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高新区光大绿色环保固废处置中心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来源:软件水平 发布时间:2020-09-30 点击:

  大庆高新区光大绿色环保固废处置中心一期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

 建设单位:

 光大绿色 环保固废处置(大庆)有限公司

 2020 年 年 9 月

  - 2 - 1 概述 光大绿色环保固废处置(大庆)有限公司拟在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宏伟园区,建设“大庆高新区光大绿色环保固废处置中心一期项目”,委托黑龙江中润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开展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第 4 号)(以下简称《办法》),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阶段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是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村屯和居民区,主要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建设单位于2020年5月21日首次公开了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于2020年7月20日公开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2020年8月3日公示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前信息公开。

 2 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情况 2.1 公开内容及日期 表 1

 公开内容及日期与《办法》符合性分析见下表 序号 《办法》要求 公开内容及日期 符合性分析 1 建设项目名称、选址选线、建设内 容 等 基 本 情况,改建、扩建、迁建项目应当说明现有工程及其环境保护情况。

 项目名称:大庆高新区光大绿色环保固废处置中心一期项目。

 建设单位:光大绿色环保固废处置(大庆)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宏伟园区。

 建设规模:新建 1 条处理规模为 30000t/a 危险废物焚烧处置系统,及配套的辅助工程和环保工程。

 占地面积:132481m 2 。

 工作制度:设备年工作 7200h。

 工程投资:35409 万元。

 符合 2 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光大绿色环保固废处置(大庆)有限公司 联系人:

 蒋工

  联系电话:13505132701 符合 3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单位名称:黑龙江中润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滕工

 联系电话:

 15145106954

 地址:黑龙江省同江市一中综合楼 符合 4 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http://dhp.daqing.gov.cn/html/2020/xmgzcy_0521/5522.html 符合 5 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反应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符合

  - 3 - 2.2 公示方式 2.2.1 网络 载体: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http://dhp.daqing.gov.cn/),属于建设项目所在地相关政府网站;网络公示时间为 2020 年 5 月 21 日;网址:http://dhp.daqing.gov.cn/html/2020/xmgzcy_0521/5522.html。截图如下:

 图 2-2-1 第一次网站公示截图

  - 4 - 2.2.2 其他 无 2.3 公众意见情况 无 3 征求意见稿公示情况 3.1 公示内容及时限 表 2

 公示内容及时限与《办法》符合性分析见下表 序 号 《办法》要求 公开内容及日期 符合性 分析 1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为:

 (http://dhp.daqing.gov.cn/html/2020/xmgzcy_0720/5886.html)查阅纸质报告书方式和途径:通过电话:13505132701,联系建设单位蒋工后可到光大绿色环保固废处置(大庆)有限公司查阅纸质报告书。

 符合 2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环境保护目标:即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宏伟四屯、宏伟三屯、银浪牧场社区(三连)各个村屯。

 符合 3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符合 4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话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建设单位:光大绿色环保固废处置(大庆)有限公司 联系人:

 蒋工

 联系电话:13505132701 邮箱:jiangxiaoh@ebchinaintl.com.cn 符合 5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建设单位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不得少于 10 个工作日。

 本信息公开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即 2020 年 7 月20 日至 8 月 1 日 符合 3.2 公示方式 3.2.1 网络 载体: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http://dhp.daqing.gov.cn/),属于建设

  - 5 - 项目所在地相关政府网站;网络公示时间为 2020 年 7 月 20 日;网址:(http://dhp.daqing.gov.cn/html/2020/xmgzcy_0720/5886.html),截图如下:

  图 3-2-1 第二次网络公示截图

  - 6 - 3.2.2 报纸 载体:《大庆日报》,属于建设项目所在地公众易于接触的报纸;报纸公示时间分别为 2020 年 7 月 23 日和 2020 年 7 月 24 日。

  图 3-2-2

 第一次报纸信息公示截图

  - 7 -

 图 3-2-3

 第二次报纸信息公示截图

  8 3.2.3 张贴公示

 建设单位在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宏伟四屯、宏伟三屯、银浪牧场社区(三连)进行了张贴公告,张贴时间为2020年7月20日至2020年8月1日,符合《办法》中要求的在征求意见稿公示的同时通过在建设项目所在地公众易于知悉的场所张贴公告进行信息公开,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张贴公示内容及照片如下:

 公众朋友们,您好!

