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综合管控系统谈判文件详尽,分享

来源:程序员 发布时间:2020-09-08 点击:

 目

 录

 第一部分

 请 谈判邀请 ............................................. - 1 - 第二部分

 知 报价人须知 ......................................... - 5 - 第三部分

 求 谈判内容及技术要求 ......................... - 23 - 第四部分

 款 合同条款 ......................................... - 107 - 第五部分

 式 报价文件格式 .................................. - 114 -

 第一部分

 谈判邀请

  XXX 市政府采购中心受 XXX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委托,就 XXX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区道路交通综合智能管控系统项目进行国内竞争

 性谈判采购。

  一、项目名称:XXX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区道路交通综合智能管控系统

 二、项目编号:朔政采竟[2014]H23 号

 三、招标内容:

 1、本次招标共一包。投标人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所列内容。

 采购内容:

 序号

 名称

 说

 明

 1 指挥中心设备 指挥中心智能交通综合管控系统及显示大屏 2 电子警察 城区 53 个重要路口的电子警察和卡口正面抓拍 3 测速卡口 市区 2 个卡点的高清抓拍测速及 2 个立交桥匝道入口卡口 4 制高点监控 每个点位安装一台 200 万像素高清激光摄像机 5 交通诱导 3 套交通诱导系统 6 红绿灯控制系统 红绿灯统一联网远程控制 7 专线租赁费 1 年专线租赁费 注:项目必须按照《公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T 497-2009)、《公路车辆智能监测系统验收技术规范》(GA/T961-2011)、《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运行维护规范》(GA/T1043-2013)、《道路交通信息监测记录设备设置规范》(GA/T1047-2013)、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图像取证技术规范》(GA/T832-2009)、《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视频取证设备技术规范》(GAT995-2012)、《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T 496-2009)、《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验收技术规范》(GA/T 870-2010)、《交通技术监控信息数据规范》(GA 648-2006)、《道路交通管理信息采集规范》(1-6)(GAT 946—2011)、《公安交通指挥系统建设技术规范》(GA/T 445-2010)、《交通电视监视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A/T 514-2004)、《公安交通指挥系统工程建设通用程序和要求》(GA/T 651-2006)、《公安交通管理外场设备基础施工通用要求》(GA/T 652-2006)、《道路交通信息显示设备设置规范》(GA/T 993-2012)、《LED 道路交通诱导可变信息标志》(GA/T 484—2010 )、城市监控报警联网系统标准体系(共 18 项标准:技术标准 11 项、管理标准 4 项、合格评定标准 3 项)、《安全防范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GB/T28181-2011)、《全国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卡口数据上传规范》(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 2013 年 4 月)、《公安信息通信网边界接入平台安全规范》、《公安交通指挥系统设计规范》(GA/T 515-2011)、《公安信息网络管理系统技术规范》(GA/T 608-2006)、 《道路通行状态信息发布规范》(GA/T 994-2012)

 、《视频

 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GA/T367-2001)、 《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GA/T 75-1994)等国家、公安部、行业相关标准进行建设。

 2、范围包括:包含设备的运送、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等的相应规定为准。

 3、完工时间:合同签订后一年完工 4、完工地点:XXX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指定地点 四、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 3、投标人应具备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专业资质;

 4、投标人须具有公安系统批准的安全技术防范资质;

 5、投标人须具有国家电信主管部门批准的基础电信业务和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能力 ;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7、《政府采购法》和与本项目相关的资质证明。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带以上 2 2 、3 3 、4 4 、5 5 项资质副本原件并留存加盖鲜章的复印件一份并提供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原件)

 五、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

 1、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 3、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专业资质; 4、投标人须具有公安系统批准的安全技术防范资质; 5、投标人须具有国家电信主管部门批准的基础电信业务和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能力 ; 6、与本项目相关的资质证明。

 ( 以上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并留存加盖鲜章的复印件一份)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4 年 5 月 19 日至 2014 年 5 月 21 日

  (北京时间 8:00-11:30,14:30-17:30)

 2、发售地点:XXX 市蒙银村镇银行六楼 611 室

 (XXX 市市府西街 8 号 蒙银村镇银行六层 611 室)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

 ¥:500.00(售后不退)

 七、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1、递交时间:2014 年 5 月 22 日 9:00(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XXX 市市府西街 8 号 蒙银村镇银行六层 611 室)

 (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谈判文件将被拒收。)

 八、谈判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4 年 5 月 22 日 9:0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XXX 市市府西街 8 号 蒙银村镇银行六层开标室)

