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来源:软件水平 发布时间:2020-12-08 点击:

 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一、行为规范 1.讲政治,讲学习,讲正气,讲团结,讲纪律,严守国家和单位机密。

 2.刻苦钻研业务,熟悉本职工作,爱岗敬业,尽职尽责,诚实守信。

 3.勤政务实,令行禁止,政令畅通,办事公道。

 4.公开办事程序,工作运行有序,职责明确,不推诿,不拖沓,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严格按照公开办事事项的条件、程序、时限为群众提供服务。

 5.办公场所整洁有序,公务人员着装整洁,举止端庄,文明用语,按照规范的服务用语和礼仪接待来访群众,接听咨询电话,并将群众咨询事项中属于本职工作范围的有关办理程序、方法及相关手续一次性告知咨询人,切实做到来电必接、有问必答。

 6.遵守职业道德,办事热情周到,礼貌待人,为来办事者提供座位茶水,对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努力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7.经常深入基层,全面调查研究,杜绝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为上级单位和基层提供高效优质服务,自觉接受基层和群众监督。

 8.秉公执法,不越权,不渎职,廉洁自律,不徇私情,做到:

 (1)不接受业务单位礼品、礼金或者有价证券;

 (2)不接受可能对执行公务有影响的业务单位的宴请; (3)不参加有可能影响执行公务的业务单位或个人的营销活动; (4)不参加有可能影响执行公务的业务单位邀请的营业性娱乐活动; (5)不在遇到重大工作情况时擅自表态,应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 (6)不在有关的业务单位报销各种费用或领取兼职津贴; (7)不擅自参加外单位邀请的各种庆典以及外出考察、参观等活动。

 二、监督措施 1.建立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行为监督领导小组,对中心工作人员遵守政务公开制度、履行岗位职责和行为规范进行监督检查,接受群众投诉。

 2.接受服务对象和有关部门监督,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企业和群众座谈会。

 3.接受舆论监督,定期或不定期向新闻单位公布有关政务公开情况。

 4. 设定举报箱与举报电话。

 5.接受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市政府办公室及财政、审计等监督单位的监督,定期向上述单位报告

推荐访问:行为规范 工作人员
上一篇:红旗飘飘,引我成长
下一篇:犊牛饲喂营养中心岗位职责

Copyright @ 2013 - 2018 优秀啊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优秀啊教育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