 大庆高新区光大绿色环保固废处置中心一期项目选址位于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宏伟园区。本项目危废焚烧处置规模为30000t/a,建设1套顺流式回转窑(设计能力100t/d)处置系统,以及配套的辅助工程和环保工程。本工程焚烧工艺采用“顺流式回转窑+二燃室+余热锅炉(SNCR炉内脱硝)+急冷塔+石灰干法脱酸+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湿法脱酸+烟囱排放”。年运行时间7200h。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 4 号)要求,现将“大庆高新区光大绿色环保大庆固废处置中心一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事宜进行信息公开,特向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的居民的公众征求与本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内容如下: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和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网络链接:请登录“大庆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点击“政务公开”搜索“大庆高新区光大绿色环保大庆固废处置中心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联系建设单位可到光大绿色环保固废处置(大庆)有限公司查阅纸质报告书。

 2、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或通过电话方式联系建设单位后到建设单位公司填写公众意见表。

 建设单位:光大绿色环保固废处置(大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乘风西路南 150 米高新区宏伟园区孵化器 B413 室 联系人:蒋工

  9 联系电话:13505132701 邮箱:jiangxiaoh@ebchinaintl.com.cn 3、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信息公开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

 光大绿色环保固废处置(大庆)有限公司

  图 3-2-4 宏伟三屯张贴公示

  - 10 -

  图 3-2-4 宏伟四屯张贴公示

  - 11 -

  图 3-2-5 银浪牧场社区(三连)张贴公示 3.2.4 其他

 无 3.3 查阅情况 查阅场所设置情况:光大绿色环保固废处置(大庆)有限公司

  - 12 - 查阅情况:无公众前来查阅 3.4 公众提出意见情况 公示期间没有公众提出异议。

 4 报批前公开情况 4.1 公开内容及日期 《办法》中第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前,应当组织编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按照上述要求,建设单位编制了《大庆高新区光大绿色环保大庆固废处置中心一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

 《办法》中第二十条规定:建设单位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前,应当通过网络平台,公开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因此本项目在报批前在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公开了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

 4.2 公开方式 4.2.1 网络

 载体: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属于建设项目所在地相关政府网站;网络公示时间为 2020 年 8 月 3 日;网址:http://dhp.daqing.gov.cn/, 截图如下:

  - 13 -

  图4-2-1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公示截图 4.2.2 其他

 无 5 其他内容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第 4 号)中第二十八条要求:建设单位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过程中公众参与的相关原始资料进行了存档备查。

  - 14 - 6 诚信承诺 光大绿色 环保固废处置(大庆)有限公司 作为项目的建设单位做出 以下承诺 ,本次提交的《 大庆高新区光大绿色 环保固废处置中心一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内容客观、真实,未包含依法不得公开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后果由 光大绿色 环保固废处置(大庆)有限公司承担责任。

 承诺单位:

 光大绿色 环保固废处置(大庆)有限公司 承诺时间:2020 年 年 9 月 月 17 日

  - 15 - 7 项目名称变更说明 本项目在前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过程中,项目名称为“光大绿色环保大庆固废处置中心一期项目”,我公司在后期办理企业投资 项目备案书时,根据园区管委会的要求,我公司将投资项目名称备案为“大庆高新区光大绿色环保固废处置中心项目”,故我公司将本项目名称更正为“大庆高新区光大绿色环保固废处置中心一期项目”。项目名称更正前后工程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一致无变化。

 特此说明。

  光大绿色 环保固废处置(大庆)有限公司 2020 年 年 9 月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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