 九、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

 1、电汇

 开户名称:XXX 市政府采购中心 账

 号:XXX 开 户 行:XXXX

 行

 号:XXX 2、现金缴纳 地址:XXX 市政府采购中心

  (XXX 市市府西街 8 号 XXXX 银行六层 611 室)

 十、联系方式

 联 系 人:XXX 联系电话:XXX

 传

 真:XXXX

  第二部分

 报价人须知

 一、总则

 1. 适用范围

 本谈判文件适用于本次谈判活动的全过程。

 . 2. 定义

 2.1“货物”指本谈判文件中所述所有货物。

 2.2“服务”指本谈判文件所述报价人应该履行的承诺和义务。

 2.3“报价人”指符合本谈判文件要求并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2.4“采购人”指 XXX 市交通警察支队。

 . 3. 合格报价人的资质条件

 3.1 报价人必须是在我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

 3.2 本次谈判允许联合体供应商参加报价。

 3.3 报价人应遵守我国的法律、法规,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和本项目所需的其他特定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谈判项目所需要的其他特定条件; (8)

 开标现场供 应商需提供公司(联合体各个公司都提供)

 或 所在地或 X XXX 市反贪污贿赂局出具的关于查询投标供应商行贿犯罪记录的告知函。

 (未提供 行贿犯罪记录的告知函的供应商按无效投标处理。)

 3.4 如报价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按谈判文件所提供的格式填写)。

 4. 报价费用

 报价人应当承担参与本次谈判活动发生的相关费用,采购中心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采购中心除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收取谈判文件工本费和报价保证金外,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谈判文件

 5. 谈判文件的内容

 谈判文件由下列 五部分内容组成:

 第一部分 谈判邀请; 第二部分 报价人须知; 第三部分 谈判内容及技术要求; 第四部分 合同原则; 第五部分 报价文件格式。

 6. 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6.1 报价人澄清要求的提交:任何已购买了谈判文件的报价人,均可要求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须以书面形式送达采购中心。

 6.2 采购中心对澄清的处理原则:采购中心认为需要澄清的,

 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

 6.3 采购中心有权对谈判文件中的相关事项,用更正公告的方式进行必要的修改,并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6.4 更正公告或变更公告应当在提交报价文件截止之日 3 日前发出,并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谈判文件收受人。

 6.5 更正公告或变更公告的内容是谈判文件的必要组成部分,对所有报价人均具有约束力,提请报价人要特别注意。

 三、报价文件

 7. 报价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7.1 报价人提交的报价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报价人与采购中心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函件,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7.2 报价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8. 报价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

 8.1 报价文件分为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

 报价文件所有内容须装订为一册,正本一份、 副本六份。

 商务部分指报价人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报价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

 技术部分指报价人提交的能够证明报价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文件。

 本次谈判,报价人应按本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商务、技术部分

 内容和需要报价人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 。

 其中加* * 项目为必须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条款,若有缺失或无效,将作无效报价处理。

 具体填写要求及格式详见本谈判文件 第五部分。

 8.2 报价文件要求内容及编排顺序 (1)

 商务部分: :

 *报价函(见‘报价文件格式’);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见‘报价文件格式’);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见‘报价文件格式’);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报价人公章); *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须加盖报价人公章);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须加盖报价人公章); *具有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专业资质(复印件须加盖报价人公章);

  *

 具有公安系统批准的安全技术防范资质(复印件须加盖报价人公章); *具有国家电信主管部门批准的基础电信业务和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能力(复印件须加盖报价人公章)

 ; *按照报价人资质要求规定提交的相关证明文件 (复印件须加盖报价人公章); 近三年同类项目案例及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须加盖报价人公章);

 上年度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须加盖报价人公章); 报价截止日期前三个月报价人纳税凭证(复印件须加盖报价人公章); 报价人企业简况; 报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材料; 报价时报价人需携带所有证件原件备查。

 (2)

 技术部分:

 *报价一览表 (见‘报价文件格式’); *报价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运行性能的详细描述; *报价货物技术规范偏离表(见‘报价文件格式’); *售后服务、维修等承诺; *工期详细计划和安排; 同报价货物型号一致的产品手册、介绍、说明书等技术材料; 本项目实施时间进度表; 报价货物配件、耗材、选配件、工具、备件清单; 售后服务网点、人员、设施等情况; 报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材料。

 8.3 报价文件规格幅面(A4),正文使用仿宋体四号字,按照谈判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 统一编目、编页码装订(报价文件中复印件及彩色宣传资料等均须与报价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装订须采用胶订形式,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

