收费依据 无 证照名称 无 年检要求 无 申请条件 1.对在古建筑内设置生产用火的必要性进行充分论证;2.由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管理机构或使用人申报;3.县级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初审;4. 防火安全措施方案等相关材料。

 法定期限 20 日 承诺期限 7 日 申请材料 1.申请文件。应包括安装电器设备必要性、生产用火位置图、用途等;2.对在古建筑内设置生产用火的必要性的论证材料;3. 县级文物主管部门意见;4.如距离壁画、可移动文物等文物较近,应提交可能对文物产生破坏或影响的评估报告。

 表格下载 无 工作时间 和地址 夏季

 上午:9:30-13:00;下午:15:30-18:30

 冬季

 上午:9:30-13:30;下午:15:30-18:00 地址:拉萨市市民服务中心

  监督投诉机构及电话 拉萨市纪委:0891-6347377

 6366059, 拉萨市市民服务中心督查科

  6953000

  注意事项 无 备注

 拉萨市 文化局(文物 局 )

 行政许可服务指南

  职权编码 21LSWWJXK-8 职权类别 行政许可 职权名称 设立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审批 子项名称 无 行使主体 拉萨市文化局(文物局)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15 年修正)第十三条 基本流程 提出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送达→存档办结 许可范围 申请列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 收费标准 无 收费依据 无 证照名称 无 年检要求 无 申请条件 1.对拟申报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点的价值进行充分论证;2.由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管理机构或使用人提交申报书等相关材料。

 法定期限 无明确规定 承诺期限 无 申请材料 1.申请文件和申报书。应重点论述文物点价值等,申报书应包括体现文物价值的价值论证材料,地理位置图、文物建筑图纸、全景照片、局部照片,如有可移动文物,应包含可移动文物照片;2.应有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文字描述和图纸;3.管理机构及管理措施等相关材料。

 表格下载 无 工作时间 和地址 夏季

 上午:9:30-13:00;下午:15:30-18:30

 冬季

 上午:9:30-13:30;下午:15:30-18:00 地址:拉萨市市民服务中心

  监督投诉机构及电话 拉萨市纪委:0891-6347377

 6366059, 拉萨市市民服务中心督查科

  6953000

  注意事项 无 备注

 拉萨市 文化局(文物 局 )

 行政许可服务指南

 职权编码 21LSWWJXK-9 职权类别 行政许可 职权名称 文物保护单位原址保护方案审批 子项名称 无 行使主体 拉萨市文化局(文物局)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一条 基本流程 提出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送达→存档办结 许可范围 市级文物保护单位要原址保护的 收费标准 无 收费依据 无 证照名称 无 年检要求 无 申请条件 1.因建设工程影响,需要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实施原址保护; 2.原址保护方案和实施单位经市文物局认可;3.原址保护方案纳入了建设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设计任务书。

 法定期限 30 日 承诺期限 10 日 申请材料 1.申请书;2.项目概况、项目不能避让文物的理由及通过文物的方式、有文物保护勘察设计相应资质的公司编制的文物保护方案;3.现状勘测报告;4.维修工程的现状实测图;5.设计文件;6.施工方案;7.工程预算;8.资质证明(复印件 1 份,验原件);9.省或市文物保护修缮工程技术资历申报表;10.文物修缮工程协议书或合同书。

 表格下载 无 工作时间 和地址 夏季

 上午:9:30-13:00;下午:15:30-18:30

 冬季

 上午:9:30-13:30;下午:15:30-18:00 地址:拉萨市市民服务中心

  监督投诉机构及电话 拉萨市纪委:0891-6347377

 6366059, 拉萨市市民服务中心督查科

  6953000

  注意事项 无 备注

 拉萨市 文化局(文物 局 )

 行政确认服务指南 职权编码 21LSWHJQR-1 职权类别 行政确认 职权名称 对非遗传承人、项目保护单位的认定 子项名称 无 行使主体 拉萨市文化局(文物局)

 设定依据 《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办法》第二十八条 确认形式 □确定■认定(认证)

