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食品药品安全是利民生、顺民意、促发展、保稳定

来源:软件水平 发布时间:2020-10-24 点击:

  保障食品药品安全是利民生、顺民意、促发展、保稳定的大事,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环节。这项工作也越来越引起全社会的高度关注,越来越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作为承担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我们研究确定的年度工作目标是:以科学监管、严格执法为基础,以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食品药品安全年”、“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工程”等活动为抓手,以坚决杜绝重特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为主线,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违规行为,整顿规范市场秩序,使公众饮食用药安全得到保障。

 我们的赶超举措是:围绕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中心,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的原则,做到日常监管与重点防范、专项整治与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强化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时段、重点对象、重点品种的监管。

 一是着力提高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水平,保障民生。深入推进以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为重点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抓住中秋、国庆等重要节假日、夏秋高温季节等特殊时段,重点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执法检查;深入开展对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和重点环节、重点品种的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继续加强对学校食堂、工地食堂和企业食堂的食品安全监管;持续开展餐饮食品抽样检验,有效预防和减少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二是强化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管,确保公众用药用械安全。全力推进基本药物质量电子监管,对基本药物和补充药物目录品种监督抽验全覆盖,加强药品和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与报告

 三是加大打假治劣力度,维护餐饮、药械市场秩序稳定。坚持有案必查、有案必处,主动出击,依法查处各类餐饮药品违法行为。

 在此,我代表明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向社会郑重承诺:

 以这次公

 开表态为动力,在餐饮和药械经营者、消费者、舆论媒体和社会各方的共同努力下,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深入监管一线开展执法检查与回访活动。不断加强效能建设,严格执行“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AB 岗工作制”,优化审批程序,减少审批环节,努力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确保公众饮食用药安全。

  为完成 2009 年主要工作任务,服务社会、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郑重承诺:

 一、完善监管机制,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认真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综合监管职能,充分发挥好政府的抓手作用,抓好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和督查督办,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二、创新监管方式,维护医药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坚持开展集中执法和日常监管相结合,提高稽查工作效率。加强对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的整顿规范,继续保持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违法行为。加大药品经营企业日常监管,认真做好《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审核把关和换发证工作。开展 GSP 跟踪检查,按时完成 GSP 重新认证工作。加强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巩固农村药品“两网”建设成果。全面推进医疗机构药房规范化建设。开展药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对药品经营企业评价面达到 100%。完善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调查和应急机制,提高 ADR、MDR监测水平。

 三、改进机关作风,切实为民办实事

 1.切实加强管理,转变工作作风,热情接待来访,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

 2.完善政务公开。凡涉及本部门的行政收费、处罚事项的法律依据、办事项目的流程一律向社会公开。

 3.实行首问责任制。对来局进行政策咨询、办理事项或上访的人员,第一个被问的工作人员要按照“谁接待、谁负责”的原则,办理事项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主动承担“首办”责任,不属于本职范围内的事项,热情引导办事人员到相关部门办理。

 4.严格执行“四项社会承诺”。一是在我市范围内购买的假药,能出具真实合法票据的,由我局负责退回药款。二是接到对假劣药品实名举报后,派人在 24 小时之内赶到现场处理,7 个工作日内反馈查处情况。三是发现媒体发布虚假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及时提请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查处,对拒不改正的虚假药品广告,将提请上级主管部门实行产品“停止销售”强制措施。四是对本局干部职工发生不廉洁行为以及行政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

  为进一步优化我区经济发展环境,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确保履行职责到位,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营子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向社会各界承诺如下:

  一、抓好今年五项重点工作的落实。一是全面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管,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二是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规范食品药品市场秩序;三是继续强化食品药品日常监管,健全监管工作长效机制;四是扎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弘扬优良的工作作风;五是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为履行监管任务提供有力政治保证。

  二、严厉打击药械制假、售假行为。坚持查处假劣药械“五不放过”,即:假劣药品来源、去向不查清不放过;

 涉案单位、责任人不查清不放过;案件产生原因不分析透不放过;涉案人员不得到应有惩处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切实保障药械质量和使用安全。

  三、推进药品经营、使用诚信体系建设。对全区药品经营企业进行 GSP 认证跟踪检查,对医疗机构进行药库、药房规范化管理检查,将检查结果纳入企业信用和安全风险等级评定体系,全面提升企业的责任、安全和诚信意识。

  四、提高工作效能,实行“一站式服务”。实行“AB 岗”工作制,一般事项当场答复、当日办结;群众举报案件,适合简易程序处理的,2 日内反馈处理结果;适合一般程序的案件,3 日内交办案股室,7 日内立案,按行政处罚程序,在 3 个月内完成调查、处理、结案、反馈。

  五、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政执法中坚持“两公开,三告知”,即:公开执法人员身份、公开执法程序;告知相对人执法依据、享有的合法权利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坚决杜绝冷、横、硬及吃、拿、卡、要、报等行为。设立政务公开栏、领导接待日、监督举报电话等信息公开和反馈渠道,自觉接受社会群众监督。

  六、深化农村“两网”建设,为群众办实事。努力实现农村药品监督网和药品供应网络全覆盖,让农村群众吃上安全、廉价、放心药。同时,帮助企业加强药械管理软、硬件建设和改造,为企业提供 GSP 认证指导,逐步提升医药企业的规模、效益和管理水平,创造健康、安全、有序的市场环境。

 以上是我局今年工作的公开承诺事项,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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