 8.4 报价保证金

 1.1 报价保证金 (1)报价人须在开标前提交项目预算总金额的 1%作为报价保证金,保证金按照四舍五入的方法精确到百。

 (2)报价保证金须采用现金、电汇或支票的方式倒送交纳,开户信息详见本谈判文件第一部分的相关内容。

 (3)报价人的报价保证金电汇、支票倒送交纳时,须在汇款/转账凭单“用途”栏中特别注明报价人名称,并在唱标前持交款凭证到采购中心财务部门开具“保证金交纳凭单”,否则被视为未提交。

 (4)报价人到采购中心财务部门开具“保证金交纳凭单”时,须按本谈判文件第五部分格式的要求,填写 “账户信息函”并提交财务部门备案,以便于报价保证金及时退付。

 (5 5 )未按前述(1 1 )- - (4 4 )各款要求提交报价保证金的,或未按要求足额提交保证金的报价,将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6)成交结果预公示期满后,成交供应商的报价保证金在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5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8.5 谈判报价 所有谈判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均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购买货物及其运送、安装、调试、验收、保险和相关服务等的费用。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9. 报价内容填写说明 9.1 报价人应详细阅读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报价文件应对谈判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

 9.2 报价人照搬照抄招标文件技术、商务要求,并未提供技术资料或提供资料不详的,谈判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报价人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该报价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 谈判小组有权作无效报价处理 。

 9.3 报价文件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 第五部分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 。

 9.4 报价一览表为第一轮谈判报价, 要求按谈判文件提供的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9.5 报价人必须保证报价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谈判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10. 报价文件的有效期

 本项目报价文件的有效期为 90 个日历天。

 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报价将 作无效报价处理 。

 11. 报价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

 11.1 组成报价文件的各种文件均应遵守本款规定。

 11.2 报价人在报价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

 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 。

 11.3 报价人应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在每一份报价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封面下方和其他要求的位置填写报价人全称并加盖公章,同时在该处签署法定代表人或报价人代表的全名或加盖本人签名章 。

 11.4 报价人须注意:为提倡诚实信用的报价行为,特别要求报价人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报价文件的偏离表和其它偏离文件中,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报价人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不能确定”的字样。

 11.5 报价人应按本谈判文件所要求的报价文件的份数提交报价文件。

 (1)报价人应保证报价文件副本与正本内容严格一致; (2)报价文件的正本必须用碳素笔填写或打印,注明“正本”字样,并由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报价人代表签字。

 由报价人代表签字的,报价人代表须将书面形式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照谈判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原件附在报价文件中, 否则将作 无效报价处理。

 11.6 报价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报价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报价人代表签字。

 11.7 因报价文件字迹模糊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

 报价人自行承担。

 11.8 报价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报价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招标采购单位或者其他报价人的合法权益。

 四、报价文件的递交

 12. 报价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2.1 报价文件应按以下方法装袋密封:

 报价人须将报价文件所有正、副本及报价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密封于一袋内。封口处应有法定代表人或报价人代表的签字及报价人公章。封皮上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报价人全称、地址,并注明“谈判时启封”字样。

 12.2 为方便唱标,开标一览表除在报价文件中装订外,还应单独密封一份以便唱标。

 12.3 如果报价人未按上述要求对报价文件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中心对报价文件的误投或带来的其他问题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 13. 报价截止时间

 报价文件须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送达。在报价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报价文件, 采购中心将拒绝接收报价人的报价文件。

 五、谈判程序

 本次谈判采取两轮谈判、三轮报价的方式进行。

  14. 成立谈判 小组

 14.1 采购中心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谈判文件的规定,结合本项目的特点组建谈判小组。谈判小组由 5 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二。

 14.2 采购人或采购中心就谈判文件征询过意见的专家,不得作为谈判小组专家参加本项目的评审和谈判;采购单位工作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与评审和谈判;采购中心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评审和谈判。

 15. 第一轮报价

 15.1 报价文件开启前,由监标人及供应商代表检查所有报价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签字确认。

 采购中心工作人员按照谈判文件签到提交的顺序,向谈判小组宣读报价人名称、报价价格、书面补充、修改内容以及采购中心认为适当的其他内容。

 15.2 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对第一轮报价编制报价记录表。

 16. 报价文件初审

 16.1 报价文件初审包括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16.2 资格性审查:由谈判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的规定,对各报价人的报价文件中资格证明、报价保证金是否按比例交纳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报价人是否具备报价资格。对于不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作无效报价处理。

 16.3 符合性检查:由谈判小组依据谈判文件的规定,从报价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16.4 审查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