 □证明 □登记 □鉴证□其他 受理范围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书面要求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认定代表性传承人、确定项目保护单位。

 受理条件 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公布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 提供材料 1.申请人基本情况,包括年龄、性别、文化程度、职业、工作单位等;2.该项目的传承谱系以及申请人的学习与实践经验;3.申请人的技艺特点、成就及相关的证明材料;4.申请人持有该项目的相关实物、资料的情况;5.其他有助于说明申请人代表性的材料。

 法定期限 无明确规定 承诺期限 无 基本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提交市政府核定→公布 收费标准 无 收费依据 无 证照名称 无 年检要求 无 表格下载 无 工作时间 和地址 夏季

 上午:9:30-13:00;下午:15:30-18:30

 冬季

 上午:9:30-13:30;下午:15:30-18:00 地址:拉萨市城关区江苏大道 69 号。

 监督投诉机构及电话 拉萨市纪委:0891-6347377

 6366059 注意事项 无 备注

 拉萨市 文化局(文物 局 )

 行政确认服务指南

 职权编码 21LSWHJQR-2 职权类别 行政确认 职权名称 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定 子项名称 无 行使主体 拉萨市文化局(文物局)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主席令第四十二号)第十二条 确认形式 □确定■认定(认证)

 □证明 □登记 □鉴证□其他 受理范围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书面要求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认定的。

 受理条件 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提供材料 1.书面申请向有关文化行政部门提供其姓名或者名称、住所,有效身份证件号码或者有效证照号码;2.非物质文化遗产申请表(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详细文字描述信息和照片等材料);3.所在地文化行政部门意见。

 法定期限 无明确规定 承诺期限 无 基本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提交市政府核定→公布 收费标准 无 收费依据 无 证照名称 无 年检要求 无 表格下载 无 工作时间 和地址 夏季

 上午:9:30-13:00;下午:15:30-18:30

 冬季

 上午:9:30-13:30;下午:15:30-18:00 地址:拉萨市城关区江苏大道 69 号。

  监督投诉机构及电话 拉萨市纪委:0891-6347377

 6366059 注意事项 无 备注

 拉萨市 文化局(文物 局 )

 行政奖励服务指南

  职权编码 21LSWHJJL-1 职权类别 行政奖励 职权名称 对检举、制止违法行有功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子项名称 无 行使主体 拉萨市文化局(文物局)

 设定依据 《西藏自治区文化市场管理条例》(2009 年 9 月 24 日修订)第九条 受理范围 对检举、制止违法行有功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受理条件 1.认真执行文化市场管理法律、法规,繁荣文化市场成绩显著的;2.为繁荣文化市场与违法犯罪行为作坚决斗争的;3.长期从事文化市场管理工作,作出显著成绩的。

 提供材料 书面申请,先进材料(原件、一式一份,拟留件;申请无固定格式)。

 基本流程 奖励公告→申报→受理→审查→拟定→公示→决定→奖励 工作时间 和地址 夏季

 上午:9:30-13:00;下午:15:30-18:30

 冬季

 上午:9:30-13:30;下午:15:30-18:00 地址:拉萨市城关区江苏大道 69 号。

  监督投诉机构及电话 拉萨市纪委:0891-6347377

 6366059 注意事项 无 备注 无

 拉萨市 文化局(文物 局 )

 行政奖励服务指南

  职权编码 21LSWHJJL-2 职权类别 行政奖励 职权名称 对全市文物保护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子项名称 20-1 对全市文物保护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20--2 对在世界文化遗产保护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或者个人的奖励;20-3 对为博物馆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或者个人的奖励;20-4 对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做出显著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的奖励。

 行使主体 拉萨市文化局(文物局)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十二条;《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文化部令第 41 号)第七条;《博物馆条例》(国务院令第 659 号)第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主席令第四十二号)第十条。