 16.4.1 如果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报价一览表内容与报价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 16.4.2 如果以文字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以文字表示的为准;如果大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16.4.3 如果单价乘以数量不等于总价,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明细价格相加不等于汇总价格,以明细价格为准; 16.4.4 调整后的数据应对报价人具有约束力,报价人不同意以上修正的, 其报价将作无效报价处理。

 17 .制定谈判方案

 17.1 谈判小组根据采购项目需求情况,审核确定谈判程序、谈判内容、合同草案等条款以及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

 17.2 谈判小组专家依据谈判文件对已通过资格性审查的各报价文件进行全面详细的审核,在审核后由谈判小组组长主持,归纳各专家审核意见,形成谈判要点。

 18 .组织商务谈判

 谈判小组按照各报价人签到顺序,与各报价人分别进行商务谈判。具体步骤为:

 (1)报价人向谈判小组作商务陈述。

 报价人须结合谈判文件商务要求,对所报价货物的供货时间、售后服务、业绩、信誉、质保内容、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等向谈判小组专家进行商务陈述。

 (2)谈判小组专家依据谈判要点,结合专家书面审核意见

 和报价人商务陈述情况,与报价人进行商务谈判。

 (3)商务谈判后,报价人根据谈判小组要求,对原商务要求进行修正。

 19. 第二轮报价

 19.1 各报价人以商务谈判后的书面承诺为基础,进行第二轮报价。

 19.2 第二轮报价采用书面方式作出,报价人须按照谈判小组确定的报价时间密封报出,并在规定时间统一提交谈判小组。

 19.3 报价人将密封好的报价单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提交项目主持人,项目主持人收集完毕后交给谈判小组,谈判小组收到全部报价供应商第二轮报价后向谈判小组成员通报第二轮报价情况,同时将所有报价单交谈判小组成员传阅并签字确认。谈判小组须对各报价人的报价进行合理性审核,如谈判小组一致认为某个报价人的最终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谈判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报价人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该报价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谈判小组有权做无效报价处理。

 20. 组织技术谈判

 谈判小组按照各报价人的签到顺序,与各报价人分别进行技术谈判。具体步骤为:

 (1)报价人向谈判小组作技术陈述; 报价人须结合谈判文件技术要求,对所报价货物规格、型号、

 技术性能、材料材质、安装调试以及报价组成等向谈判小组专家进行技术陈述。

 (2)谈判小组专家依据谈判要点,结合专家书面审核意见和报价人技术陈述情况,与报价人进行技术谈判。

 (3)技术谈判后,报价人根据谈判小组要求,对原报价技术参数进行修正。

 21. 最终报价

 21.1 各报价人以技术谈判后的书面承诺为基础,进行第三轮报价。

 21.2 第三轮报价采用书面方式作出,报价人须按照谈判小组确定的报价时间密封报出,并在规定时间统一提交谈判小组。

 21.3 报价人将密封好的报价单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提交项目主持人,项目主持人收集完毕后交给谈判小组,谈判小组收到全部报价供应商第三轮报价后向谈判小组成员通报第三轮报价情况,同时将所有报价单交谈判小组成员传阅并签字确认。谈判小组须对各报价人的报价进行合理性审核,如谈判小组一致认为某个报价人的最终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谈判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报价人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该报价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谈判小组有权做无效报价处理。

 22. 供应商成交条件

 22.1 供应商报价文件符合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2.2 商定价格低于市场平均价且低于采购预算。

 23. 关于报价人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

 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或无效报价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报价人进入初审、谈判或其它后续程序的,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 采购中心均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

 六、签订合同

 24. 成交通知

 24.1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中心将在刊登本次谈判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但该成交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成交的报价人是否知道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4.2 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5. 成交服务费

 本次谈判不收取成交服务费,请报价人在测算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

 26. 签订合同

 26.1 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成交通知书 30 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6.2 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报价文件及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

 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

 26.3 在合同履行中,采购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成交供应商可与采购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

 七、保密和披露

 27. 保密

 报价人自领取谈判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对本采购项目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谈判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传播。

 28. 披露

 28.1 采购中心有权将报价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

 28.2 在采购中心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中心无须事先征求报价人/成交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报价人/成交人的名称及地址、报价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报价人/成交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八、询问和质疑

 29. 报价人有权就谈判事宜提出询问和质疑。

 29.1 谈判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

 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

 29.2 报价人对谈判文件条款或技术、商务参数有异议的,应当在谈判前通过澄清程序提出。

 29.3 报价人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中心提出询问。

 29.4 报价人认为其报价未获公平评审或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

 29.5 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集中采购机构提出,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9.6 质疑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谈判公告发布时间、质疑事项、法律依据(具体条款)、质疑人全称、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有效联系方式(包括手机、传真号码)。

 29.7 质疑应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书应当附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材料应为简体中文,一式二份。

 29.8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中心可不予受理:

 (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

 (2)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 (3)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诉讼程序的; (4)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

 29.9 采购人或采购中心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 7 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做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报价人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29.10 供应商进行虚假和恶意质疑的,将会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将处理决定在相关政府采购媒体上公布。

 29.11 质疑报价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中心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人或采购中心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进行投诉。

 九、报价人违规处罚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成交无效,同时采购中心将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依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出处理。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4)谈判后报价人撤回其报价的; (5)在评标期间,影响采购中心或评标委员会的任何活动的; (6)成交后未按本谈判文件要求签约或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的; (7)报价人未按谈判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

 第三部分

 谈判内容及技术要求

 一、

 采购内容及要求

 1、采购内容 序号

 名称

 说

 明

 1 指挥中心设备 指挥中心智能交通综合管控系统及显示大屏 2 电子警察 城区 53 个重要路口的电子警察和卡口正面抓拍 3 测速卡口 市区 2 个卡点的高清抓拍测速及 2 个立交桥匝道入口卡口 4 制高点监控 每个点位安装一台 200 万像素高清激光摄像机 5 交通诱导 3 套交通诱导系统 6 红绿灯控制系统 红绿灯统一联网远程控制 7 专线租赁费 1 年专线租赁费

 2、招标要求 2.1、本需求中提出的技术方案为技术基准,投标人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用户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技术方案或者设备配置。

 2.2、为鼓励不同品牌的充分竞争,如某设备的某技术参数或要求属于个别品牌专有,则该技术参数自动转为参考技术参数,投标人提供的设备技术参数不得低于参考技术参数。

 2.3、为有助于投标人选择投标产品,项目需求中部分提供了参考品牌或型号等,但这些品牌仅供参考,并无限制性。投标人可以选择性能不低于推荐或参考的品牌或型号的其他同等档次品牌产品。

 2.4、所有系统均需满足《山西省智能交通管理系统规范》

 相关要求。

 二、

 技术要求及规范

 (一)、概述

 1.1

  系统概述 XXX 市随着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人口数量不断增加,机动车保有量的快速增长,交通形势越来越复杂。XXX 市交警支队机关在维护社会治安和城市交通的挑战和压力越来越大。

 XXX 市交警支队紧密结合警务管理和交通管理的职责任务和依托实战需要,在规划新一轮智能交通监控网络工程建设中积极探索运用先进科学技术,以科技手段强化交通管理水平,促进执法规范和和谐警民关系的信息化建设成果,是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重点工作的重要举措。

 系统对县区的交通管控、地面交通管理、报警联动、交通秩序管理等主要工作提供专业技术支持,而且还要兼顾事件分析/预警、实时上报、远程指挥、事故/事件事后分析等方面工作对各类图像监控、数据的需求。

 1.2 设计原则 按照“ 结 构的整体性,技术的先进性,运行的可靠性,经济的合理性,操作的友好性,业务的可拓展性,系统的开放性,系统的易维护性”进行设计。

 1 1 )结构的整体性

 高性能产品的单纯组合,往往不能达到系统级的最优性能。我们根据系统整体架构的理论特征,结合构成系统的独立设备的自身特性,为达到系统级的功能、性能最优化,对设备的选型进行了仔细的考量,从前端获取图片的能力、清晰度,环境的光照、昼夜长短,到网络传输系统的容量、传输能力,直到后端分析处理设备的负载、中心软件处理能力、存储能力,甚至系统的供电、所处环境温度、湿度等外在因素都进行了研究,站在系统的角度完成设备选型,实现了高性能设备的有机组合,形成了一套成熟的产品方案。

 2 2 )技术的先进性

 在系统设计过程中,充分借鉴、利用国内外的先进技术和成功经验,在系统结构和设备选型上精益求精,将高清成像技术、智能视频检测分析技术、摄像机内嵌车牌识别等代表行业发展趋势的先进、成熟技术有机结合在一起,设计出一套性能优异的系统。避免投入即陷入技术落后,且规避因业务、运行环境的变化而造成系统大范围调整的可能。

 3 3 )运行的可靠性

 智能交通系统是一个牵涉面多、规模大、运行环境复杂、使用率高的复杂系统。考虑系统全天候实时性需求,要求系统具备 7*24 小时连续不间断运行的能力,设计时充分考虑系统的高可靠性,选用高集成设备,采用自动检测、自动监控、自动报警、单点自愈、冗余配置、负载均衡等技术来有效地保证系统的高可用性和可靠性。