 受理范围 对全市文化、文物保护工作、世界遗产保护管理、博物馆事业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 受理条件 1.认真执行文化文物保护法律、法规,保护文物成绩显著的;2.为保护文物、世界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与违法犯罪行为作坚决斗争的;3.将个人收藏的重要文物捐献给国家或者为文物保护事业作出捐赠的;4.发现文物及时上报或者上交,使文物得到保护的;5.在考古发掘和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整理和保护工作中作出重大贡献的;6.在文物、世界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科学技术方面有重要发明创造或者其他重要贡献的;7.在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和世界遗产面临破坏危险时,抢救有功的;8.长期从事文化文物工作,作出显著成绩的。

 提供材料 书面申请,先进材料(原件、一式一份,拟留件;申请无固定格式)。

 基本流程 奖励公告→申报→受理→审查→拟定→公示→决定→奖励 工作时间 和地址 夏季

 上午:9:30-13:00;下午:15:30-18:30

  冬季

 上午:9:30-13:30;下午:15:30-18:00 地址:拉萨市城关区江苏大道 69 号。

  监督投诉机构及电话 拉萨市纪委:0891-6347377

 6366059 注意事项 无

 备注 无

 拉萨市 文化局(文物 局 )

 行政检查服务指南

  职权编码 21LSWHJJC-1 职权类别 行政检查 职权名称 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规划的实施情况和保护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子项名称 无 行使主体 拉萨市文化局(文物局)

 设定依据 《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办法》(西藏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14]4)第二十五条 检查对象 已认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代表性传承人 检查内容 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规的实施情况和保护工作落实情况 基本流程 制定检查方案→公告或通知→ 实施检查→办结 工作时间 和地址 夏季

 上午:9:30-13:00;下午:15:30-18:30

 冬季

 上午:9:30-13:30;下午:15:30-18:00 地址:拉萨市城关区江苏大道 69 号。

 监督投诉机构及电话 拉萨市纪委:0891-6347377

 6366059 注意事项 无 备注 无

 拉萨市 文化局(文物 局 )

 其他类职权服务指南

  职权编码 21LSWHJQT-1 其他类 职权类型 ■备案

 □认定

 □考核

 □评定

 □资质核验

 □组织评审 □验收

 □行政服务

  □其他

 职权名称 个体演员备案 子项名称 无 行使主体 拉萨市文化局(文物局)

 设定依据 国务院令第 528 号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第十条 受理范围 个体演员备案 受理条件 符合《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提交材料 1.备案申请登记表;2.工商营业执照; 3.个人身份证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法定期限 当场受理 承诺期限 当场受理 收费标准 无 收费依据 无 基本流程 报送→受理→审查→备案登记→存档办结 工作时间 和地址 夏季

 上午:9:30-13:00;下午:15:30-18:30

 冬季

 上午:9:30-13:30;下午:15:30-18:00 拉萨市市民服务中心

 监督投诉机构及电话 拉萨市纪委:0891-6347377

 6366059, 拉萨市市民服务中心督查科

  6953000

  注意事项 无 备注

 拉萨市 文化局(文物 局 )

 其他类职权服务指南

 职权编码 21LSWHJQT-2 其他类 职权类型 □备案

 □认定

 □考核

 □评定

 □资质核验

 □组织评审 □验收

 □行政服务

 ■其他

 职权名称 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划定 子项名称 无 行使主体 拉萨市文化局(文物局)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第十四条 受理范围 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受理条件 1.市级文物保护单位;2.由县级文物部门及县级住建局的初步划定意见文件和图纸。

 提交材料 1.书面申请;2.县级文物部门及县级住建局划定建设控制地带的意见文件。

 法定期限 无明确规定 承诺期限 1 年 收费标准 无 收费依据 无 基本流程 申请→审核→征求意见→复审→公布→办结 工作时间 和地址 夏季

 上午:9:30-13:00;下午:15:30-18:30

 冬季

 上午:9:30-13:30;下午:15:30-18:00 地址:拉萨市城关区江苏大道 69 号。

  监督投诉机构及电话 拉萨市纪委:0891-6347377

 6366059 注意事项 无 备注

 拉萨市 文化局(文物 局 )