 4 4 )经济的合理性

 以行业标准作为设计依据,充分考虑用户实际需要和技术发展趋势,在满足用户对功能、质量、性能、价格和服务等各方面要求的前提下,实现最优化的系统设备配置,降低系统造价。

 5 5 )操作的友好性

 系统主要使用人员为公安交警和有关领导,从满足交警实战需要出发,系统采用简洁、友好的人机界面,具有多媒体化操作设计,在出现系统故障时,能够简便快捷的进行处理。前端设备支持远程升级和远程故障排除功能,维护便捷,降低系统运维管理成本。同时可自动检测系统中设备的运行状态,并示出详细参数,以辅佐管理人员及时准确地判断和解决问题。使用稳定易用的硬件和软件,完全不需借助任何专用维护工具,即降低了对管理人员进行专业知识的培训费用,也节省了日常频繁地维护费用。

 6 6 )业务的可扩展性

 考虑到以后的需求会不断增加,系统建设的数量将随之扩大,系统采用灵活、开放的模块化设计,赋予结构上极大的灵活性,为系统扩展、升级及可预见的管理模式改变留有余地,能够很好地随业务系统未来的扩充和变化进行横向或纵向的扩展,并且能够具备动态调整资源的能力,根据业务系统实际运行状况及时地调整和分配有限的系统资源,提高资源的利用率。

 核心设备如存储设备、中心服务器等具有强大的扩展功能,可随

 着交通需求的不断增长能够很方便的扩充和平滑升级,为以后的扩充和发展提供技术上的保障。支持与公安各业务子系统对接,实现信息共享。

 7 7 )系统的开放性

 系统依据相关的标准、规范进行设计,采用通用、规范和安全的数据通讯协议和接口,为智能交通系统与其它系统的对接集成提供开放性的数据接口。

 8 8 )系统的易维护性

 从满足公安实战需要出发,系统采用简洁、友好的人机界面,具有多媒体化操作设计,在出现系统故障时,方便管理人员简便快捷的进行处理。前端设备支持远程升级和远程故障排除功能,维护便捷,降低系统运维管理成本,同时可自动检测系统中设备的运行状态,并显示出详细参数,以辅助管理人员及时准确地判断和解决问题。使用稳定易用的硬件和软件,完全不需借助任何专用维护工具,即降低了对管理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的要求,也节省了日常频繁的维护费用 1.3 设计依据 本次规划设计方案中,主要遵循国家相关法律规章、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相关研究成果等资料进行规划设计,具体如下:

  高清卡口治安网系统设计依据如下:

 二、《公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T 497-2009

 三、《 公 安 交 通 指 挥 系 统 工 程 建 设 通 用 程 序 和 要 求 》

 (GA/T651-2006)

 四、《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图像取证技术规范》 (GA/T832-2009)

 五、《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

 六、《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2004)  高清卡口式电子警察系统设计依据如下: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 《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T496-2009  《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技术规范》(JTJ 074-2003)

  机动车、驾驶员及违法管理等相关数据库规范 2004 版

  《公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T 497-2009

  《 公 安 交 通 指 挥 系 统 工 程 建 设 通 用 程 序 和 要 求 》(GA/T651-2006)

 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图像取证技术规范》(GA/T832-2009)

 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

 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2004)  视频监控系统设计依据如下:

  《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GA/T75-94)

 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 50348-2004)

  《安全防范系统通用图形符号》(GA/T75-2000)

  《安全防范系统雷电浪涌防护技术要求》(GA/T670-2006)

  《安全防范系统验收规则》(GA308/2001)

  《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198-94)

  《中国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32-90.92)

  《城市监控报警联网系统技术标准》(GA/T669-2008)

 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GA/T367-2001)

 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

 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2004)  组合显示屏设计依据如下:

  GB 50252-94《工业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 [1994.12.]  GBJ115-87《工业企业通信接地设计规范》  GB50174-93《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  GB/T5465-1996《电气设备用图形符号》  GB/T50169《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 GBF232-9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 GB2887-89《计算机场地技术条件》  GJB 1649-1993《电子产品防静电放电控制大纲》  GJB 3007-1997《防静电工作区技术要求》等国家标准  GA/T75-1994 《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  GA/T74-1994 《安全防范系统通用图形符号》  GB50198-1994 《民用闭路监控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 GB242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总则》  GB2422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名词术语》  GB2423.l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产品试验规程,低温试验方法》  GB2421.2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高温试验方法》  中心综合平台系统设计依据如下:

  《 城 市监 控 报警 联 网系 统 建设 通 用技 术 要求 》( GA/T 669-2008)

  公安部《警用地理信息系统系列标准规范》

  《安全防范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GB/T28181-2011)

  建设目的 系统将采用先进的视频、通信、网络技术,对 XXX 市的重要路段的卡口、电子警察、治安监控进行建设,通过一整套联网管理平台进行集中管理和应急联动,以全面提高 XXX 市交警支队警务效率。

 希望通过为 XXX 市交警支队建设高清卡口、电子警察系统、治安监控系统达到以下核心业务目标:

 1 1 )减少因闯红灯、压线行驶、逆向行驶、不按车道行驶、超速等违法行为而造成的交通事故、堵塞和交通混乱; 2 2 )提高机动车驾驶员的自觉性,增强安全意识; 3 3 )检测和记录城区车辆情况,组织调度交通流,改善治安和交通秩序;

 4 4 )为交通肇事逃逸和涉车案件等违法行为提供线索和证据。

 同时,我们利用技术革新使系统的功能和性能达到一个更高的层次:

 1 1 )更高的车辆及违法行为的捕获率; 2 2 )更高的车牌识别率和取证有效率; 3 3 )更好的环境适应性; 4 4 )更完善的数据存储与读取性能; 5 5 )更便捷的工程实施与后期维护; 6 6 )更简洁的系统升级与扩容。

 (二)系统整体设计

 1.4 系统结构 根据目前 XXX 市道路建设概况、发展状况以及现有警务模式构建,通过不同业务功能、职责的子系统的支撑,完成总体建设任务。

 整个系统将按照“前端系统> 指挥控制中心”二级管理的模式进行设计。

 根据 XXX 市现状按结构展开设计:

 高清治安卡口子系统智能交通集中管控平台智能研判 高清编解码多用户管理多业务兼容对接扩展……汇聚前端子系统朔州交警支队指挥中心车牌识别 轨迹定位治安防控高清电子警察子系统 治安监控子系统 1.5 系统各单元组成 本次项目分为三个子系统。系统根据不同业务部门的实际需求,将高清化、智能化的子系统应用于其中,在获取高清图像的过程中深度发掘数据,将直接提升 XXX 市交警支队警务工作效能。系统建设充分考虑到尽量利用原有监控资源,并考虑整个系统对外扩展的能力,通过系统级联实现资源共享与统一管理。

 1.5.1 业务功能子系统 1.5.1.1 高清测速卡口子系统 高清车辆自动记录系统,于经过拍摄点位的车辆进行捕获抓拍,并能够提取车牌信息、车型、车身颜色,通过雷达监测方式可以精确监测车速。高清车辆自动记录系统部署在出入 XXX 市关键道路的唯一

 通行路径上,实现重要路段、出入口的车辆全天候记。

 1.5.1.2 高清电子警察子系统 高清电警集成了电子警察与卡口的功能,系统可以实现对单方向各车道闯红灯车辆的监测、图像抓拍等功能外,还能够准确捕获、记录车辆通行信息(车辆尾部的图片)。每一违法记录拍摄连续 3 张反映闯红灯过程的图片,正常过车记录拍摄一张图片作为卡口图片保存。车道抓拍录像同时进行,省去车道的全景相机。电警设备可以实现驾驶人面部特征采集功能,对每辆经过路口的车辆车头进行抓拍,保证抓拍车辆内部人员效果。

 1.5.1.3 高清治安监控子系统 治安监控子系统,即采用高清摄像机作为监控前端,实现以监控点位为中心向四周或者指定区域监控。在主要路口部署球机作为监控前端,借助球机云台双自由度可动、镜头支持变焦的特点,监控点位周边监控画面实时上传记录。在非机动车道部署固定枪机+补光灯的方式,对道路进行全覆盖监控。在市区高层建筑物部署高点监控摄像机,可以监控 2km 范围内交通治安情况。

 1.5.2 职能子系统 系统需要有职能系统予以支撑,才能完成监控数据的流动、传输、存储、记录以及整合等工作。职能子系统,区别于业务子系统,其职责在于获取高质量数据信息之后,将其传输、存储,实现数据信息的

 人机交互等功能。

 1.5.2.1 网络传输子系统 网络传输子系统主要由路口局域网、接入线路和中心网络组成。路口局域网主要用于汇聚前端各种网络设备。接入线路建议采用独立光纤传输,连接路口局域网和中心网络,传输带宽不小于 100M。中心网络采用“汇聚-核心”的网络架构,用于连接路口局域网的带宽不小于 100M,用于中心网络交换的带宽不小于 1000M。