 其他类职权服务指南

 职权编码 21LSWHJQT-3 其他类 职权类型 ■备案

 □认定

 □考核

 □评定

 □资质核验

 □组织评审 □验收

 □行政服务

  □其他

 职权名称 非国有市级文物保护单位转让;非国有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抵押;非国有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改变用途的备案 子项名称 无 行使主体 拉萨市文化局(文物局)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西藏自治区文物保护条例》第二十九条 受理范围 非国有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受理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西藏自治区文物保护条例》规定;2.涉及不可移动文物本身的相关评估报告;3.转让的必要性说明,转让、抵押或者改变用途后所采取的文物保护措施。

 提交材料 1.备案申请书;2.不可移动文物所有权的证明材料;3.受转让、抵押人、变更用途单位或个人的相关证明材料;4.转让、抵押或改变用途后的文物保护具体措施。

 法定期限 无明确规定 承诺期限 20 日 收费标准 无 收费依据 无 基本流程 报送→受理→审查→备案登记→存档办结 工作时间 和地址 夏季

 上午:9:30-13:00;下午:15:30-18:30

 冬季

 上午:9:30-13:30;下午:15:30-18:00 地址:拉萨市城关区江苏大道 69 号。

 监督投诉机构及电话 拉萨市纪委:0891-6347377

 6366059 注意事项 无 备注

  拉萨市 文化局(文物 局 )

 其他类职权服务指南

 职权编码 21LSWHJQT-4 其他类 职权类型 □备案

 □认定

 □考核

 □评定

 □资质核验

 □组织评审 ■验收

 □行政服务

 □其他

 职权名称 文物保护工程竣工验收 子项名称 无 行使主体 拉萨市文化局(文物局)

 设定依据 《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第四条、第八条、第二十三条 受理范围 市级以上级别文物保护单位 受理条件 1.项目合法;2.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3.工程完工,达到验收条件。

 提交材料 1.竣工报告;2.工程总结报告;3.维修申请报告;4.批准实施的维修施工方案;5.维修批准文件;6.招投标文件;7.施工许可资料;8.施工资质、监理资质证明资料;9.施工合同;10.监理合同及监理技术资料;11.工程技术资料;12.文物保护修缮工程验收登记表含签到表等。

 法定期限 无明确规定 承诺期限 1 年 收费标准 无 收费依据 无 基本流程 申请→审核→验收→复审→办结 工作时间 和地址 夏季

 上午:9:30-13:00;下午:15:30-18:30

  冬季

 上午:9:30-13:30;下午:15:30-18:00 地址:拉萨市城关区江苏大道 69号。

  监督投诉机构及电话 拉萨市纪委:0891-6347377

 6366059 注意事项 无 备注

 拉萨市 文化局(文物 局 )

 其他类职权服务指南

 职权编码 21LSWHJQT-5 其他类 职权类型 ■备案

 □认定

 □考核

 □评定

 □资质核验

 □组织评审 □验收

 □行政服务

 □其他

 职权名称 博物馆陈列展览主题、展品说明、讲解词等备案 子项名称 无 行使主体 拉萨市文化局(文物局)

 设定依据 《博物馆条例》第三十一条 受理范围 市级以下级别博物馆 受理条件 1.依法登记备案的博物馆;2.市级以下级别博物馆;3. 博物馆陈列展览主题明确、展陈大纲和展品说明详实、讲解词成熟等 提交材料 1.备案申请;2.展陈大纲;3.展品目录;4.讲解词;5.专家评审意见;6.博物馆展览应急预案等。

 法定期限 无明确规定 承诺期限 30 天 收费标准 无 收费依据 无 基本流程 申请→审核→备案→办结 工作时间 和地址 夏季

 上午:9:30-13:00;下午:15:30-18:30

 冬季

 上午:9:30-13:30;下午:15:30-18:00 地址:拉萨市城关区江苏大道 69 号。

  监督投诉机构及电话 拉萨市纪委:0891-6347377

 6366059 注意事项 无 备注

推荐访问:拉萨市 文化局 服务指南
上一篇:企业自查报告(共)
下一篇:如何做一名合格后备干部

Copyright @ 2013 - 2018 优秀啊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优秀啊教育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