 1.5.2.2 视频云存储子系统 视频云存储系统设计的核心目标其一是视频和图片数据在存储方面能够很好的满足用户需求;其二是为用户应用数据提供高效、稳定、快速的服务;其三是系统可以实现便捷、可靠的统一管理及运维。

 1) 数据存储

 视频云存储系统实现百 PB 级的海量存储,突破传统的 SAN 或 NAS在容量和性能的扩展上存在的瓶颈,实现性能与容量的线性扩展,满足用户对高性能、高可用性的需求。

 视频云存储系统通过集群智能化部署设计,不同于传统视频存储的部署模式,系统性能全面提升,而且不再存在单机故障及性能瓶颈应用,从而实现高效实用的存储系统。

 2) 应用服务

 视频云存储系统是一套贴合用户需求而设计视频云存储系统,其先天的基因中就融入了面向应用的特质,在不断发展的趋势下这种面

 向应用的特质会不断地为用户提供高效、灵活、可靠、的专业级存储服务。

 3) 统一管理及运维

 视频云存储系统具有高效灵活的空间管理能力,通过全系统分层集群的设计将系统的管理资源进行整合,并根据负载均衡算法提供全高效并发处理机制,提高了系统的整体性能。

 视频云储存系统内的设备和资源的运行情况进行统一监控,以标准的 SNMP 协议与运维服务器进行数据交互,能够非常便捷的实现系统整体运维。

 1.5.3 指挥中心子系统 指挥中心子系统是整个系统的核心系统,大屏显示系统采用 DLP拼接大屏,大屏控制系统采用视频综合平台,可以实现解码、拼控、矩阵三大功能。

 中心软件平台能够支持各业务子系统和职能子系统的接入,实现统一的资源管理与分配。根据不同业务部门的工作流程,中心平台设计了相应的工作界面与权限分配,支持不同业务部门不同角色的用户登录平台,对系统资源实施操作。中心平台也是最重要的数据信息分离、提取、整合、分析的中枢,支持对采集的高质量数据进行智能化分析判断,深度挖掘数据特征。

 (三)系统详细设计

 1.5.4 卡口系统前端设备技术路线 考虑到卡口系统前端都部署在室外,环境比较恶劣,而且需要全天 24 小时不间断工作,对系统的稳定性和可靠性要求很高,因此卡口系统前端的终端服务器操作系统采用 Linux 技术构建嵌入式系统。

 为了节约成本、减少设备及处理环节,卡口系统抓拍单元中的摄像机采用 CCD+ISP+ DSP 结构,集图像采集、图像处理和车牌识别于一体,在图片抓拍后可直接进行车牌识别;摄像机的分辨率为2048*1536,一台摄像机负责对 1 个车道的覆盖。

 车辆检测采用视频检测方式,可以减少线圈检测模式的治安卡口系统实施时不可避免的需要封道、破路进行施工安装,以及由此带来的路面结构破坏、后期维护麻烦等问题。

 为了精确检测车速,前端系统采用雷达检测方式进行车辆测速。

 1.5.5 系统结构 本系统的设计基于分布式系统的集中管理策略,采用分层结构设计,从逻辑关系上看主要分为三层:前端子系统—传输子系统—后端管理子系统。

 后端管理子系统构建时,按照职能重点的不同分为“监控管理中心”和“业务应用中心”,根据具体的单点应用、区县级应用、地市级应用、乃至全省规模大范围联网应用灵活部署,强化上级部门的管

 理职能、突出实战部门的应用职能,做到全网资源的统一管理。

 以自建路口局域网、专用接入网、中心视频专网、现有公安光纤网络资源为传输通道,构建网络传输子系统,实现卡口前端子系统与后端管理子系统之间的互联互通。

 …前端子系统 传输子系统后端子系统传输网络补光灯卡口抓拍单元终端服务器 补光灯 卡口抓拍单元图注:光纤控制线网线光纤收发器 交换机 中心平台线圈馈线雷达雷达高清全景摄像机 卡口系统结构示意图 1.5.6 系统组成 卡口系统由卡口前端子系统、网络传输子系统和后端管理子系统组成。实现对通行车辆信息的采集、传输...

推荐访问:道路交通 详尽 谈判
上一篇:浅谈新形势下农村党员干部如何做好责任担当
下一篇:中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董克用

Copyright @ 2013 - 2018 优秀啊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优秀啊教育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